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纠纷打官司一般谁赢(租赁到期不搬纠纷打官司一般谁赢)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其实租赁纠纷打官司一般谁赢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租赁到期不搬纠纷打官司一般谁赢,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租赁纠纷打官司一般谁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租赁纠纷打官司一般谁赢(租赁到期不搬纠纷打官司一般谁赢)

一、租赁到期不搬纠纷打官司一般谁赢

房东。因为租户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了,就应马上搬出去,这是毫无争议的,一旦到了打官司的地步,那一定是房东胜诉,租户没有任何的胜算。租赁(Lease)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

二、租房纠纷打官司律师费谁出解决途径有哪些

房屋租赁生活是很常见的,目前我国关于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并不是很恨完善,所以租赁纠纷不断发生。一旦发生租赁纠纷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选择打官司,这时就会涉及到费用的问题了,那么租房纠纷打官司律师费谁出呢?那我们一起跟着小编看下文吧。

一、租房纠纷打官司律师费谁出

在我国一般情况下谁请律师费用就由那一方承担的。

第一、计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

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

案件类别:(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

2、不同案件不同标准:

(1)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

(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4)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的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

3、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标准由省或省辖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4、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在上述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

代理费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基本标准执行,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1万元(含)以下:

1万元10万元(含)

10万元50万元(含)

50万元100万元(含)

100万元500万元(含)

500万元1000万元(含)

1000万元收费比例免收4%3%2.5%2%1.5%0.7%

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2、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第二、协商收费规定

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见证、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等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二、解决租房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1、首先考虑协商解决租房纠纷

当发生租房纠纷时,应该首先考虑以协商的形式解决纠纷。所谓买卖不在仁义在,发生纠纷时,租赁双方应该理性的换位的思考,不要将纠纷扩大化。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相关的组织调解。

发生租房纠纷时,租赁双方往往不能心平气和的协商问题,这时就需要请求外部的协助。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可以帮助进行调解。

3、通过申请仲裁解决租房纠纷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租房纠纷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房纠纷分为哪几类

(一)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二)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都要向房客赔偿经评估后的装修费的残值部分,以此体现公平原则;但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小编认为,这一规定未必能体现公平原则,因为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东又并不需要房客对房屋所作的那些装修,那么要房东赔偿房客的装修残值(该残值可能是80%或者90%)就有所不公,否则岂非保护了合同违约方而损害了守合同条约方的利益。

(三)其他方面的纠纷。

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租房纠纷打官司律师费由自己承担,除非合同有约定的就另外。律师的费用根本标的额,还有案件的复杂难度来计算费用问题。如需了解更多关于租房纠纷打官司律师费谁出的法律知识,欢迎登陆。

三、加盟纠纷一般都是谁赢

这个不一定,要看情况。

加盟商加盟后发生纠纷,钱能不能要回来,取决于很多因素,一个是有没有权利要,另一个是公司有没有钱。

第一,要看签约时间。如果是刚签约不久,公司还未开始提供服务、没有培训、没有选址、没有装修设计等的,那么还是处于“冷静期”内,加盟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冷静期”条款,是考虑到被特许人对加盟的行业可能没有充分的了解,法律从保护被特许人的利益出发,要求特许人必须给予被特许人考虑是否继续从事特许经营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许人决定不从事特许经营的,在此期限内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合同。被特许人单方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权利,是一项法定权利,特许人不能任意限制或剥夺。即便合同没有约定“冷静期”,被特许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权。

但冷静期到底是多久,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酌情考虑,各地法院认定标准不一。如果确定不再加盟,就要尽早解除合同,保护好自己权益。毕竟“法律不保护睡觉的权利”,拖越久越不利。

第二,如果签约时间比较久,或者已经开店经营的,就很难适用“冷静期”的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此时需要从公司存在过错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维权证据。

1、公司招商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行为。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在招商时存在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加盟商发现后有权单方解除加盟合同,至于隐瞒哪些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达到何种程度,加盟商才享有单方解除权,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对于合同签订有重大影响的、足以影响加盟商决定签约与否的信息。

2、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对于加盟商而言,选择加盟并愿意支付一定的加盟费用,往往是因为公司对项目作出了大量承诺,并约定会提供选址、培训、装修设计、配送设备物料、产品更新等全套开店服务,加盟商可以实现轻松开店。有大量快招公司,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引诱加盟商支付加盟费后,往往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存在重大瑕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加盟商有权以公司违约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退回款项、赔偿损失。

3、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或项目标识是否存在瑕疵或者侵权的风险。

公司授权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或项目标识是公司的核心经营资源,如果其商标或者项目

标识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属于经营资源存在重大瑕疵,应当认定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加盟商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解除加盟合同并要求退回加盟费、赔偿损失,损失包括装修费、设备费、物料费、租赁押金租金等及侵权赔偿金额。需要保存好全部的证据材料,包括:加盟合同、加盟费收据或者发票、商标侵权被判承担责任的生效判决书、各项损失的证明材料等。

建议广大加盟商在加盟前应当要求加盟公司出示商标注册证,做好相应的投资风险防控,避免投资损失。

以上分析完,接下来就是公司有没有钱的问题了。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公司名下没有财产的,那加盟商很可能“赢了官司,拿不到”。所以走法律途径也要讲究策略,有几个小窍门。

1、向法院起诉时,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把公司的股东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是两个及两个以上股东的,如果(1)有证据证明公司股东使用其个人账户收取加盟费、物料款等的;(2)公司目前资不抵债,已经有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本的;(3)公司被股东恶意注销的等情况,也可以把公司的股东列为被告,让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在起诉时,建议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名下的财产(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房子、车辆等均可)进行冻结、查封等,防止公司及股东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4、如果经过法院查控未发现公司名下有财产的,在终止本次执行后,可以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让公司股东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或者另案起诉股东,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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