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不及的梦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梦想总是遥不可及,只因你从未在意

  偶然听到筷子兄弟《老男孩》的歌声里有这么一句歌词,“梦想总是遥不可及,是不是应该放弃”。

  梦想是什么,是虚无缥缈,还是冥冥中自有定数。

  我们都曾有过梦想,那是一个美好的愿景,我们也曾为之奋斗,感叹时光匆匆,欣慰生命充实。可美好的东西似乎都是昙花一现,在追寻的路上我们渐行渐远,渐渐偏离了当初的方向,到最后也只是一场没有结果的祭奠。

  有些愿望,我们只有开始那一时的激情满怀,而从来都没有坚持不懈的勇气,似乎我们总能找到合适的借口,但结果却是迷失了自我。

  我们也许曾有过许许多多的梦想,但梦想从来都是梦想,我们很少将它们变为现实,因而在这之间的日子里,陪我们度过的只有迷茫。

  我们从来都不需要太多的梦想,梦想太多或没有对我们来说都是一种迷茫。就好比一个人选择的路多了,就会产生纠结,梦想亦会如此。

  有时候,我们抱怨梦想,梦想总是遥不可及,该要如何才能实现梦想。

  梦想其实就在眼前,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要专注于我们的梦想,活在当下,就要敢于挑战。

  人生太过短暂,既然选择了一个梦想,就要把它当作自己的伴侣,不要嫌弃它,不要抱怨它,要永远陪伴它,呵护它,你会发现,现实离梦想并不遥远,只要你在意,梦想就能照进现实。

你是我不及的梦

只是,你的爱是我遥不可及的梦

  只是,一切都改变了。

  只是,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也许,曾经只是一场华丽的梦。

  也许,曾经只是一场华丽的梦。

  也许,我本不该强求。

  也许,是我不够好,不配拥有。

  也许,你从未爱过我。

  如果说,那时我没有任性。

  如果说,那时我们都比现在成熟。

  如果说,那时我们不那么倔强。

  如果说,那时我们都懂理解。

  如果说,那时我们能再坚持一下。

  那么,我们会不会一直牵手。

  那么,我们会不会很幸福。

  至少,离开我后你很幸福。

  至少,离开你后我没有再哭。

  至少,分开后我们没有形同陌路。

  至少,我们还是朋友。

  假装快乐。

  假装幸福。

  假装坚强。

  假装不爱你。

  假装不在乎。

  你曾经说过你无法想象没有你我会变得如何。

  没有你后。

  我喝酒。

  你没有生气。

  你没有心疼。

  要多久,我才能忘记。

  要多久,我才能幸福。

  要多久,我才能不痛。

  要多久,我才能无动于衷。

  要多久,我才能刀枪不入

你是我不及的梦读后感

  对大多数人来说,“三毛”已成为一种象征。提起这个名字会想到什么?一抔黄沙,一捧清泉,一次轰烈的爱,一场恣意的旅行……和林徽因、张爱玲一样,三毛已被符号化,她的一切被打上“自由”、“浪漫”、“率意”、“任性”的标签,成为一种“文化”,因此人们谈三毛,往往不是谈她的文字,而是她用文字塑造出的那个敢爱敢恨、甘愿为爱走天涯的形象。以至于谈得太多,过犹不及成了附会,人们心中的“永远的三毛”,到底是个曾经存在过的名叫“陈平”的女人,还是世人编织出的美丽幻象

  这里我们不谈其人,只谈其书——斯人已逝廿多年后,看到三毛的新散文集,名字赫然是“你是我不及的梦”,三毛这一生,“梦”字恰为最好的注脚,以致庄生梦蝶,不知身在何处——既是“梦”,那么理应“不及”,这是再恰当不过了。

  翻翻书,廿六篇文,她的文字与已往的没什么两样。谈朋友,谈往事,谈撒哈拉,谈她那段遗失在沙漠深处的爱情。澎湃的深情满溢,像涨满了水的河床温柔地泛滥。看她谈云门那一篇,被云门感染了的三毛站在椅子上挥洒着狂喊,像要把这一生的痛与爱,激情与热血通过这一喊宣泄出来。看这个有血有肉贲张呐喊的三毛,透过二十年前的文字,仍然活生生地如在目前,不禁让人感叹她文字的能量。热情与感染力,这大概是三毛的文字令人着迷的魔力吧。

  书中压轴的《你是我不及的梦》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尽管它用词质朴,所讲的故事也平淡,只是三毛在西北旅行的一段小插曲:她骑骆驼,跟牵骆驼的农家姑娘玉莲三言两语攀谈起来,于是跟着她到家里坐一坐。农家小院落被三毛的手笔描绘得爽利干净;农家人的感情亦然,泼泼辣辣,直来直去,爽脆舒心。三毛在离去时欣羡又怅然地写道,玉莲,你就是那我所得不到的梦。

  让我动容的不是玉莲一家的“世外桃源”,而是三毛笔下为数不多的“真实”生活——原来她也是可以写生活的。当然,在三毛眼中,玉莲的生活是她“不及的梦”,西北农村随处可见的穷山恶水大漠风沙是三毛眼中无法企及的白云乡;在很多人眼中,三毛的生活也是我们的“不及”之梦吧。自作清歌传皓齿,行遍万水千山,怕真的是只能在梦里出现。但我仍觉得,三毛的洒脱不是真洒脱,她的遁世是逃避,她的勇敢恰也是怯懦,她的文字是辩解,为逃避与怯懦辩解,为任性妄为辩解。三毛的存在,为我们编织了一个遁世隐身的藏匿之梦,她筑梦,我们逐梦。谈何放下,谈何取舍,谈何勇往直前,谈何义无反顾,其实未必是放下所有,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场仪式般的旅行过后,我们就真能放下,真能勇敢,真能找到想要的东西了吗?大部分人毕竟不能把一辈子过成三毛一样,终归还是要回到日常轨道中来的。所经历的,所舍弃的,若终能被汲取,待有一日,看遍了周遭风景,落尽了浪蕊浮花,想必也就无需再读三毛了吧。

  三毛的书是一场故梦。而今再读故文,已不再追思想望怦然心动,正是:“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你是我不及的梦

  三毛,一个传奇的女性,终生流浪——非洲无垠荒凉的大漠上狂卷着她爱过的风沙;南美繁茂荒芜的平原上余下了她访过的痕迹;周庄温婉秀丽的小城里留下了她走过的脚印……永远都那么自由的一位女性,却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自缢了。

  大概是她也会累吧。无论是被束缚或是自由自在,总没有绝对的轻松,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为的就是每天接受任务,完成它,然后就如此熬过一天,第二天依旧是接受-完成。不过每一天会是不一样的任务罢了。我现在读书,是为的所有人都认为的“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有个好生活-结婚生子-安享晚年-安详离去”,这绝对是从出生起就已经被计划好了的路线、被规划好了的人生,他们只是需要我乖乖遵守而已,这样在他们认为我就可以有一个很好的人生了,这一点我一直都知道。三毛的一生虽说与大多数安定的生活不一样,可起码也负了那么几条,如此,就应该说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和绝对范围内的循规蹈矩了吧。

  我们许多人羡慕三毛游历的人生,但在她的散文《你是我不及的梦》中,西北落后的农村在她看来却是云之天堂,一个平凡、贫穷却生活快乐、无忧无虑的女孩玉莲在她看来却是不及的梦,我恍然发现:三毛也是渴望平淡无波、简单快乐的生活的!然,她为何流浪一生、漂浮不定,我便不想再去探寻,也同样无从而知了。只需要知道这个永远浪漫的人竟也是期望过安定日子的就足够了。

  在她眼中,最不及的梦不是金银珠宝、物欲至上,也不是日日奔走、四海为家,这个人的梦只是最简单、最平凡的——平淡地活着。没有撒哈拉的沙漠;没有亚马孙的雨林;没有周庄的水韵。有的只是——安定地活着。

你是我不及的梦读后感

  由于很偶然的机会,我在同学寝室看到这本书,书名为《你是我不及的梦》,作者是台湾作家三毛,原名陈平。这本书主要是讲述三毛与友人亲人的一些经历,以及自己独自一人各种冒险经历,光从她的经历看,就知道她是一个不平凡的人。

  那我就按着这本书的顺序来一一谈谈我的感受,第一辑撒哈拉之星讲述的是沙漠的恶劣环境,同样作者也赞美着沙漠的生命,虽然环境恶劣,但大自然是公平的,沙漠也养育出一些些坚强至美的生命。作者是爱着撒哈拉的,她说只要活着一天,就必然一次又一次的爱着她。也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如果没有坚韧的意志与求生的渴望,这样的地方是待不下去的。第二辑一个无名的耕耘者作者介绍的是自己的画家朋友林复南,因为喜欢看画展,所以在偶然间认识了林复南。林复南是一个对艺术痴迷的人,他画画赚的钱除了生活之外,便是买材料来画画,不管有人要不。他是一个沉默的人,很少跟人争论艺事,从不说自己画好,他只说喜欢自己某个时期的话,十多年来没有妻子儿女,他只有一个爱人,就是他的话。虽然在我们现在看来,这样的人是奇怪的,但我想说他们也是我们值得敬佩的,他们是无名的,但他们为着一己理想发出人性的光辉。

  此辑的第二篇讲述着作者称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为朋友,此人的名字叫上温汤隆,他是一名沙漠的旅行者。作者之所以当他是朋友,因为上温汤旅行的目的不只是游山玩水,不只是因为好奇心,而是要明白是自己在那一片艰苦得随时可以丧失性命的险恶环境下,如何用自己的勇气大智慧去克服;面对那不能逃避的苦难,生命的意义,在那样不屈服的挑战下才能显出它的光辉。作者读了上温汤的日记,对其感到十分佩服,虽然上最终渴死在沙漠,但对作者来说这个美丽的高贵的灵魂已得到他的永恒,抵不抵达目的,已是次要的事。确实一个人,生命长短,不在于活了多少岁,而要看他是否在此生中做了有意义的事情。之后写的便是作者进入一个新的天地,尼日利亚的首都Lagos,自己与丈夫住在公司的宿舍,而此地是在郊外丛林,那里交通极其的乱治安也不是很好。

  好心的作者,因这里物质缺乏,便总是将食物分给雇工,她认为住在此地,心灵上要受很大的折磨,正如在印度旅行时,你吃饭,窗外几百双忍饥挨饿的眼睛望着你一口一口吞下食物,这个吃的人,如何不内疚得生肠胃病。

  其实不管是谁,都会有一丝怜悯之心,但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依旧有这样的表现,实在是难得的。作者在这游记中,也曾提到自己的童年。那是她还是初小的学生,家里是一个大家庭,有四个堂哥,一姐一个弟,她跟他的三堂哥很爱往乡下跑,特别是淡水河,他们不是去钓鱼,而是去沙丘末蛤蜊。他们用十指向沙堆进攻,每挖到一个蛤蜊,便是十分欣喜,比拾到元宝还兴奋,因为蛤蜊可以吃,金宝有什么用不知道。

  看到作者的童年,不由想到自己的童年,童年大都是那么美好,都是一颗颗幼稚纯洁的心,那时还不知什么人情世故,每天便是开心的玩耍着。虽然时隔多年,但作者还记得乡下的河,不过河水早已被污染,没有人敢光脚去踏水。所以说,童年已一去不复返,只能成为脑海中的一丝记忆了,但希望记忆能在心中流淌。作者给自己的人生定义为一座宝塔,是没有楼梯的,并且建了许多栏杆。在自己二十岁时,觉得由一重重的浓雾中升上来,眼前一片大好江山,却不敢快步奔去,只怕是海市蜃楼。因为作者没参加联考,而是由几篇文章和几幅画便进入大学,因此待遇自然不同,不过作者很看得开,他把那些优势看做束缚,自己反而喜欢没有那种优待的生活。

  不过就是作者每次注册交学费感到为难,她不是正式录取,所以名单上没他的记号,只能是最后一个交学费,而且还被挖苦一顿。作者并不计较这些,因为慈爱的院长对她比较关照,在美术系与哲学系之间,作者挣扎好久,不过作者并没完成父亲的梦,选择了听起来便令人茫然无措的哲学系。而除了读书之外,她也陷入了到恋爱之中,对于二十岁的少女,除了对于智慧的追求如饥如渴,而对于一生憧憬的爱情,也是期待付出与追寻。作者看待爱情,便当是自自然然,花到了时候与季节,必是要开的,没有理由躲开这自然的现象,只是入了大学,便更加理直气壮起来。对于作者这样看待爱情,我是十分认可她的,她并不是发牢骚的去看待爱情,也不是特意去占有,她是把爱情当作一种自然现象,就像花一样到一定时期,总要开。

  我觉得作者特别醒目的一句话:男朋友和买鞋子十分相似的,看了几百双鞋,店员不耐烦追问到底要什么颜色式样的,自己往往说不明白。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女子竟把男朋友当鞋子,古今只听说过男把女当鞋子一样看,可想作者的思想以不同于一般的女子,甚至感觉她有一点男人的性格。其实对于三毛这样一位女作家,我对她的了解太少了,也是第一次读她的书,因此有的是自己肆意妄下言论,因此还请见谅。这本书是大陆首度集结出版,包括她的26篇散失作品,两篇手稿首次曝光,贯穿20余年写作生涯。

  因此,读到她的这些作品,实在是我的际遇,我也希望大家能看看她的作品,了解一下这个台湾女作家她传奇般的一生。这便是我暑假所读的一些书。

《你是我不及的梦》读后感

  “原是流浪的异乡客,直到遇见那片薄绿的田野,那泓戈壁中的清泉,遇见你那亩小小的心田,种着往昔、梦想,满满的快乐,我听到有人悄悄说:这是你动了凡心的地方了,这是你永远不及的梦。”三毛于我,便是那不及的梦。

  26篇散佚作作品,2篇首次曝光的手稿,20年的写作生涯。《你是我不及的梦》又一次唤起了我对三毛的敬意。她流畅的笔风在早期是那样轻快,但荷西的死犹如一条三八线,隔开了欢与悲,乐与忧。本书中既有三毛步入沙漠时对沙漠那份真挚的热爱,也有身边亲人个个远去离开的悲伤。她后期的作品总甩不去那淡淡的忧伤,但依然朴实自然,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那份真情。

  看着第一篇,“撒哈拉之心”让我看到了有一种生活叫冒险,也记得第一次看《撒哈拉的故事》时的震惊与感触。她让我为之惊叹,辞别亲人,与男友一同步入沙漠的她该有怎样的个性与勇气?撒哈拉,一望无际的沙漠,本是“死亡之海”的它在三毛笔下却俨然是另一番景象。本书中她依然忘不了这片神圣的土地。“沙漠的至美,更是那一棵棵手臂张向天空的枯树,是一朵在地上挣扎着开尽生之喜悦的小紫花,是一只孤鸟的哀鸣划破长空,是夕阳西下时,化入一轮红日中的那个单骑的人。”“沙漠的极美,是清晨旷野,牧羊女脆亮悠长的叱喝里,被唤出来的朝阳和全新的一天。沙漠是一个永不褪色的梦,风暴过去的时候,一样平沙万里,碧空如洗,它,仍叫永恒。”三毛用一支笔记录下她对那片土地的热爱,宛如梦幻。在那里她做过没有鲜花的新娘,在太阳的悲喜中融化。她说过“只要踏上这片土地的人,必然一再的想回来,别无他法。”她在生与死的极限里铸就了传奇的青春。

  在深爱的荷西离她远去后,她一度想放弃生命,但她没有,她只是在自己的作品中淡淡的增几缕愁丝。愁,便在情感漫漫堆砌中加深,而接着本书所写的“徐許先生与我”更让我见到了有一种情叫真情。长久的未见可不曾想再见时徐許先生又已离她远去。三毛这样一个童年好不容易闯出自闭症的小女孩不得面对命运一次又一次的折磨,世界一次又一次的改变。

  “孤独的长跑者”再一次拉回到了撒哈拉,与三毛同样痴情于撒哈拉的上河温为我们展现了一种锲而不舍的坚毅品质。而“恋爱中的女人”一章则又笔锋转到了另一幅画面,让我感受到云门舞集的震撼……三毛最终没能摆脱荷西之死的阴影,陷入了抑郁症,最终结束了自己的生命。1991年1月4日,三毛终于逃到了没有人知道的地方,离开了她深爱的世间和人们。

  旅行和写作是三毛选择的人生,她将一生都奉献给了她所爱的人们,记得有这样一句话“三毛就如一个不识人间烟火的精灵,一不小心在人间走了48年,又回到了天堂,去陪伴她所爱的人,她所热爱的笔。”的确,从荷西的百合花到月牙泉的单纯女子,从尼日利亚的丛林到记忆中的关渡,从读者弟弟永不屈服的勇气到学生们合力织的百福被……她留下了每一点精彩,每一份感动。

  “也许是我太多情,我想知道一朵花为什么会开,一只鸟为什么会飞,一位艺术家为什么会为了画笔、文字和舞蹈而甘付终生……我记得撒哈拉的朋友,月牙泉的女子,记得尼日利亚的丛林,记忆中的关渡,清泉的山间小屋……记得尘世间那许多不灭的情缘,那一草一木一沙和许多的欢乐哀愁……”三毛用她的笔叩开了我的心扉,让我能放下一切,用心灵去倾听她的故事。

  她就是我们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的——永远的三毛。三毛,让我“动了凡心”的人,是我永远不及的梦。这或许就是我读完这本书时三毛给我留下的最深的印象,不需要白落梅那般优美的辞藻,不需要曹雪芹那般细腻的刻画,她用最真挚的情感将自己的故事讲给我们听。《你是我不及的梦》不仅让我感动,让我震撼,更多的是以亲身经历教会我坚强、勇敢、执着和探索。她似一株最美的花朵悄悄绽放在心头,稍一用心,便能感受到她那细腻扑鼻的馨香。

  也许曾经的我愿去感受林徽因的才思,愿去聆听学习龙应台对安德烈的教诲,愿去感受纳兰容若那“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细腻情怀。现在的我很庆幸多了一位心灵上的伴侣——三毛,我愿跟着她去看尼日利亚的丛林,去感受单纯女子所生活的月牙泉,去做一位真性情的沙漠流浪者……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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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不及的梦》读后感:三毛的撒哈拉,我的童年

  昨晚睡前的例行读书中我又读到了三毛的那篇《夜深花睡》,出自三毛文集《你是我不及的梦》,我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她的文笔清丽脱俗,语句层次分明,略带着一点点淡淡的忧伤,她的大胡子荷西,她生活中的撒哈拉大沙漠,他们一起的点点滴滴,不可否认,当年的那个特立独行的三毛曾经影响了我的整个青春时期,也将继续影响着我以后的人生历程。

  读三毛,读过她恣意张扬的青年时期,也读过她抑郁灰暗的那个童年,那个曾被老师用蘸满浓墨的毛笔在她眼周两边画了两个圆圈的她,站在教室外的回廊里任由同学们指指点点的嘲笑讥讽,冰凉的墨汁顺着腮边如虫蚁般的滑下,那一刻她的内心一定是凄凉的吧,她的世界里孤傲而又自卑,以至于之后的两年里因为自闭而休学在家。那个晦涩的童年片段成为了贯穿了她一生的苦痛。

  比起三毛,我的童年幸福而又满足。

  上中学时,也曾被老师罚过站。已经记不得什么原因了,当然,那个年代已经不兴用毛笔写字了,所以也不曾被用毛笔在脸上画过圆圈。想来老师也还是很体谅我的,哈!说起来那时的成绩也并不糟糕,中上游的水平吧,最好的一次排名在班级里排名第四。但这并不妨碍我的顽劣,我在课堂上偷偷嗑过瓜子,只是因为想挑战一下有个同学曾在上课四十五分钟内嗑完两包瓜子的记录,也逃过一次英语课,去了校外的那片山丘上采摘野花,酣畅淋漓的体验了一把逃课的感觉,那时除了感觉自己长相有点丑而稍感忧郁外,大概也没什么别的可值得自卑的了。

  说起来我并不算得是大人眼里那种的乖乖女。那时上学的课桌上男女之间会划上一条三八线,以免同桌稍稍逾越过线而觉得自己的领土受了侵犯,男生女生是不能一起愉快的玩耍的,好像开口多说一句都像犯了原则性的错误一样。

  不过我从来不在乎这些。在一个星期天的午后,我们七八个男生女生相约一起爬过山,下山的路上被别的同学发现后迅速在学校里传开了,忽然就变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成了焦点。快过元旦的时候,厂里的小卖部里(那时我们都称呼小卖部)都有卖那种小摔炮,用力一掼在地上墙上就会发出很响声音的那种,我们也曾在晚自习后买来把它掼在已经熄了灯的人家的玻璃窗旁的墙上,现在想来那时已经入睡了的人家在黑夜里一定会被惊吓得一跳!那时的顽劣由此可见一般。

  我的同桌,我与她最是要好。可能因为我们两个人总是被前排那个男生欺负的缘故吧,故此结成了统一联盟共同对抗侵略,那个男生眼睛特别大,总喜欢背倚着我们的桌子哆嗦腿,把桌子晃的哆嗦个不停,写不了作业也看不了书,每当我们提出抗议的时候,他就把眼珠子一瞪,拳头一挥,作势要打架的样子,眼珠子一瞪的时候似乎眼珠都有随时突出眼眶的感觉,到今日说起这些的时候,别的男生名字都记不那么清楚了,唯独他的名字,我依然记忆深刻。嘿,当年那么个风云人物也曾被那个男生欺负的口不敢言过,说出来谁信呢

  当然,我和同桌的要好并不是单单因为这些,我与她很投脾气,相处起来也非常融洽,我记得她爸爸是当时她们那个村里的大队书记,家境还不错,我们总是会一起在小卖部里买那种一毛钱一包的五香瓜子咔咔咔的嗑上半天,或是买一毛钱三块的花生牛轧糖,吃的满嘴喷香,然后愉快地在学校小操场里挖那些好看的小石头,再洗干净后放在透明玻璃瓶里;也曾在晚自习课前并头躺在操场旁边的草地上看过星星,说过不曾对外人说起过的知心话。

  那时的她并不高,也就一米五左右吧,长相也不是很出众的那种,留着男孩子式的短发,像个假小子,嗯,性格也像。但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雪莲。雪莲,多么圣洁的花啊,我们的友谊也像雪莲花那般纯洁,以致多年以后依然能让我念念不忘的记起这段友情。

  前段时间在我妈家找出了许多老照片,其中就有她的一张单人照片,那是当年分别时她送给我作为留念的,嘿,照片里的她像猴子一样爬到树上坐着,依然留着那种经典的假小子发式,自从单位搬迁出来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后来从别的途径知道了她家的电话,通过几次话,再后来可能因为她家里的座机撤掉了吧,就再也没有联系上她,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留给我的印象依然是照片里那般青春年少的模样。不知现在她在哪?可还好?有没有在那么一瞬间也曾记起当年和她同桌过的我

  无论她记不记得,都不会影响我们曾经年少时的那段珍贵的友谊,这是一篇被搁置了很久的一篇文章,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曾想认真的写写关于我和她之间的故事,因为没有很好的锲机、也想不出来一个很好的开篇来描述,所以便被搁置了。

  故事有时像一坛陈年的老酒,搁置的时间越久越能酝酿出醉人的芬芳,也不知道隔着冰凉的屏幕支持这篇文章的亲爱的读者们,你们醉了吗?有没有被文章温暖了的感觉

以你是我不及的梦为题的美文

  红泪晕裹冰镰月,寒乳凝澜霜,遥锁情思片片。轻声叹,凉春无意斟谬言,有道是,比翼连天当日愿。

  家父于心未成眠,廿来忠箴迂耳喃。沉湖涟漪浮愁忾。遂理乱绪,笃意觐前。料其旨,无悔一朝奉绻海。

  月出光在天,月高光在地

  何当同人心,两两不相弃

  ---题记

  我和他并肩走在华灯初上的首府大道,眼前的他,已不可同日而语。

  “下次再见到你,定然是许多年后了。”

  我微笑着看着眼前这个男孩子。他已蜕变,清秀茁壮,脱去了六年前一脸单纯天真的稚气。

  我们就这样,在立交桥下分别了。这一天,没有隔阂,没有尴尬和静默,而是单纯地让两颗久而未见却熟知彼此的心,在一个不属于我们任何一个人的城市里轻轻礼节性地拥抱了。那拥抱,是淡然的,是真诚的。

  六年前,九中,八年级七班门口。

  一个瘦弱清秀的大眼睛姑娘,抱着一个板凳,无所适从地站在那里。初秋温婉的阳光,混合着夏天的余温,紧紧地裹着她,使她安心。她的目光,是笃定的。

  她注意到第二排坐着的男生,戴着一副无下边框的黑色眼镜,穿着舒服的格子衬衣。他的体型匀称地刚刚好,不那么羸弱,也没有多余的篇幅。鼻尖上细密的汗珠折射出非常透明好看的碎光,嘴角微微上扬,是个可爱的男孩子。

  女孩一直相信,相由心生。在她的眼里,她看到了一个陶瓷做的小人,内心里蕴藏的是对生活的无限热爱与激情,是缄默而不羁的灵魂的萌芽。

  女孩的桌子,被抬到了最后一排。她从教室的这个尽头,一直望着那个沐浴在光里的男孩子。

  女孩是插班生。作为插班生,她有她的压力,有她的顾虑。七班是全年级最闻名遐迩的班级,女孩的心,也像是一艘在浓雾漫漫地海上行驶的一艘小船,方向明确却谨慎暇微。

  第二天的下午,女孩站在班级的阳台上看着天边,而他,就站在她身边。

  女孩儿意识到这个瓷娃娃也在场的时候,心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暖意。

  “来来来,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个男生叫LAK,他是我们班最......”

  好意的女同学后面说了什么,她没有挺清楚,她只是顺势被拉了过去,光明正大地看着男孩。男孩听完女同学百无聊赖又有点调侃意味的简短介绍以后,淡淡地飘出一句:“我才不是......”话尚有语音,眼光却也早已淡淡然地落在了女孩身上。

  “原来是这样!他是蒙族!怪不得名字这么特别!”女孩在心里暗暗说到。

  一个最美好的秋季,就在这风华正茂的年月里,像一丛优雅从容的百合花,瞬间在万物流离间绽放,它将见证六年后,甚至更远的未来......

  【第二幕】

  这是一座值得被深深爱着的城市。

  我常常对自己说,这是你的第二个,最熟悉的,流浪的天堂。

  有时候我会觉得很遗憾,我不是个蒙族。

  我二十年来生活的内蒙古,在我朦胧而坚定的名族气节里,打上了一种亲切却使我永世不能得到的印记。如果我迈出这片土壤,定然有无数人认为我是蒙古族的一份了。因为在汉族同胞眼里,少数民族聚居地就是因为没有汉人,才变得被独立起来,被仰望,被血统而改化到值得骄傲。

  实际上,事实往往不是这样。

  就像席慕蓉说的,身体里流着什么样的血,并不一定代表他就是什么样的人。血统只是一种历史的遗留和传承问题,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改变的,而精神和灵魂,在血统的指引与标记之下,才会衍生出富有名族荣誉感和使命感的动力。

  生活在我的故乡,我真真正正觉得,有时候我骨子里的骄傲,可以确定我是一个蒙古人。

  但我却只能爱这种精神罢了。

  而我说的这座城市,就是我所爱的精神的载体,就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大首府,呼和浩特。

  对于这座发酵这蒙古族元素的梦幻的城,我能感觉到的,是亲切,是柔和,是一双能够紧紧拥抱我的大手,是我永远,永远不及的梦。

  而我身旁的你,是否有着同样的归属感呢

  我们走过长长的新华大街,我已经可以大胆地凝望他。望着带着六年前的影子的他。我们之间之所以没有隔阂,我觉得除了感情,在很大程度上,和这座城市也是有关系的。

  我们谈着初中时候的往事,我看着他神采飞扬,看着他可爱纯真的灵魂像一匹无形的骏马在我们头顶上的天空里腾起,看着他写满诚挚的眉间舒展着令人安心的快乐和憧憬,看着我眼前这个地地道道的蒙古族孩子,我看呆了。

  良久,我问了他一句:“教我蒙语,好吗?一点点就好了。”

  后来,我却没有想到,我的的确确只学了一句,那是最动情,最美的一句。

  只会说给他听的一句。

你是我不及的梦

  昨天去图书馆看书不经意的看到了三毛的《你是我的不及的梦》觉得挺高大上的。后来我没有借。不知道三毛那时候是怎么想出来这个标题的我也是觉得找一个好的标题是一个很难的事情最近在忙学生会的事情也不知道是为了坚持什么一直睡不好的我昨天晚上忽然梦见了以前初中喜欢的一个很帅气的男生虽然他家就在我家不远的地方但是还是觉得再也不会见到他了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思想。

  现在不想带标点符号其实也没有说什么意思。其实我也是不能忘记这个的一个人的初恋是什么呢?是夏日阳光洒下去光芒的侧脸还是风扇下转头看向的那个座位现在是没有那种感觉了。正如他们说的那样:“我在不停的变好,也在不停的变老。”恐怕我现在也是老了吧。表面看起来越来越冷漠的我,事实上,还是那个在心里罗里吧嗦的小屁孩。我其实一点也没有成长只是学会了更好的掩饰自己而已。不想要再去维护一些人的关系也不想再独当一面可是现在看来恐怕不行了。记得以前我很想自己去独当一面以前会什么都不怕的背一个包东南天北的跑,现在反而不了。现在开始会怕一去不回。其实我能怎么样呢,这样的生活也很好了吧。但是我想要更加好的生活。想和安东尼一样。去见识更加多的人。而不是在一个城市呆到老,呆到死。

  刚去逛了一会儿小荷。也不知道在找什么。

  看到一个题目被别人写了很多次,不知道有什么意思。但是还是觉得,很厉害的样子。小时候捡到过一个很漂亮的鹅卵石,现在也不知道丢在了哪里。和我们很多人最初的本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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