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何时生效(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时间是何时)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离婚协议何时生效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离婚协议何时生效的知识,包括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时间是何时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离婚协议何时生效(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时间是何时)

一、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领了结婚证之后就有效,具体如下:

1、写离婚协议书,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

2、但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此时双方仍是夫妻关系;

3、因此,当双方为此而发生争议的时候,一方当事人只能诉诸于法律,而协议书上的内容也不是完全会被法院认可,一旦一方反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4、而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离婚,就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

(1)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可以通过扣押,拍卖等手段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时间是何时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后即可生效,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7、违反协议的责任。一方的出轨一般不写在离婚协议书里,否则对方不会签字。可以在共同财产分割上,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或者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精神赔偿的方式来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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