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登记表模板
新疆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在哪里
1、应于考前14日(12月12日起)考生本人自我进行健康监测。建议考生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做好个人防护;非低风险地区来疆参加考试的考生,建议考前14天在考点所在地、州、市备考。
2、考生须提前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新疆招生网”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体温登记表》。
3、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如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报考点报告。
5、考生考前须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新疆招生网”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健康应试承诺书》,进行健康确认时向报考点或考点提供。未提供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
2021年贵州省艺术类专业考试体温登记表
一、2021年贵州艺考体温测量登记表
二、考生进入考点所需资料、证件
考生须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持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登记表》,佩戴口罩有序入场。
三、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使用说明
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报告所在学校或报名所在地市级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四、艺考现场对考生体温要求测量登记表使用说明
1、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2、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3、仍不合格的,须经现场疾控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4、如考试期间考生突然发热(体温高于37.3℃)或者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并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