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交税吗(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需要交税吗)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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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交税吗(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需要交税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需要交税吗

法律主观:

你好,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交税吗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9]178号文中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具体计税公式如下: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龄-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龄公式中“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指个人取得的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到地方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对未实际缴纳的不得扣除。如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已于当月发放工资中扣除,则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计算时不可再重复扣除。“工龄”是指计算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实际工作年限,如果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7条。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2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二、辞退员工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辞退补偿款要交个税,但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超过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内,比如2.5倍,就不会受十二年的限制,这时劳动者可以拿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超过的部分就有可能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上,这部分还是要纳税。

劳动者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劳动者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神力上势必会影响到本职工作。如果劳动者因为兼职工作的原因,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给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三、法院判决劳动赔偿金需要缴税吗

赔偿金是需要缴税,赔偿金一般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在《劳动合同法》当中没有明确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税款,但是在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明确了经济补偿金也是需要缴纳税款的范围。经济赔偿金需要支付的税款可以减去相关的免征额。

一、劳动合同法赔偿金交税吗

赔偿金是需要缴税。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

法定赔偿金的适用情形无需双方事先约定。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交税,安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具体计税公式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龄-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龄。

公式中“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指个人取得的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到地方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对未实际缴纳的不得扣除。如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已于当月发放工资中扣除,则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计算时不可再重复扣除。工龄”是指计算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实际工作年限,如果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条件;

2、没有足额支付工资;

3、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

5、对劳动者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甚至暴力的手段。

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该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能够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当中没有对于经济赔偿金缴纳的规定。但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赔偿金以经济补偿金作为计算标准,为一次性的补偿,是需要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般会根据相关税率来进行计算。同时征收的项目类别为工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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