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餐厅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四条 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总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人员;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 公司主管和总务部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八条 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者给予处分。

  第九条 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晒;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餐厅工作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现规定如下宿舍管理条例,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

  2、保持室内物品摆放的整洁与美观,不得乱摆乱放。

  3、定期安排员工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的清洁。

  4、爱护公物,损坏者须照价赔偿,并按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5、养成良好的消防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与插座,不准使用高压电器等,同时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须及时向宿舍舍长报告。

  6、不准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外来人员必须在晚上23点之前离开宿舍,否则宿舍舍长有权令其立即离开,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7、出入宿舍须及时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财产安全防范工作。

  8、宿舍内须谨慎吸烟。在房内吸烟而烧坏物品或引起火灾,将追究其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9、宿舍内严禁赌博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违犯者处以行政处罚。

  10、服从宿舍舍长的管理,不得私自换房、换床,不准与管理人员发生顶撞和争执。

  11、每位员工都必须保持宿舍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注意团结,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和打闹。

  12、员工遇到问题和困难,可告知店长或宿舍舍长,店长或宿舍舍长应尽量给予帮助。

  13、有如下行为者将受到处罚:

  口头警告:

  1)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杂物、纸屑,将鼻涕涂到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痕、鞋迹印到墙上。

  2)乱扔垃圾,造成下水管道堵塞。

  3)用力关门,产生较大声音,影响到其它同事休息。

  4)在房内堆积大量脏衣物,不及时清洗,发出异味。

  5)在宿舍内存放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6)在宿舍内大声聊天,放较大音量的收录音机或手机,影响到其它同事作息。

  7)私人物品摆放混乱,影响宿舍整体美观。

  8)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私人物品。

  9)超过晚上12点回宿舍且不携带钥匙,影响到其他同事休息。

  书面警告:

  1)不服从宿舍舍长的安排,不做好值班卫生工作。

  2)拒绝管理,与宿舍管舍长发生争执。

  3)未经许可,私自调换房或床位。

  4)裸露身体,在宿舍东走西逛。

  最后警告:

  1)偷窃公私财物。

  2)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等。

  3)不按设备程序操作,严重损坏公共设施的。

  4)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

  5)受到严重书面警告和最后警告的员工将处以严厉的行政处罚或被取消住宿资格。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有关科室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瞒报、缓报、谎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上报医院按照医院的工作要求进行处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职工餐厅管理办法

  为加强XX职工餐厅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工餐厅岗位设置

  (一)职工餐厅下设办公室,设餐厅管理员、会计(兼保管员)、出纳(兼采购员)各1名。

  (二)餐厅灶间设厨师2名,服务员3名。

  (三)职工代表5名。

  二、餐厅管理规定

  (一)就餐办法。

  1、餐厅办公室制作餐卡,各单位根据用餐人员数量自行领购。

  2、外出执行公务人员中午必须回职工餐厅就餐,特殊情况须提前说明原因,以便餐厅合理安排用餐数量。

  3、就餐时统一使用餐厅托盘,自选饭菜。

  4、就餐者持餐卡先划卡后领取饭菜。

  5、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准在本餐厅就餐。

  6、除集体加班外,公休日一般不安排就餐。

  (二)就餐时间。

  1、餐厅开饭时间为中午12:00-12:30,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得提前。

  2、因公不能按时就餐者,应提前通知餐厅留饭。

  (三)就餐人员十项守则

  1、就餐人员应尊重餐厅工作人员的劳动,做到文明就餐。

  2、就餐人员必须到餐厅就餐,不得将食品带到办公楼内用餐。

  3、就餐人员应自觉服从餐厅人员的管理。

  4、餐厅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

  5、爱护餐厅的公共设施及公物,饭菜及餐具不得带出餐厅,不得随意搬动及损坏餐桌、餐凳。

  6、自觉遵守就餐秩序,按先后顺序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插号,不得将餐卡转借他人使用。

  7、讲究卫生,自觉保持餐厅的整洁,不得将饭菜汤等洒泼在餐桌、椅、地上,残余饭菜应倒入指定的容器里,餐具放在指定的存放处,做到人走桌地两净。

  8、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根据个人饭量领取饭菜,不得少吃多要。

  9、餐厅内严禁酗酒。

  10、用餐后不得在餐厅内长时间逗留。

  (四)餐厅工作人员十项守则

  1、餐厅工作人员按岗位分工进行工作,做到遵守纪律,服从分配,团结一致,搞好协作。

  2、餐厅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3、工作人员不得私拿、私分、私吃餐厅主副食品,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扣发当月奖金或工资,直至辞退。

  4、餐厅工作人员,上班前必须换工作衣帽。

  5、餐厅工作人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

  6、应保证准时开饭,并在开饭五分钟前做好一切准备。

  7、在工作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8、在工作过程中,要爱惜餐厅用具、设备。

  9、监督用餐人员是否存在浪费等行为,敢于制止并向管理员汇报。

  10、餐厅工作人员在职工开饭后用餐,用餐完毕要马上整理卫生。

  三、餐厅管理方式

  1、职工餐厅实行专人负责,民主管理,餐厅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努力提高饭菜质量,降低伙食成本。

  2、餐厅管理员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征求有关饭菜质量、口味、服务态度、卫生等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采购材料入库前,保管员必须验收,履行签字入库手续。入库后要加强保管,分类存放、分类记帐;出库时要严格执行发货制度,保管员凭厨房领料单发货,由保管员和领料员两人签字出库。

  4、认真贯彻《卫生食品法》,把好病从口入关,生食和熟食分开,食品和原料分开,防止污染,防止肠道传染病,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5、广泛征求意见,每周订一次食谱,按照食谱调剂伙食,要经常变更饭菜花样,搞好主食和副食的搭配,保证干部职工吃饱吃好。

  6、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非伙房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禁止传染病者入内。

  四、财务核算规定

  1、餐厅办公室要加强餐厅的经济核算管理。

  2、财会人员应按财务制度的要求,设置帐簿及原始凭证。

  3、应建立健全库存物品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不准有帐外物品。

  五、卫生管理规定

  1、健全卫生制度。餐厅工作人员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2、地面、墙面、天棚、烟罩、门窗、工作台、用具保持洁净,无灰尘、无蛛网、无污染。

  3、严格厨房卫生要求,按规定卫生标准执行。

  4、食品按“四隔离”要求存放,严格交叉污染。灶间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5、禁止加工使用变质和过期食品。

  6、垃圾要入桶盖好,及时清理外运。

  7、积极消灭四害,及时喷药、拍打,消灭苍蝇、蟑螂、老鼠等虫害。

  8、工作时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常洗常换保持洁净,禁止穿拖鞋。

  9、从业人员不准留长发、带戒指、染指甲。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0、从业人员要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

  六、库房管理规定

  1、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领料完毕后,领料人应立即离开库房。

  2、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存放有毒物品。

  3、一切出入库的物品,都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

  5、库房内禁止存放私人物品,库房内的物品不准私自外借和私自送人。

  6、库房的钥匙由保管员妥善保管,不准随意交给他人。

  7、库房内的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有序。

  8、库房应经常性的进行除虫、灭鼠工作,以保证库存物品不生虫,无鼠害。

  9、库房的各房间应配齐灭火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

  10、库房每月盘点清库一次。

  七、岗位职责

  (一)餐厅管理员岗位职责

  餐厅管理员在办公室领导下,全面负责餐厅各项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餐厅工作计划,安排布置工作任务,指导、督查餐厅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2、负责组织餐厅工作人员本职业务培训,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完善餐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考核的措施标准。

  4、全面负责餐厅的食品卫生及工作间卫生的管理监督。

  5、负责餐厅的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

  6、负责伙食调剂,审定食谱及接待工作。

  7、负责市场调查,对采购人员实施有效管理监督。

  8、负责拟定炊事设备、设施的添置和更新改造计划。

  9、协调餐厅各环节的工作,妥善解决和处理各种矛盾,维护餐厅人员的团结。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餐厅会计岗位职责

  餐厅会计在餐厅管理员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餐厅的财务工作。

  2、负责餐厅的资金管理,成本核算。

  3、按期提供餐厅的各种统计数据和报表。

  4、负责餐厅的固定资产管理,清查资产,每月盘库。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餐厅出纳岗位职责

  1、在餐厅管理员的领导下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餐厅的现金及存款的管理。

  2、负责将餐厅应收的款项收款入帐。

  3、负责支付各项餐厅应支付的款项。

  4、负责审核发票、入库单的正确与否。

  5、负责餐厅的现金保管和安全工作。

  6、负责餐厅的考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采购员岗位职责

  1、根据采购计划或主管领导的安排,做好主、副食品、调味品、炊具、什品的采购工作,及时采购回所需物品、原材料。

  2、熟悉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拒绝采购发霉、变质、腐烂及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及原材料。

  3、搞好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货源渠道,保证所购物品及原材料质优价廉。

  4、采购的物品及原材料必须当天填好入库单,交保管员验收入库。

  5、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手续完善,结算及时准确。

  6、积极参与餐厅管理,主动提供市场信息,根据市场变化提出合理化的采购建议。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保管员岗位职责

  1、对采购的食品及各种原材料做好验收入库,需过秤的要过称,需计件的要核对清楚。

  2、库内食品及原材料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记明显,建立原材料进出帐簿,保证帐实相符。

  3、同类材料凭领料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好发料工作。

  4、库内常备食品、原材料储备有定额,及时做好申购计划。

  5、要加强所存食品、原材料的管理,确保不生虫、不霉变,防止腐烂变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6、定期做好物资清点。

  7、不得擅自存放个人物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服务员岗位职责

  1、服务员必须具备正确的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仪容仪表,熟练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接待能力。

  2、每天餐前必须将餐厅的桌椅、地面等擦洗干净,无灰尘杂物,餐具要进行全面消毒洗刷。

  3、就餐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卫生。

  4、下班前检查是否关闭水龙、电源等,并整理好所有用具。

管理食堂卫生

  这天,老师交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去管理食堂卫生。简单一点的话就是说“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喽!别小看这个任务,这可是很光荣的哦!那是因为我是少先队员嘛。于是,我们几个被选种的人下定决心要干好这个任务,不让老师们失望。

  第一次,一切都还比较顺利,没什么大问题,只是我们还不太熟悉环境打分规定,害得每一个人都要去每一桌检查。

  第二次,我们比第一次还要倒霉。早上,在检查食堂卫生时,很多班级的卫生糟透了,不是这桌卫生差,就是那桌卫生差。于是,我们便走过去准备记下来。这时,一个班的老师突然出现,指着自己班的餐桌说:“为什么不把自己餐桌的卫生弄干净?”这一下,他们哑口无言了,他们赶紧把自己的餐桌周围擦干净,就走出了食堂。

  自从那件事发生以后,就没有像以前那么脏了,但我们还是认认真真地检查着。不过,在这里,我还是想对人们说,每个人从小就要会照顾自己。

  我们完成了这个任务,这个任务让我懂得了人要讲文明,也要讲卫生。

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保洁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卫生、房产、园林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各级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使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县(市、区)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其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道德风尚。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和阻挠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第七条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 市、县(市、区)政府对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制度。保洁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 主、次干道和沿街公厕、废弃物转运站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

  (二) 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负责,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所在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 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 商场、集贸市场、摊点、宾馆、饭店等场所及其附属的室外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六) 专用道路、河道、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行过街桥、地下过街通道、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地带、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城乡结合地区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保洁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上一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保洁责任书。

  第十条 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违章作业造成污染。

  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程进行。主、次干道的每日首次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在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二条 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

  禁止在露天场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性粪便清挖;不得晒制粪干。

  运输砂石、土方、混凝土、灰浆、灰膏等散体、流体物质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密封严实,沿途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前二款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和清扫(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清扫(除)的,可以责令将运输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粪便。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依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定时投放和收集。

  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具体实行的区域、时间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 在实行袋装化收集的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收集,并运送到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设置的密闭生活垃圾容器或者垃圾转运站。收集的时间应当予以公告。

  未实行袋装收集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投放点。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时间应当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未接管的住宅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运。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必须运送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

  对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卫生填埋、生物制肥、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理,并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求。

  在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内拣拾垃圾,应当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有组织地进行,不得擅自拣拾。

  第十九条 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和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条 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住户(利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除外)产生的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清运。其他单位产生的粪便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粪便管道、化粪池清疏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垃圾、建筑垃圾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场)内。

  第四章 建筑垃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七日前,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发给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经核准的,予以书面答复。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堆放,及时清运,在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当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及车辆清洁。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二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运,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

  第二十九条 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办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面积、规模建设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或者减少建设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一并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四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城市道路建设和景区(点)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已建成使用的主干道、次干道、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组织补建或者配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五条 在主、次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点)、繁华商业区新建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在其他区域内建设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三类标准。

  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建设公共厕所,经规划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二倍,增加部分可以作为其他经营用房。

  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内向社会开放。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管理权,由取得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管理。通过社会融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停车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建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及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尚未移交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管理。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的设置,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十条 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补给区保护范围;

  (二)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

  (三)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倒污水的;

  (五)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

  (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

  (八)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

  (十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核准的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或者未随车携带核准证件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占用、擅自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补建或者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侵犯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人身伤害,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权利、徇私及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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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管理制度

  一)员工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按规定在上下班时打钟卡。钟卡上记录的时间表示员工进入或离开店面的时间,此时间作为员工按时上下班及迟到早退的记录依据。如打钟卡出现故障或电路等其他问题,上下班时间以部门考勤记录为准。

  2、班组员工和厨房厨师考勤由领班和厨师长负责;领班考勤有主管的管理员负责;管理员和厨师长考勤由部门经理和行政总厨负责;每天考勤必须准确记录在店面统一印制的员工考勤表上。

  3、员工考勤卡每月汇总一次,由店面指定的人员进行考勤统计,于员工核实无误并填写员工出勤情况月报表,报店长审阅认可后,由餐饮部出纳汇总报总经理,作为工资造表和发放员工工资的依据。

  4、员工考勤内容有: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工伤假和调休等。

  5、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必须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无效早退;下班后不得在店内逗留;如需要调换班次,事先应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6、员工因病请假,必须持有医务诊所出具的病假证明,或经店面确认的指定药店的病假证明,方可准假,严禁代人请假。

  7、员工因私请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等),均应提前三日提出申请,经本部经理批准;各部经理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严禁代人请假。

  8、提前5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9、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批准后需新员工到岗后熟悉岗位职责技能并全部交接工作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0、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需上交洗干净的工服、区域发放的工作器具(工牌、对讲、耳机、点菜宝等)住宿人员还需洗干净床单被套等用品,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不得在宿舍逗留。

  11、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需确认考勤、工资、奖罚金额并签字,待到公司规定的发放工资日期前来领取。

  休假必须提前一天请示休假,经主管同意后休假

  ——迟到、早退每次罚10元,一月累计3次者罚款50元;

  ——旷工一日扣发三日工资,累计旷工三日视同自动离职;

  ——未经领导同意休假、请假者当作矿工处理。

  (二)例会与班前会制度

  1、部门例会

  (1)餐饮部例会由店长主持。

  (2)例会参加人员:店长、厨师长、成本核算员、前厅主管。

  (3)例会每星期一次,会议时间根据内容而定。

  (4)例会内容:

  A、店长、前厅主管、厨师长汇报上周工作落实情况,发言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B、店长对上周经营管理状况、客源市场问题、人员组合问题、质量问题、成本费用问题,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C、布置下周部门工作计划,规定落实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D、下达总经理对部门工作指令。

  会议记录成文分发到各班组。

  2、班前会

  (1)班前会制度执行范围:前厅部

  (2)班前会由前厅领班主持。

  (3)班前会出席对象:前厅当班全体员工。

  (4)前厅班前会在每天营业前或全员到岗后,时间约10~20分种。

  (5)班前会主要内容:

  A、检查员工仪表仪容、个人卫生。

  B、提醒上一天或上一班服务或工作方面需要改进的事项和当班定座情况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C、讲述当日要求推销的菜点茶水品种。

  D、下达店面的工作指令和布置当日当班具体工作任务。

  ——例会及培训迟到、早退每次罚10元,一月累计3次者罚款50元。

  ——无故不参加例会及培训按照旷工计算。

  (三)仪容仪表要求制度:

  1、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牌,统一发型。

  2、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3、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

  4、不留长指甲,不准用有刺激性的香水。

  5、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折痕。

  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等刺激性的食品,不准喝酒。

  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等。

  检查仪容仪表,整理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地方。

  ——不按照要求着装每次罚5元,不化淡妆每次罚5元。

  ——上班期间有不雅动作每次罚5元。

  (四)卫生管理制度

  1、个人卫生

  (1)从事餐饮工作的员工,必须每年接受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2)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上岗工作衣帽必须穿戴整齐干净,不留长指甲,不佩戴饰品,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散。

  (3)不得在服务区吸烟,嚼口香糖,梳理头发,修剪指甲,不能面对食品谈话,咳嗽或打喷嚏。

  (4)不得在洗碗池或食品洗涤池洗手,擦手要用专用巾。

  (5)就餐前或如厕后,必须洗手。

  2、服务卫生

  (1)保持营业场所的桌椅等清洁卫生,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美观。桌面无油渍,无灰尘,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水渍,无灰尘,无茶渍。做到门窗清洁,地板光亮,墙面天花板无积灰,无四害,墙角无蛛网。

  (2)保持工作场所、后台的整洁,各类橱柜整齐、清洁,地面干净。工作台要干净,整齐,餐饮用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3)各类餐具、酒具、水杯、冰桶、瓷器、银器等做好清洗、消毒工作。防止二次污染。取用冰块用消毒过的冰铲,不能用手或杯盆。

  (4)取送食品与服务上菜时禁止挠头摸脸,和向手掌咳嗽打喷嚏。

  (5)保持台号、酒单、菜单、台料的清洁完好,做到无污渍、无油腻、无破损。

  (6)严格执行铺台、送菜、上饮料、食品摆放的操作卫生要求。

  (7)做好电话机每日清洁消毒工作。

  (8)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拾捡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9)各班组卫生要分片到人,保持卫生清洁。每周一搞大扫除。

  ——工装保持整洁,不整洁每次罚5元。

  ——上班期间吃零食及其它食品每次罚5元。

  ——卫生检查区域不合格每个死角罚5元。

  3、厨房食品卫生

  (1)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关,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规。

  (2)厨房每日清扫,保持干净整洁,无四害,地面无油垢积水。

  (3)刀、墩、案、盆、容器、冰箱、柜橱、加工设备、盖布等每日清洗,定期消毒。

  (4)进入冷盆专间必须二次更衣,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洗手消毒,专间内有降温设施和紫外线消毒设施。

  (5)非专间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专间不得存放杂物和私人用品。

  (6)专间备有“三水”(消毒水、洗涤水、过滤水),上岗时先准备好消毒水,配比符合要求。

  (7)冷盆餐前成品要加盖保鲜膜。

  (8)食品原料要求新鲜卫生,生熟分开,隔日隔市食品必须回烧,专间烧熟的食品冷却后须用保鲜膜覆盖。

  (9)肉禽、水产品不着地堆放,荤素食品、工具应分池清洗。

  (10)洗清后食品应放置在清洁的容器内,不能接触地面。

  (11)冰箱内食品应分类存放,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面点与菜点分开、鱼和肉分开,先进先用,半成品进冰箱须覆盖保鲜膜,防止污染串味。

  (12)冰箱定期除尘除霜,冰箱清洗后做到无油垢、无异味、无血水。

  (13)厨房内用具设备清洗,橱柜、台面、抽屉整齐无垃圾、无蟑螂、无鼠迹。

  (14)保持灶台清洁,无积垢、无残渣,工作台辅料、调料容器有盖。

  (15)每班做好收尾交接清洁卫生工作,每次结束做到所有食品进冰箱或有遮盖,调料容器上盖,泔脚垃圾道清加盖,用具容器放整齐。

  (16)厨房卫生实行分工包干责任制,做到定时、定点、定人,每日三小扫,三天一大扫。有防蝇、灭鼠设施。

  ——每次罚5元。

  ——每次罚5元。

  ——罚5元。

  (五)劳动纪律

  1、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不准打电话,听音乐等上班无关的动作。上班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擅离职守,无故串岗。每违反一条罚5元。

  2、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

  3、客人来了要说文明敬语,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发现一次文明敬语未说及动作罚5元。

  4、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索取和收取客人物品或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不买单,给酒店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5、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己有。如有私藏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

  6、如果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除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外罚款10元。

  7、不准在餐厅内奔跑,大吼大叫,大声说话,如有违反罚5元。

  8、不得罢工,或聚集闹事,严禁向外诋毁酒店形象。

  ——违者开除处理。

  9、在工作中随时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如有违反开除处理。

  10、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店内或客人的食物,如有违反罚5元。

  11、员工必须参加例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无故缺席罚5元。

  12、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

  13、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如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14、迎宾员为客人服务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态度和蔼可亲,使用礼貌语,并行鞠躬礼,为进出的每位客人拉门。

  15、迎宾员要了解每日的客人就餐情况,熟记客人预定的包厢,台号,位置,热情正确的引导客人就位。

  16、如发生带客带错包厢或态度问题被客人投诉,每次罚款5—20元

  17、传菜员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做好传菜间卫生,托盘餐车等整洁有序。

  18、传菜员应熟记各类菜的佐料单,熟记包厢,台号,上菜时间,上菜顺序。

  ——如若更错菜料,记错台号上,上错菜,耽误上菜时间,颠倒上菜顺序,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19、传菜员要坚决把好食物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的食物不上桌。

  (六)物品管理制度

  1、酒店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

  2、不准用客用的餐具喝水吃饭等,违反一次罚5元。

  3、服务员不能随意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空调,电视、麻将机、灯光,违反一次罚5元。

  4、每天下班后必须检查电源,电视,热水器等一切用电设备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区域卫生是否搞好,主管领班检查,发现员工下班工作没做好,所造成的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

  5、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电视机、麻将机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维修,未报修一次罚5元。

  6、酒店发给员工的一切物品,员工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7、若有发现故意损坏酒店设备,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

  8、若有客人损坏酒店设备物品,服务员写破损单报给主管要求客人赔偿。

  9、每月盘点酒店工作用具,检查酒店设备设施。

  (七)奖励制度

  (一)部门奖励

  1、凡符合以下情形,绩效考核项奖励1-10分: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领导好评者;

  (2)组织组织纪律性强,劳动态度好,有团结协作精神,保持良好的班前准备工作和交接班工作者;

  (3)服务态度优良,多次获得宾客表扬者;

  (4)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在部门岗位培训或酒店各类培训中成绩优异者;

  (5)品行兼优,技术精湛,精通业务,工作成绩显著者;

  (6)自觉控制部门成本及费用开支,取得明显效果者;

  (7)对部门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采纳并取得明显效果者;

  (8)有效防止宾客或酒店财物丢失,或千方百计使宾客或酒店遗失的物品归还原主者;

  (9)发现事故苗头,采取及时措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有效地控制事故蔓延者;

  (10)主动向部门管理人员反映其他员工不良行为、情绪或动态,有效阻止负面行为或事件的发生者。

  2、部门奖励适用对象:部门第一负责人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3、奖金来源:部门奖励的奖金从本部截止当月积累的员工(8级及以下)违规违纪扣罚款中支出,超出部分由公司支出。

  4、奖励评定方式:按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方式,由各级管理人员向上提出对下级员工的奖励,最后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签名确认,由部门填写一式三联的《员工奖励通知书》,交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行政奖励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店方给予通报表扬及奖励,奖励分10-100元,事迹特别突出者,由总经理特批奖金,予以嘉奖:

  1、在本店重要的接待工作或大型对外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宾客赞誉,为本店树立良好口碑者;

  2、有效地防止了宾客或本店贵重物品或巨额款项的丢失,并尽力物归原主者(物品价值人民币5000元以上者);

  3、对员工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举报并积极配合查证工作,有效清除恶性事件发生隐患者;

  4、发明并获准向外推出新款服务或产品,取得宾客认可,创造可观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5、在本店攻坚项目或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取得显著成效者;

  6、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本店发展,对改革本店管理,提高本店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7、刻苦钻研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服务技巧,并主动向员工同事交流学习传授,使整体服务质量有较大改观者;

  8、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全力保障国家、人民、宾客、本店财产或生命安全者;

  9、在出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了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或蔓延,使本店免受重大经济损失者;

  行政奖励适用对象:本店全体职员。

  奖金来源:店方奖励,由财务直接以现金方式支出发放给受奖人。

  奖励评定方式:由部门将员工先进事迹以书面报告方式,连同《员工奖励通知书》一式三联,交办公室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前厅部奖励

  1、优质服务受客人口头表扬的一次奖励10元,受客人书面表扬一次奖励20元。

  2、热爱学习、积极专研业务技术,在各种培训考核中成绩在整个部门名列前茅者奖20元,评上相关岗位标兵者,一次奖励50元,连续三次评为岗位标兵者晋升一级工资。连续三次考核并评为岗位标兵者且有过客人表扬史,晋升前厅领班。

  3、热爱集体,提出合理化建议被本店采纳的一条奖50元。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者一次奖50元。

  5、拾金不昧者一次予以奖励10-100元。

  6、发现未按规范操作并及时制止者,一次奖5元。

  7、积极主动、发现和处理问题,避免客人投诉的一次奖励10元。

  8、注重营销,开发客户有成绩予以奖励10-50元。

  9、节能降耗有功,并起到带头作用者,奖50元。

  10、工作主动、勤奋肯干,在员工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予以5-20元。

  11、推销菜品有功(急推的菜品属于贵重菜品)节约成本的,奖休息半天。

  奖金来源:部门奖励的奖金从本部截止当月积累的员工违规违纪扣罚款中支出,超出部分由公司支出。

  (八)酒水管理制度

  1、领料单须填三联单,第一、二联分别交计划财务部、仓库保管员,第三联由酒水员按编号逐日将“领料单”凭证上交餐饮部成本核算员。

  2、领料时必须将品名、数量(大写)填写清楚,交餐饮部经理签字,方可生效。根据申领数,发货人须实发数正确填写在“领料单”上,经领货人验收无误,并经双方签字有效。若有涂改现象,此联单以作废处理。

  3、酒水员每日领饮单,入库前必须由酒水部管理员或领班验收复查,并在黄联单上方签字;若(验收时)缺货或运输途中损坏,按实物价格赔偿。

  4、营业前酒水员必须将每瓶(听)饮料擦干净;营业时酒水员凭小票发放饮料;每餐营业结束酒水员将小票与帐台进行核对,并做好记录。每日酒水表须当天完成,做到日请日结酒水毛利。小票与酒水报表一并交计划财务部,每月成本核算员对各部门酒水盘点一次。

  5、酒水部管理员或领班每月必须检查酒水品种是否齐全,若仓库无货及时申购。

  6、严格员工私拿用饮料,一经发现提供给拿用人,且一并从严惩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团体用餐饮料如有节余,必须填表一式二份,一份酒水员留存保管,一份交成本核算员,按月结算一次,可按实物价格给予一定奖励。

  7、客人点用菜点什么饮料品种,小票必须开什么品种,不得采取变通办法(如茶水充当酒水),一经发现,按实数对当时人从严处罚。

  8、酒店内部举行促销活动,多余的酒水必须填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保管,一份与实物酒水一并交餐饮部。若私自存放拿用或供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从严论处。

  9、各餐厅不得随意改动饮料、茶水价格,一经发现,对责任人从重处罚。

  (九)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店内安全管理的要求,前厅各管区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组织及兼职的治安员和基干义务消防队员,形成安全护卫网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

  1、前厅

  (1)如有重要宴请或大型宴会和会议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2)营业前,管理员对安全、消防设施、通道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发现可疑物品或不明物品,切勿摆弄或移动,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妥善处理。

  (4)营业中随时注意客人随身带来的贵重物品,防止遗失。如客人物品遗忘在餐厅,应立即交还客人。

  (5)服务人员擦窗户必须系好保险带,登高操作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各种易燃物品应集中保管在专用安全箱内。

  (7)营业结束,应把所有火种隐患(烟头和燃剩的蜡烛、固体酒精等)熄灭,集中倒在有盖的铁桶内,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把所有贵重物品存放在专用柜内锁好。同时关闭所有电器开关、门窗,倾倒干净所有垃圾。做好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8)如发生醉酒闹事,影响治安秩序应迅速报告并劝导制止和隔离,如发现不轨行为的人与事,应严密监视和控制,并立即报告。

  2、厨房

  (1)厨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酒精炉备用的小气瓶和固体酒精,由管事部专人保管和存放安全地点,随用随领。

  (2)开油锅时,注意控制油温,厨房不得随意离开,以防油锅起火。

  (3)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厨房炊用机械,须严格执行厨房设备、机械安全操作规范,防止电器设备触电和机械设施伤人。发现异声、异味和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查明原因,迅速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4)经常检查厨房的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漏电、短路和超负荷情况,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5)加强岗位值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水、电、煤气、蒸汽、各种电器设备、炊用机械及刀具的使用膏管情况,关紧开关,关窗锁门,保证安全,并做好安全记录。

  (6)餐厅、厨房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和足量的消防器材,所有员工都必须加强防火和安全意识,懂得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确保国家财产、宾客人身、财物和自身的安全。

  (十)财物管理制度

  1、店内财物用品管理实行班组责任制,由各管区经理或管理员、厨师长监督执行,各班组领班具体负责。部门做好二级帐,班组做好三级帐。

  2、领班应定期对本班组使用的设备、财物、用品进行检查和清点。

  3、清点时应该核对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4、缺损财物应填写物品缺损报告单,经主管签字后,报办公室审批。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不能修理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5、设施设备和贵重餐具、用具必须正确使用,加强维护保养,如有缺损应及时报告,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6、部门内部设备、餐具、用具借用,应办理借用手续。部门外借用,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十一)经营预算与经济分析管理制度

  1、经营预算

  (1)店内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并根据店面计划编制的方针、营销策略、市场预测和以部门为成本中心的指导思想,编制本部门的经营预算。

  (2)店内经营预算内容主要包括:销售预算、营业成本费用预算、客源量、客源结构、毛利率和上座率、人均就餐消费水平;食品原材料、物料消耗成本;用工人数及相关费用等。

  (3)经总经理室批准并下达的经营预算分解到各部门班组的各个月度和季度,明确各部门班组各个月度和季度的目标和责任。

  (4)预算的编制要有严肃性,要与目标责任制相结合,与员工分配相结合。

  (5)预算的编制,部门内部的综合平衡应服从酒店的总体平衡。

  (6)对预算的执行应每月检查、分析,使预算常处于受控状态,每季做好分析小结,连同改进措施经总监审批后上报财务总监与总经理。

  2、经济活动分析

  (1)经济活动分析是在经济核算的基础上,通过正确评估,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经济活动分析的主要内容为:

  A、客源结构变化对餐饮营收的影响及发展趋势。

  B、餐厅座位数、上座率、团体包饭与风味点菜的构成比例,菜肴品种、质量、价格、人均就餐消费水平等变化对餐饮收入的影响及程度。

  C、食品原料价格、毛利率变动对成本的影响程度及其对食品原料综合利用情况的分析,工资成本、原材料供应与消耗、低值易耗品消耗、能源消耗及其它有关费用的分析。

饭堂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员工就餐管理,规范就餐秩序,为各人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用餐环境,现作出如下规定:

  一、进入饭堂时,应自觉遵守饭堂的规章制度,服从饭堂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讲究文明,注重形象,礼貌待人。所有员工就餐时必须自觉排队,不得在饭堂大声喧哗、嘻笑打闹,拥挤插队。

  三、 打饭时,要尊重饭堂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对饭堂服务或饭菜有意见的,可通过向公司行政部门反映,协调解决,不得与饭堂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故意起哄***,甚至打架斗殴。

  四、 员工就餐期间,不得往餐桌上或地上乱倒、乱扔饭菜,就餐完毕,严禁将饭菜倒入洗碗池中,应统一倒入指定的桶中,并养成随手关水笼头的好习惯。

  五、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请珍惜粮食。对过量倒剩饭剩菜的,饭堂工作人员有权监督批评或上报人事部,人事部有权对此作出相应的10-50元不等的处罚。

  六、 所有就餐人员要爱护餐桌、桌椅和其它公共设施,不得随便搬移或挪作它用,对无故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餐饮业卫生制度

  食堂卫生制度

  食堂饮食卫生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源性污染和防止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各单位及个人在从事饮食服务业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自觉接受食品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包括临时工)经检查合格领取健康证,方可从事饮食服务工作。对患有传染病、化脓、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饮食服务工作。

  3、清洁卫生形成制度,每天清扫,清除垃圾及剩菜饭,每周大扫。严格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度,保持室内外整洁,有防灭蚊、蝇、鼠、蟑螂等害虫的设施。

  4、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上报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保留剩余食品及原料,保护现场,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二、食品卫生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堂卫生法》,实行“四不”制,即:不采购、不收、不用、不售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严禁收售未经检疫的肉、禽、生、冷原料和食品。

  2、严格执行食品“四隔离”制度。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3、加工生产主副食品要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质量要求。对肉、鱼类和蔬菜类等副食品的加工,必须先洗净后加工。

  4、生、熟食品均应定位存放,熟食品存放时要加罩,以防尘、防蚊蝇污染。

  5、隔夜的饭菜要高温加热后再出售。出售食品时不能直接用手抓,要用夹具。

  6、蔬菜要先洗后切,有些菜不能先煮后炒。

  7、肉类食堂必须炒熟煮透,半生不熟不能出售。

  8、定期开设营养卫生讲座或专题橱窗,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三、个人卫生制度

  1、从业人员要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从业人员要做到“六不”: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用工作服擦手、脸或揩抹用具,不直接用勺尝味,不用手直接抓食品,工作时不吸烟。

  3、每学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凡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携带病菌者,要立即中断工作,离开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岗位。

  4、不准穿工作服进入厕所或其它污染区,便后要洗手,换好工作服后再进入工作间

  5、售饭时一律使用夹具。

  四、餐厅卫生制度

  1、餐饮业卫生责任重于泰山,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把搞好食品卫生放在重要位置。

  2、各餐厅必须做到“四定一包”:定人、定位、定标准、定期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3、保持案板、出轨、笼屉等炊具和机械设备及操作间地面无杂物灰尘,清洁卫生。

  4、笼屉、菜筐、盆、锅等炊事用具不得直接接触地面。炊事用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库房要保持卫生。应有良好的通风、防蝇、防鼠措施。容器一律加罩、加盖。食品要防止晾在货架上。有毒物品不能进入库房。

  6、餐厅要做到每餐结束后清扫干净,保持地面、桌面无污水、杂物、饭渣、油污、灰尘。

  7、餐厅周围环境应清洁卫生,无杂草、垃圾,水道畅通。

  五、食品出售操作制度

  1、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的荤菜设专用菜板。

  2、食物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熟食品污染。

  3、剩菜饭在出售前必须重新回锅烧透。

  4、炊具要严格消毒。开饭前炊事人员要尽量避免自己的手与用膳人的碗、盘接触。

  5、出售食品时一定要用夹具。

  六、食品加工、烹调卫生要求

  1、粗加工卫生要求

  (1)加工场所卫生要求:食品粗加工要有固定场所,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与餐厅配菜间、熟食间、烹调间等分开。

  (2)粗加工操作卫生:各种荤素食品原料在加工过程中,首先要检查食品的质量,发现食品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或有害有毒等,均不应加工。肉类加工前,应检查是否经过卫生检验。经过卫生检验合格的肉食品,清洗干净后,放于清洁容器内。各种内脏要分开清洗,分开放置,以免串味污染。

  (3)水产品清洗前,应逐条检查质量,尤其要捡剔有毒水产品及有毒内脏。鱼类要刮鳞、去鳃和内脏,清洗干净后放入清洁的容器内,尽快加工烹调。暂时不用或一时用不完的水产品,应放入冰箱冷冻保存,以免变质。

  (4)禽类应将羽毛、内脏清除干净后,送厨房加工。

  (5)蔬菜拣去枯萎黄叶,去掉泥沙杂物和不可食部分,再进行清洗,尤其叶菜更应仔细清洗。为防止营养素流失,对各种蔬菜均应按照“一捡、二洗、三切”的顺序进行操作。清洗后的蔬菜不能有泥沙杂质,不宜放置过夜。

  2、切配卫生要求

  (1)切配场所卫生:切配菜应有专间,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物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室内设有洗手池,下水道畅通;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剩余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及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卫生。

  (2)工具用具卫生:配菜用的工具、容器、盛器保持清洁;生、熟菜用具分开,标志明显,不能混用;刀垫板用后要洗刷干净;配菜刀不用时放入清洁的石灰水中,防止生锈;砧板洗刷揩干后竖立存放,防止发霉;抹布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清洗,用后晒干;盛放生、熟食物、荤、素食品的容器分开使用,每次用前消毒,用后洗刷干净。

  (3)切配操作卫生:切配时应注意食品质量,如发现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或怀疑被污染时,不应切配加工,将其剔出另作处理;切配食品应根据不同烹调方法选择合适原料(采用煎、炒等方法烹调,如炒肉丝、肉片、鱼肉等,要选择新鲜的原料,质量差的原料有大量的细菌,一般煎炒不易将食物上污染的细菌全部杀灭,食后易引起中毒;生的肉、禽、水产品、蔬菜等带有细菌,切配时刀垫板和操作者的手上往往会受到污染,因此,每切配一段时间或切配完一种食品,应当刮去砧板上的污物;经常搓洗抹布,用清水冲刷干净;海产品多带有副溶血性弧菌,切配过鱼的刀、砧板、抹布须洗刷干净后,再用于切配其它食物,否则会造成交叉污染)。

  3、烧煮烹调卫生要求

  (1)烧煮烹调场所卫生:加工场所的地面应用不透水的材料铺砌,但不应太光滑;灶前墙壁及灶面应铺设瓷砖;灶台要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下水道畅通;灶台上应有排烟气罩;有条件的操作台可采用不锈钢台面;灶面及灶台墙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后,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2)烧煮、烹调操作卫生要求

  1)饭菜烧煮时必须充分加热,使食品各部位均匀受热。

  2)防止产生有害物质,食品油炸时经常补充新油,滤除油渣,减少油中有害物质含量,烘烤食品应避免明火直接与食品接触。

  3)为避免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要求操作者在烧制、烹调食品时注意操作卫生,防止交叉污染。盛放熟食的容器、餐具应与生食分开,熟食品容器标志要明显,使用前应严格消毒,不能用未消毒的容器盛放熟食,炊具保持清洁。烹调时不能用炒勺或手指直接尝味,尝余下的汤或菜不应倒回锅内。

  4、冷盘配制卫生要求

  (1)冷盘配制应设专间,并设缓冲室,在缓冲室内装有洗手池。应有完整的纱窗、纱门。出菜从窗口传递。冷盘间内有熟食专用冰箱、熟食橱、砂滤水装置、水池、降温和空气消毒设施,操作前线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

  (2)食品容器、盛器、工具、用具卫生:所有工具、盛具使用前要严格消毒,用后清洗干净。工作结束后,应将刀、砧板洗刷干净,用纱布和白布套罩好。抹布洗净后晾干,其他工具洗净揩干后放在食品橱或抽斗内。

  (3)冷盘操作卫生:改刀熟食、配制冷盘应有专人操作。进专间操作前应更换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并洗手洗毒。配制冷盘距离食用时间越短越好,一般不超过3个小时。熟食隔夜应回烧后再用。

  5、餐具清洗消毒要求

  餐具清洗应由专人负责。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以免食品污染。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或化学消毒,物理消毒必须按“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等工序来进行,热力消毒的要求为100摄氏度高温10分钟。化学消毒必须按“除残渣、碱水刷、药物消、净水冲”等四道工序来进行,如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应达到250PPM,消毒时间为5分钟,清洗消毒的餐具应放在保洁橱内。

小餐饮店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空调就餐场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二、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设立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和餐饮业食品采购台帐。

  三、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个人卫生良好。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室内地面无残渣、污物,墙壁、货架、灶台、油烟罩无灰尘、油污,设有防蝇、蚊、蟑螂、鼠害、尘设施,垃圾桶加盖并日产日清,废弃油脂按规定处理,空调装置定期清洗消毒。

  五、餐饮具使用前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不得供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保洁橱专用,做好餐饮具消毒纪录。

  六、加工盛放生、熟食品的案板、刀具、容器分类使用,并有明显标志。冰柜内生食与熟食、成品与半成品、肉海鲜分离存放,不得摞放、混放。

  七、冷拼间内操作台上方配有紫外线灯管,配有专用冰箱、空调,冷拼间密闭性好。

  八、采购食品及原料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品名标示不清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清洁、无霉斑、无鼠迹、无蟑螂,物品分类存放在货架上,标示清楚,做到先进先出,保持库房通风良好。

  十、用水及供水设施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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