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期怎么算(请问合同工期怎么计算)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合同工期怎么算的一些知识点,和请问合同工期怎么计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工期是如何计算的合同工期的计算为: 1、工程以被竣工验收的,竣工日期是验收合格之日; 2、已提交验收报告但被拖延验收的,竣工日期是提交报告之日; 3、未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则是建设工程被转移占有之日。《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请问合同工期怎么计算
工期以开工时间到竣工时间的期间为计算依据。
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的确定有以下原则:
1、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同之日作为竣工日期。
3、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75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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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工期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合同工期的计算为:
1、工程以被竣工验收的,竣工日期是验收合格之日;
2、已提交验收报告但被拖延验收的,竣工日期是提交报告之日;
3、未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则是建设工程被转移占有之日。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