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合同到期了会被辞退吗(国企三年合同期满会被辞退吗)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欢迎各位朋友。相信很多人对于国企合同到期了会被辞退吗和国企三年合同期满会被辞退吗的了解程度还在初级阶段,刚好,今天我带来了这两个关键词的深度解析,帮助大家系统性地理解国企合同到期了会被辞退吗和国企三年合同期满会被辞退吗。这篇文章可能稍长,但内容详细,值得你花一些时间阅读和理解。

国企合同到期了会被辞退吗(国企三年合同期满会被辞退吗)

一、国企三年合同期满会被辞退吗

国企合同到期有权辞退的。

1、在中国的企业,部分国企还是外资或者是私人企业,都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都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只是分合法或者不合法辞退。

2、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

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第五,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

二、国企无固定期限合同会被辞退吗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会不会被解雇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没有到期终止的情况,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话,会有补偿吗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公司对于老员工的一种照顾和关怀,并不代表着老员工可以肆无忌惮的践踏公司的规则,当然,如果当时没有明显公司规则而公司将其辞退的可以选择联系律师处理,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劳动合同到期会被辞退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也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如果提出不续签的这种决定,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都是一样的。所以说,法律上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最起码对公司来说并没有任何的作用,因为公司也不能无缘无故的不续签。

一、劳动合同到期内被辞退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哪些情形下能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可见,法律制度在某些方面已经相对制约了公司的管理权。可是,很多员工到现在还是将劳动关系习惯性的看成一种不平等的隶属关系,习惯性的服从于公司的安排,却不知无形中已经侵犯到了自己很多合法的权益。员工倒是可以在合同到期后辞职,但公司不能随意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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