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由哪个部门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是哪个部门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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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
法律分析: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机关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本行政机关以及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其必要性进行评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行政许可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双随机一公开哪个部门牵头
法律分析:“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二、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双随机一公开是哪个部门负责的
双随机一公开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政府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实施。州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全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落实开展全州年度不定向抽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考核。
州级执法检查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本系统县(市)两级部门分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以下简称“一单两库一细则”),落实开展上级年度定向抽查计划。
一、“双随机一公开”的含义是什么?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执法检查部门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一是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就是明确哪些事项可以采用“双随机”抽查监管。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建立涉及各业务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是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各业务部门,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一般是全量的存续状态的市场主体,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名录库。各业务部门需要根据其监管的对象、行为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比如人社部门需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单独建立名录库,公安部门需要对辖区内娱乐场所建立名录库。
三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谁负责建?县级以上各业务部门。什么人员可以入库?执法人员包括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通俗来讲,入库人员要有执法证。录入哪些内容?应当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业务专长等情况。比如,姓名、执法证号、所在科室、工作岗位等信息。
四是制定抽查工作细则。抽查工作细则是开展抽查工作的操作性依据,应当包括检查对象名录库的范围、检查对象的抽取方式、各级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方式、各业务领域的检查标准和要点、检查形式、检查结果公示、文书格式等内容。
五是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关于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谁负责制定?由各业务部门制定,即在各业务部门上报抽查事项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本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计划中市场主体抽查比例是多少?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中抽取的市场主体数量应当不低于计划制定完成时本辖区内市场主体(不含注销、吊销、迁出)总数的3%。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
不定向抽查是指执法检查部门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主要对其主体资格、信息公示、纳税、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基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方法。不定向抽查由省级部门牵头,根据省级各执法检查机关报送的抽查事项,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比例和检查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
定向抽查是指执法检查部门按照市场主体类型、所属行业、行政区划等特定条件,从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重点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方法。定向抽查由各级执法检查部门牵头发起,可以单独开展检查,也可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
跨部门联合抽查合检查。是指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抽查结果在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
法律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
第一条明确定义和职责分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对我部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结果。政策法规司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职能司局依据职责具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第二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政策法规司会同相关职能司局编制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部领导批准后公布。清单内容包括随机抽查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频次和公开方式等。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政府职能转变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