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续签是谁决定的(国企怎么还签三年合同)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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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续签是谁决定的(国企怎么还签三年合同)

一、国企怎么还签三年合同

因为法律规定国企正式工一般签一年,三年,六年或者十年,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国有企业新招的员工一般都是签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根据情况而续签合同,续签的合同一般都是三年,三年合同期限满后会续签十年期,十年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后会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就意味着除非你自己主动辞职,或者公司已经破产才会解除劳动合同。

国企和民企虽然都是合同制,但实际上大相径庭,总体来说,国企,尤其是垄断型国企,依然要比民企好很多。就像985211也是大学,一本二本也是大学一样。

虽然都是合同制,但合同的执行情况天上地下,国企的合同制属于半终身制,民企则可以“随心所欲”一些。

国企一般是三年一签,第三次属于终身合同,这就代表基本上进了保险箱了,可以安稳工作到退休了,除非你犯了原则性错误。有人说既然三年一签,那到期后有被辞退(不续签合同)的可能,是的,但是就实际情况来看,被辞退得极少,都是实在干得太差劲了,这就是社会主义优越性。

民企不一样,虽然基本上也是三年一签,但到期不续签合同的情况比比皆是,而且,即便不到期也可以大规模裁员。除了少数大型民企还算正规一点,合同对大部分中小企业就是个形式,企业有非常大的主动权,员工商讨的余地很小。

国企在社保和工作制度方面比民企好的多。五险二金、企业年金全交,公积金比例比较大。除了生产一线,基本上可以做到双休,节假日全有,加班有但不普遍。尤其是请假,大部分领导比较和善,但私企就严酷的多。有的国企有内部编制。大概就是正式工的意思,但跟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不同,那个属于编办管理。国企的编制指固定岗位,在国资委备案,虽然只是内部编制但体现了很强的稳定性。

国企不只是企业。千万别把国企看成企业,很多国企并不是单纯的企业,不能用市场经济的标准去衡量它,它还承担了很大一部分政府职能,尤其是基础建设和日常必需品,比如交通、电信、水、油、电、煤气、矿、盐等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属于国家经济职能的一部分,承担了非常多的社会责任,最重要的职能是保障国计民生,可持续发展,其次才是经营和发展,你让民企和外企承担那么多的非盈利职能早倒闭了。所以这就决定很多国企不受经营状况的影响,虽然严重亏损依然工资奖金照发,因为那是政策性亏损,必须亏损,你要赚钱了那普通人的生活成本得大大上升,水电气通信交通等行业基本如此。

有人说国企也大下岗,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得看时代背景,那是中国社会和经济大转型的关键时期,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现在社会和经济已经相当稳定了,虽然国企改革一直在进行,但基本上不会再出现那种大规模下岗的情况了。都有下岗裁员,但民企一定比国企严重的多。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如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不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三年以上,包括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期间,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我们平常遇到的较为普遍的合同形式,包括劳务派遣协议等等。如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该合同约定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国企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吗

法律主观:

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续签的方式是,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协商一致,就可以续签。并且除合同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以外,不续签的劳动者可获得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国有企业关于续签的问题

只要你不犯错误,服从公司安排,是可以补签的,没有谁会因为看你不顺眼而让你离开,当领导的肚量都是有的,否则也当不了领导,你放心好了,没问题的,只是以后工作要认真点,最好是从现在开始,想在公司的最好办法就是多干活,少说话,别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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