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租赁属于生活服务业吗(不动产出租属于现代服务还是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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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出租属于现代服务还是生活服务法律分析:现代服务。不动产租赁属于租赁服务;物业服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租赁服务。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1)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融资性售后回租不按照本税目缴纳增值税。
二、开13%的经营租赁,有形动产租赁,是现代服务吗
(一)是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是现代服务。
(二)现代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因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税率是13%,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3%。
扩展资料:
一、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五)项规定:“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
2.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纳税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一)概念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二)税率适用问题
对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适用问题,36号文相关规定如下:一是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是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以及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许多地方是从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因此,上述案例中的纳税人在2012年11月1日之前购进的有形动产进行经营租赁服务,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2012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购进的有形动产从事经营性租赁服务,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应该按照17%税率征税。
试点改革以前,即2012年11月1日(不包括11月1日)之前取得的有形动产进行经营租赁服务,可以按照3%征收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2012年11月1日以后(包括11月1日)取得的有形动产进行经营租赁服务,按照17%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36号文规定,有形动产经营租赁纳税义务时间为: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并收讫租金或取得索取租金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租金,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租金收入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发生视同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为服务完成的当天。
三、疫情生活服务业免税可以开专票吗
疫情生活服务业免税可以开专票吗
纳税人发生相关应税行为,可适用8号、9号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但纳税人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无法按上述规定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的,其对应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其余收入仍可享受免税政策.公告下发之后,纳税人应按照8号、9号公告等规定适用征免税政策并开具和使用发票.
政策下发之后,纳税人仍然选择免税的,必须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一部分开具专用发票缴纳税款,一部分开具普通发票享受免税.
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从哪一个税款所属期开始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但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后放弃免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教育培训机构是一般纳税人,能够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么?
可以.
根据政策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注意,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根据该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教育培训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中的教育服务范畴,因此,贵公司取得的教育培训收入可自今年1月1日起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若同时提供生活服务和其他服务,只有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比如,若贵公司除了取得教育培训收入,还取得了房屋租赁收入,因房屋租赁不属于生活服务范围,所以房屋租赁收入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疫情生活服务业免税可以开专票吗?根据我们的介绍,可以了解到企业提供生活服务的行业,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是疫情期间生活服务行业免征增值税的话,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请看上面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