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饮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9、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10.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11.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12.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13.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14.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二、饮用水

  1、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师生饮水安全。

  2、学校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师生饮

  用水安全。厨房负责蒸饭的工人为饮用水安全责任人。

  3、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4、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5、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6、学校所有饮用水由学校统一管理。负责饮用水安全的人员必须按时开关闸阀,确保水不外流,造成浪费。

  7、教职工打开水时间做到,节约用水。厨房工人要和门卫做到严禁外单位人员到校取水。

  豆沙镇中心完小

  2017年3月1日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并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两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七、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八、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九、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十、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十一、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十二、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

食品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惠天志组员:赵静瑜、李瑞婷成员:各科任老师。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学校制定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细化,落实到岗到人。

  2、学校经常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未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校外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人是实验员和学科教师),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三、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教育管理。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领导职能。

  2、学校每期组织1-2次安全、卫生、防疫知识讲座。

  3、班主任每期组织家长进行一次安全、卫生、防疫知识讲座,并和家长签好《安全手册》。

  4、老师必须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进行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上课期间,老师不得离开学生。

  5、如果发生在上课铃声响了3分钟以后,老师还没有走进教室,值周学生应立即向班主任或教导主任汇报。

  6、体育课上,老师要遵循学生的身理及心理特点进行教学,并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杜绝"放羊"现象。同时,要经常检查体育器材、场地等方面的安全性能。

  7、理化生、美术、劳动等使用有危险性学具的学科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8、严禁学生攀爬学校的楼层护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拥挤、不推攘,不在各楼层的通道、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不要攀上门窗打扫卫生或做其他事情。不得进入校园的施工地带,严禁攀爬围墙出、入校园。

  9、加强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定期开展心理辅导讲座。

  10、坚持安全情况的登记制度和上报制度。

  11、完善安全、卫生、防疫的考核方案,坚持对相关部门和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二)、门卫管理。

  1、所有人员凭证件进出校门。自觉服从门卫和值勤人员的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校门。

  2、家长接送学生不得进入学校。家长确实有事需要进入校园,要征得老师或门卫的同意,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3、门卫对外来办事人员、参观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并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4、小商贩、推销等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留宿客人。

  5、严禁携带各种凶器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携带公物出校门者,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经门卫检验核实方可放行。

  6、非出、入校的时间,门卫不得随意放学生出入。

  7、夜间和节假日要加强校园巡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出勤管理。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学生请假,须有家长口头或书面的同意。

  2、班主任和值勤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尤其是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发现缺席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找到学生。如在20分钟内找不到学生,及时向领导汇报。值周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作好记录。

  3、各科任教师必须清楚所任班级的学生人数,并在每节课(包括活动课、辅导课等)之前检查一下人数。如发现无故缺席的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班主任汇报。

  4、各班选派一名学生为安全委员,及时向老师汇报班级的出缺勤情况,凡是有请假的,班主任必须有记载。

  (四)、设备管理。

  1、各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教室和卫生区内的设备安全性能,各专用教室的教师负责检查自己分管教室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坚持安全小组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小结的工作制度。

  2、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确定专人管理。

  3、禁止学生随意玩弄电器设备和进入配电间。所有配电箱都要上锁。发现电器设备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和上报,保证安全性能良好。

  4、严格实验室规程,加强化学试剂等物品的管理。提取剧毒物品和危险药品时,必须有二人以上的老师同时在场。

  5、各班、各室在不需要用电、用水时要及时关闭,离校时必须关锁好门窗。

  (五)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后勤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六)集会、出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出操应由学校行执周政、执周教师和体育教师专人负责楼道安全、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的纪律安全。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责任人是当堂课教师),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按指定安排的座位或站队有序进场,由该堂课教师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七)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八)、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值周教师与安保人员在校门检查。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5、门卫不得随意将流氓,闲在人放入校园。

  (九)、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进行检查,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摊点要坚决取缔。

  (十)、食堂、小卖部管理。

  1、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办理健康证。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小卖部有关操作规范,切实作好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彻底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动物进入食堂、小卖部。易腐食品应低温保存,隔夜食物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4、食堂、小卖部应作好消防工作,注意安全自查。

  5、未经食堂、小卖部的主管人员批准,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十一)、住校生宿舍管理。

  1、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学生宿舍。

  2、值周领导、班主任和寝室长随时检查寝室安全;学校每学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发现问题随时整改。

  3、值班老师和门卫应加强夜间的巡逻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4、宿舍非开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逗留。晚上学生进入宿舍后不得随意离开。不得带非住校生进入学生宿舍,更不得留宿外人。

  5、禁止学生在宿舍里点明火、抽烟、搞无意义的活动;禁止私拉电线或使用学校提供以外的电器。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95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90年6月4日公布实施。

  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治理方法。96年8月27日公布实施。

  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治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有刚才讲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觉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

  5.食堂负责人、卫生治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完全洗手,接触直截了当入口的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三、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的事项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

  2.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应履行的义务,销售者有向购买者提供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的义务.

  禁止采购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腐败变质:一般认为腐败变质是食品通过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一种成份或多种成份发生变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而丧失可食性的现象。这种食品一般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而且可能含有致病菌,从而易于造成食物中毒。油脂酸败:指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经生物、酶、空气中的氧的作用,而发生变色、气味改变等变化,常可造成不良的生理反应或食物中毒。霉变:指霉菌污染生殖,有时表面可有菌丝和霉变现象,有可能产生毒素。霉变食品可造成食物中毒或死亡。

  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

  (1)食品本身含有有害物质(如河豚鱼、毒蘑菇)。

  (2)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毒素(发芽土豆产生龙葵素,死亡的鱼类产生组织胺)。

  (3)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或产生毒素物质(如葡萄球菌产生肠毒素)。

  (4)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包括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5)食品中过量添加某些化学物质或包装容器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迁移等缘故造成食品污染。以上食品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禁止生产、经营。

  3.未经兽医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

  5.标签、标识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

  定型包装食品:按一定数量、一定标志并有固定包装时构成的一些零售单位的包装食品。

  6.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四、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

  (一)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一般认为,凡是由于食用各种“有毒食物”所引起的以急性过程为主的疾病,能够统称为“食物中毒”。正常情况下,一般的食物并不具有毒性。食物产生了毒性并引起食物中毒往往是由于下列缘故:

  (1)某些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并急剧生殖,以致食品中存在大量活菌或产生大量毒素。(有些细菌是能够产生毒素的)。

  (2)有毒化学物质混入食品。

  (3)食品本身在一定的条件下含有有毒成分如河豚鱼、毒蘑菇。

  (4)食品贮存过程中,由于贮存不当而产生了毒素,如马钤薯发芽产生龙葵素。

  (5)某些外形与食物相似,本身含有有毒成分,被误作食物而误食,也可引起中毒。

  (二)食物中毒的特点

  1.病人在相近的时刻内都食用过同样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种有毒食物的人群,未食用者不中毒,一旦停止食用这种食物,发病非常快停止;

  2.埋伏期短、来势凶狠,来势急剧,短时刻内(几小时)可能有大量的病人同时发病;

  3.所有病人有类似临床症状,即发病症状相同;

  4.人与人之间不直截了当传染。食品从生产加工直到销售食用整个过程中有很多情况和因素能够使食品具有毒性,因此我们要了解食品整个加工过程和在加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防止食物受到污染。

  (三)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

  1.报告:一旦发觉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应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和食用具,以便查清缘故。发觉重大病情,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至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

  2.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治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治理责任,爱护学校师生躯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治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方法》等规定,制定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规定了学校的要紧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治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食物中毒事故的划分:按严峻程度划分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地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等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健康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住校师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整合资源、统一指挥、及时反映、措施果断”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省、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和强化管理的力度,落实好学校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师生的心中,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思想认识,从而自觉地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地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买“三无”产品,不买过期食物,不买自制的、不卫生的食物。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

  二、应急机构

  成立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永(校长)副组长:孟显军(总务主任)

  组员:食堂教师班主任

  下设工作小组:

  (1)事故调查组:

  组长:孟显军

  成员:孙宏禹、姜利群。

  协同上级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作出调查记录、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对事件责任人依法实行处罚。

  (2)事故处理组:

  组长:孙宏禹成员:姜利群。

  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舆论导向工作,及时减少负面影响。

  三、食堂食品安全的操作与管理

  1.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加强索证管理,凡大宗物品,必须索证,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严把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再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污染。控制细菌污染,杀灭病原菌。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各餐的熟食品和剩饭,在销售或使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5.实行销售食物48小时留样制度。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留样,取每餐的饭菜250克密封好在冷藏箱内保存24小时。

  6.重视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并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不适合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食堂。对食堂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重点进行食品卫生法制教育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到持证上岗。

  四、防控措施

  1、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买、不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要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6、严把食物采购关,食物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建标立卡。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把试喂鸡工作落到实处。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要保持食堂食品。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按要求消毒。

  五、应急处理。

  1、启动预案。值日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发现个别轻度症状(如腹泻),值日教师或班主任带学生就医,并立即通知家长,并由办公室备案。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启动本预案。

  2、及时报告。及时向教育局、防疫站、医院(电话:120)及镇政府报告。并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3、医疗救援。事故处理组立即到达现场,在医务人员到校之前,合理处置食物中毒学生,初步摸清症状,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

  4、联系家长。相关班主任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食品、矿泉水等,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及时查找

  6、事故调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协同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配合相关部门追查责任。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写出食品中毒事件的总结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六、责任追究

  对导致事故的起因的相关责任要严肃追究。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对在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管理的具体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师生用餐的卫生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校成立了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刘永副组长:孟显军

  成员:食堂教师班主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由校长直接领导,总务处具体组织实施,政工处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食堂要自觉接受学校和各级卫生监督行政部门的检查。学校政工处每天安排卫生室专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详细记录。

  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1、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食堂门窗等各种对外通道必须上锁封闭,食堂内食品、蔬菜等制作饭菜的原材料要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等事故发生。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在采购食品、食品原料时,应按食品卫生要求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

  3、库房有专人管理,库房应清洁卫生、通风干燥且无鼠害;食品库房要建立进出货验收登记制度,对入库的食品注明入库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分类上架、标识清楚食品贮存应当分类,离地存放。非食品不得进食品库存放。定期检及时处理变质和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食堂按规定建立留样制度,加强对剩余食品的保管与储存。不按规定做好饭菜留样,每发现一次罚款二百元。

  5、由总务处、政工处人员对食堂的食品、蔬菜等制作饭菜的原材料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主要从外观、颜色、气味、生产日期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记载。

  6、对食堂工作人员的要求:食堂工作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上岗期间出现腹泻或疑似患病要暂停工作主动保检,不得隐满,待确诊排除有关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

  7、保持个人卫生的清洁,勤剪指甲、勤洗手,男士不得留长须,女士在岗上不得戴耳环;工作衣帽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上岗时应正确穿戴,不准长发外露,上厕所前应先脱去工作衣帽,大小便后应重新洗手消毒。食堂工作人员不佩戴统一的工作衣帽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一百元。

  8、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对食堂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安全与卫生。

  9、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提供饭菜,禁止提前在学校没有下课之前向学生提供饭菜。

  10、经营者负责记录并收集承包期间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档案资料,以备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11、提供给学生食用的菜汤,必须要有专人管理,不能放任学生自由取用。

  三、其他管理和处罚规定:

  1、不服从学校管理安排,造成师生无法用餐,每次罚款五百元。

  2、学校管理人员检查指出的整改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达后,没有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次对总务处罚款200元;上级组织的卫生检查,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给予主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员罚款300元。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受到书面通报批评的对总务处、政工处每次罚款500元。

  3、一次发生超过十人以上食物中毒现象,解除食堂所有工作人员,造成严重后果,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成立专门的领导管理机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食堂食品管理。

  二、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不得承包经营,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指标。

  三、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四、学校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五、学校应当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六、学校应加强对食堂食品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每天深入食堂检查一次以上,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安全。

  七、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两年到期换证一次,每年到期年审一次,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未参加年审的学校食堂不得从事学生餐经营活动。

  八、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

  (一)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要求

  一、学校食堂应建在周边25米内没有有毒有害作业点及厕所、垃圾堆等有害昆虫孳生条件的地方。

  二、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食堂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除紧挨灶台的墙壁必须全部加盖瓷砖外,其余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消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灶台、操作台应全部加盖瓷砖。

  四、食堂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必须配有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纱窗、纱门),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并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食品蒸煮烹调间必须安装有通风、排烟装置和污水排放设施,食品切配间必须配备存放废弃物的设施,食品出售场所必须安装紫外线消毒灯,进行空气消毒。

  五、食堂必须设立专门的从业人员更衣室,并在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设立洗手处。

  六、食堂必须根据实际需要配足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并加盖瓷砖;配足货架,用于盛放食品用具、容器;配备消毒柜,无法配备消毒柜的,必须配备足够的橱柜,用于学生餐具消毒后的保洁。

  (二)食堂食品要求

  一、食堂从业人员、学校师生出入厨房、餐厅时应随手关好纱门,防止苍蝇进入污染食品及餐具用具。

  二、每次用餐完毕,食堂从业人员应及时对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打扫、冲洗;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大扫除,随时保持食堂室内外的整洁卫生。

  三、要定期对食堂周边环境进行消毒,有力消除老鼠,蟑螂、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食堂内不得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工具、物品,食品用具、容器用后应洗净,应定位存放,排列整齐,不得直接置于地板上。

  五、食堂每天产生的垃圾必须有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垃圾屋应加盖密封。

  六、食堂废弃物存放桶、泔桶必须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并加盖密封。

  (三)餐饮具、食品容器卫生消毒保洁要求

  一、餐饮具必须做到餐餐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餐饮具用后洗净,应放入消毒柜消毒30分钟以上;食堂未配备消毒柜的,用消毒剂进行消毒,或将洗净的餐饮具全部浸泡在沸水中,煮沸5分钟以上,后放入橱柜中保洁。

  二、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三、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并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和明显的标记。

  四、食品容器用后必须洗净,消毒后放入密闭橱柜中保洁,对直接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在作用前应用不低于80°C的热水消毒2分钟以上。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规范

  一、食堂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相互之间不能混用。

  二、食堂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

  三、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清洗、切配各种食品及原料,如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或可疑被污染时,应将其剔出另作处理。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80℃。

  五、加工青菜时,必须先将青菜洗净,用盐水浸泡30分钟,后放入开水捞一下,再入锅热炒。

  六、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堂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如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八、食堂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或隔餐剩余食物。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贮存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且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保证食品质量。

  二、食堂采购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沾、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腐败变质、过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验收检查情况必须有记录。

  四、食品贮存应有相对独立的存放间,并有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做到通光、通风。

  五、食品存放必须置于货架上,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六、保存在冷藏设备里的食品,必须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七、食品贮存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连锁店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并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衣服整洁,不留长指甲,不留胡须等。

  三、经营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经常清理打扫,做到店内无苍蝇、蛛丝、鼠迹、蟑螂粪迹,无卫生死角。

  四、食品货架必须清洁,无灰尘,货物摆放应分类整齐放,标签立卡,做到食品与非食用物品分架摆放。

  五、所经营的各类各项食品必须有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等完整标记,做到不过期、不变质,有良好的感观状况。

  六、销售散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保洁设施,有食品夹,有清洁卫生的包装纸(袋),不使用废旧书纸。

  七、不得销售自制冷冻食品,冷饮冰柜内只能冻存冷饮制品,不得混冻其它食品。

  八、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行为规范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采购员、饮事员、分餐员、仓库保管员及帮工等,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并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后,方可参加工作,否则不得擅自上岗操作。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由食堂食品管理员对其进行日常健康检查,发现有咳嗽、腹泻、发热、呕吐、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病症的从业人员,不得让其上岗操作,如果在上岗过程中发现的,应责令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制售直拉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戴口罩,不得佩戴手表,首饰等物,男同志不留长头发,长胡须、女同志长头发应置于入帽内,不得化妆,涂指甲油。

  四、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注意个人卫生,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触食品前应先洗手,严禁在操作间内吃东西、抽烟或随地吐痰,不准边工作边挖鼻子、掏耳、剔牙、不许对着食品打喷嚏或用勺子直接尝味。

  五、食堂分餐人员分餐时应戴口罩、手套,不得边分餐边收款,分餐与收款应分开进行。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制

  纳雍一中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性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责任制:

  一、学校食堂有主管负责,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将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四、加强学校食堂内部自身的食品卫生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五、学校卫生室应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

  六、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学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食品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校相关法律,熟悉并掌握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要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的采购。

  6.采购乳制品、水产制品、肉制品、食用油、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猪、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库房检查和清洁制度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和物资进出建帐登记等日常工作。

  二、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工作原则,并按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月末要对库存物资进行盘存登记。

  四、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

  五、库房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货物入库登记,坚持货物领用签字登记制度,及时清除过期变质食品。

  六、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为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是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负责人)或者由餐饮服务单位授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正式从业人员。

  二、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及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并至少配备1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上述六类以外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如无条件,可以配备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以上(含2个)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员发生变动后,应当在10天内将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名单向《餐饮服务许可证》原发证机关备案。

  五、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明;

  (2)具备相应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

  (3)持有效的培训合格证明,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下列知识:

  (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2)常见的食品污染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

  (3)食源性疾病的预防处理原则;

  (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求;

  (5)餐饮服务其他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

  (2)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

  (3)对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进行管理;

  (4)组织制定本企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废弃物处理进行管理;

  (6)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7)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信息;

  (8)其他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

  八、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年至少参加1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应当不少于40学时。

  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对12个月内连续3次被不同餐饮服务提供者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解聘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注销其食品安全管理员资质。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敷设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墙裙;地面防水、防滑、具有一定坡度。

  3、烹调加工人员佩戴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4、烹调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5、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得加工出售感观异常或腐败变质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6、烹制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食品烹调后至出售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不超过24小时,在确认末变质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7、加工后的熟食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9、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案板、盆、框、抹布等,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及时洗净消毒。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台面、地面。

  10、有“三防”设施,废弃物弃置于污物桶内,污物桶加盖。

  11、工作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负责人定期检奎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制订单位日常卫生制度,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明显处,并每年进行复验。

  3.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持有效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持有符合卫生要求且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布局合理。食品原料、成品仓库必须专用保持通风、干燥,货物隔墙离地分类堆放。

  5.严禁生产加工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按规定标注出品名、厂名、生产日期、批号、配方、保存日期等,对生熟食品实行加工人员用具及存放实行“三分开”原则,并有明显的标志,严防交叉污染。

  6.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必须配备专用的有足够容量的密闭垃圾容器,阴沟畅通无污水,无蚊子苍蝇孕生地,有防蝇、防尘、防鼠措施,勤灭“四害”。

  7.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餐具、工具、容器、管道和卫生间等地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必须配备有效的物理消毒设备(消毒柜、蒸汽等)和化学消毒药物(二氧化氯)。

  二、食品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卫生岗位制度

  1.不得购进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不采购腐败、霉变、有异味、虫蛀等变质食品。

  2.不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粮、油、肉等大宗食品应在供应点统一采购,且必须索取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检验合格证)备查,保管员有权拒绝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进库。

  3.食品入库应有验收、登记制度,需储存的食品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摆放整齐,挂牌存放,建立台账制度。

  4.保管员负责仓库的日常卫生工作,使仓库清洁、干燥、通风、库房无蝇、无鼠、无蟑螂,严禁存放有毒物品。

  三、员工卫生岗位制度

  1.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上岗时着清洁工作衣帽。

  2.售货前双手用肥皂洗净,必要时应消毒双手,不留长指甲,工作期间严禁吸烟、随地吐痰等不良卫生习惯。销售无包装食品不得用手直接抓食物,货款要分开。

  3.不销售过期、三无、变质及无卫生部门批准文号和标志的保健食品。

  4.搞好店内外环境卫生,做好防蝇防尘工作,垃圾废物用加盖容器存放,及时清理。

  5.盛装散装食品的容器、工具要及时清洗消毒。

  四、面点间卫生标准

  1.不得使用霉变、生虫、有异味的老面。

  2.做面点的工具、容器、台案和机械等使用前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3.主食、糕点以销定产。含水分、奶油和带馅的糕点应放冰箱保存,防止霉变。

  4.点心制作人员要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帽、围裙,操作前腰彻底洗手消毒。

  五、餐具消毒方法、卫生标准

  (一)物理消毒

  1.热力消毒

  第一去残渣:用抹布去残渣;第二用温碱水除油腻:水温45-50度;第三清水冲洗:流动水最好,防止脏水重复污染;第四高温消毒。

  将洗净的器皿底朝上放进锅里煮沸3-5分钟。

  将器皿放入蒸箱内,蒸汽温度80°以上蒸10-15分钟。已经消毒的餐具不能有油腻或水珠,不得用手或抹布擦拭,以免污染。

  四道工序不能颠倒,否则达不到消毒效果。

  2.红外线消毒

  使用红外线消毒,温度120°,消毒时间15-20分钟。

  3.洗碗机消毒

  水温控制在85°,消毒时间40秒。

  (二)化学消毒

  一般使用氯制剂,消毒液配比为1:200,即一份药液,加200倍的水。

  (三)紫外线消毒

  1.紫外线消毒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消毒物体表面。

  2.每立方米一瓦,灯管与操作台距离一米。

  3.消毒时间是:上班前30分钟,上班后30分钟。

  六、餐具卫生标准

  无油腻、无污染、无异味、无可溶性附着物。

  七、炊具卫生标准

  1.无锈、无油渍、无污染。

  2.消毒方式:刀、菜墩用酒精消毒;盆盒用蒸汽消毒。

  3.达到卫生检验标准。

  4.生熟分开,并做有标记。

  八、备餐间卫生标准

  1.售饭窗口玻璃每天擦拭,玻璃要明亮。

  2.售饭台、售饭卡机、保温箱等每餐售饭后打扫干净,无油渍污垢。

  3.墙壁房顶要经常打扫,无尘无虫网。

  4.售饭工具每餐后洗刷干净,用消毒液浸泡冲洗,放在统一的容器内,用干净的毛巾遮盖待用。

  九、加工机具设备卫生标准

  1.无锈、无油渍、无污垢。

  2.用一次洗刷一次。

  3.经常上油防锈。

  4.用后盖上洁净的盖布。

  十、冷荤间卫生标准

  (一)冷荤制品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用具、专消毒、专冷藏。

  (二)冷荤冰箱只能存放直接入口的食品,不能存放饮料、啤酒及带包装的食品。

  (三)洗消灵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1.生食瓜果蔬菜用1:200的消毒液浸泡3分钟后用净水冲刷干净或用3%的漂白粉溶液浸泡3分钟后冲刷干净即可。

  2.用容器去残渣后用1:300的消毒液浸泡5分钟后洗净即可。

  (四)刀、墩消毒方法

  1.75%的酒精配制方法:市售95%的酒精4份+蒸馏水1份。

  2.菜刀使用前取酒精棉球点燃后将刀灼烧后方可使用;菜墩使用前取酒精倒在菜墩上燃烧后再使用。

  (五)冷藏设备卫生

  1.冰箱每周化霜清洗一至二次,并用1:200洗消灵消毒液全面擦洗消毒。

  2.冰箱把手上必须捆上浸有消毒液或酒精的湿毛巾。

  (六)紫外线消毒灯应悬挂在离工作台面1.5米的高度,消毒时间应在操作前、后30分钟内对室内空气和用具进行消毒。

  (七)个人卫生

  1.冷荤制售人员不准带病上岗,制售之前双手必须用酒精消毒。

  2.非准荤制售人员不准进入冷荤间。

  十一、餐厅卫生标准

  1.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空调机、桌椅等保持清洁整齐。做到用餐后案净、地洁、餐桌上调料容器、餐巾纸盒保持清洁,定期消毒;酱油、醋每日更换。

  2.餐巾、餐纸消毒后在专用台折叠,工作人员操作前双手洗净消毒;台布一餐一换;小毛巾一用一消毒。

  3.吧台、咖啡厅不准出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酒水。

  4.服务员上菜要进行把关检查,不上质量不佳、品种不对、数量不合要求或含有杂质异味的食品。

  十二、仓库卫生标准

  1.仓库无蝇、无鼠、无蟑螂。

  2.存放做到生、熟隔离;成品、半成品隔离;食品、杂物药品隔离;食品、天然冰隔离。

  3.各种原材料要隔地离墙,上架加盖存放,存放地干燥、通风,周围保持清洁。

  4.鲜进鲜出,不收发霉、变质、不洁的原辅料。

  5.用具、容器保持干净。

  十三、食品卫生“五。四”制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零售单位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直接拿食品、不用废纸物包装食品)。

  2.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具实行“四步骤”: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被褥、勤换工作服。

  十四、食堂处罚标准

  食堂: 单位:元

  注:罚款三日内交后勤财务科,逾期加倍处罚,双休日顺延。

  员工: 单位: 元

  检查日期:

  参检人:

  被检查食堂负责人:

  饮食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食堂管理方案

  一、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1、采购。食堂设采购员两名,一人付款,一人记帐,每天采购完毕后认真填好采购单,并签名。采购物品回校后交食堂保管员验收签名,采购单一式三份,采购员、保管员及管理员各一份,保管员用于月底盘点,管理员用于月底结帐,然后存档。

  2、验收和保管。食堂设保管员1名,每曰对照采购单,对所采购物品进行核实验收,验收完毕后在采购单上签名,并保留采购单,以便月底盘点。

  3、制订菜单和领用物品。食堂炊事员实行主、副厨值班轮流制。主厨负责根据当天采购员采购原料及仓库存储,协同食堂管理员拟制当天中、晚餐菜单及次曰早餐计划并予公布,然后领用各项所需材料,在领用单上签名,一式两份,保管员及管理员各一份,以便月底结合采购单进行盘点结帐。

  4、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5分钟准备好。整个加工过程由主厨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5、就餐。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食堂管理员进行协调。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食堂管理员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6、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管理员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适当处理。

  7、每周六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每月底要对采购原料及使用原料进行盘点,并列出当月库存物品清单及数量;每月底膳食委员会要和食堂管理员进行当月成本核算和帐务整理。

  二、食堂工作制度

  1、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管理员安排,遇事要请假。无故迟到扣除当天工资50%, 无故矿工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病、事假扣除当天工资。

  2、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4、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

  5、采购员要把好采购品质量关和成本关。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保管员要做到物品进出帐目清楚,程序分明;炊事员要不断钻研业务,多动脑筋,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并根据季节及饭菜特点、准备足够的饭菜,一方面使饭菜浪费度降低到最小,又不会使饭菜不够吃。

  6、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锅炉操作要严守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防止污染;食堂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等,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7、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管理员请假,离开食堂工作岗位。

  8、食堂工作人员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团结协作,真诚待人,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争吵,不打闹。

  三、食堂卫生制度

  (一)食品卫生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二)餐具、厨具卫生

  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四类。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三)环境卫生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四)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四、监督与管理

  1、成立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校长:直接向上级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食堂各项工作。

  董事会:负责协调食堂行政管理及食堂设施,经费核算及食堂职工奖惩等相关事宜。

  总务处:食堂的业务管理部门。每月一次协同食堂管理员进行月底结算工作,及时完善、修理食堂各项设备设施。

  政教处:配合食堂做好就餐的秩序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勤俭节约,文明礼貌教育工作。

  食堂管理员:兼食堂卫生管理员。食堂的直接管理者。负责食堂内部各项事务管理,负责食堂职工的招聘、辞退和考核工作,对食堂流程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为食堂和学校各部门的直接联系人。每月底进行成本核算。

  学生会:做好学校食堂和学生的沟通工作,代表学生对食堂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反馈学生方面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

  膳食委员会成员:*** *** *** ***

  2、强化师生监督。每曰早上主厨师及时公布当曰中、晚餐菜谱及次曰早餐安排,并注明掌勺厨师。设立食堂职工监督栏。每个窗口固定职工打菜,每学期定时组织评比“文明窗口”。

  3、每学期进行三次食堂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食堂帐目,仓库管理等相关事宜。

  五、奖惩

  1、食堂工作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受到师生好评的,学期末膳食管理委员会报董事会酌情给予100元—300元奖励。

  2、采购员采购有腐烂变质食品,扣除当月工资20%;有低价高报现象,予以辞退;厨师使用腐烂变质食品加工,每次扣除当月工资10%;由于技术失误,造成饭菜浪费,扣除当天工资50%;因为工作失误,导致饭菜供应不足且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酌情扣除食堂管理员及当值主厨工资20—50元。

  3、出现食物中毒现象,有关责任人视造成后果,除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并扣除当月工资50—100%,情节严重予以解聘。

  ①食物原料清洗不干净,责任人:清洗职工,管理员;

  ②食品腐烂变质,责任人:采购员或保管员,加工人员,厨师

  ③违反食品搭配禁忌原则。责任人:厨师

  ④人为投毒。责任人:食堂值班人员。

  以上情形,如食堂管理员未发现和制止,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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