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的作文600字六年级
我是小小电视迷作文
“快把摇控器给我!”我冲着爸爸要摇控器,于是一场“家庭电视大战”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我像箭一般冲到电视机的中央,挡住了老爸的视线,老爸把身子灵活地一侧就破解了我的计谋。我使出了自己的一个新的办法:我用一只手封住电视上的红外线接收的小红灯,再用另一只手按电视机上的键,调到我想看的频道。正准备往回走,老爸又趁机调了过去。我心头顿时涌上一计:我坐在老爸的旁边伸出一只手来,老爸也伸过手来,我们握了握手,我趁他不注意时敏捷地从他的另一只手上夺回了“战利品”。就这样,战争结束了,老爸束手无策地回到房里继续下他的围棋。
正当我洋洋得意地命令我的“战利品”时,电视机“午休”了,连它的上司的命令也不听了。
一次,我正在放学的路上走着,我正好看见一户人家在放动画片,而且是最新“出炉”的那一种。我看了真是“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了,我加快了脚步,怕赶不上又改用飞奔的。我回到家,连书包都顾不得放下,打开电视,用摇控器把电视频道调了一个大圈才找到那个动画片,我心里沾沾自喜,因为动画片的第二集才刚刚开始,于是我每天一放学就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家看电视。
你可别以为我只爱看动画片,其实我也喜欢看别的电视节目,但除了京剧以外,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从小到大看过的电视剧可真不少。
以前,妈妈说我一天到晚就只会看电视,每当她不高兴的时候,要是看见我在看电视,准会给我演讲《看电视对青少年的影响》这一篇作文了。
我是电影迷
大家好,我是一位电影迷,特别喜欢看科幻电影。我每次每周放学回家的时候我都不忘看一场电影。我喜欢电影不仅是因为它好看、科幻、惊险、刺激,还有一点就是,看电影还能让我增长知识。
我对电影的痴迷程度真是难以用言语来形容。记得前不久,变形金刚4出来了,在那的前一天,我的心里激动得不得了,以至于那一天晚上我差点没有睡着觉。“终于到今天了,我可以去看变形金刚4了!”刚一起床,我就兴高采烈。那天早上,我和爸爸早早的就来排队了,可是我们还是被抢先了一步。我和爸爸只好慢慢的等待长长的队伍。正当我没事到处看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工作人员新开了一个服务台。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奔向了那里。我终于排在第一位了,我叫爸爸过来选座购票,看见手里的影票,我开开心心地笑了。看完电影之后,我赞不绝口,真不敢相信电影业的发展竟然如此之快。后来,我想知道一个问题的答案,那就是变形金刚4那么多的特技动作是怎么做出来了?我在网上仔仔细细的查阅,经过了几天,终于找到了结果。其实是人们把一些动作做出来,在把人的动作通过电脑特技合成在机器人身上。通过对电影的了解,我知道了,电影不仅需要各种现代科技,更是一个庞大团队团结合作的结晶,是人类团结协作的智慧产物。
我是电影迷,因为电影能使我增长知识,使我对科技、英语、历史等一些东西感兴趣;通过电影可以不出门就能环游世界,了解世界各地的人文景观,风土人情;电影也使我对人类未来的发展充满无限的憧憬和期望;我也谢谢电影,它让我对知识更加渴望!
老电脑“迷”
如果你来到我外公家做客,看到的不再会是成堆的报纸和书刊,而是一台崭新的“戴尔”电脑和电脑前那个正带着老花镜仔细琢磨着的老电脑“迷”。
我的外公年过花甲,可身板还是直挺的。不过,他有个缺点,就是爱看报。你可能会奇怪,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老人爱看书报有什么不好嘛!不错,外公是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可是他一天不把报看完,就不睡觉;看完了吧,就随手一丢,不一会儿桌子上就堆满了报刊,又不美观又占地方,害的外婆天天责怪外公。我们也只能在一旁狗吃芥末——干瞪眼——毕竟爱看报又不是坏事。
就是这样,萌发了外公买电脑的想法——俗话说,有了电脑可就真是“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想法一出口,便得到了舅舅和我这“孝子孝孙”的支持。外公也“忍痛割爱”的拿出了5千块钱。
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电脑给盼来了。拆开纸箱一开,只见:19寸液晶屏,奔腾4处理器,可调式低音炮,充满金属质感的黑灰色的中文键盘,还有花花绿绿的插孔和插线。真是看得我眼花缭乱。装了大半天,终于可以开机了。可是外公竟然连按哪个按钮都不知道,哦,我忘了,他还是个“初学者”。
于是,小时候外公教我写字,现在我教外公用电脑。
不过这是一个我也不熟悉的程序,害的本“老师”也惊叹道:“咦?这里为什么只有E,D两个盘?”结果把这正在琢磨我这句“莫名其妙”的话的“学生”给忘了。
在克服了外公手抖——握不好鼠标,外公不仔细——打错网站名等困难后,外公终于也像年轻人一样“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了!
瞧这游戏迷
我的爸爸是个出了名的游戏迷。
记得那天晚上,爸爸吃了饭就上楼了,我吃了饭就在楼下看电视。结果,我一连看了两集《封神英雄榜》爸爸还没下来,我猜,他一定又在玩游戏了。于是,我决定上楼去一探究竟。我悄悄地来到楼上。果然,爸爸一手握鼠标,一手敲键盘,两眼死死地盯着电脑,那专注的神情,好像天上掉下一个苹果砸在他的头上,他都感觉不到疼。看着精彩的游戏画面,我也被吸引了,就挨上前去。只见电脑上显示爸爸指挥的人物已经超神了,我疑惑地问:啥叫超神?就是连杀8个英雄,而自己没被杀。爸爸洋洋得意地说,比如我就是这样的。看着爸爸又专注到游戏里了,我还真有点崇拜他。
爸爸的爱好就是玩游戏,从红警到共和国之辉,从魔兽到暗黑,从CF到LOL看着爸爸眉飞色舞,如数家珍般地讲述自己玩游戏的历史,好像游戏成了他生活的全部。我不解地问:你在游戏上浪费那么多时间,你的那些获奖论文,先进工作者的奖状是怎么得来的?什么?浪费?NO!NO!爸爸先是一愣,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如果生活是一桌大餐的话,游戏就是使这桌大餐香甜可口的调味品。我们每个人都喜欢游戏,不管是你在学校和同学游戏,还是我在网络世界和陌生人游戏,都应该认真地玩,努力地玩。试想,一个连玩游戏都不努力,不认真的人,能认真努力地去做别的事吗?我突然想到了爸爸经常说的一句话:你可以不优秀,但是你不可以不努力!
这就是我的爸爸,一个痴迷游戏,认真工作,努力生活的人。
我是一个电脑迷
寒假到了,爸爸、妈妈和弟弟要回家老家。虽然我没有回老家,可我在这儿也挺好,有电脑、有电视、有空调……再说了,就算他们走了,没人给我做饭,可我自己会做饭,再加上妈妈刚才又给买了许多零食,应该够吃上几天的了,但我总感觉有什么事情没做,噢,对了,我知道我有什么事情要做了,我立刻跑到妈妈面前问:“妈妈,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啊?”妈妈回答道:“今天星期五对吧?那下个星期日晚上10点回来。”听到这句话以后,我高兴得叫了起来。到了下午1点30分时,妈妈要走了,调皮的弟弟一直对我说Goodbye,Goodbye。真是烦死我了,回个老家有那么兴奋吗?不过老家的花花草草比这儿的花花草草好看多了。
妈妈走的第一天晚上,我就一直玩电脑,真是太好玩了。我拿了三包零食在旁边,然后躺在床上,一边玩一边吃。到了晚上,眼睛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好一边揉眼睛一边玩,突然,电脑上出了一条广告,上面说:“犯困,就拿凉水冲冲脸。”我立刻拿一盆凉水,把脸伸进水里面,“啊!真是舒服极了!”洗完脸,我又躺在床上玩电脑,这电脑真是越玩越想玩,越玩越想玩……
就这样,每天晚上都玩到10:00多钟。早上起来,我的眼睛就像大熊猫的眼睛似的。下个星期日到了,可我跟入迷一样,一直躺在床上玩电脑。爸爸、妈妈和弟弟回来了,我还在那儿玩,妈妈看见了,哼了两声。我听见了,头上冒出了冷汗,可弟弟却哈哈大笑起来,说:“傻蛋、笨蛋。”唉,真丢人!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小电脑迷——佟慧文
我迷上了拉丁舞
我刚步入小学校门,就报了拉丁舞班。到现在已经学了五年。尤其是今年暑期的强化班,让我更进一步了解拉丁舞,而且迷上了它。
暑假到了,张老师告诉我们:今年的强化班是由广州体院专业的两位老师来给我们上课。老师话音未落,我们就高兴地欢呼起来。
我们盼呀盼,终于盼来了两位优秀的老师:他们分别是气质优雅的女老师武天和阳光豪爽的男老师蒋潇骁。老师刚到,我们就缠着他们给我们表演。老师没办法推辞,只好答应了。恰恰、伦巴、桑巴、牛仔、斗牛,不一会儿,老师表演完了,可我们看得入了迷,都忘了鼓掌。
第一节课,老师先看我们以前的恰恰套路。然后教我们新的套路。伍老师教女生,蒋老师教男生。老师教了一半,接着让我们自己跳一遍,跳完之后让我们和一下音乐。再把我们分成三个小组来进行表演。我和黄晓丹、康鑫等八人是第一小组,我们先表演,音乐开始了,我们信心十足,跟着音乐完整地跳了下来。跳完后,老师对我们伸出了大拇指。其他的两个小组都没有我们组跳得好。表演结束,老师把剩下的一半教完,然后对我们说:“现在三个小组进行比赛,从每组中选出一个最好的,再进行比赛。最后由我们选出今天的“拉丁公主”或“拉丁王子”。三个小组表演完后,经过老师的决定选出了我、高柯莎和陈震昊。“你们三个进行PK,看看谁是今天的冠军”。老师笑着说。我一点也不紧张,心里告诉自己:冷静听音乐,超常发挥。比赛结束后,老师举起我的手,对大家宣布:心心就是今天的“拉丁公主”。大家掌声鼓励。此时此刻我的心里想吃了蜜一样甜。我又单独为大家表演了一遍,教室里掌声连连。
我喜欢看别人跳拉丁舞,更喜欢让别人欣赏我的舞技,我愿拉丁舞为我插上实现理想的翅膀。
我是篮球迷
我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篮球迷。我非常崇拜著名的篮球明星姚明、易建联,他们在篮球场上飞奔的身影,总让我惊羡不已。
我是一个篮球迷,自然爱看篮球比赛。凡是电视里有精彩的篮球比赛,或是文体中心有重要的篮球比赛,我都会去看。观看的时候,我会仔细观察他们打球的动作,并学习他们熟练的打球技巧。有时看到他们打得精彩的地方,我会忍不住哈哈大笑,甚至会不自觉地鼓起掌来。有时看到“臭球”,我会愁眉苦脸,好像犯了错一样,变得闷闷不乐。
我是一个篮球迷,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学校的篮球队。每天放学的时候,我都会准时到达操场,在蒋老师的带领和指挥下,认真地练习打篮球。我们每天都会练习篮球的基本功,比如运球、控球、三步上篮……每天我都练得汗流浃背,有时脸胀得通红,有时累得脚都跑不动了,但是我从不喊苦、也不喊累,反而是越打越起劲,篮球技术也越来越好了。
我是一个篮球迷,当然是篮球场上的健儿!一到周末,我就会约上几个志同道合的小伙伴,去文体中心附近的篮球场打篮球,去大显身手,打上一场精彩的篮球赛。开始比赛了,只见小伙伴们个个都屏住呼吸,睁大眼睛,唐玮喆拿着球左闪右闪,闪过对方,然后将球投出,球在天空中就像一道弧线划过天际。我箭步上前,像闪电一样绕过防守队员,双手把球高高举起,向前一跃,把球准确无误地投进篮筐。我高兴得跳了起来,小伙伴们也情不自禁地为我鼓起了掌,我开心地笑了,心里比喝了蜜还要甜。
打篮球可以强健体魄、磨练意志,还可以增进友谊!我酷爱打篮球,我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篮球迷!
我的电脑迷
一次,爸爸和妈妈去刘姨家,看见他们家有电脑。过后我们家也买了一台电脑。
开始我只知道电脑可以查东西,并不知道电脑有其它用途。后来爸爸的一位同学来到我们家,他的女儿会用电脑,爸爸让我把电脑打开,让她用电脑,她还帮我找了一个游戏,我还不知道电脑上有游戏,我就玩那个游戏渐渐的我找到了其它游戏还知道了电脑还有许多的功能,打那以后我渐渐的喜欢上了电脑,还摸熟了电脑的几种功能。并且对电脑熟悉了!
后来我还知道了电脑可以看电视,可以阅读各种各样的文学、新闻,我还知道电脑可以聊天,可以娱乐,可以玩游戏,可以播放光碟,可以听音乐,可以把你写的作文,稿子,以及重要文件用电脑打出来在存档放到新加卷(D:)去,这样,就算你的电脑中毒了,恢复过后你也不用担心里面的文件会丢失。如果,你想把你写的文件打印成稿子,你可以用电脑安装一个打印机,打印过后你要的稿子就出来了。这样,你就不用跑到街上去打印了,跑到街上去打印还需要几元钱呢!你直接安装一个打印机,就不用为稿子的事东奔西跑了。电脑上面还有一个视频聊天呢,如果爸爸妈妈出来工作了想我的时候,还可以进网吧,跟我一起视频聊天呢!(家里有一台电脑还挺方便的(*^__^*) 嘻嘻……)在一次无意中我乱按键盘,竟然发现了,电脑还可以切换用户,我们以前要关机才能切换用户,现在不用关机就能切换用户了!我的发现还真不小(*^__^*) 嘻嘻……
电脑真是太神奇了!!!家有电脑,其乐无穷呀!!!
昆虫迷
树木丛生的树林里,有一片昆虫们的世界,它们在属于自己的王国里生活、劳动、学习,每天也会有一件件有趣的事情发生。
一只七星飘虫吸引着我的目光,它正在杂草丛中觅食,只见飘虫轻松地爬上玫瑰花的枝干,对其进行了地毯式搜索,但仍不见蚜虫的踪影。飘虫气急败坏,张开翅膀飞到了另一枝玫瑰花枝干上,一群蚜虫正在这一带活动,飘虫见快要得手了,便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一只蚜虫刚下肚,两只蚂蚁便从另一头爬了过来,它们俩围住飘虫,耀武扬威地挥动着触角,仿佛在威胁飘虫快快离开它们的领地。飘虫纹丝不去,好像在计划着对策,又好像在积蓄即将爆发的力量。两只蚂蚁鲁莽地爬上飘虫的背,啃咬它的那布满黑点的外壳,全然不知危险已迫在眉睫。飘虫的计谋得逞了,于是打开外壳扇运翅膀,把蚂蚁扇了出去。蚂蚁的美食沦落到了飘虫的腹中。
一场惊心动魄的虫蚁之战结束后,我的视线转移到了一只正在劳动的屎壳郎身上。它推着泥球正要往家赶,一段由低到高的坡度拦住了它,屎壳郎不慌不忙地继续往上爬,也许这是司空见怪的事吧。它奋力将泥球推至顶端,不料一阵风将泥球吹了下来,连同屎壳郎一起滚到草丛里。它没有一丝退缩,而是采取另外一种方法将泥球推了上去。祸不单行,屎壳郎刚走过一段崎岖的“山路”,泥球就插在了一根树枝上,它怎么推都推不动,屎壳郎灵机一动,将下面的土挖松,把树枝推倒,然后推着泥球继续赶路。
黄昏后,天空下起了小雨,我这才从昆虫的世界中走了出来。原来,昆虫界也有弱肉食强,昆虫们也会遇到一些对自己有利有弊的事。如同我们人类社会。
我迷上了读书
我最喜欢在那美妙的书的海洋里寻找快乐,因为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我没有理由不迷上它。
阅读对我来讲,就是一顿可口的美餐。这不?又到了吃饭的时间了不妨来看看我的菜单吧。
首先,肯定是开胃菜吧。哇!好香!好开胃呀!开胃菜是什么?哦,是那绕人脑筋的脑筋急转弯呀!呵呵,酸酸甜甜好味道。吃完了开胃菜,接下来吃什么?你一定猜得到,是那厚厚实实的作文选。它可好吃了,粘粘的,软软的。上了主食,当然少不了好吃的菜啦,先上到辣的,悬疑重重,步步紧逼,真是辣爽了!那一个个心狠手辣的凶手,不用说,这道菜当然是侦探书。上完辣的就来个清淡的。一个个家庭琐事,一点点小道理,疏通肠胃好舒服,它就是故事会。
吃了这么多,开始饱了。摸摸肚子,直打嗝。可看看菜单啊?还有
幸好,剩下的只是甜品了。哦?什么味道?好像是?不错,正是我最爱吃的棉花糖,绵绵的,软软的,入口即化。吃得我全身都甜滋滋的,哦,原来是校园小说。“吃完这个应该没了吧!”我小声嘀咕着。没想到,还有。这一次,是冰凉诱人的哈根达斯。哇!冰冰的,那种凉穿过皮肤,渗透到了我的身体里,配上甜甜的果香,真是美味透顶!这,当然是惊魂小说。
看完我的菜单,你的口水肯定会不住的往下流,那我怎么会不迷上它呢
吃完哈根达斯,总算不再上菜了,不然,我的肚子可就要撑破了!
我喜欢每天的那一顿美餐它不仅有粘粘的白米饭,爽爽的超辣菜,清淡的炒青菜…更重要的是,书给了我快乐,给了我知识,给了我…我喜欢读书,因为那是一种乐趣,我迷上了读书,是因为那是一种快乐,因为我已经离不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