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最后设备归谁(融资租赁到期后设备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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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谁法律分析:融资租赁,在租赁期间所有权还归出租方。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不能因为租赁而改变所有权的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融资租赁最后设备归出租人还算是融资租赁吗
融资租赁最后设备归出租人不算是融资租赁。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在融资租赁中,设备的归还通常是由承租人进行的,如果设备的归还责任和义务由出租人来履行,这种方式被称为回租,由于回租中设备的所有权已经转让给了第三方,因此无法再算作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一种融资方式,即出租方购买某种设备或资产后再将其租给承租方使用,并在租期结束时,承租方有权选择是否购买该设备或资产。
三、融资租赁到期后设备归谁
法律分析: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七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