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基础知识培训
财税培训心得体会
金秋九月我有幸参加了市局组织的为期6天的扬州税院税收业务培训班。作为一名基层地税干部,我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决心一定努力学习专业课程。
在课堂上,我全神贯注的聆听老师们的精彩授课,认真记好学习笔记,课间休息时与同事们互相交流,用专业知识充实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经过学习,我增长了见识,开阔了思路,同时也对当前地税改革发展在感性和理性上有了进一步地认识和提高,可谓受益匪浅,现汇报如下:
本期培训以学习理论和实际操作为主,主要内容有:税收风险识别与原因分析、房地产行业纳税评估、纳税评估方法与案例分析、税收征管疑难问题解析、塑造阳光心态及资本交易项目稽查实务。紧张学习之余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拓展训练。通过业务学习和文体活动,我们全体学员都收益良多。
学习和培训,是社会经济发展、时代进步的要求,也是新时期地税事业发展和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只有精通业务,才能认真履行好职责,才能发挥自身作用。当今世界瞬息万变,科技突飞猛进,这要求我们只有更好地掌握各类知识,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才能不被时代所淘汰。
我们必须不断地加强理论学习来提高自己,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才能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这次学习培训,使我对税收工作职责和任务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目前我们基层地税部门的纳税服务意识和纳税服务水平,与形势发展的需要和纳税人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对于我们来说,当务之急是要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树立起新形式下税收征管的纳税服务意识,要树立新形式征管格局下的优质纳税服务理念,要从执法就是为纳税人服务,从纳税人满意出发,实现从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的角色转变,要树立“以纳税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塑造具有人文关怀与亲和力的地税服务形象。
感谢组织给了我这次加油充电的机会,我将在日后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努力学习,提升个人能力,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本领。
税务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xx年11月6日,我们带着市局领导的关怀和期望,来到陕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参加xx国税复退军人税收知识培训班的学习。这次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在西北税校领导的重视下,在班主任的精心安排下,在授课老师的辛苦工作下,使我们学员们都有不同层次的提高,给我感触很深。老师们的渊博广识、生动讲解、精彩案例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只恨自己才疏学浅,不能够将所有的感触都通过文字显然于纸上。但是我还是想尽力绞尽脑汁,以求能将培训完后心中所想所获能表达出来。此次精彩的培训学习主要心得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让自己更加了解税制,明白税法的作用,以及如何操作。
这次学习,主要学习了中国税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征管法、执法风险防范、警示教育以及拓展训练。说来惭愧,虽然我已参加税务工作十来年,但是对于专业知识了解很少,很多的知识点都是一知半解,在实际的工作中压力很大。通过这次学习,让收获很多,以前的困惑、难点,都在老师的讲解中一一迎刃而解,真的是受益匪浅。如以前总是对增值税里的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区分不是很清楚。虽然知道都是要补交税款,但是在业务操作中不是很会处理,通过税校闫老师的讲解,用案例分析带着我,让我明白了应该如何处理,怎么处理。使我的业务知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对我以后的工作帮助不少,对以后的业务工作起到了推动的作用,真正实现了“来有所学,学有所用”。
二、学习到了不少团队合作精神。
这次培训还专门安排了一天来给我们拓展训练。在这次课上,我学到了应该如何发挥自己的情商,如何沟通与协调,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于与领导、同事、服务对象进行沟通,学会尊重别人,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发扬团结合作精神让自己以后的一言一行更加具有素质与修养,让自己在为人处事方面慢慢走向成熟与稳重。
三、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心灵得到净化。
11月22日,我们60余名学员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来到陕西省富平监狱参加警示教育。在监狱参观了犯人的生活区、劳动区、听取了两名犯人的现身说法,最后监狱长还给我们上了法制教育课。这项活动,让我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两名现身说法的犯人,哪一个不是曾今身居高位,手握大权的一方诸侯,曾今他们也是为党;为人民干事、谋事的好干部。但是在后来没有抵挡住诱惑,成为人民的罪人,在法律面前,他们都受到了应有的惩处。真正应了那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古到今,看那些走上犯罪道路的领导、党员干部们,都是一步一步的在金钱的诱惑下,放弃了信念;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终被糖衣炮弹击中,而身陷囚居。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长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能因为蝇头小利,而放弃自己的行为准则,要常有“敬畏”之心,以史为鉴。在工作中遵受税务人员职业操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堂堂正正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做一名合格的税务人员。
总之,通过几天的学习,我收获很多,感触也很深,在获得知识的同时,也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素质、工作水平、思想观念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今后,我要把握住各种学习的机会,努力锻造自己,提高自己,争取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最后感谢税校的领导和班主任对我们的关怀、爱护,感谢市局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学习的平台,我一定要将这次学习的精髓带回去,时刻不忘学习,在学习中进步,在学习中提升,不辜负学校和市局对我们的厚爱和期望。
纳税服务培训心得体会
兴庆北局纳税服务科 徐晓阳
秋高气爽的9月,我和纳税服务科的同事们有幸在银川市国税局的组织安排下来到青岛税务干部学校参加了为期10天的学习培训。在培训期间,我珍惜每一节课的学习机会,认真做好各类笔记,积极思索各种难点,并就这些天所学所思所感撰写了培训简报。丰富的课程着实让我受益匪浅,我圆满的完成了《公务礼仪》、《税收执法风险与评估》、《职务犯罪与预防》、《纳税服务部门绩效考核指标解读》、《舆情热点与预防》、《纳税服务沟通技巧》、《公务员心理调试》等十三门课程的学习 .精彩的讲课内容以及大家的积极参与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对"服务"二字有了更全面的理解,对以后的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通过参加此次培训,深受启发和鼓舞,主要有以下了几点深刻的学习体会:
一、 青岛市市名以古代渔村青岛得名。青岛的传名"青岛"本指城区前海湾内的一座小岛,因岛上绿树成荫,中年郁郁葱葱而得名"青岛".青岛被誉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国际历史文化名城。在学习的过程中领会到青岛诸多丰厚的文化内涵和底蕴让我对这座城市更加流连忘返。并且青岛税务干部学校对我们培训班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配备了强大的师资力量,为我们更新知识提供了有力保证,后勤服务安排周到妥当,让我们感受到了家庭般的温暖 .
二、对纳税服务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纳税服务涉及各税种、各 环节、各岗位,渗透于管理的全过程。不能片面的理解纳税 服务就是办税服务厅的工作,要将服务措施寓于加强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体现在各个岗位的工作之上。是要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纳税人利益无小事。要从满足纳税人 需求出发,提供方便、快捷的办税效率,以方便纳税人为宗 旨开展纳税服务工作。五是要树立理解和信任纳税人的理念。税务机关只有在诚信 的基础上建立与纳税人相互信任的 征纳关系,才能够营造和培育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进一步达到促进依法治税的目的。
三、作为一名纳税服务工作人员不光要掌握的税收政策、会计知识,还要懂得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纳税服务工作方法的灵活运用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学习,这次培训内容全面,针对性强,非常实用,过去一些概念和一些新知识点比较模糊,经老师的讲解,都基本弄懂弄通,为今后提高实际工作水平提供了良好的知识储备。
通过这次学习,我会将所学运用于实践,更好地做到"真正的"为纳税人服务,为税收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税务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在州局党组高度重视下,州稽查局精心安排下,10月17日至10月24日,我有幸参加了州局在长沙举办的税收稽查专业知识培训班。这次培训的重点是电子稽查和税收执法风险与防范问题。学习时间虽短,但收益却不少,即学到了新知识,同时也开阔了视野,更重要的是认识和观念得到了提高和更新。
这次培训的时间虽短,但安排紧凑、内容丰富。通过科学合理的设置培训科目,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使我在短期时间内迅速更新了知识技能、理念,知识更新上实现了零的突破。这是一次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全面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岗位工作技能提高的培训。学习期间,丰富的授课内容,引人入胜的教师语言,讨论、互动、实际操作等灵活的教学方式让学习变得丰富多彩,感到收获颇丰。
浓厚的学习氛围令人感动。我深深地了解和懂得这次学习的意义和目的,因而也更加珍惜这次难能可贵的学习机会。所有的学员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自觉地完全“脱产”,转变为学生的身份,严格遵守各项学习制度。没有迟到,没有早退,大家认真的听、详细的记,有什么不懂的问题或是疑惑积极向老师请教。课下沟通讨论,好的经验大家共同借鉴学习,难点热点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浓厚的学习氛围中,增长了知识,交流了经验,促进了工作,增进了友谊。授课老师的严谨治学态度令人感动。他们的治学态度严谨谦恭、一丝不苟的,深入浅出的理念和形象生动的案例分析,使我都能听而受启,记而不烦,好学不倦,同时接收到了最前沿的税收业务信息,短时间内更新了知识结构,对正确的学习方法都有了更深的体会。
通过短短的一个星期的学习,我受益匪浅。
一是树立了终身学习、持续学习的理念。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税务系统的职能及工作模式的不断变化,对税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一名税务稽查干部,我深深地感到自己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的差距和不足,认识到作为一名税务稽查干部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以充足的学习力,不断地去学习新的知识,转变观念,理论联系实际,以创新的思维不断地追求进步。
二是开阔了视野,拓展了知识面。
通过一周的学习,听到了反映理论前沿的学术报告,接受了前瞻的税收理论,接触了最新的税收信息,了解了地税管理中的新问题,探求了税收征管中的新视点、新举措,使知识结构得以更新,开阔了思路,更新了观念,增长了见识。
三是增强了团队意识。
我们学员从各县局集聚到一起组成了一个大家庭,大家集体荣誉感强,遵守纪律,实现“三个转变”,进入角色较快,摆正位置,虚心好学,作风实,要求严。班委为大家制定了合理的学习计划,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活动,活跃生活,使大家充实愉快。我作为大家庭的一员,积极参与,加强交流和沟通,进一步增强了团队意识。
虽然学习结束了,但是我深深的明白,我们年青干部的学习还将继续,课堂上的学习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而我需要去更系统的领会和掌握这些知识,去牢记、去熟练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用最好的状态去迎接上级的抽考,用丰富的知识武装自己、充实自己,使我这个80后的年青干部迅速的成长起来。
税务干部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美国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说:“在我们这个时代,成功的单位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对最有竞争力的管理人员的需求;一个是把办公室与教室连在一起。”培训即培养和训练,作为一项学习活动就是解决这两个问题最好的办法。知识的积累只有学习,创新的起点在于学习,环境的适应依赖学习,应变的能力来自学习。
作为培训的管理者,我们刚刚完成了春节后的全员知识更新培训,带着春训效果的评估、存在问题的思索,我参加了全省地税系统教育培训管理者研讨班,正可谓及时雨、雪中炭,及时解开了我心理的困惑。培训的课程紧贴实际,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功能定位,干部培训教育运作管理的基本问题,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等内容。师资有总局、省税校的教育培训的专家、学者,他们理论功底深厚,内容讲解深刻,对进一步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坚定了信心,明确了努力方向。参加本次培训最大的收获和体会主要有:
一、提高了对“教育培训”功能定位的认识
培训是一种既紧张(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又愉快(在各种活动中展现各自才能)的参与、合作学习方式,更重要的是为了改变(没有观念和行为的改变什么都不可能发生)。培训要遵循成人的学习规律,安排少而精和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新内容,选用适用的方法,遵照“把过程放慢、让思想打开、促观念碰撞、使学习发生”的理念。坚持分类分层组织实施,突出抓好岗位知识技术和能力培训,着重解决“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导致的不管用问题,功能定位: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实现干部知识更新,目标定位是实现“五大目标”(认识目标、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工作能力目标、作风养成目标)的理念和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要求进行设计与实施。
二、熟悉了税务教育培训的基本规律
税务教育培训要为促进税收现代化服务和税务干部的全面成长服务,服从服务于税收中心工作,其根本使命是通过提升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税收执法与管理能力推进税收中心工作,开展税务教育培训必须树立大局意识,明确教育培训在税收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处理好与其它工作特别是税收中心工作的关系。税务机关组织实施教育培训的责任与税务人员接受教育的培训权利,统一在税务工作职责需求上,根据组织岗位需求为导向的要求,规划、开发、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反之如果不根据税务机关的组织使命,目标及相关职务工作需要来统筹安排教育培训,并给税务机关带来相应的效益,教育培训就会成为额外负担。如果教育培训不能给税务人员带来实际益处(提升认识及知识技能水平等),不与做好工作及做好工作后的利益发生相应的联系,教育培训便会因失去相应的内在激励而成为一种随便应付的差事,只有过程没有效果。让学员动起来是培训的灵魂,培训的价值在于转化和运用。
三、研讨了教育培训的基本问题及对策
任何工作都是通过解决相关问题向前推进的,任何人都是通过对经验教训的总结反思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的。美国学者波斯纳提出过一个关于个人职业成长很有影响的公式:个人的职业成长=经验+反思。本期的研讨班为有针对性、富有成效地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就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面公认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进行了一天的专题研讨,通过分组讨论、总结提炼,确定我们在“改进完善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创新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形式”、“加强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和“加强组织领导需要改进的基本问题”四个问题。通过小组交流研讨,修改完善研讨成果,每小组推荐1~3人上台展示成果,思想在讨论中升华,观念在碰撞中更新。通过研讨,我深深明白要组织一次成功的教育培训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做好培训需求是基础,确定培训内容(设计培训课程)是关键,培训教学方法选择是根本,匹配良好的师资是核心,锁定培训时间是前提,培训费用预算是保障,实施评估业绩是动力,几个环节相辅相成。
四、收获了一种长效的人际网络资源
本次培训的对象有各设区市教育培训工作的分管领导、培训中心主任、培训管理干部、业务专干、省局培训中心干部及辅导员培训的时间只有6天,但内容安排充实,教学方式多样,大家一起学习、交流、讨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特别是开班仪式后开展了破冰活动,编队徽、队名,相互签名,上台表演节目,气氛活跃,彼此拉近了距离、融洽了关系。研讨课题,轮流发言,交流思想,观念碰撞,形成集体研讨成果,登台汇报,问题在研讨中发现,对策在交流中产生,友谊在共同的学习中深化,集中培训学习的时间是短暂的,但在省局培训中心的精心组织下,在各位名师的精彩讲解下,我们不仅收获了知识,更新了观念,增长了技能,同时收获了一份沉甸甸的友谊。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培训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如何把税务干部队伍真正打造成一支“懂经济、善税收、会管理、勤服务”的高素质现代化队伍,促进税收工作科学发展,作为税务培训管理者任重道远,当策马扬鞭,蹈励奋进。
税务培训心得体会
弹指一挥间,为期20天的培训就要落下帷幕。培训时间虽短,但受益匪浅,感触诸多。能参加这次培训,我感到非常幸运。首先我要感谢市局和税校筹划组领导举办了这次培训活动,他们为这次培训注入了很多心血,花了很多心思。通过讲座和课程的学习,对我适应新环境、转变心态、更好的投入税收工作有着指导性意义,对下一步怎样具体工作有了思考,同时我也感到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一、明确角色,提高认识
一个人有什么样的角色定位,就会有相应的行为倾向,用什么样的心态看待人生,就会表现出什么样的工作态度和生活态度。通过省市领导的莅临教育和培训中心老师的谆谆教导,我认清了这次培训的重大意义。丰富了知识,开拓了视野,到准了自己的位置,更使我深刻的认识到,要更好的适应国税工作发展需要,只有不断充电,全方位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严格遵循职业道德,才能在迎接税收发展的各种挑战中胜利。这次培训我实现了思想和角色的转变,找到了立足岗位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对自己进行了新的定位,树立了重的信心。为更好地投入国税事业做好了充分准备。不论身份如何,我也骄傲成为了一名税务工作者,也本着踏踏实实努力工作的精神,用一颗平常心,去融入社会,融入税务干部这个优秀的集体。
二、增长知识,提高能力
20天时间,我们学习了《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政策与法规》、《企业所得》等6种专业课程。使我的思想得到了洗礼和升华。增值税看似简单,其实并不容易。不仅需要掌握税收专业知识还要通过具体工作进行论证。通过多位优秀教师的教授,加上我热情和严谨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学习,跟着老师的思路我用心体会税务专业名词、揣摩执法漏洞、思考执法程序、查找税法条款,很快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在短期内得到了很大提高。也受多年领导培养和税收文化的熏陶,原本掌握的知识更加精通了,模糊的概念清晰了,不懂是问题弄懂了。对税务工作的一般工作方法和执法工作流程及程序合法性进行了精确把握,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工作实效,也有利回避了执法过错、执法风险。
三、激发潜力,强化责任
培训虽然只有短短的二十天时间,但意义重大。学习中,我的专业技能得到提高,思想认识得到加强,知识视野得到拓展。忘不了各位老师的谆谆教诲,忘不了课堂中探讨交流,忘不了拓展训练中的机智勇敢,也忘不了课余活动中的欢声笑语…我要将此次学习的收获、感受、体会转化到日常的工作中,把学习到的知识、经验内化为自身的能力,推动工作的开展,担负起工作的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会因为身份问题而自暴自弃使自己迷失了前进的方向,待将来,我可以骄傲的说一声“我没有虚度此生”!
税务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仲秋九月,我们迎来了市局在扬州税务培训中心举办的为期6天的税收业务培训班,作为一名一线税收工作者,我有幸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培训。扬州税务培训中心的老师们用他们专业的知识、生动的案例、精彩的语言介绍了税收业务的热点、重点和难点,让我在知识上有收获,认识上有提高,也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
随着税收工作职能及模式和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资本交易事项日益成为社会热点,同时也成为征管稽查工作一个重点与难点,辛连珠老师的《资本交易事项检查方法与案例分析》课程,重点给我们介绍了资本交易事项概念、检查方法等,极大地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从中受到很大启发。申山宏老师的《纳税评估案头分析方法与技巧》,用真实的房地产企业的案例进行教学,直接与业务工作相关,聆听讲课,受益非浅。其他老师的讲课也都深入浅出,既有理论,又有实践。听了老师们的讲课,使我认识到做好税收征管工作不仅仅需要丰富的知识,更需要对日常工作进行深入的思考和逐步积累的实践经验。
当下,纳税人越来越重视自己权利,他们学习税收政策热情也越来越高,作为一名税务人员,如何维护国家税收防线,如何维护自己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的责任?自然提高能力与素质是首要任务。参加了这次在扬州的税收业务培训学习,不仅仅使我获得很多业务知识,更重要的是让我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作为一名基层一线税务工作人员,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时刻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既注重针对我市税源管理特点的业务学习,更要较为全面的学习业务知识。税收虽然有国家法律作保障,但是要收好税,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不忘地税部门神圣职责,进一步学好看家本领,精通业务,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增强责任感,不辜负税收职业赋予我的神圣使命。
关税相关知识讲解
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国所征收的税收。1985年3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其中第五章为《关税》。2003年11月,国务院根据海关法重新新修订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作为具体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1税种信息
定义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
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
征收
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该货物销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经过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为完税价格。
关税应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特点
(1)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税收。
(2)关税具有强制性。
(3)关税具有无偿性。
(4)关税具有预定性。
作用
1、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2、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3、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
4、筹集国家财政收入
税则
关税税则又叫海关税则,是指一国对进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口的应税商品和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栏表。它是海关征税的依据,是一国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
从内容上来看,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海关征收关税的规章、条例和说明;二是关税分率表。关税税率表又由税则号、商品名称、海关税率等栏目组成。
2税种分类
征收方法
从价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从价税额=商品总价从价税率
从量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箱”、“百个”等)征收定量关税。
混合关税:依各种需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从价、从量的混合征税。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选择关税:指对同一种货物在税则中规定有从量、从价两种关税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中征税额较多的一种关税,也可选择税额较少的一种为计税标准计征。
滑动关税:关税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的税。可以起到稳定进口商品价格的作用。
商品流向
进口税
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正常关税(Nor)。
出口税
是对本国出口的货物在运出国境时征收的一种关税。征收出口关税会增加出口货物的成本,不利于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
过境税
过境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商品征收的关税。
差别待遇和特定情况
最惠国税率和普通税率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与该国签定有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
·普通关税适用于与该国没有签定这种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
·正常进口税是指最惠国税。
特惠税
·优惠税率,是指某个国家或经济集团对某些国家的所有进口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有互惠的,也有非互惠的
·互惠的特惠税典型:英联邦特惠制的
·非互惠的特惠税典型:洛美协定
普惠税·普惠制的三个原则
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
·普惠制的基本目标
①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收益
②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
·普惠制的主要方案
①受惠国和受惠商品范围的规定
②关于原产地的规定
进口附加税
·差价税
即差额税,当某种本国生产的产品的国内价格高于同类进口商品的价格时,为了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照国内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间的差额征收的关税,也称滑动关税,是欧盟农产品“闸门价格”。
反倾销税
·一种进口附加税,1979年“东京回合”规定,“凡是一国产品向另一国出口时,该产品出口价格低于正常贸易中用于国内消费的类似产品可比价格,就视为倾销”,正常可比价格,出口国国内市场批发价格
·条件:存在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造成重大损害或威胁或严重阻碍国内某一产业的兴建。反补贴税
·抵消税或补偿税,是指对直接或间接的接受任何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补贴: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对企业提供的财政资助以及政府对出口产品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
·条件:
①进口商品接受了政府的直接或间接补贴,且进口商品是世贸组织禁止的
②是补贴对本国已建成产业造成重大损害或威胁或严重阻碍国内某一产业的兴建
征收目的
财政关税
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通常向外国生产,国内消费需求大的产品征收,税率适中。多为发展中国家采用,对工业发达国家已经不再重要。
保护关税
为保护国内经济行业、农业等而征收;
征收财政关税的条件:
①商品的进口需求缺乏弹性
②税率不宜过高
③税率高到了完全禁止进口的程度,就是禁止性关税
其他
报复性关税,惩罚性关税
3纳税方式
通常的关税纳税方式是由接受按进(出)口货物正式进(出)口的通关手续申报的海关逐票计算应征关税并填发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凭以向海关或指定的银行办理税款交付或转帐入库手续后,海关(凭银行回执联)办理结关放行手续。征税手续在前,结关放行手续在后,有利于税款及时入库,防止拖欠税款。因此,各国海关都以这种方式作为基本纳税方式。
4税款计算
从价
从价税是按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为标准计征关税。这里的价格不是指成交价格,而是指进出口商品的完税价格。因此,按从价税计算关税,首先要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从量
从量关税是依据商品的数量、重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来征收关税的。它的特点是不因商品价格的涨落而改变税额,计算比较简单。从量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复合
复合税亦称混合税。它是对进口商品既征从量关税又征从价关税的一种办法。一般以从量为主,再加征从价税。混合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滑准
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率为比例税率。因此,实行滑准税率,进口商品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与从价税的计算方法相同。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关税税额=T1、2×P×汇率
特别
特别关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特别关税=关税完税价格×特别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完税价格×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特别关税)/(1-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进口环节增值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特别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
5税务优惠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单一货物。[1]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途中必需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来料加工进口的材料、零件、配件等复出口的。
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进境或出境的展览品、施工机械、仪器等,暂免征税。
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6滞纳金
关税滞纳金是指在关税缴纳期限内未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的纳税人,被海关课以应纳税额一定比例的货币给付义务的行政行为。
征收滞纳金的目的是通过使滞纳关税的纳税人承担新的货币给付义务的方法,促使其尽早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
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之日止,按之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征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具体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
7后纳制
关税后纳制是海关允许某些纳税人在办理了有关关税手续后,先行办理放行货物的手续,然后再办理征纳关税手续的海关制度。关税后纳制是在通常的基本纳税方式的基础上,对某些易腐、急需或有关手续无法立即办结等特殊情况采取的一种变通措施。海关在提取货样、收取保证金或接受纳税人其他担保后即可放行有关货物。关税后纳制使海关有充足的时间准确地进行关税税则归类,审定货物完税价格,确定其原产地等作业,或使纳税人有时间完成有关手续,防止口岸积压货物,使进出境货物尽早投入使用。
8影响
征收关税是一国政府增加其财政收入方式之一,但随着世界贸易的不断发展,关税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在不断下降。每个国家都会对进出口的商品根据其种类和价值征收一定的税款。其作用在于通过收税抬高进口商品的价格,降低其市场竞争力,减少在市场上对本国产品的不良影响。关税有着保护本国生产业的作用,但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其不利的影响也在逐步显现。主要是对就业率的影响。
9国外税政
美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拉动了风能项目的内需,但是随着税收抵免政策的到期,美国风电塔制造商上周四呼吁美国政府的一个专门委员会批准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风电征收高额关税[2]。
关税的经济效应
一般说来,当一国的经济实力强大,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优势时,往往奉行自由贸易政策,关税体现的主要是税收的职能;相反,当一国经济发展落后,国际竞争力不强时,则往往奉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这时候关税的保护职能居于重要甚至主要地位。
征收关税会引起进口商品的国际价格和国内价格的变动,从而影响到出口国和进口国在生产、贸易和消费等方面的调整,引起收入的再分配。关税对进出口国经济的多方面影响称为关税的经济效应。
历史上对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不管是从量关税(SpecificTariffs)还是从价关税(Advalore),都曾经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源泉。但是在当代,关税的主要功能已不再是增加政府的税收,而是去阻挡来自国外商品的进入,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相关的产业。当然,国家有大有小,同样幅度的进口关税,对小国和大国可以产生不同的经济效应。
假定进口国是个贸易小国,即该国某种商品的进口量占世界进口量的很小一部分,因此,该国的进口量的变动不能影响世界市场价格,如同完全竞争的企业,只是价格的接受者。这样,该国征收关税后,进口商品国内价格上涨的幅度等于关税税率,关税全部由进口国消费者负担。
如果进口国是一个贸易大国,即该国某种商品的进口量占了世界进口量的较大份额,那该国变动进口量就会影响到世界价格。因此,大国征收关税虽然也有上述小国的种种关税经济效应,但由于大国能影响世界价格,因此从局部均衡分析所得的征收关税的代价和利益对比的净效果,就不同于小国情况了。[3]
税务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今年六月,在自治区地税局的统一安排下,我有幸前往长春,参加了自治区地税局举办的税政业务培训班。能成为培训班的一员,我感到十分荣幸。这次培训为期5天,培训的地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的博学路,毗邻东北财经大学与东北师范大学,虽然学校远离了长春繁华市区,多少有些偏远,但校园环境优美且适合潜心学习。区局学习安排注重实效、老师们的教学睿智风趣,使得我不得不专心致志更加努力学习。短短的学习期间,让我受到丰硕成果和启迪:
培训期间,我们先后学习了《当前税收热点分析》、《廉政风险防范与控制》、《环保税法解读》、《税务行政执法若干问题》、《加强党性修养,践行“两学一做”》、《东北民俗文化》等内容。
一、以多种形式学习专业知识理论,提高理论水平。
作为一名基层税务干部,我虽然掌握一些专业知识与理论基础,但不够系统也不够丰富。通过老师的讲授,让我感觉豁然开朗,对原来在工作实践中觉得不好解决的棘手问题也找到了更好的方法,感觉收获很大。特别是《环保税法解读》与《税务行政执法若干问题》这两堂课。《环保税法解读》通过对即将开征的环保税进行了详尽的讲解,我深入学习到环保税的开征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社会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以及环保税开征之后我们税务机关需要做的准备;《税务行政执法若干问题》让我更加了解到执法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让我加深了对税收法律知识的理解。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主动规避执法风险。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争做清廉干部
一直喜欢北宋周敦颐的《爱莲说》,其中一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便是当代公务员应当学习的精神。《廉政风险防范与控制》、《加强党性修养,践行“两学一做”》这两堂课便是让我们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廉洁是信念,让我们做出正确抉择、廉洁是声音,告诉我们拒绝诱惑;廉洁是品质,让我们远离纸醉金迷。只有把廉洁放在心中,才不会在漫漫长路中走入歧途。
总的来说,这次的税政业务培训对我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学习良机,衷心感谢领导和组织给予的宝贵学习机会,生命不息、学习不止。我们要在工作中主动学习,弥补知识漏洞,才能在今后的岗位上有所作为。
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
第三节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三】应纳税额计算
(一)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二)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三)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四)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教材例题7-1】某商场(位于市区)于2019年2月进口一批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120万元,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前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分别为10万元、6万元、4万元。货物报关后,该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缴款书。从海关将高档化妆品运往商场所在地取得运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用5万元,增值税0.5万元。该批化妆品当月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20万元(假定高档化妆品进口关税税率20%,增值税税率16%、消费税税率15%)。
要求: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要计算出合计数。
问题(1):计算该批高档化妆品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
【答案】关税完税价格=120+10+6+4=140(万元),应纳进口关税=140×20%=28(万元)。
问题(2):计算该批高档化妆品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组成计税价格=(140+28)÷(1-15%)=197.65(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197.65×15%=29.65(万元)。
问题(3):计算该批高档化妆品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197.65×16%=31.62(万元)。
问题(4):计算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520×16%-0.5-31.62=51.08(万元)。
问题(5):计算该企业2019年2月份应该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答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51.08×(7%+3%+2%)=6.13(万元)。
【知识点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1.关税税率暂设为0%;
2.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3.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例题·多选题】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下列企业可以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的有。(2017年)
A.物流企业
B.商品生产企业
C.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
D.电子商务企业
【答案】ACD
【解析】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第四节减免规定
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三种类型。
除法定减免税外的其他减免税均由国务院决定。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减征关税以最惠国税率或者普通税率为基准。
【知识点一】法定减免税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征关税。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免征关税。
5.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可免征关税。
6.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以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7.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按照规定予以减免关税。
8.其他。
【知识点二】特定减免税
(一)科教用品
(二)残疾人专用品
(三)慈善捐赠物资
【例题·多选题】下列进口货物中,经海关审查属实,可减免进口关税的有。
A.关税税额在人民币80元的一票货物
B.具有商业价值的广告品
C.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D.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答案】CD
【解析】选项A,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选项B,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
【知识点三】暂时免税
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需要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期限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向海关办理延期手续: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在上述第1项至第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7.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8.盛装货物的容器。
9.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
第一款所列暂时进境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复运出境的,或者暂时出境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复运进境的,海关应当依法征收关税。
第五节征收管理
【知识点一】关税缴纳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应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
3.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国内税收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知识点二】关税的强制执行
强制措施的情形处理征收关税滞纳金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万分之五)×滞纳天数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真题再现·多选题】下列措施中属于《海关法》赋予海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2016年)
A.变价抵缴
B.强制扣缴
C.补征税额
D.征收关税滞纳金
【答案】ABD
【解析】《海关法》赋予海关对滞纳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强制执行的权利,强制措施主要有两类:
(1)征收关税滞纳金。
(2)强制征收: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知识点三】关税退还
1.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一,纳税人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申请退还关税:
(1)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2)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知识点四】关税补征和追征
情形原因处理关税补征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纳税款或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国内税收补征期为3年)关税追征因纳税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缴纳税款或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3年内,并从缴纳税款或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加征少征或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关税的多征、补征和追征
三征关税规定多征海关发现应立即退回;纳税人发现自纳税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补征海关发现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补征追征海关发现在3年内追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知识点五】关税纳税争议
在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可以向海关申请复议,但同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逾期则构成滞纳,海关有权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例题·单选题】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多不得超过。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答案】B
【解析】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选项B的表述正确。
第六节船舶吨税
现行船舶吨税的基本规范是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知识点一】征税范围和税率
(一)征税范围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称应税船舶),应缴纳船舶吨税。
(二)税率——定额税率
类型适用范围优惠税率我国国籍的应税船舶,船籍国(地区)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普通税率其他应税船舶注意1.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2.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3.无法提供净吨位证明文件的游艇,按照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0.05吨(新增)
【知识点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吨税按照船舶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征收。
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定额税率
应税船舶在进入港口办理入境手续时,应当向海关申报纳税领取吨税执照,或交验吨税执照(或者申请核验吨税执照电子信息)。应税船舶在离开港口办理出境手续时,应当交验吨税执照(或者申请核验吨税执照电子信息)。
【教材例题7-2】B国某运输公司一艘货轮驶入我国某港口,该货轮净吨位为30000吨,货轮负责人已向我国该海关领取了吨税执照,在港口停留期为30天,B国已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
计算该货轮负责人应向我国海关缴纳的船舶吨税。
【答案】
(1)根据船舶吨税的相关规定,该货轮应享受优惠税率,每净吨为3.3元。
(2)应缴纳的船舶吨税=30000×3.3=99000(元)。
【知识点三】税收优惠
(一)直接优惠
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5.捕捞、养殖渔船;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警用船舶;
9.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
【真题再现1·单选题】下列从境外进入我国港口的船舶中,免征船舶吨税的是。(2018年)
A.养殖渔船
B.非机动驳船
C.拖船
D.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上下客货的船舶
【答案】A
【解析】选项A:免征船舶吨税。选项BC:非机动驳船和拖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选项D: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免征船舶吨税。
【真题再现2·单选题】下列从境外进入我国港口的船舶中,免征船舶吨税的是。(2018年)
A.拖船
B.机动船舶
C.非机动驳船
D.军队征用的船舶
【答案】D
【解析】选项AC: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选项B:正常纳税,没有免税的优惠。
(二)延期优惠
在吨税执照期限内,应税船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按照实际发生的天数批注延长吨税执照期限:
1.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并不上下客货;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征用。
【真题再现·多选题】下列船舶中,免征船舶吨税的有。(2014年)
A.养殖渔船
B.非机动驳船
C.军队征用的船舶
D.应纳税额为人民币100元的船舶
【答案】AC
【解析】选项B,非机动驳船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船舶吨税;选项D,应纳税额为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免征船舶吨税。
【知识点四】征收管理
1.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
2.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
3.应税船舶在吨税执照期满后尚未离开港口的,应当申领新的吨税执照,自上一次执照期满的次日起续缴吨税;
4.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缴清税款。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五、本章重点总结
1.掌握关税税率的运用;
2.掌握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调增项目;
3.掌握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调减项目;
4.掌握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5.掌握关税的强制执行;
6.熟悉原产地的规定;
7.熟悉船舶吨税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