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合同和无固定合同哪个好(是签固定期限合同好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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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签固定期限合同好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好对员工来说签无固定期限的好,员工工作十年以后,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就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劳动合同无论是固定还是无固定期限,对于劳动者来说只要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好处: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好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无固定期限好还是固定期限好
无固定期限的好,好处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只能按照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
(一)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
(二)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该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该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需要提及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出现约定解除的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作为约定的解除事由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这类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专业性或者技术性较强的职务、工种.或者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好处和坏处
我们都知道,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是有年限限制的,有些人可能会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那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分别是什么?根据相关的劳动法规定,好处就是用人单位有意愿要留员工,但是不好的地方就会涉及到员工的自身利益有了限制。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
我们都知道,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是有年限限制的,有些人可能会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那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分别是什么?根据相关的劳动法规定,好处就是用人单位有意愿要留员工,但是不好的地方就会涉及到员工的自身利益有了限制。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
好处:
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弊端: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利弊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
特别温馨提示所有的劳动者知道如下情况: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争议
在制定本法时,这一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一些意见认为,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可能累计时间却很短。这一项规定仅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为判断标准,容易导致用人单位对一些低技能、岗位专业性不强的劳动者采取到期不续签的做法,从而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加重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这一项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为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又能同时保持用工的稳定性,防止因频繁更换劳动力而加大用工成本,就会延长每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而解决了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有的意见认为,这一项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订立次数都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什么样的劳动者的决定权仍掌握在企业手中。只不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这种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通过阅读本篇文章,我们读者不仅能够了解的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相关说法,而是更深层次的了解到了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分别是什么,具体应该怎么做,需要读者自己去考量,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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