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的原则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载、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资料,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政府财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财务法规、制度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科学的内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单位资金和财产的安全、完整。

  3、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货币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 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1、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及财务专用章。

  2、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七条 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八条 财务应当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核定的库存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交存银行。

  第九条 必须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等各类奖金、对职工个人发放的劳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 应当加强现金的管理,明确收付款等各个环节中出纳人员与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二条 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出纳人员要认真记载现金日记账,并与会计核对总分类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不得白条抵库和挪用现金。

  第四章 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 单位除了按规定留存的库存现金以外,所有货币资金都必须存入银行,单位一切收付款项,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当及时核对银行账户,确保单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并于每月底记完账后编制当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出纳报告单”,一并装订在当月会计凭证中。对核对过程中发生的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单位需要配置的固定资产应由需要部室编制计划,做出预算,呈报领导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 购置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数额较小的,由办公室按照部门填制的经领导审批的《购置物品申请单》,统一负责采购。数额较大,应由三人以上采购小组或向社会公开招标,签订合同,择优购置,增加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会计和保管都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台账。对于固定资产的购进、发放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必须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 各部室对领取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或财产应以部室为单位造册登记,要妥善保管使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生丢失要查明原因。

  第二十一条 各部室需要维修、更换的固定资产,应由各部室负责人确认后,报领导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维修、更换。对确实不能使用和修复的固定资产,由各部室负责人及时提出意见,经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坚持每年对公司财产全面清查一次,并将清查结果及时报告领导。如发现财产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必要的处罚。对在清查中盘盈盘亏的财产,查明原因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的购入

  1、购入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购入本着节约、实用、分批的原则,防止浪费和积压。

  2、所需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均由各部门做出计划,须填写《购置物品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统一负责采购。

  3、一次性购入金额、数量较大的物品,要签订购入合同,合同的签订要通过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和管理

  1、办公室购入低值易耗品后应办理入库手续。保管人员根据发票清点实物,填写“实物入库单”一式两份,一份自留登记入账,一份随发票报销交财务。

  2、部门领用耗品时,应填写出库单,经批准后,保管根据出库单交付实物。

  3、保管人员应建立实物明细账,并根据实物入库单、出库单登记账薄。

  s("content_relate");

财务管理的原则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

  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4、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公司财产管理规定

  一、目的:

  使本公司财产之分类编号、预算编列、取得、异动、处分、维护、保管记录及投保等作业有 所遵循。

  二、范围:

  凡本公司各单位所属之财产均属之。

  三、定义:

  3.1财产按价值及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财产及其它用品(亦称杂项购置或低值易耗品)

  3.2固定财产

  3.2.1固定财产列管要件:

  1使用年限在两年(含)以上者。

  2其价值在新台币六万元(含)以上者。

  3.2.2固定财产分类:土地、房屋建筑物、租赁改良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电 脑及通讯设备、仪器设备及什项设备。

  3.3其他用品:即除固定资产外使用时间较长、非原物料性质之财产,如办公用具、工模治具、 仪器仪表等。

  *本办法所指其他用品不含经常性采买,并且需要掌控库存之部分,因该部分其他用品已於进销 存系统中管制。

  四、权责单位

  4.1保管单位:

  A.以各使用单位为财产保管单位,各单位主管为财产使用保管当然负责人,保管人员异动, 其财产应办理交接手续(在总务单位监督之下),以明责任。

  B.负责财产设备之正常使用与经常维护保持硬体(包括附件与资料)之完整与软体之功能在 良好状况。

  4.2财产管理单位(总务单位):

  负责财产登录及管理、监督、协调调配、财产盘点、稽查。

  4.3帐务处理单位(会计单位):

  负责设立财产财产分类帐,将一切动态记录详加登记及编制财产目录。

  五、作业内容

  5.1财产编号作业:

  5.1.1财产均应由总务单位依据财产名称、单位及标明之规范等,统一编订财产分类编号标准 ,以供各单位一贯使用。

  5.1.2编号原则:

  A.反应财产分类的原则:财产之编号,必需能反应出财产分类之基本精神。

  B.连续编号的原则:依上述分类原则,各类财产项下的财产应予连续编号,不得重覆或缺漏 。财产报废时,其编号标明报废後编号仍然保留,且不冠用於其他财产上,以保持编号的完整性 与连续性。

  C.一物一号的原则:一个编号不得包括两种以上财产(含相同财产)。

  5.1.3本公司财产之分类编号采三级分类,四级编号制,共八位数。

  1.第一级编号:以一位英文字母(左起第一位)代表财产大类,其代号列示如下:

  F-固定资产(fixed assets)

  E-其他用品(else assets)

  2.第二级编号:以一位英文字母(左起第二位)代表财产中类, 其代号列示如下:

  G:土地B:房屋及建筑

  R:租赁改良物M:机器设备

  T:运输设备 W:办公设备

  C:电脑及通讯设备 A:仪器设备

  O:什项设备

  3.第三级编号:以二位数阿拉伯数字(左起第三、四位)代表财产小类,如电脑及通讯设备中 可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小类。"机器设备"小类代码如下:

  01-CNC车床 02-桌上车床 03-普通车床 04-走心送料机05-走刀送料 机 06-空压机07-钻床08-研磨机 09-线切割机 10-激光雕刻 机 11-加工中心机 12-铣床 13-车角机 14-干燥机15-滚牙机16-压渣机 17-锯床18-打包机19-冲床20-攻牙机 21-整牙机 22-流体研磨机 23-磨刀机24-砂布机25-砂轮机 26超声波清洗机 27-脱油机28-烤箱 29-高周波加 热机30-振动研磨机 31-流体研磨机32-其它

  "仪器设备"小类代码如下:

  01-粗糙度仪 02-表面粗度计组 03-轮廓仪 04-真圆度机 05-扫描仪 06-投影机

  07-工具显微镜 08-小检验台座 09-同心仪 10-同心度量具 11-其它

  "运输设备"小类代码如下:

  01-汽车 02-叉车 03-手推车 04-其他

  "水电设备"小类代码如下:

  01-发电机02-太阳能03-水塔04-其它

  "电脑通讯设备"小类代码如下:

  01-台式电脑 02-笔记本电脑 03-电话04-打印机 05-扫描机 06-摄影机 07-其它

  "办公设备"小类代码如下:

  01-量具柜02-刀具柜03-工具柜 04-文件柜 05-产品柜 06-工作台 07-椅子 08-风扇 09-小铁架 10-桌子11-打印机 12-看板 13-白板 14-沙发 15-碎纸机 16-石英钟 17-空调18-茶 几 19-监测器20-椅子 21-铁桌22-传真机 23-复印机 24-电话机25-保险柜26-冰箱 27-消毒柜 28-饮水机 29-稳压器 30-其它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第一条在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贯彻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保证国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搜集、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指导车间经济核算工作,促进工厂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第五条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搜集整理价格资料,负责制订公司厂内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的计划价格,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车间对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正确计价和销售。

  第七条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第八条负责对全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九条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第十条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第一条对公司厂内各项资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有权根据厂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对资金、费用的使用提出调整方案。

  第二条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

  第三条对公司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条有权对各仓库和工程、生产作业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第五条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第六条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三、职责第一条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负责。

  第二条对公司的有关成本、利润、资金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指标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计划负责。

  第三条对由于资金计划不周、管理不善、监督不严、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款、在途资金等账户造成损失负责。

  第五条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损坏、遗失等现象负责。

  第六条对成本资金、价格控制管理不严,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

  第七条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标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附则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第一条本处理准则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其备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出纳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等业务,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审批程序。

  第四条除提取备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出纳方能支付。

  第五条凡一次支付未超过1,000元者径由公司备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银行转账支付。

  第六条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财务经理核准。

  第七条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合法、合规的发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第八条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签署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章及经手人戳记。第九条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1.国内采购、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设备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经理签章证明及核准,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送交财务部门开具支票或汇票。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相关协议文件,由经办人员填具借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财务部门开具支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由经办人员填具付款凭证,经有关部门主管签章证明及公司核准,送交财务部门开具付款。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1.会计应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各项经济内容,对不能确定的事项报财务经理审核。

  2.会计审核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收法律及公司规定的手续。

  3.传票经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转出纳办理支付工作。

  第十条有关货物运费及外汇结售汇款、发样,及各项费用等支出款,应填具"借款单"或"支款凭证",附发票、许可证影印件,送交会计部门以"预付"或"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前述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出纳签收,但必须于支付后7日内向会计办理冲转手续。

  第十一条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一)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财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産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情况,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中心学校校长,在中心学校校长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中心校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200元以内,由校长审批;

  (2)、开支200元以上,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由校长负责审批。

  2、审批程序

  (1)所有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证明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报账员不得付款,报账员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报账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教代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后,校长批准后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费用由报账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回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1、出差六安车费报20元∕来回1趟。每天生活费20元。

  2、培训、学习、考察、参观需集体生活、住宿、坐车、培训费按发票报销。

  四、财务原则:

  1、账目日清月结,期末整理公布。

  2、压低、紧扣支出,民主理财。

财务工作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局务公开,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相互监督、明确责任、权责一致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义乌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是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财务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中确定一名领导分管财务工作,重大财务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为主要内容的财务决策、管理、运行、监督机制。

  第三条 本办法的实施范围为义乌市气象局。

  管理职责

  第四条 领导班子集体及领导班子成员在国家财政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规定下,按分工承担财务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

  第五条 领导班子集体主要负责对单位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决策。单位重大财务事项包括:

  (一)审定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和本单位重要财务管理监督制度;

  (二)确定财务分管负责人,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分管负责人财务管理的权限和具体职责;

  (三)审核、审定年度预算(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草案以及大额资金使用、重大经济合同签署;

  (四)审定各类资金筹措、使用和分配方案;

  (五)审核、审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业务建设项目以及使用较大经费额度的装修、装璜、房屋修缮等项目;

  (六)审定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含投资、入股、合资、合作、联营、担保以及较大额度的出租、出借等)、产权变动和重大资产购置与处置(含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等事项;

  (七)审核须报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八)审定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第六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单位财务工作,对单位总体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监督。主要管理职责包括:

  (一)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财务管理、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主持领导班子集体对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

  (三)按职责权限审批重要财务事项,审批台站搬迁工程项目的支出,并审批财务分管负责人本人的支出报销;

  (四)签署预算、决算等重要财务会计报告,对本单位的会计资料、财务会计报告质量负领导责任;

  (五)支持和监督财务分管负责人做好财务工作,保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六)承担其他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 财务分管负责人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和管理本单位(部门)财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财务管理、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组织编制和执行单位预算(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并拟定资金筹措、使用和分配方案;

  (三)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检查及财务分析,对本单位的会计资料、财务会计报告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参与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组织相关重大财务事项调查及论证,并组织或配合实施;

  (五)按职责权限审批主要财务事项,审批单位主要负责人本人的支出报销;

  (六)定期或不定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集体汇报财务工作和具体财务收支情况;

  (七)组织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八)承担其他应由财务分管负责人履行的职责。

  第八条 领导班子成员积极配合做好财务工作,并予以监督,主要职责包括:

  (一)参与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财务管理、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参与重大财务事项决策,按职责分工组织相关重大财务事项提议及论证,并组织或配合实施;

  (三)按规定审查有关财务事项;

  (四)配合组织开展对联系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对科技服务实体的监管;

  (五)纪检员负责组织对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基本建设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按职责分工承担其他应由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的职责。

  第九条 财务机构负责人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 对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和准确把握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具体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对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通过前期调研、确定议题、充分讨论、民主决策等程序做出决定。具体决策程序如下:

  (一)会前准备。凡提交审议的重大财务事项,事前应做好充分准备。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征求有关工作部门及有关人员的意见。不开无准备或准备不充分的会议;

  (二)确定议题。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财务事项的议题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一般提前1-2个工作日通知应到会人员。如遇紧急情况及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

  (三)充分讨论。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讨论。主要负责人须认真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四)结果确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财务事项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需要表决的问题,赞成票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因故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记入票数。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统一思想后再作表决;

  (五)遇紧急情况,对重大事项不能及时进行会议研究的,可应急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第十二条 本单位(含所属财务直管单位)的资产购置与处置决策程序,根据《金华市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按有关审批权限处置。

  第十三条 本单位(含所属财务直管单位)的用款申请审批程序按本细则《审批权限》规定执行。

财务管理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供电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供电公司工会财务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

  GB/T13016-1991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13017-1995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3管理职能

  工会财务会计在工会主席领导下负责工会财会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职责

  4.1.1负责对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及工会全部经济活动审核。

  4.1.2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收入、支出的计算、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及其他。

  4.1.3负责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和决算。

  4.2权限

  4.2.1有权拒绝不符合现金业务事项的付款。

  4.2.2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4.2.3有权不予办理违反统一财务、财政制度规定的收支。

  4.2.4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各分会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情况。

  4.3现金管理

  4.3.1不收白条、借据抵充现金,不挪用现金。

  4.3.2不坐支现金,库存不超过银行核定的现金限额。

  4.3.3保证库存现金与帐面核对相符。

  4.3.4收付款后,记帐凭证加盖收、付讫章。

  4.3.5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且记帐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4.3.6严禁设帐外“小金库”。

  4.4银行结算管理

  4.4.1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只限本单位使用。

  4.4.2正确填写支票,不签发空头、远期支票。

  4.4.3设支票借支登记薄,注明支票鉴发日期、款项、用途、规定限额,用途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4.4.4

  作废支票应与存根一起保存。

  4.4.5支票遗失应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5会计凭证

  4.5.1会计科目

  4.5.1.1按全国总工会统一规定设置和使用总帐科目。

  4.5.1.2按工会管理和经济业务要求,正确设置和使用明细科目和子目。

  4.5.1.3确定会计科目时,对应关系清楚,记帐方向正确。

  4.5.2原始凭证

  4.5.2.1审核原始凭证,包括填制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原始凭证名称、抬头人,经济业务内容、金额大小写相符,填制单位公章及填制人签章等。

  4.5.2.2原始凭证内容真实,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如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金额出现错误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4.5.2.3原始凭证经济业务内容合法。

  4.5.2.4原始凭证不能用复印件代替。

  4.5.3记帐凭证

  4.5.4记帐凭证内容填写齐全。包括填制日期、凭证名称和编号、经济业务事项摘要、会计科目、方向和金额、附件张数、会计部门有关人员的签名或印章等。

  4.5.5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如填制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并连续编号装订,装订后封面填写齐全。包括:企业名称、凭证种类、时间、起讫号、装订人、主管人签章。

  4.6会计帐簿

  4.6.1设置帐簿

  4.6.1.1按全国总工会统一规定设置帐户,使用帐簿。

  4.6.1.2帐簿设置齐全、合理,查阅方便,在用帐簿专人保管存放,一般帐簿一年更换一次。

  4.6.2记帐规定

  4.6.2.1以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为依据记帐,内容与记帐凭证保持一致。

  4.6.2.2日记帐及时登记。

  4.6.2.3记帐要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4.6.2.4各种帐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帐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6.2.5登记帐簿时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规定方法进行更正。

  4.6.2.6帐页转页写“过次页”次页写“承前页”。

  4.6.2.7订本帐簿帐页不得撕毁,活页式不准缺页。

  4.6.3对帐清帐

  4.6.3.1做到帐证核对、帐帐核对、帐实核对相符。

  4.6.3.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备品定期盘点达到帐、卡、物相符。

  4.6.3.3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7会计报表

  4.7.1报表按《工会财会制度》统一格式要求编制,做到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4.7.2报表封面印章齐全。

  4.8会计交接

  4.8.1交接时,有监交人监交。

  4.8.2编制移交清册,帐簿同时移交。

  5检查与考核

  5.1按能用考核管理标准有关规定检查与考核。

  5.2本标准的执行在工会主席领导下,由工会主席、经审委员会检查与考核。

财务工作管理细则

  1.1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1.2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1.3 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残破坏公司财产。

  1.4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1.5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1.6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1.7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1.8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1.9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1.10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1.11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的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1.12 公司尊重科研人员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1.13 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住房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1.14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15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

  1.16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17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财务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节 总 则

  3.1.1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3.1.2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盐,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3.1.3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3.1.4 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费、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合计人员

  3.2.1 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3.2.2 公司设总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都。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3.1.3 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拨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______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3.2.4 计划财务都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3.2.5 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合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告,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3.2.6 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有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3.2.7 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3.2.8 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3.2.9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2.10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2.11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3.2.12 财会人员在办理合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缓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3.2.13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务、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账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合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有责任心的英语

护士职业规划简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