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公告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特通告如下:

  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法定的基本国策。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是一切单位和个人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占用土地。

  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农民团体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期限为三十年。承包期内调整土地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会议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的用途由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并公告。需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经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五、征用农民团体土地的批准权属于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征用农用地的,必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征地批准文件必须公告。征地按照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安置方案也应当公告。补偿费用收支状况应公布。侵占挪用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六、建设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撂荒耕地。连续撂荒两年的,应当收回发包的耕地。违法很多毁坏耕地的,要追究刑事职责。

  七、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必须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宅基地。新建住宅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超占宅基地建住宅的,将受到限期拆除、退还超占宅基地的处罚。

  八、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耕地开垦的费用,必须专门用于耕地开发。

  九、非法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非法批准占用、征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政府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十、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都要依法行政,并主动理解群众监督。对土地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均应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

  国土资源部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邮编:100035)

  国土资源部举报电话:xxxxxxxxx。

  特此通告。

  xxx年x月x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通告的例文

  今春以来,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林业生态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有效巩固造林成果,严厉打击各种毁坏树木的违法行为,维护全县林业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新区要高度重视林木管护工作,把护林工作列进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护林宣传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护林职责。

  二、林业、公安等部分要加强护林巡逻,对毁坏或纵容他人毁坏林木、盗伐滥伐林木以及殴打护林职员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三、违反《森林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砂、采土和其他活动,致使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能够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非法采伐、毁坏树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四、教育部分要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保护树木”倡议活动,对学生进行护林教育,增强爱林、护林意识,自觉维护林木。

  五、各乡(镇)、新区要加强巡逻和检查,及时制止在林地、林带内或树木四周堆放和焚烧秸秆、柴草的行为。

  六、林业部分、各乡(镇)和新区要加强森林病虫害的猜测、预告工作,并及时进行防治。

  七、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增强护林意识,进取检举揭发各种破坏林业生产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检举揭发有功者给予奖励,对知情不报、有意隐瞒包庇的,要依法追究职责。

  举报电话: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通告的范文

  处理乡镇违法建房事宜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建房管理,有效促进“查非纠违”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凤凰县“查非纠违”甄别处置细则》规定,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木里乡辖区内处理农村违法建房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贴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乡范围内进行建设行为,应当向团体土地的所有者和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四、对非法占用耕地的建房户和非法从事土地交易的农户一律暂停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并依法从重处罚。

  五、对经国土部门认定的不影响用地规划在自有承包团体土地上建自住房的非法建设户,自觉理解处罚后,按建设同期政策补交相关税费。

  六、对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的非法建设户,因住房困难确需建房的,另选地址贴合规定的,能够优先研究扶贫建房等各种优惠政策。

  七、对无视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处理的,依法律规定,由乡人民政府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违章建筑强制拆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非法建筑户自行负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八、本通告由木里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九、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XX年XX月XX日

水土保持

  一、改变微地形的水土保持耕作措施:包括等高耕作(或称横坡耕作)、沟垄种植(古名圳田)、垄作区田、坑田(古名区四)、半旱式耕作、防沙农业技术等

  二、以增加地面覆盖度为主的水土保持耕作措施:包括合理轮作、间作、套种混播、等高带状间作、等高带状轮作,覆盖耕作(含留茬或残茬覆盖、秸秆覆盖、砂田、地膜覆盖等)。

  三、以改变土壤物理性状为主的水土保持耕作措施:包括少耕(含少耕深松、少耕覆盖)、免耕等

  第六章

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技术进步,改进农产品质量,增加产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标准化是指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标准化。它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农业标准化规划、计划,制定(包括修订、下同)和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对农业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 农业标准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项综合性技术基础工作。农业标准化计划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

  第四条 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农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作为商品的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以下统称农产品)、种子(包括种子、种苗、种畜、种禽、鱼苗等,下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和安全、卫生要求;

  (二)农产品、种子的试验、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方法和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三)农业方面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

  (四)农业方面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

  第五条 农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与安全、卫生有关的技术要求,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通用技术语言和国家需要控制的检验方法,种子与重要农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农业标准。

  其他农业标准是推荐性农业标准。

  第六条 为贯彻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地方发展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开展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制定农业标准规范,推荐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例外)。

  第七条 制定农业标准应当符合下列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推动技术进步,增加产量,提高产品质量。

  (二)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卫生,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三)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四)有利于因地制宜,发展地方名、特、优产品生产。

  (五)有利于按质论价,兼顾农、工、商和消费者利益。

  (六)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七)有利于相关标准协调、配套,标准样品和文字标准相一致,有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标准体系和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 当制定农产品标准涉及到几个部门时,应由一个部门牵头,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

  第九条 强制性农业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销售、调运、进口和使用。

  第十条 对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农产品、种子等,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认证办法,按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组织农业标准的实施,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按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的检验机构,或授权的其他单位的检验机构对农产品、种子是否符合标准进行监督检验。

  处理有关农产品、种子是否符合标准的争议,以前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为依据。

  第十三条 凡收购、销售的农产品、种子,都必须接受第十二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农业标准属科技成果,对技术水平高、效益显著的农业标准,应纳入相应的科技进步奖励范围,予以奖励。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局颁发的《农业地方标准和农业推荐性标准代号、编号的规定》、《关于改革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几项规定》即行废止。

保护我们的土地

  一、不占用土地

  现在,我国的人口逐渐增多,农村也不例外。所以,农村房宅用地不断扩大,越来越多地占用耕地。甚至有些人不禁国家批准就占用种植土地。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而这些人从未想过他们这样占用土地,农民就少了一块种菜的地方,我们就少了一些粮食。我们应合理的利用土地,不占用土地。

  二、不破坏土地

  现在许多土地被工厂占用,而许多工矿企业排放弃物、废弃建筑物和城市垃圾,土壤沙化,采矿毁地,灌溉水质、农用污泥、粉煤灰中的污染物等都会严重破坏土地。所以,在这里,我去劝告工厂里的叔叔阿姨们,不要把污水等对土地有害的东西倒在土地上,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真正的保护土地。

  三、保护土地

  有着46亿年历史的地球,历尽沧桑,逐渐形成了今天的全球生态环境。自从有了人类以后,人们便贪婪地从地球母亲的身上不断吸取营养,生息繁衍,形成了现在50多亿人口的“地球村”。地球是我们伟大的母亲,土地则是人类生命的基石,它和我们的关系可密切啦!不是吗?我们吃的粮食、蔬菜、水果,哪一样能离开土地?或许有人要说,靠食肉不行吗?行!但饲养动物所需的饲料又从何而来,不还是从耕地和牧草地上来吗?人类依赖于耕地之处的确太多了。想到这些,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地保护它呢

  让我们一动起手来,保护我们的土地,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吧!

保护农田作文

  地球是我们人类的家园,也是人类的母亲,我们依赖它,探索它,这个蔚蓝的星球多么美丽,但我们要知道,地球只有一个,土地资源之一,是人类生产活动最基本的资源和劳动对象。

  每当放假回老家,时不时的看见马路边竖着一张张醒目的标牌——基本农田保护区这样的标语。然而骄阳似火,烈日当空,正是农民伯伯农忙的时候,在金黄的麦地里,农民伯伯个个手拿镰刀,弯着腰割着早已成熟的麦子,就连收割机也不辞辛勤地“工作”着,一滴一滴的汗水从他们的脸颊滑过,好像断了线的珍珠项链一个劲儿的往下掉,即使汗如雨下,即使腰酸背痛,他们依然如此开心。

  农田是农民伯伯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没有了农田,就没有了现在一片丰收的景象。可想而知,保护农田的重要性!如今国家把三农问题放在首位,近期更是提出退耕还林来保护耕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没有意识到保护农田的重要性,为了增产增收只顾当前利益,随意使用农药,化肥,导致泥土退化土壤能力下降。

  这几天,家家户户的秸秆,都堆得像一座座连绵起伏的小山丘,别看这一堆堆的草,但它的危害可不小!农民伯伯们都轻视它们,用一根根火柴将它们燃烧,远远望去那一团团火焰,就像一头猛兽在火焰中挣扎,滚滚浓烟不断的向远处飘去,就像被关押了数千年的鬼魂又重见了光明。但爷爷告诉我:“这秸秆焚烧不仅容易引发火灾,还可能破坏土壤结构。”他沉思了片刻又说:“焚烧秸秆之后也会入地三分,地表中微生物被烧死,改变了土壤,也可能影响种子的生长呢。”“哦。”我似懂非懂地回答道。

  看来,我们应呼吁我们的家人和亲朋好友一起参与到保护农田这项有意义的活动中来,我们每一个人只有保护好广阔的农田,大地才会更加的翠绿,天空才会更加的蔚蓝,鸟儿才能在广阔的天空自由自在的飞翔,只有保护好农田,才能提高农民的收获,只有保护好了农田,我们的家乡才会更加美丽。

保护耕地,节约用地

  月落日升,沧海桑田,人类传承了一代代的子子孙孙。人类从最早的石器时代发展到了现在的高科技时代;从无知、什么都不会做的时代发展到了顶天立地的时刻!这样的发展速度确实让人惊叹,让我们自豪!但你们可曾想过停下匆忙的脚步,回头望望?其实,在我们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中,已经不知不觉得失去了许多东西。想想看吧,失去的或许是我们最需要的:昔日广袤无边的土地,如今成了只能通过一个人的小巷;昔日肥沃的耕地,已经失去了从前那般均衡的营养,再也种植不出甘甜、可口的鲜嫩果实了;昔日由一棵棵挺拔的、能生产新鲜空气的大树所覆盖的绿带,现如今却被那一座座只会排除废弃的大厦所占据……人类的生存既需要新鲜的空气,又需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充满营养的食物。可是,请你们细细的想一想:这些宝贵的东西所需的良好环境,是否在离我们远去呢

  那肥沃的、膏腴的耕地,是植物们的家园:小麦离开耕地,可能会枯萎;禾苗离开耕地,或许会干枯;蔬菜离开耕地,也许会无法成长……一切植物都需要它。耕地对于我们来说,就像亲密无间的姐妹或者兄弟。是它默默无闻地培育出数不清的粮食,供我们食用,让我们一日日的健康成长。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待它,否则我们靠什么来延续生命,维持健康?而我们,

  则是新一代的继承人,保护耕地这一重任就落在了我们的肩上,我们应该义不容辞的尽全力去维护它,减少它所受到的伤害!

  土地,则是我们万物的归宿,也是我们人类发展所需要的根本资源。它与人类几千年来始终有一种互相依存的联系。在这统一与共存中,一切初始的文明便诞生于此,并且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尼罗河两岸的土地筑就了古埃及文明,辽阔的恒河平原诞生了古印度文明……一个个璀璨而辉煌的文明在土地的依托下渐渐成长,人类也是如此!是土地让我们感受到了雨后清风的气息;是她,让我们知道了风拂过草地的声音;是她,让我们倾听到了雨打落路面发出的清脆歌声……

  耕地养育了许许多多的植物,供我们补充营养;土地容纳了成千上万的生灵;而地球为人类为生物准备了广袤的陆地、浩瀚的海洋、茂密的森林、苍翠的群山、绿色的草原、清新的空气、清澈的江河、迷人的湖泊……这三者都与人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你想要自己生活的更好,就要先保护好它们,让它们少受点伤害!

  同胞们!伙伴们!让我们停下匆忙的脚步,休息休息吧!让我们回头望望,一起来保护大地!节约用地吧!

保护耕地从我做起

  假如你有一亩田地,你会怎样利用它?是种上农作物,还是盖上崭新的房屋

  如今,耕地的面积越来越少。而耕地减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类的过度开发。第一,城镇不断将近郊的土地划为自己的“地盘”,用于开发房地产,可以用作耕地的土地日益减少。由于房地产业发展的不均衡性,相当部分的土地被搁置,成了城郊荒地;第二,村庄里的土地被农民用作他用,盖房子、修坟墓,真可谓是无奇不有;第三,工地、矿井的废弃地特别多,在我国,这些废弃地的复垦比例几乎接近于零!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贪婪地、不计后果地浪费土地,其实就是一种慢性自杀!

  耕地减少的另一方面原因是,由于人类对于环境的破坏,导致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和沙漠化,也造成了一定比例的耕地减少。这两者叠加,使得耕地减少的速度不断加快。

  耕地的减少,对于人类的危害是致命的。耕地的较少会影响到粮食的产量。粮食缺少了,食草动物没有了可以吃的食物会减少,食肉动物又会因为食草动物的减少而纷纷死去……在这条条食物链、长长食物网、整个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时,人类也在一步一步走向灭亡!

  所以,我们要保护耕地,爱护身边的绿化,不追求豪宅大院,让生态系统远离崩溃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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