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了补办麻烦吗(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补办是不是很麻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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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购房合同补办流程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你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三、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购房合同丢了去哪补办
问题一: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到哪去办理 1、首先找到房子的开发商的营销部,询问购房合同编号,登报声明。 2、然后与开发商沟通说明情况,让开发商营销部工作人员与当地房产档案馆(合同备案及网络维护档案查询存档中心)联系,走一个订正的手续,让档案馆的人给开发商的销售人员重新开个权限。 3、权限开通后,你的合同就可以重新打印了,重新打印的合同上面的章及其签字都要重新用印。 4、拿着新合同去办理产权证。提示(如果咨询当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说可以用合同的复印件重新盖章,前2部都可以省略了)具体的你可以去咨询产权登记发证中心!他们会给你一个最权威的答案!
问题二:把原购房合同弄丢了,要怎么办,可以去哪里补办吗 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
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问题三:购房合同弄丢了怎么办购房合同补办需要哪些手续合同是比较好处理的,到开发商处要个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但是发票比较难处理。由于开发商出具的发票都是含税的,要和其协商好要求重开,当然多出的税金是由你承担的。接下来要到有关部门挂失,包括发票的号码、房间号、总价款等信息。还要在当地的官方报纸上声明丢失一般为一个月。这样就可以补办了。
这样可以么?
问题四:房产协议丢失怎样补办?先去哪办?房产协议一般都找开发商或者中介补就行了
问题五:购房合同丢了去哪里复印你问题都没说清楚,不明不白。反正一条,丢失了证件就去补办!
问题六:购房合同丢了,去开发商那拿房产证必须要购房合同,现在怎么才能补到购房合同合同开发商哪里是有存档的,拿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开发商是可以给你合同复印件
问题七:购房合同及土地证遗失应该去那个部门补办购房合同遗失,可以到售房单位复制;土地使用证丢失,可以到国土资源局查询土地使用证证号登报挂失后,重新申请国土资源局补办。
问题八:现在补办房产证需要购房合同么?都需要什么东西啊?补办的前提条件是你前房产证丢失!不需要购房合同,但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去房管局登记挂失,在发出报纸或电视字幕形势的七个工作日后,如无其他人对你挂失房屋提出异议,可补办产权证。
问题九:我的购房合同是否在银行那里,还是我丢了。 10分应该是丢了,去开发商或房管局找找看吧,或许能找到。不耿建议找个熟人或关系,否则这些地方的人都是没好处不办事的。
问题十:买房子的手续丢了怎么办? 20分麻烦了!!要去社区派出所做丢失备案,防止被恶意出售!!然后到开发商处协调补开发票,自理税点。带着发票、原房主身份证和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到当地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补办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费用按当地政策计算!!!
三、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补办是不是很麻烦啊***
您好,首先你可以先协商解决,就是向开发商说明情况,看开发商能否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个就必须开发商同意的,一般来说,都是不会拒绝的,出现的费用由购房者出就行,只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的。
一、购房合同丢失后应如何处理: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购房合同丢失后的产权办理: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以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的规定,如合同中约定了办理产权证时间,则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如未约定,则自交房之日起90日内办理。如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产权证书,可依据前述规定主张责任。另外,还需明确所购买的该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地产房”,如是“地产房”则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依据前述规定向开发商主张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