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3.本制度适用滑县锦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行为规范管理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男员工不得留长发,要做到仪表整洁、干净。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每天上午及下午上班以后各部门组织开例会,然后打扫各部门所负责的区域卫生。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待除客户意外的私人朋友,严禁工作时间接打私人电话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三章人事管理

  《一》考勤管理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领导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18: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扣发三日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二》 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月工休两天,每月休假不得超过四天(特殊情况除外)。

  《三》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写请假条,由部门总监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领导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四天以内(含四天)由部门总监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特殊原因需请假超过四天者,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总监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四章 档案管理

  《一》(归档范围)

  1.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二》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各部门总监签字批准后到行政部档案管理处办理借阅手续;

  《三》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总监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五章 《一》会议管理

  1.每月末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总监及各部门经理等领导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2.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3.公司各部门每天早上开晨会,针对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并对当天工作进行安排。

  4. 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

  《二》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会议主持者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静音、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

  第六章保密制度

  《1》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2》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发展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内部制度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5.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6. 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部门总监的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手续方可查看。

  7. 属于公司机密计划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部门职位的两人共同执行。

  8.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9.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10. 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11. 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一》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总监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3.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半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并办理入库。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4.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部门领导签字由行政部批准方可领回。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二》 安全生产管理

  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2.资料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第八章后勤保障管理

  《一》 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九章奖惩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二》 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迟到者。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四》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全年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全年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2.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3.进入公司不佩戴工作卡、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4.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组织培训者。

  1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六》被警告超过三次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章附则

  1.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2.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部宣

  2013年10月01日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分析

  一、基本情况

  2011年,我区共有42家限上企业,其中法人企业25家,大个体户17家(名单附后)。

  我区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考核任务是14亿。在42家限上企业中,共有零售限上企业(含大个体)21家,企业数占总企业数的一半。今年1-5月我区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3.99亿元,同比增长19.1%。增幅在全市较低,原因分析如下:

  二、存在原因

  1、21家零售企业的总量小,经营规模不大,使得全区上报的限上零售额较低,影响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增幅。

  2、在月份时增幅的计算使用的是同口径,即:有同期数的企业纳入到增幅计算中,而没有同期数的企业所上报的数字,在月份统计时不参加增幅的计算。1-5月份没有参加增幅计算的企业有7家,但企业上报的数据仍然算当月完成的零售额,只是在计算增幅时不纳入统计。(除季度以外的月份时,是没有限下季度抽样调查数字的,限下抽样只是季报统计。)

  3、在季度统计时,限上企业、限下抽样企业都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增幅计算。(包括42家限上企业上报数、48家限下抽样数据)。

  4、在42家限上企业中,有7家批发企业,企业的规模比较大,但批发企业在统计时,其零售额作为增幅计算,而销售额是不作为零售额增幅计算的。全区7家批发企业中,95%以上的企业是没有零售额的,只有个别企业存在零售额且其零售额数字都比较小,如我区的物源实业,1-5月份的销售额为7118万元,而零售额1-5月累计只有300万元。

  日前,我区六月份经省局批准,新纳入两家限上批发企业,分别是:滁州市万钢商贸有限公司、滁州市华萧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申报的个体户均未得到批准。

  三、建议:

  一、继续加大限上企业,特别是零售业企业的申报工作。各乡镇、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强对所辖范围内企业的摸底排查,在每年6月和12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到区统计局。

  二、区商务局应加大对商贸企业的调研,使限上企业能够真实、准确的将数据上报至区统计局。

  三、区统计局加强监测和分析,确保上报企业的数据及时、准确录入上报至市统计局,真实全面的反映我区的商贸发展水

县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大力推进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开展,保证我局在“机关效能建设年”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目的,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以下各项有关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总体职能:

  1、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制订地方统计调查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报表工作。

  2、组织完成国家、省、市部署的普查和抽样调查任务;组织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建议。

  3、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4、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

  5、协调管理乡(镇)统计工作;管理全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工作。

  6、组织管理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协调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7、组织全县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合作。

  8、规划全县统计信息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9、依据国家和省、市、县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地方性统计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计划,监督监察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二)下设科室:

  办公室:

  普查办:

  社会股:

  综合股:

  工业股:

  招商引资小组:

  二、服务承诺制:

  xx县统计局向社会郑重承诺,我们要认真做好七项服务工作。

  1、以提高服务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发挥信息主体优势,最大限

  度地挖掘开发统计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开发利用水平,为各级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

  2、坚持依法统计,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地反映我县社会经

  济发展状况。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河北省统计条例》开展统计数字质

  量检查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不接受被检查单位的任何物品和现金,不吃拿卡要。

  4、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持证上岗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统计职称考试工作,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5、实行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以数谋私。

  6、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决定,严肃处理。

  7、抓好统计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乡镇统计站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全

  县统计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

  三、首问责任制:

  1、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机关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处理。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切实为前来办事人员着想,不得推诿;要体现我局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3、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其如何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授受下来,并记下管理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具体经办人处理。

  (3)不属于本人、本科室或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4)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一次性告知制

  1、管理相对人到我局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

  2、对管理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3、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五、AB岗工作制

  1、机关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在岗时,应由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

  2、岗位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避免办事人到机关办事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3、机关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直接领导人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4、机关单位领导层也应实行AB岗工作制,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副职不在岗时应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

  5、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六、政务公示制

  1、xx局以上墙、印制备案的材料等形式,将本单位人员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办事承诺以及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一律予以公开公示。

  2、公开公示的主要内容:

  (1)、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等;

  (2)、办事公开。包括部门、单位、科室、人员的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

  (3)财政收支公开、人事、廉政公开。

  3、政务公示公开的原则: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程序,又要公开办事结果;既要公开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示公开。

  4、公开公示的形式: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制作政务公开指南或便民手册、明白纸,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通过政府信息网等进行公开。

  七、责任追究制

  1、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职责,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致使国家、集体或公民的利益遭受损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2、责任追究的内容

  (1)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命令、决定,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应解决的有关问题。

  (2)对直接下属人员的作风恶劣、违纪违规等问题长期失察、管理不严或放任不管,造成所辖单位、部门和人员违规违纪,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

  (3)所辖科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导致发生违规违纪事件的。

  (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产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5)工作作风疲沓,办事不力,推诿扯皮,态度粗暴,耽误政务,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较大经济损失,或群众意见反响较大的。

  (6)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

  (7)在执行公务中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

  (8)对应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有其他不作为的。

  (9)其它失职类错误。

  3、责任追究及查处。

  (1)对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损害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依照《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失职行为人进行责任追究。

  (2)触犯党纪政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查处。

  (3)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渎职失职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八、挂牌上岗制度

  1、按照全体人员的身份、职责、分工实行挂牌上岗。

  2、实行挂牌制度总的要求是:单位所有正式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标有部门名称、本人职务及姓名、编号和贴有照片的身份片(或称胸牌)。

  3、每个单位的胸牌要统一制作,必须做到整齐划一、以有利于振奋精神,规范管理。

  4、工作人员下班后可以不再佩戴身份牌。

  5、对所配发的身份牌等证件,不准借给他人,更不准送人或变卖。

统计工作要点

  200x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坚持统计法制建设、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自身各项建设,依法提高统计行政能力,努力改善统计工作条件和环境,进一步搞好统计优质服务,全面提升统计权威和工作水平。

  一、以数据质量为中心,着力加强统计基础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盛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泸州市基层单位统计基础规范化标准》,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2、加大对基层统计的关心、支持力度,重视基层统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努力减轻基层负担,切实帮助解决基层统计的困难和问题。

  3、着力解决乡镇、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薄弱问题,使90%以上基层单位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资格、有台帐”的要求并通过县(区)级达标验收。

  4、加强组织指导,建立和完善保障数据质量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通过“大调研,大评估,大提高”活动,使GDP及三次产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数据质量有明显提高,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5、加强主要统计指标数据的相互衔接工作。实现各县区数据与市一级汇总数据相衔接,各专业数据与核算数据相衔接,局队之间相关专业数据相衔接,普查数据与年度数据相衔接,年报数据与月报数据相衔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数据与相关部门统计数据相衔接。

  二、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着力提高统计行政能力

  6、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充分利用农业普查、普法宣传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统计法制观念,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干统计、依法管统计、依法兴统计”的浓厚氛围,为统计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7、依法加强对部门统计管理。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定期清理、清查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报表,切实规范部门统计调查行为和秩序,定期对部门统计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8、加强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使用和发布管理。切实贯彻县区统计数据未经市局审核、部门统计数据未经政府统计部门审核不得公开发布和作为考核依据的规定。积极参与政府目标的分解、制定、检查和考核。

  9、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努力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坚持全员执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专业执法。

  10、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扩大统计执法的广度和深度,把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加大执法频率。年内将分期分批对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水、电、气、金融、保险、通讯等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11、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结合相关部门的执法检查,切实加大查办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力度,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进一步给予更为公开的集中暴光。

  三、大力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12、继续加强、改进和规范GDP核算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改进和规范GDP核算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GDP核算数据与专业、部门数据的衔接工作,坚持下管一级的审核评估制度,积极稳妥地探索GDP的下算一级和季度GDP支出法核算方法。

  13、积极推进“一套表”制度和联网直报工作。认真总结“一套表”制度和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经验,年内新进企业必须实行网上直报,全年规模以上企业联网直报率要达到90%以上,积极探索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大中型批发零售企业、乡镇统计的联网直报工作,积极完善“一套表”和部门“一套表”的指标体系和数据配送、共享机制。

  14、围绕降低GDP单位能耗,加强与有关工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能源消耗调研和监测工作,积极探索能源统计的有效途径,滤布逐步完善能源统计工作制度,推动节能降耗统计监测考核工作。

  15、大胆探索利用现代统计调查方法。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市场物价、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和餐饮业、服务业、人口与劳动力等抽样调查制度。在更大领域和范围内,大胆探索利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科学推算相结合的现代统计调查方法,并力争在一两个方面有新的突破。

  四、进一步搞好统计优质服务

  16、积极倡导“经营统计、开放统计、宣传统计”的新理念,强化主动超前服务意识、系统科学服务意识、优质高效服务意识,要坚持从适应和满足需求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强化优质服务理念和优质服务意识,强化统计宣传,树立统计权威,提升统计形象。

  17、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角度,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角度,努力增强经济运行形势的把握能力,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18、切实提高统计服务产品质量,重视抓好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新闻和专题报道等统计产品,进一步规范统计信息发布方式,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现代信息网络等为社会各界提供高效优质的统计服务,不断扩大统计影响。

  五、圆满完成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

  19、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依法开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对在普查中不如实申报、填报普查资料的调查对象和自行修改或强令、授意篡改、编造普查数据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

  20、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搞好数据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确和细化数据处理的责任、分工,理顺数据的审核、编码、录入、上报、验收程序,认真组织协调好普查数据处理工作。

  21、集中组织力量,开展数据质量评估论证。按照分级、分部门、分专业评估的原则,组织普查业务骨干认真开展逐级开放式评估论证、部门评估论证和普查领导小组的综合审核。认真做好以与历史统计数据核对、与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和水平核对、与相关部门行政登记数据核对、与农业核算数据核对为主要内容的数据“四核对”工作。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22、要把班子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加强班子的现代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等理论业务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强化发展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要认真开展好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努力提高班子总揽全局、驾驭全局和综合创新能力,发挥班子在加强统计建设、改革和发展方面的组织领导作用。

  23、压滤机滤布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与***决策和管理,培养热爱统计、建设统计、发展统计的家园意识,注重改善和提***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待遇,加强广大统计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统计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提高统计队伍的综合行政能力,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水平的提高。

  24、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统计信息网络的维护与建设,保证网络安全、畅通、高效运转,逐步将统计信息网延伸到乡镇、部门,加快宏观数据库和数据共享库建设,增强内部信息交流与管理,提高办公效率。通过建设,进一步改变统计工作手段,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以确保各项统计任务的完成。

  25、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坚持把弘扬求真、奉献、团结、创新的统计精神和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提升统计人的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丰富统计人的精神内涵、激发统计人不断创新的原动力,在全市统计系统树立一种高尚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构筑团队精神,凝聚团队力量,提升团队的生命力、凝聚力和竞争力,努力营造开拓进娶敢于奉献,实事求是的统计氛围。

检察院统计资料保密制度

  ***人民检察院统计资料保密制度一、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确保统计资料完整与安全。二、统计人员要加强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和检查,每逢节假日要将统计资料集中保管,以防失泄密。三、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借阅制度,不准把机密资料私自外借。四、不准随便摘录统计资料内容,谈话不得与非有关人员涉及统计资料内容。五、统计专用微机严禁上互联网,以防失泄密。六、不准在统计室内会客,非统计人员严禁使用统计专用微机。七、对需要销毁的统计资料,必须登记造册,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要到指定地点,并有专人负责监督。八、因玩忽职守造成统计资料丢失或泄密者,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处理。***人民检察院关于统计报表、案件登记卡等统计资料的查阅、提供、保管制度为加强统计报表、案件登记卡等统计资料的查阅、提供和保管等工作,充分合理利用各类统计资料,制定本制度。1、本院各局、科、室、队来统计室查阅统计资料、案件登记卡资料,必须持有借阅单。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借阅。2、外单位来我院查阅统计资料,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介绍信,经分管检察长签字后方可查阅。3、查阅统计资料,一般应在统计室内进行。如需借出资料者,要经分管检察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并及时归还。4、查阅统计资料者不得私自携带外出。仅限于在本院使用。5、查阅者不得擅自摘录、转借,确需要摘录、复印的需经分管检察长批准。6、统计报表、案件登记卡等统计资料需按规定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保管人员要爱护资料,不得涂改、圈化和污染。2003年2月14日***人民检察院机关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为切实做好院机关统计工作,根据《统计法》和上级检察院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检察统计职能统计工作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办公室统计人员负责搜集本院业务部门填写的案件登记卡,统计人员要按照案卡进行微机录入,并对全院检察业务部门办理各类案件的信息数据进行汇总上报;负责定期编写统计分析报告,每月为领导和业务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的查询服务;负责对全院检察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对全院检察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统计资料整理(一)严格按照《统计法》依法统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篡改统计数据的行为,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作用。

  一、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确保统计资料完整与安全。二、统计人员要加强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和检查,每逢节假日要将统计资料集中保管,以防失泄密。三、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借阅制度,不准把机密资料私自外借。四、不准随便摘录统计资料内容,谈话不得与非有关人员涉及统计资料内容。五、统计专用微机严禁上互联网,以防失泄密。六、不准在统计室内会客,非统计人员严禁使用统计专用微机。七、对需要销毁的统计资料,必须登记造册,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要到指定地点,并有专人负责监督。八、因玩忽职守造成统计资料丢失或泄密者,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处理。

  ***人民检察院关于统计报表、案件登记卡等统计资料的查阅、提供、保管制度

  为加强统计报表、案件登记卡等统计资料的查阅、提供和保管等工作,充分合理利用各类统计资料,制定本制度。1、本院各局、科、室、队来统计室查阅统计资料、案件登记卡资料,必须持有借阅单。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借阅。2、外单位来我院查阅统计资料,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介绍信,经分管检察长签字后方可查阅。3、查阅统计资料,一般应在统计室内进行。如需借出资料者,要经分管检察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并及时归还。4、查阅统计资料者不得私自携带外出。仅限于在本院使用。5、查阅者不得擅自摘录、转借,确需要摘录、复印的需经分管检察长批准。6、统计报表、案件登记卡等统计资料需按规定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保管人员要爱护资料,不得涂改、圈化和污染。2003年2月14日

  ***人民检察院机关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为切实做好院机关统计工作,根据《统计法》和上级检察院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检察统计职能统计工作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办公室统计人员负责搜集本院业务部门填写的案件登记卡,统计人员要按照案卡进行微机录入,并对全院检察业务部门办理各类案件的信息数据进行汇总上报;负责定期编写统计分析报告,每月为领导和业务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的查询服务;负责对全院检察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对全院检察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统计资料整理(一)严格按照《统计法》依法统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篡改统计数据的行为,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作用。

商业银行统计工作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提高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村本行)金融统计水平,及时、准确地完成金融统计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金融统计对本行经营管理决策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同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统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指点统计是本行及所属支行、部门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以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对本行及所属支行、部门各项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调配、分析、评价和预警,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满足监管工作要求,提供经营决策依据。

  第3条 本行及所属支行、部门在各项金融统计工作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4条 统计工作的本原则是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

  第5条 统计工作要以会计信息为基础,以会计报表为主要依据,调查,收集相关信息数据,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6条 各类统计报表及其数据间必须相互核对平衡一致,亚禁出现错报、渥漏报、虚报、估报、瞒报等现象。

  第7条 统计工作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自动化、系统化和网络化。

  第8条 统计工作应加强信息透明度建设,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规范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三章 统计机构及工作岗位设置

  第9条 风险管理部门下属调统中心是本行统计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本行统计工作的协与管理。

  第10条 各职能部门及各所属支行是本行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相关统计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

  第11条 各统计部门应紧密配合,加强内部协调,严禁出现推诿现象,保障本行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12条 本行职能部门统计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和项统计管理办法和统计制度;

  (二)督促各职能部室及时报送各类报表,对报送的各类报表进行数据平衡性、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报送后错误;

  (三)负责填报各种统计报表,严格按照上级单位制定的统计指针定义和口径,准确,及时地填报各类统计报表扩统计调查表,并在规定时间风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经常就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完成统计分析,及时发现统计工作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五 )组织开展统计检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计检查工作;

  (六)组织开展统计培训工作;

  (七)按规定向本行股东和公众披露本行相关统计信息;

  (八)做好统计资料整理和存盘管理工作;

  (九)为满足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开展其它统计工作。

  第13条 统计工作职责:

  (一)保证统计人员基本稳定,若确需调整,应征求本行职能部门意见,新统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符合上岗条件,方能重事统计工作,统计人员的调整不能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督促统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保质保量完成日常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按时完成对相关业务的统计分析。

  (三)建立健全 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保证统计资料准确可靠。提供的各类统计资料必须实事求是,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统计数字,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统计资料。

  (四)报送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应加盖业务章、主要负责人印章和统计员签章。

  (五)对临时和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各部门应按时完成,对需要各部门协同完成的统计工作,由调统中心统 一牵头做好统计协调与分工。

  (六)对统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迥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对如何完善统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做好统计资料整理和存盘管理工作。

  第4章 统计人员

  第14条 第十四条 总行各职能部门以及各支行根据业务类别和统计工作的要求设置统计岗位,配足配齐统计人员,明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指统计人员是指本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统计工作人员以及各支行行长、会计主管、信贷人员。

  第十六条 本行各职能部门以及各支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统计工作负主要责任,对本单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要定期对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调整、优化统计工作岗位的人员配置。对统计工作人员实行AB角,即统计得复核人员。

  第十七条 统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单位领导强令或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照本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 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断增加自身业务素质,满足统计工作的要求。

  (3)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按照有关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统计工作。

  (4) 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够根据统计资料分析业务经营进展情况,撰写质量较高的统计分析材料。经考核不适宜担任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统计人员调动或者离职,应当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接替,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 统计人员的权利:

  (1) 要求有关单位如实提供数据和信息;

  (2) 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

  (3) 拒报不符合规定的统计报表,检举和揭发违反统计法律、规定、制度的行为。

  统计工作人员依照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行使上述权利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章 统计数据管理

  第二十条 统计资料是指用于编制统计报表的各种原始报表、台帐等相关资料以及在统计活动中形成的统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统计资料的保管参照本行会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办理。

  第二十二条 统计人员应按期将统计资料分类装订成册,资料必须完整,有封面,封底及数据目录,各类统计数据存放应整齐划一,入库上架妥善保管,严防损坏和丢失,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确保安全。

  第二十三条 建立统计资料查阅登记制度,在登记簿上详细记载相关调阅内容。

  第二十四条 统计资料需要移交时,填写移交清单,交接逐份清点无误后,履行交接手续。统计数据移交需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监交。

  第6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五条 本行根据有关规定对要统计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和突出成绩的统计人员或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分为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行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 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及无理拒报统计资料的;

  (2) 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以及转移、隐匿、毁弃原始统计记录、统计报表和统计有关的其它资料的;

  (3) 拒不接受或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

  (4) 屡次漏报、迟报、错报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第二十七条 支行负责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统计人员泄露本行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总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修订。

  第三十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是认识人口规律的重要手段,是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重要指导依据。为提高计划生育统计人员的素质,保证统计质量,特制定统计人员制度。

  一、统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做一个合格的计划生育工作者。

  二、认真学习《统计法》,严格依法行政,及时上报计划生育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统计数字。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种统计资料数据档案。归类存档,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提供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坚持严、细、实的原则,按时完成上级规定的各类统计报表。

  五、统计人员严格执行统计人员保密制度。

  一、建立综合统计工作制度。为统计数据上报统一,必免重复上报,要在各相关数据确认后,经统计员,股长,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

  二、建立统计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各乡(镇)街统计员会,统计员会议,除完成上报,审核,汇总报表外,还要对各乡(镇)街统计质量情况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纳入本年度目标管理。

  三、建立统计质量检查制度。每半年对全市统计质量评估一次,要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信息对计划生育统计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向有关领导及上级部门通报。

  四、建立坚持统计台帐管理、检查制度。我们利用每半年对基层工作考核时机,专门对统计台帐进行检查,坚持做到“五清两相符”。

  五、坚持生育指标审批及管理制度。建立集体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制度,并对指标审批情况每年定期自查两次,对要件不全,审批程序有误等要及时纠正,严重者要追究其相关者责任。

  六、坚持统计资料保管、保密制度。每年将各种统计报表,统计调查,指标审批,生育登记单,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按要求归档,立卷,需长期保存的装订成册,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七、加强统计台帐管理制度。

  乡(镇)街要建立出生,死亡,节育手术登记及办理《生育登记单》统计台帐;村要将全年生育、节育手术等信息上报乡(镇)街由乡(镇)街生成电子档案。按要求各种统计报表的数据必须来源于电子档案材料。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所有统计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擅自伪造、篡改。

  (2)根据《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统计人员必须取得市统计局统一制发的《统计证》方可从事统计工作。

  (3)根据《北京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统计人员必须按要求和相应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统计证》年检、换证或者统计人员申请晋升统计专业职务时,必须出示《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未按照规定完成统计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其《统计证》不予年检、换证,当年不得申报统计专业技术职务。”

  (4)建立统计报表催报制度,统计所人员有权、有义务对辖区单位进行报表催报。

  (5)统计所设立“统计新单位登记本”对新建或新转入单位进行登记,以便管理。

  (6)辖区内各单位必须按照统计所规定的报送时间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统计所通报,报表后面附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签字。统计所负有对基层单位报表工作的检查、监督责任。

  (7)为更好贯彻执行《统计法》及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统计人员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和地方的统计法规和制度,备有相应的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和学习记录。

统计局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一)为认真履行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赋予的职能,使省统计局各项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本规则。

  (二)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和省城市、农村、企业调查队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工作;要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各项工作部署。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命令,保证政令畅通;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按客观规律办事,充分发挥各市、县(市、区)和省级部门统计机构的作用;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讲究效率,勇于创新;要谦虚谨慎,干净干事,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局长、副局长、总统计师和党组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职责

  (四)省统计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工作,副局长、总统计师和其他分管行政工作的局领导协助局长工作。涉及人事、财务和统计改革等重大事项,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由局长作出决定。

  (五)副局长、总统计师和其他局领导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可代表省统计局进行内事、外事活动;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对于带方针政策性的事项,要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六)局长外出期间,委托副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七)局党组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任务,讨论和决定本局的重大事项,指导局机关党委工作。

  (八)局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纪检组长主持纪检组工作,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各部门、单位职责

  (九)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按照《**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部门、单位职权范围开展工作。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做好局内各项工作协调,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省统计局受国家统计局的委托管理省城市、农村、企业调查队。省城市、农村、企业调查队在省统计局党组和分管局长的领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业务工作。

  四、会议制度(十一)省统计局实行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专题会议制度。

  (十二)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成员组成,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书记外出期间,党组副书记可受党组书记的委托召集和主持。必要时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研究提出贯彻实施的意见;

  2、讨论研究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工作;

  3、讨论研究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机构职能、设置和人员编制;

  4、讨论决定由局党组管理的干部的职务任免、调动和奖惩;

  5、讨论决定纪检和机关党务工作;

  6、讨论决定需要列入会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局党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提出,党组书记确定。局党组会议实行***集中制,讨论问题并作出决定时,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局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局机要秘书负责。如需印发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

  (十三)局长办公会议,应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局领导参加,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外出期间,可委托主持日常工作的局领导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讨论决定统计业务和机关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2、讨论审定上报省委、省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

  3、讨论通过局机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4、讨论审定省级统计调查项目;

  5、讨论决定省局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市统计局的重要请示事项;

  6、通报和讨论局机关其他事项。

  (十四)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和省城市、农村、企业调查队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重要决定和指示,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2、安排近期主要工作;

  3、通报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有关重要情况;

  4、讨论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的事项。

  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需印发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十五)局长专题会议,由局长或其他局领导召集和主持,局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研究、协调和处理全局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局长专题会议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一般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签发。

  (十六)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专题会议的议题由各位局领导提出,经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局长确定,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十七)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催办。

  (十八)各部门(单位)接到列席或参加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通知后,一般应

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1.各专、兼职统计员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类统计资料及数据,并不得伪造、篡改;部门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资料及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强令、授意专、兼职统计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对拒绝、抵制篡改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专、兼职统计员进行打击报复。

  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学院办公室收集的院级统计资料,各部门专、兼职统计员在填报时须签字,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核、盖章后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负责院级统计资料的综合、上报工作。学院办公室有关人员在统计汇总材料上签字后交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签批后方可报出。

  3.凡属保密的各类统计资料,有关人员应按国家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4.各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应做好保管、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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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数据分析

疫情下的生活感悟简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