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别人卖房有什么风险(委托中介卖房有什么风险)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委托别人卖房有什么风险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委托别人卖房有什么风险以及委托中介卖房有什么风险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委托中介卖房有什么风险1、存在“高价卖出正常价告知”的现象,被人“吃差价”
为了方便中介销售房子,不少房主会直接让中介取得销售房子的全权委托代理权。而有些黑心的中介便利用上涨的房价欺骗房主,即以相对较高的价格售出房子,但是以房主预期的价格告知委托人,从而赚得这中间的差价。
2、不能及时掌握房屋销售信息,无法掌握房款的动向
中介在受到房主的委托后便会积极卖房,而在卖房过程中可能会有定金、首付款、全款等几种类型的费用,而房主不在现场不能及时了解销售的情况,所以此时有的中介可能会出现擅自挪作他用、捐款潜逃等不好情况。对于这种情况,聪明的做法是在委托书中要求中介收到这些费用后第一时间打到自己的账户,不能经过中介的账号进行交易。
3、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
有些黑心中介得知房主不能接触和参与房屋交易过程中,便有了“坏心思”,故意将委托销售的房屋多次售卖,再次获得卖出的利润,并在收到多人的房款后找不到人了,导致委托人摊上麻烦和惹上官司。
4、轻信中介,导致委托不当
有的房主认为房屋的产权本上写着自己名字,所以中介的行为根本不能威胁导致自己,便轻信中介的话。在未了解清楚约定的条款后签上名字,而办理委托之后,中介可能会同买家对合同的条款做出任意的改动。如果后房产交易没有完成的话,双方产生诉讼,受损害的还是房主的利益。
如果在委托过程中一旦不注意,房主很容易掉入“黑中介”事先设置好的陷阱中,不仅要卖房还赔钱。所以对于委托卖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漏洞和陷阱,需要好好认识和及时作出应对措施,做个精明的卖房者。
二、卖房与中介签全权委托书有风险吗
想卖房与中介签署的全权委托书还是有一定风险的,必将你卖房是你自己的事,你把它都委托中介,那他们能卖出去混了是不能卖出去也没有一些时间限定或者是有人通过你购买可能比中介购买的歌,你卖的时候可能会更贵,但是这些钱你都是不能通过,自己买了一代,你全权受理了中介你的所有的程序都是由中介给你承担,都是跟你去办理计算想多买些钱也卖不了,然后你说多少钱之后中间就会按这个钱给你卖出去,如果卖不出去那无所谓,如果卖出去比这个多,那也不会给你钱的,只会给你印象中的钱,所以呢,还是有一定风险的啊。
三、卖房委托公证存在哪些风险
一般说来,房产公证委托过户时,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原户主依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这个时候,如果现在的买房人以后卖房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对外的责任都由原户主承担。因此房产公证委托过户时,原户主就要承担对外的责任。
一、房产公证委托过户风险有哪些?办理委托公证,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转移,你还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相关规定,委托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由于你是委托人,买房人是代理人。如果现在的买房人以后卖房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对外的责任都由你承担。你可以不办理委托公证,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显失公平,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来说,签署了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就意味着受委托人可以直接签署出售房屋的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而无须通知房屋所有权人。
2、房屋所有人签署委托他人出卖房屋的委托书,委托书经过公证;后受委托人将房屋出售他人。
3、二手房交易选择房屋公证而不是直接过户的话,是为了少交营业税,还有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或有其他问题。
4、做公证的一般有房屋中介或者房屋本身有问题的,如办不下房产证的人,他们为了让购房者安心,就进行房屋公证,但其实,这种做法并不保险,对房屋交易也没有保障。
二、全权委托公证是否等同于过户?
全权委托公证不能等同于过户的。由“全权委托书”引发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产权转移风险和司法诉讼风险两个方面。
1、产权转移风险:凭一纸“全权委托公证书”并不能表示房屋的产权一定能顺利转移。因为二手楼买卖交易的过程所涉部门、环节较多,作为非专业人士的买家一般很难将办理二手楼产权过户所需的委托事项一一列示清楚。房屋买卖的最终依据是权属转移条约,而不是公证,即使进行了公证,二手楼交易未进行权属转移而发生法律纠纷的风险还是比较大。
2、司法诉讼风险:业主要尽量避免做全权委托,自己的物业自己去签署合约;其次,买家应要求与业主本人见面,即使见不了面,也一定要拿房产证的编号进行查册,看业主是谁、物业权属状况等,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风险。此外,无论是业主还是买家,都应签署三方合约,需留意合约上卖方、买方是否与一直商洽的人对上号。最后,买卖双方最好在中介公司的见证下,去委托第三方做房款的资金监管,等交易全部结束后,再付款给对方,这样能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原户主将房产公证委托过户需要承担权属转移而发生法律纠纷的风险以及受到房屋中介或者第三方诈骗的风险。如果原户主想要尽量降低将房产公证委托过户的风险,则需要签署三方合约,并且需留意合约上卖方、买方是否与一直商洽的人对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