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的种类与使用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单位刻章介绍信范文

  第十二条印章的用印:

  印章应当盖在文件正面;

  印章一般盖于公司名称、部门名称的中部,并能骑年盖月;

  盖印文件必要时应当盖骑缝印;

  空白页上不得用印。特殊情况下,需在空白的介绍信、信签上用印的,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印章保管人编号存档后方可用印。

  在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能证明公司主体资格及权利的复印件上用印时,应当同时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用途,有效期,再复印无效”等字样的印章。

  第十三条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当填写《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印章外借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对于因工作需长期外借公章的,公章借用人员应严格按照用印登记制度,登记好用印内容。

  第十四条印章保管人应当做好以下档案保管工作:

  将印有公司文号的用印文件留存贰份,并及时做好电子文档的保存。

  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印章使用登记台帐应当记录每个印章的起印、废止、每次使用的具体情况。

  妥善保管《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印章管理登记薄》、《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印章外借使用单》。

  第十五条介绍信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填写介绍信登记薄,一般事宜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重要事宜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及更换印章,未经批准、未经公司办公室负责刻制及更换的印章,不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印章的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应当按本制度要求规范使用印章。对未能严格、规范使用印章以及滥用、误用印章的,由印章管理人及保管人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在办公自动化系统、PDM、ERP等管理信息系统中引入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与用户名一一对应,并设置使用密码。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仅作为公司内部流程运转和审批程序的辨识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对外不得使用。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负责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宏华公司办公室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公司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凡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经宏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印章的种类与使用

公文知识要点

  公文是党组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等在党务活动、政务活动、技术活动和经济活动等公务活动中的产物;公文还是宣布和传达政策法令、指导工作、报告和商洽国家事务的一种工具。

  公文具有直接生效的指导作用。这种指导作用包括命令作用、法律作用、执行作用、指示作用、宣传作用、教育作用、交涉作用……等等。

  写作公文不能离开政策和法律,必须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法律。只有不断提高公文写作水平,才能不断提高办文质量,使公文发挥它的特殊的功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11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我国现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分12类13种:①命令(令);②议案;③决定;④指示;⑤公告、通告;⑥通知;⑦通报;⑧报告;⑨请示; 10 批复; 11 函; 12 会议纪要。 根据中央中央办公厅1996年5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我国现行的各级党的机关公文有14种:①决议;②决定;③指示;④意见;⑤通知;⑥通报;⑦公报;⑧报告;⑨请示; 10 批复; 11 条例; 12 规定; 13 函; 14 会议纪要。

  以上两个文件是党政机关公文制发的依据,同时也成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等选择通用公文文种的依据。当然一些专职机关,如军事、外交、经济、法律等的机构另有一些专用公文。

  公文的处理程序一般包括:①收文;②分办、批办;③催办;④拟稿;⑤审核、签发;⑥编号、印发;⑦立卷(归档);⑧销毁。与写作有直接关系的是拟稿。

  二、公文的格式与要素〖HT〗〖KH*3/4〗公文具有规定的格式,公文要按规定的格式写作。这样可以保证公文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程序性,并且便于公文的处理,提高办文的工作效率。

  公文的格式要素一般包括:

  (一)发文机关(版头)

  发文机关即公文的作者,发文机关应写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同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常委、军队、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公司也可联合行文。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应将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版头是发文机关的标记。目前我国使用的公文版头有以下三种:

  1、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两字组成,以大字套红居中,印在文件首页上端,俗称“大版头”。例如,“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浙江省人事厅文件”。

  2、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圆括号标注文种名称,俗称“小版头”。例如,“浙江省人民政府(通知)”、“××市教育委员会(函)”。

  3、印有发文机关全称的公函纸,作为版头。

  至于几个机关联合行文的,可用公文主办机关一家版头,也可用所有联合行文机关的版头。

  (二)公文份号 〖HT〗公文份号是同一公文印制若干份时每份的顺序编号,位于版头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识,用以掌握每份公文的流向。绝密、机密公文应标明份号。

  (三)秘密等级 〖HT〗公文的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由发文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办、局制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确定,标注在版头左上角“公文份号”之下。其具体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没有标上保密期限的,绝密、机密、秘密分别可按30年、20年、10年认定。

  (四)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指对公文送达和办理速度的要求。紧急公文分为“特急”、“急”两种,标注在版头左上角“秘密等级”下。电报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五)发文字号 〖HT〗发文字号是指发文机关编制的公文代号,简称文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发文顺序号三部分组成。其中发文年度用六角括号括入。如国务院1998年制发的第12号文件,发文字号为“国发〔1998〕12号”。发文字号位于版头与红线之间的正中处,用公函纸制发的,位于标题右上侧。几个机关联合发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签发人与签署不同。签署是某些需要以本机关行政首长名义发布的公文,由其签名或加盖签名章后才能发出。签发人则有两种情况:一是指机关负责人在审定文稿后签上姓名表示同意印发;二是报送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必须注明签发人。这里指的是后一种情况,签发人的姓名署于版头红线之上发文字号的右侧:“签发人:×××”。为使公文显得对称,发文字号应相应向左移位。重要的或涉及面广的,必须由正职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人签发。

  (七)标题

  公文标题位于版头下面居中的位置,通常在版头与标题之间,用一红线作区别标志。如一份公文没有版头,标题置于公函纸首端机关名称下的红线稍下居中位置。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例如,《国务院关于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决定》,这里“国务院”是发文机关;“关于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是事由;“决定”是文种。事由一般都用介词“关于”和表达主要内容的词组组成介词结构。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使用由专人负责。街道党工委印章、办事处行政印章由党政办明确专人管理,各科室印章由主管领导明确专人管理,各社区印章由社区书记、主任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政治素质高、工作原则性强,管理人员名单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变更应报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党政办备案。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印章安全,随时加锁保管。

  二、凡盖章上报或对外的重要报告、请示、证明等,须影印一份留存备查,党政办不定期对各办公室、各社区使用印章情况进行抽查。

  三、公章管理人员对所要加盖印章的文书内容必须认真审阅,谨慎把关,不徇私情。对外发生经济往来的文书,必须由街道党政正职领导签字同意方可用章。

  四、公章管理人员加盖印章把关不准时,应向街道主管领导请示,并在公章登记本上作好记录。

  五、用印要准确、仔细、正规,盖出的各种印章要保证公章位置恰当,字组端正,图象清晰。

  六、严禁开空白信函,注意维护公章的权威。

  七、公章不得交由当事人或非办公室人员使用。确因特殊情况需移交办公室人员时,必须进行移交登记,移交人必须妥善保管并公正用章。

  八、公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外带使用时,经主管领导批准,进行严格借还登记,用完公章后迅速归还。

  九、公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公章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公章。对所盖文书必须认真审阅,对不符合用章管理规定的文件不得用章。如发现营私舞弊等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制止不了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如包庇用章,将追究其连带责任。

  十、印章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向街道党政办报告备案;若公章损坏,应及时申请更换,不得私刻印章。

  十一、凡违反公章管理制度、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因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予以追究相应的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诫勉、引咎辞职、待岗或辞退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纪律、法律责任。

党政公文基础知识

  一、党政公文的概念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二、党政公文的特点

  (一)法定性;(二)政策性;(三)实用性;(四)实效性;(五)规范性。

  三、公文的基本功用

  (一)颁布法规,传达指示;(二)反映情况,请示工作;(三)联系工作,商洽公务;(四)宣传教育;(五)依据凭证。

  四、公文的种类

  法定公文15种: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特点:1.权威性。决议是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生效并发布的,是领导机关意志的反映。决议的内容事关重要决策事项,一经公布,就必须坚决执行。2.指导性。决议表达的观点和对事项的评价具有指导意义。

  决议的分类: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决议可以分为事项性决议和重大问题决议两种。事项性决议是对会议讨论通过的具体事项的决议。重大问题决议是对会议关于重大问题讨论后作出的总结性决议。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定是领导机关发出的,带有制约、规范、指导作用的下行文。主要包括:表彰决定、处分决定、关于重大行动或重要事项的决定。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命令”和“令”是一个文种,“令”可视为“命令”的简称。什么时候用“命令”,什么时候使用“令”,要视情况而定。

  有3个特点,即:具有强制性、有权限的发令机关、发布令必须以法律和法令为依据。

  具体可分为:公布令、行政令、任免令、嘉奖令等。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公报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和新闻性。公报也称新闻公报,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重大事件或重要决定事项的报道性公文,是党和国家经常使用的重要文种。

  分类:(1)会议公报是用以报道重要会议或会谈的决定和情报的公报。这种公报一般用于党中央召开的会议。

  (2)事项公报是党的高级领导机关用以发布重大情况、重要事件的文件。高层行政机关、部门向人民群众公布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或重大措施时有时也沿用此类公报。

  (3)联合公报是一种特殊用途的公报,用以发布国家之间、政党之间、团体之间经过会议达成的某种协议,如《中俄联合公报》。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项的公告:通过以国家机关名义或者授权新华社向国内外庄重宣布某一重大事项。如宣布国家领导人的选举结果、出访、颁布法律、重要法令,公布重大科技成果等。

  宣布影响面很大的专门事项的公告:由有关职能部门,按法定程序发布。如按《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公告,以及公布企业破产的公告,企业换证公告,质量监督公告等。

  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公告:公告内容单一,篇幅一般比较简短,标题可以写成三种形式:由发文机关、事由、文体组成,如《绥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由发文机关、文体组成,如《绥宁县人民政府公告》;只有文种这一要素组成,如《公告》。标题下可依公告单独编号。在公告的正文中,要简明扼要地写出公告依据、公告事项。结尾一般以“现予公告”、“特此公告”作结语。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各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的比较多,时常见诸报端。如公安部门发布的车辆年检、交通管制的通告,工商部门发布的企业许可证年审的通告等。

  通告的标题大体有三种:一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二是只有发文机关和文种组成;三是只写文种《通告》。通告的正文主要是针对某些事项作出规定或限制,成为告知对象行动的规范,要求遵循。因此,正文一般由目的根据、规定事项和要求三部分内容构成。正文之后,习惯以“特此通告”“此告”等词语结尾。

  拟制通告要注意三点:一要突出中心。通告常常带有法规的性质,要明确“允许做什么和不允许做什么”。力求简明易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要体现方针政策。必须正确地把握方针、政策,熟悉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三要通俗易懂,切忌语言含糊,公众难以理解。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知是使用得比较多的一种公文。下行文,也可以是平行文,因而有一定的指挥、指导性。和其它下行文种相比,通知应用范围更宽,具有广泛性。大多数类型的通知对受文对象总是有所要求,提出需要执行或办理的事项,它虽不同于命令,但也有一定的权威性。通知还有明显的时间性,有些通知,如会议通知,只是在指定的一段时间里有效。

  “通知”大体上可以分为批转和转发性通知,传达、要求执行、周知性通知和人事任免通知三种。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上行文。大致可分为工作报告、情况报告、答复报告、报送文件的报告等。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大致可以分为:商洽函、问答函、批答函。

  商洽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联系、商洽、协调某一项工作,如洽谈业务、要求协作、请求支援、联系参观学习等。

  问答函,用于机关之间询问政策性和业务性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搞清楚的事宜,如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核查问题、催办事宜等。

  批答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间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根据会议性质的不同,会议纪要可以分为办公会议纪要和其它专题会议纪要两大类。

  五、公文的分类

  (一)依照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的不同,可将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种。

  (二)按照紧急程度可将公文分为紧急公文和普通公文两大类。紧急公文又分为“特急”和“加急”(急件)两种。其中,电报应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按照有无保密要求及秘密等级可将公文分为无保密要求的普通文件和有保密要求的保密文件两大类。保密文件又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和秘密文件三类。我们在起草或者管理公文时,必须要按照该公文的秘密等级来处理,涉及秘密问题的,不能泄密。

  (四)按照具体职能的不同,可将公文分为法规性公文、指挥性公文、报请性公文、执照性公文、联系性公文、实录性公文六大类。

  六、几种近似公文的同异点

  (一)决定与决议。两个文种都是下行文,均属决策性公文,都是一级组织对某些重大问题的处理或重要工作事项所作的决策性的意见或措施、要求,决策又出自各级领导机关,并要求下级机关贯彻执行。

  不同点主要表现在:决议的内容必须是经过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的,而决定则不一定,有的决定是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的,也有的是由行文机关作出的。

  (二)公报与公告。两个文种都是用来向国内外公开宣布、告知某一重要事项的、非常严肃、庄重的公文。一般都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

  不同点主要表现在:公告多用于公布重大消息,内容一般十分简要,而公报的内容一般是比较具体地公布某一重要会议或重要事项的内容。

  (三)公告与通告。两个文种均属告知性公文,它们均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或在社会上张贴等公开形式发布。

  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一是从使用者看,公告的制发者是国家行政机关以及被授权的机关;通告则不然,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使用。

  二是从发布内容看,公告内容的重要性大于通告,是郑重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通告则主要是用于发布应当遵守或周知事项。

  三是从公布范围看,公告是面向国内外的,范围广;通告则是针对社会的某一方面,用于局部范围。

  “公告”的行文方向是面向国内外,必须通过媒体公开发布,其内容必须是重要事项或者是法定事项。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夏时制的公告》。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很少使用“公告”。 “通告”的行文方向是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可以张贴,其内容是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如:《国务院关于保障民航安全的通告》《城市交通管制通告》《房屋拆迁通告》等。

  (四)请示与报告。两个文种都是上行文,行文的作用有共同之处,都是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提出请求事项。

  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一是行文的目的不同。报告不要求上级答复,而请示则要求上级答复。

  二是行文时间不同。报告是事中或事后行文,而请示只能是事前行文。

  三是文种性质不同。报告属陈述性的上行公文,而请示属请求性的上行公文。

  七、公文的语言特色

  (一)语义要确定。用词准确、规范,是文章语言的一般要求,但不同的文章体裁,用词准确、规范的含义是有区别的。审美文体,比喻用词、夸张词语,或者前人未用过的词,只要作者认为是表达文意所必需的,都可以使用。但公文用词的准确、规范却要求语义确定、明确,不主张含蓄,更不能夸张和有歧义,也不得用生造词。

  (二)尽量用短句。公文中尽量使用短句,是为了适应公文目的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实效性强的要求,用尽可能俭省的文字表达尽可能丰富的内容,追求言简意赅、开门见山的效果。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滥发钱物和赠送礼品的通知》,较多使用短句,简洁明了,文章主旨得以突出。尽量用短句,对批复这一文种尤其显得必要。

  (三)体现庄重性。公文是代表某一机关或组织说话的,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行政约束力,因此,用语要求庄重。达到这一要求的方法是尽量用书面语,避免使用方言、口语。

  八、公文拟制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拟稿、核稿、签发三个环节,主要流程是:

  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名义联合行文流程:部门拟稿→相关部门会稿→县政府办秘书组→县委办秘书组→县政府办分管文秘副主任→县委办分管文秘副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委办主任→按签阅意见送相关县级领导审阅→县委书记审签。

  以县政府(办)名义行文流程:部门拟稿→相关部门会稿→县法制办→县政府办秘书组→县政府办分管该项工作的副主任→县政府办分管文秘副主任→县政府办主任→按签阅意见送分管副县长审阅→县长审签。

  【拟稿】公文的“拟稿”,就是起草文件,也称“撰稿”。这是一项非常细致的文字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思想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机关的精神面貌、政策水平,指挥或执行能力,因此,必须切实重视文稿的撰写工作。拟稿又是机关制发文件的首要环节。拟稿一般应掌握下列基本要求:材料规范、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

  1.材料规范。公文材料的选用标准必须是真实典型,新鲜有力。所谓真实,就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反映当前事物本质规律的真实。我们分析问题时,所列举的现象,不是假的、人为编造的,也不是偶然现象和个别现象。所谓典型,就是既是个性特征,又是共性特征。新鲜有力,就是我们所列举的、分析的问题,提出的办法,必须是符合当前实际的,必须是有说服力的。

  2.内容简洁。内容简洁,是指公文内容“短、实、新”,紧扣主题,不拖泥带水;讲真话、讲实话、讲短话、讲新话,求实效,忌浮夸,忌虚假,有新情况、新内容、新政策,促进新发展。

  3.主题突出。主题是文章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任何文章都要有主题,公文也不例外。公文主题的提炼标准,就是集中单一、鲜明显露。要求一文一事,一个主题,主题鲜明突出。主张什么,反对什么,要鲜明直接,不能含糊,不能让人产生歧义。主题突出,是指公文主旨明确,中心突出,中心观点和分观点紧紧围绕公文主题,直述不曲,一目了然。一是公文阐述集中,各部分、各层次都为公文主题服务;二是全文阐述醒目,大标题与小标题,开头与结尾、内容与形式、过渡与照应,都为公文主题服务;三是公文内容新颖,说新话,立新意,反映新情况,创造新知识、新制度、新政策,促进新发展;四是文题一致,论点与论据一致,陈述与中心思想一致,分述与综述一致,全文是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

  4.观点鲜明。观点鲜明,是从公文的鲜明性方面对公文起草的要求,是指公文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主张和基本观点、基本路线、基本主张及所定政策措施办法等,鲜明、清楚、明白、拥护什么、反对什么,肯定什么、否定什么,想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标等,都在公文中明白地表达出来,便于理解和贯彻执行。一是态度鲜明,立论准确。二是摆出事实,说明道理。赞成什么、反对什么都要讲出道理,以事实说话,令人口服心服。三是层次清楚,观点统一。

  5.结构严谨。结构严谨,是从公文的结构、布局上对公文起草的要求,是指公文内容和文字紧紧围绕主题展开,布局合理,自然连续,内容完整,摆布匀称,层次清楚,逻辑严密。

  6.表述准确。表述准确,是从公文的准确性上对起草公文的要求。公文的观点、论述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发文机关的意图,符合行文的规定和语法规则,使公文表述规范、精细、严谨、周密、明确,无歧义、无漏洞、无语法逻辑问题,无懈可击,经得起实践检验和逻辑检验。

  7.文字精练。文字精练,是从文字表达方面对公文起草的要求。公文起草应当做到开门见山,文字精练,文风端正,篇幅简短,以极简短的文字表述公文的全部内容。

  8.专有名字、引文、计量单位、数字和标点符号准确、规范。

  正确使用专有名字、引文、计量单位、数字和标点符合,是确保公文质量的基本要求。

  【核稿】核稿即公文起草成形送交领导人审批签发之前,由办公室或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公文的观点、文字、内容、体式所作的全面审核工作。核稿,主要审核下列七点:

  1.是否需要制发文件。

  2.是否符合国家法治要求。

  3.是否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机关领导的要求,有无矛盾之处。

  4.措施是否妥当,办法是否行之有效。

  5.结论是否正确,论理是否符合逻辑。

  6.结构是否合理,语言是否符合语法和公文的特点。

  7.公文的体式是否合体,特别是行文格式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公文特点。

  【把口】把口是指对公文文稿进行把关。为什么对发文文稿要进行把口呢

  主要是为节省领导耗费在审阅和修改公文上的时间,有利于贯彻集中统一的办文原则,保证公文有较高的质量,便于下级执行。“把口”是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人员)对机关各职能部门拟写的以机关名义外发文件的文稿,从政策、措施、手续及体式、文字提法等方面进行审核。对于不成熟或质量上有问题的文稿,在商得拟稿单位同意或者请示领导以后可以根据情况采取补、退、改三种办法加以处理。

  1.补

  对于不按照公文处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的文稿,退回原拟稿单位补正。

  2.退

  对于不需要发布的或者可以由各业务部门自行发布而不需要用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稿,退回拟稿单位处理;对于内容不成熟或者文字上需要作大量修改的文稿,或者可以合并发布的文稿,提出问题和处理意见后退回拟稿单位修改。

  3.改

  对于质量上虽然有些问题,但不需要退回拟稿单位修改的,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方式修改:

  (l)内容比较简单,文字修改不大的,可以由秘书工作部门自行修改,也可以请拟稿单位来人修改。

  (2)急件或特急件,可以请拟稿单位来人共同研究修改。为了保证公文把口的顺利进行,要求一个单位职能部门写的文稿,除指定径直送机关领导同志直接审阅的以外,一般都要归口到办公部门,由办公部门初审后认为合格再送机关领导同志签发,以确保文稿质量。

  【复核】公文文稿送领导签发后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叫做复核。复核的方法是:对领导已签发的公文从头至尾再通读一次,发现问题,立即更正。复核的重点是对领导人修改的意见进行校正、核准,以确保领导修改签批意见的正确性;对公文格式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准,是否有遗漏的要素。领导人已经签批了的文稿属公文定稿,具有法定效力,一般情况下,除公文格式外,对公文内容不作改动。如果公文有差错,必须更改时,对不涉及公文内容的变动,公文审核人员及秘部门负责人修改更正即可;对涉及公文内容的改动、工作部署的变动等,要特别慎重,在改动前应提出修改的依据与修改方案请示有关领导人同意,并将文稿报原签发的领导人和终签的领导人复审复签。

  【签发】签发是文件定稿的最后一个关键环节,公文的制作签发程序很严谨,不能谁写谁签都行。重要文件要一把手或单位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发,一般文件由一把手、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委托的领导签发。各乡镇、部门的办公室分别根据党委、政府、本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发布的公文,重要的分别由党委、政府、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该项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一般的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职签发。行政机关联合行文,必须经各联合机关的负责人会签,最后由主办机关负责人签发。公文签发的程序。公文签发工作,按领导职务大小和排名先后顺序,先由职务较低的领导人签批,然后逐一往前签批。一般情况下,领导人按正常的公文签批程序签批公文,不得越权越位。紧急公文,由主持工作的领导人签发或由他委托的负责人签发。成文时间。领导签发的时间,而不是拟稿的时间和印制时间,印制时间在版记部分专门有一栏,哪天印的就写哪天。

  不按程序办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乡镇、市属县直机关单位超越两办将公文代拟稿直接送县领导审批,领导签发后再找办公室行文,是典型的倒行文。二是超越直接的上级机关,越级行文;三是多头报送、多头审批,甚至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审批上报公文。

  不按程序办文的直接原因:一是有的机关工作人员不懂办文业务和行文原则;二是有的同志错误地认为,上报公文送两办办理,怕有障碍,故意不按正常的程序办文;三是认为直接找领导人或有审核权限的上级机关,事情好办一些,问题容易解决一些。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2.各类印章管理的范畴:

  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3. 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例:

  3.1 刻印:

  3.1.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3.1.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门刻制。

  3.2使用:

  3.2.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3.2.2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各分公司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3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4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3.2.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3.2.6其他职能部门章: 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办法。

  3.3废止、更换:

  3.3.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交由总部人事行政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3.3.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3.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人事行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4.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4.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分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4 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4.5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4.7 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4.8 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4.9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4.10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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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有限公司”中文、中英文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签字章。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文、便函、介绍信、证件、证书、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凡不符合本办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二章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第五条印章的使用

  (一)以****名义发出的公文,须经****领导签发批准的文件原稿用印。

  (二)****发文的附件(如各类业务报表等)凭发文并按该文中限定发给附件的单位、数量用印。

  (三)****各部门用印,应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各国内企业用印,需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原则上不准外单位人员到总经理办公室直办用印。

  (四)办理使用****印章的事项,须由经办人认真填写《用印审批单》(见附件),写明用印单位、用印时间、用印文别、发往单位、事由及印别等,审批单经****领导审核批准,经办人签字后用印。

  (五)****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期间,原则上不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签字章,所需签署文件一律送法定代表人签字。若确需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签字章的,应经法定代表人批准。

  在法定代表人出差期间,应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请示法定代表人同意,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领导在《用印审批单》上签字批准后方可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签字章。

  (六)经办人用印时须将《用印审批单》一联交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收存,并在用印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七)****印章应由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直接用印。

  (八)各部门借用****印章到公司外用印时,必须由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随同监印,并于当天下午4:30以前将印章归还。若不能按时归还,经办人员须向主办部门领导报告,并同印章专管人员一起向总经理办公室领导报告,同时写出简要书面说明,按总经理办公室领导批示办理。

  (九)****钢印主要用于加盖工作证、退休证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印发的其它证件。

  (十)印别及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十一)介绍信、证明信如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间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十二)不得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上用印。如有特殊情况用印,须经****领导批准。

  第六条印章的管理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章由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掌管,****其它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掌管,并实行用印登记制度。

  (二)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铁柜内,妥为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第二天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铁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办公室领导和保安部门。工作时间印章掌管人员因外出不在岗位时,应将印章妥善保管。

  (三)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总经理办公室领导应指定他人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管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类别及数量。交接人员签字,总经理办公室领导签字认可后备存。

  (四)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调离或因各种原因离岗时,总经理办公室领导应指定他人管理印章,并及时办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

  (五)因机构变动需刻制新印章时,须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成立新机构的文件;更换旧印章须凭旧印章原样,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经****领导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事宜。新印章刻制后,各部门在领取新印章时,要认真进行登记,注明签收人姓名、日期以及启用新印章、作废旧印章的年月日,并将旧印章一并交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由其登记造册,统一交归档案资料室,按规定妥善保管。

  第七条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

  第八条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专管人员审核用印内容的,专管人员可拒绝用印,或报告领导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各部门印章的保管、使用,应当参照****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各国内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各出一人。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条、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

  第八条、附则

  《印章使用签批单》

  《印章移交表》

  《印章管理责任书》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章 印章地领取和保管

  第三条 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第四条 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第五条 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第六条 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章 印章地使用

  第七条 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第八条 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九条 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十条 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第十二条 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十四条 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这个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第十五条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十六条 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四章 责任

  第十七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第十八条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印章管理规定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社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现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社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1、印章由统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外出时,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人员代管。办公室及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范围管好和用好印章,特殊情况需报有关领导批准。

  2、印章保管印章者要坚持原则,对上不唯命是从,亦不能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违章违纪。印章管理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随用随锁。

  3、凡机构成立,从批准之日起,由上级主管出具证明到指定的刻印社刻制单位全称公章,并印发启用通知,如系机构改称,在启用使用新印章的同时,应将旧印章截角作废。

  4、凡单位撤销,其印章应由被撤销单位填写旧印章卡片边同印章上交主管机关办公室立卷备查或封存;若无保存必要,可由主管机关自行截角作废。

  5、加盖下行公文的印章,部门一般文件由部门负责人签批;部门比较重要的文件,由分管领导签批;全局性重要文件由主要领导签批后盖章。

  6、呈送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汇报等公文,须经社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盖章;

  7、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同级有关部门的公文、信函、报表盖章及基层单位上送、出具的文函、证件、合同、协议等,需加盖本社公章的,由处室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8、为本社干部出具的一般证明,如户口迁移、领取邮件、身份证明、购买车票等可由印章掌管者给予盖章。

  9、凡出差需开具介绍信的,省内由分管领导签批,省外由主要领导签批。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使用,以防纰漏。

  10、凡基层要求主管机关出具证明的,重要的要经领导签批,一般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签批。但不得交来人直接到办公室盖章,以防途中作弊。

  11、除上述明确规定用印外,凡未列入需用印的,属于掌管者职权范围内的小事可自行酌情处理,对超出职权范围的不得轻率输,应请示后再盖印。

  12、加盖公章的位置要正确。公文用印要印迹清晰,位置端正,印要盖在署名中央,以盖印时能压住年月日为宜;几个单位联合行文的,印迹不可互相重叠;公文用印必须与署名一致。

  13,加盖公章时,掌管者不能图省事,把印章交给来人自行用印。

  14、建立印登记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以供查考。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注意本文有无分页。原文地址-23876.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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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印章的使用及管理规定

  学校印章的使用是学校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1、学校校印

  凡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有关部门所作的书面报告请示等,经学校领导审阅同意后可用校印。

  上级各部门要求学校有关部门填报的各种报表经经办人填好签字,送交学校主管领导审阅后,方可用章。

  我校人员对外联系工作所开的介绍信以及证明信(证明我校人员的身份,经历、学历或其它有关事宜真实性)可用校章。

  学校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奖品,可用校印。

  办理教职工工作证、学生证、学生毕业证等证件,可用校印。

  2.财务专用章

  学校开的专用支票,转帐支票,在责任用章后可使用财务专用章。

  3.党支部印章

  凡以学校党支部的名义向教育行政部门党组写的请示、汇报材料,经学校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审阅同意以后,可用支部印章。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查登记表和入党志愿书上的“支部意见”、“支部决议”栏,以及以支部的名义,外出联系工作,党员调出所转的组织关系,可使用支部印章。

  学校教职工的政审材料以及学生的毕业升学政审材料可用支部印章。

  4.工会印章

  以学校工会名义向上级工会组织写的请示、汇报材料,工会的财务开支,可使用工会印章。

  5.其他印章

  以教务处、德育处、校团委等部门名义向上级组织写的请示、汇报材料,填报的各种报表等可使用处室印章。

  印章的管理:

  1、学校印章由学校行政秘书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其它人不得携章外出办事。若确需携章外出办事应有行政秘书同往按印章使用规定用章。介绍信,证明信,各种表格等需写(填)好内容后才用章。

  2、财务专用章由学校财务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使用。

  3、党支部印章由学校人事秘书负责日常管理使用。

  4、工会印章由工会副主席负责日常管理使用。

  5、其它印章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日常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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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规定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