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办法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投标书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们: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附件第_号以后,我们,即文末签名人,兹报价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据上述条件可能确定的其它金额,按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附件要求,实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们承认投标书附录为我们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后尽可能快地开工并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4我们同意从确定的接收投标之日起__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们具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在制定和执行一份压式的合同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书面的中标通知,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6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于19__年__月__日。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楷体大写字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标投标工作调研报告

  在开展扩大内需监督检查工作中,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招投标环节问题较为突出。为此,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了为期月余的招投标市场监管情况调研,旨在探索建立统一开放、监管规范、竞争有序的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一)招投标行业发展迅速

  国家《招标投标法》及《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招投标已由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延伸至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诸多领域,各类招投标中介代理机构发展迅速。目前,我市正筹备成立招投标协会,招投标已成为一个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独立行业。

  (二)有形市场格局初成

  随着政府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市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有形建筑市场。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市级设有1个市场,即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15个区县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设有16个交易中心,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劳务分包一级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交通委设有1个北京交通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为交通基础实施工程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规划委在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设有1个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科,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分别设有1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为水利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国土局设有1个土地交易中心,10个区县设有10个土地交易分中心,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一级开发权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北京电力公司设有2个市场,分别是电力工程市场资源平台和物资资源平台,为北京电力公司管理的所有电力工程和大宗电力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等。各有形市场中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装备的使用,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和有效监管提供了硬件环境。

  (三)招投标活动有效开展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共办理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含直接发包)9025项,中标价3532.8亿元;专业招标8659项,中标价366.41亿元;劳务招标15637项,中标价292.6亿元;材料和设备招标1488项,中标价81.8亿元。招投标活动的有效开展,节约了资金,规范了我市的建筑市场秩序,确保了奥运等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尽管招投标事业发展迅速、成效明显,但由于现行的招投标监管体系已落后于快速发展的形势,致使招投标领域问题频出,腐败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

  二、监管缺陷及制度成因

  现行招投标的行政监管体制,是以分行业监管为主,综合监管为辅的体制。在实施初期,为推进招投标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招投标领域的不断发展变化,其弊端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一)同体监督,缺乏制衡

  在现行体制下,政府投资招投标的综合监管职能主要体现在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招投标方案的核准权上,而招投标的具体实施和监管分别由商务、建设、水利、交通、国土及财政等部门按其各自的行政管理权设定。这种将主管部门置于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制度设定,客观上为主管部门追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既得利益创造了条件,加之水利、交通、政府采购、国土等行业和产业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同时又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客观上为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二)分散执法,监管缺位

  由于体制造成的部门分散监管模式,形成了招投标监管中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状况,直接导致了监管空白。一是有的业主和主管部门以少报多建、肢解工程、化整为零、部分招标等方式规避招标。二是有的业主在招标中与投标人、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搞虚假招标、围标、甚至搞阴阳合同等场外交易,由于分散执法,对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惩处乏力,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滋长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毕玉玺案件正是监管缺位的例证。三是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管缺位。目前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管理上,重审批、轻管理、资质审批呈多头状况,有的中介机构同时兼具十多个代理资质。在实践中往往发生个别中介代理机构违规操作后,资质信誉和业务不受任何影响的怪现象。由于政府监管的缺位,此类现象发生后既无记载,也无惩处,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组织召开了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和一些国有投标企业的座谈会。从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大多招标代理机构和国有企业,对招投标的行政监管现状不满意。

  (三)规则不统一,公开透明性弱

  分散监管的模式,直接导致了信息公开透明性的弱化。一是目前招投标信息发布平台不统一。虽然市发改委设置了《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但调研中发现有的部门存在自行指定刊

  登招投标信息发布媒体的现象。这种与我市法规相悖的行为,不仅给投标人造成了获取信息的不方便,而且对信息统一发布的公开透明、维护市场主体各方利益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形成了障碍。二是评标专家库问题依然突出。虽然市发改委和市人事局制定了《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严格专家管理,但以前分部门建立

  和管理专家库的体制影响依然存在,直接导致了专家素质参差不齐、问题易发多发的现状。三是各专业市场运行规则不尽一致。有的非法设定招标投标的行政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与《招标投标法》相抵触的规定;有的通过歧视性条款排斥或者限制外地企业投标等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规定。

  (四)市场条块分割,资源共享性差

  一是条上部门办市场。各分散的专业市场造成大量人力、物力重复浪费,同时有的却缺乏规范固定的交易场所。许多工程尤其是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交易场所流动性、随意性很大,监管力量有限很难实施有效监管,造成主管部门监管盲区,加之招投标活动相对比较隐蔽,客观上为招投标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条件。二是块上市区各办市场。如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目前北京市就形成了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和各个区县各有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并存但互不隶属的格局。

  (五)公共权力运作不规范

  一是权力未远离市场。现行的招投标制度下,政府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是最大的业主。政府业主或其直接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标、拟定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受理投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开标和评标、指定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等过程中,业主的权力寻租的空间很大。比如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而在实际招标时,往往以各种理由规避公开招标,比如以项目技术复杂、涉及国家安全、秘密等理由邀请招标;有的项目作为政治任务和政绩工程,以加快发展为由,实行邀请招标;再比如招标人代表虽然在评标委员会中只占少数,但往往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带有倾向性的言论和评价经常左右其他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等。二是干部未远离腐败。少数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漠,把依法行政与加快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甚至直接介入或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授意、指使下属的业主想方设法将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投标人,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为自己和亲属子女谋取非法利益。

  三、对策建议

  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改革目前招标投监管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和达到的目标。

  一是项目行政管理权与监督执法权分离。现行制度框架下的主管部门如发展改革委、财政、交通、建设、水利、国土等项目主管部门继续承担核准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及稽查等职责,将各自的监管权交由统一的综合监管部门实施,解决“九龙治水”,都管都不管的问题。

  二是政策制定权与监督执法权分离。由市政府组建专门工作管理委员会承担指导协调招投标的职责,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承担招投标市场全过程监管的职责。实现招投标市场运行中的“五个统一”:即统一拟定招投标的相关配套规章及监管规则;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统一的评标专家库;统一的行业协会和信用评价体系;统一的投诉质疑受理平台。解决招投标市场政府监管缺位错位问题。

  三是增强政府服务职能。取消现行的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交通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等有形市场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上,统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示以及违法行为公告等,提高市场竞争的公开透明度,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条件

  第一部分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1)“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投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1)“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 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第二部分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 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部分 转让和分包

  3.1 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 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 制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进行修改)。

  10.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业主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 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招标方案范本

  招标项目名称(全称)

  招标人(全称):

  年 月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背景概况

  工程项目:主要介绍项目的名称、功能用途、建设地址、项目业主、资金来源、投资审批、规模、标准等基本情况,介绍规划许可、勘察设计及相关核准手续等基本情况,以及已经具备或正待落实的各项招标条件;

  物资采购项目:主要介绍项目名称、种类及规模、使用功能、技术标准、质量、交货地点、交货期、服务、价格和项目进展情况等内容;

  服务项目:主要介绍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依据等内容。

  2、项目单位:;

  3、项目承办人: ;

  联系方式:.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包括内容、范围).

  标段(标包)划分:.

  三、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拟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进行招标。(注:集团公司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目录以外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说明拟选择的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及选择理由,并附其营业执照、代理资格证书及代理业绩等资质文件材料)。

  本项目拟采取自行招标形式。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本项目拟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五、招标工作计划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 年 月 日;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开标及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5、招标结果审批、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注:填写截止时间)

  六、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列明正式颁布的技术标准标准号、技术规格书编号,简要描述主要技术要求、技术方案等)

  七、拟邀请投标人及理由

  (拟邀请投标人名单、理由及产生方式)

  八、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 人,由招标人( 人)、招标机构人员( 人)、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的专家( 人)组成。其中,技术专家 人,经济等方面专家 人。

  九、评标方法、标准及授标原则

  十、招标文件中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本授权书申明:_________(公司注册地点)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承包人”)任命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_________(合同名称)的施工、建成和维修方面,以承包人的名义并代表承包人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各方在此分别签字,以资证明。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本协议书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签定。鉴于业主欲建成本项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该项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书。

  兹为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 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

  2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a)中标函;(b)上述投标书;(c)合同条件;(d)规范;(e)图纸;(f)工程量清单。

  3 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准备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额,承包人特此立约向业主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 业主持此立约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特立此据。本协议书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关双方根据其各自的法律签署订立。

  在__在场的情况下,盖的正式印章如下:

  或在__在场的情况下,由上述签字盖章并递交。

  业主签名: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贯彻实施招投标法的成效与对策

  当前,随着我区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加大,建筑行业日渐繁荣,建筑市场竞争渐趋激烈。为保证工程质量,更好地规范招投标行为,防止招投标中的弄虚作假,进一步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于10月12日至14日,对我区部分建筑工程贯彻实施《招投标法》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国土局、交通局关于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实施情况和财政局关于审标工作情况的汇报,抽查栖霞小区第7期、市政普安支三号路、检验检疫综合实验楼、沿海大通道第11、14标段、泉港五中学生宿舍楼、美发中学学生宿舍楼、三朱小学综合楼等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和部分招标代理公司的相关内业资料。现就我区贯彻实施《招投标法》的做法成效及对策作粗浅的分析与探讨。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市场引力基本形成。

  各受检单位领导重视,加强队伍建设,以组织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业务水平。在招投标工作中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及配套法规,打破地区封锁,不断加强和规范招投标工作,促进了我区有形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据统计,今年1—9月份进入交易中心招标发包项目总共68个,范围涵盖建设工程、交通、水利、设备采购及电信等类项目,其中公开招标41个、邀请招标2个、私资房地产25个,工程控制价57475.86万元,中标价51088.15万元,节省投资达6387.71万元,节省率达11.1%,工期为6365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应招标工程招标率为100%,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为100%,没有发现违法议标和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行为,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健全配套规章制度,市场运作基本规范。

  一是公开、公平,阳光管理。区交易中心通过登报公示、张贴布告、网上发布、电视台公告等形式,提前预告交易信息,实现信息共享,防止因信息渠道不畅、交易透明度不高而发生私下承诺、“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资格预审和开标结果事后及时告知公众尤其是各投标单位,主动接受监督。二是统一文本,规范管理。招标办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外统一推行《招标方案》、《招标公告》范本和《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监督交底书》,并按工作阶段要求,设计了《招标方案审核表》、《招标前备案表》、《资格预审备案表》、《招标文件备案表》及《招标后备案表》等五种表格,同时辅以《行政建议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等统一文本,强化了监督,规范了管理。三是履行职责,提前管理。在工程招标前,对每一个财政投融资项目,区财政局均能按规定对项目的控制价进行审核把关,保证了工程量准确性,节约财政资金,同时规范了工程预决算行为。自XX年以来,财政局审核控制价项目共163个,送审控制价94365万元,审后造价为90822万元,核减3543万元,核减率为3.8%。国土局针对以往招标方案由区领导直接同意,若有错误难以更改的情况,报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由区领导直接把关改成招标办审核后再送区领导审批;同时对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最容易产生争议的材料,改先发布后备案的做法为初稿先送交招标办审核把关,定稿后方予以发放的做法,做到积极主动介入,提前业务把关,尽量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达到防范于未然的效果。四是探索改进,强化管理。针对我区有形市场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XX年区政府制定下发了《泉港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确定招标方案由区政府审批、标底控制价由财政局审核确定、保证金由企业基本帐户转入、1000万元以上工程投标单位法人要到位及原则上不搞推荐入围等原则。XX年国土局招标办下发了《关于加强招投标业务管理的通知》,重点对招投标公告、报名、预审直到开标、备案等9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强化管理,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比如:若有要求法人到场的,一律在报名和开标时拍照存档;将评委名单由开标前一天抽取改在开标前一个小时抽取;评标专家库组成人员从14位扩充到29位;另对最低价中标法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极易给围标、串标这种场外行为有可乘之机的问题,配合区纪委监察局对不同工程试行界定最高中标百分数。如市政、公路工程最高中标价为控制价的88%,房建工程为控制价的92%,土方、绿化工程为控制价的85%。从机制上对抑制场外围标、串标行为起了积极作用,实现了节约财政支出的目的。

  (三)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确保市场规范运作。

  经过几年的不断探索实践,我区逐渐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三统一”的监控机制,保证了整个交易平台运作的统一规范和有序。一是统一进场标准。明确所有国有集体投融资建设项目包括单项结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监理、勘察、设计、设备供应等类项目,必须在交易中心进行招标。二是统一交易办法和规则。区政府先后出台了《泉港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泉港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的暂行规定》及《泉港区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招标办也出台了《关于加强招投标业务管理的通知》、《泉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招投标的一系列规范文本,使各类交易活动在统一的交易规则下有序进行,保证招投标活动有章可循。三是统一“三个层面”监管。各类公共交易活动进入交易中心后,接受来自执法单位、招标办和相关职能部门三个层面的统一监管。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标办、交易中心履行职能情况及各类交易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等进行监督检查,招标办专门履行对交易中心的监管职能;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职能。如:工商局对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财政局对财政投融资项目的预决算进行审核把关,国土局对建筑市场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交通局对交通项目进行稽查管理。

  二、存在问题:

  1、四个“中心”重复建设,监管机构和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分离。一是建设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及土地交易中心各自分设,机构重叠、交易场所重复建设,造成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的浪费,增加了财政负担;二是部门和行业各自为政,制度不统一,行为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三是四个中心都存在综合管理办公室和交易中心没有完全脱钩,导致职责交叉扯皮、多头管理、重复审批、政企不分;

  2、围标、串标、陪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我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直接影响了招投标的健康发展,干扰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如检查发现有的工程报名签到表未原始存档,标段划分不是随机摇号而是人为划分,存在明显漏洞,容易给不正当竞争者有机可乘;

  3、评标专家库组成人员档案未实现微机管理,组成人员中含有机关公职人员,不符合相关规定;

  4、项目管理“四制制度”(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执行不到位,容易造成违法分包、转包、虚大工程造价和偷工减料等行为。如检查发现普安支三号路监理单位监管不力,致使劣质沙子流入施工现场,影响了工程质量;沿海大通道有的标段中标已5个多月,工程已施工,施工合同尚未签订;山腰美发中学学生宿舍楼危改工程项目签订的施工合同中部分主要条款未约定,合同签订不规范,甲乙双方权责不明确;

  5、财政审核力量较为薄弱,造成审核控制功能不足。由于缺乏必要预决算专业人员,财政局绝大多数直接将委托审标单位的审标结果作为控制价发布,而大部分审标单位仅审单价,没有审核工程量。若所编工程量多算或漏算,造成今后工程决算时工程量调整幅度较大;

  6、“不良记录”清出市场制度尚未建立,对交易主体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大。

  三、加大执法力度的对策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招投标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各单位要从贯彻“xxxx”重要思想,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充分认识招投标工作对规范市场运作,加强廉政建设和从源头上治理~的积极作用。

  (二)要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按照“行业主办、中心服务、政府监督”的改革理念,建立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为一体的综合招投标中心,最终实现管办分离、职能分设、政企分开。一是“行业主办”,指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中心服务”,指中心为综合性招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投标各方提供法律、信息、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服务。三是“政府监督”,指区政府及纪委监察等部门切实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要进一步完善机制,打击和防范围标、串标及陪标等行为。一是坚持“两到位、一控制”(法人到位、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入到位、不同类别工程实行不同的控制价)。二是坚持随机摇号制。坚持评委、标段划分入围随机摇号产生,标段要根据报名前后排序随机摇号产生,杜绝人为划分行为,入围不搞推荐,报名原始材料要存档以备查。三是要防止“假法人”到位。要在拍照存档基础上,结合录音,校对法人真假。四是完善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库要实现微机建档,机关公职人员一律要退出专家库,同时专家库要实现与惠安等邻县(市)区联动,实现资源共享,使投标人不易与评委串通。五是要建立起“不良记录”清出市场制度。对交易主体出现的围标、串标、陪标、违法分包、转包、虚大工程造价、偷工减料及行贿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记录存档,并按规定通报给有关部门或向社会公布;同时要依照《泉港区建筑市场廉政准入制度规定》,严格兑现奖惩。六是充实财政审核技术力量。财政部门要采取措施,尽快引进有丰富经验的预结算方面专业人员,以确保审核控制价的客观性、合理性;同时为提高效率,节约财政资金,限额50万以下工程控制价要做到自己负责审核。

  (四)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项目管理“四制制度”。一是要管好“三大主体”。指中标单位、监理和业主代表三者间是否各自建立起内控制度,是否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二是要抓好“三大目标”。指审查工程质量、工期、造价“三大目标”在施工阶段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如工程量变更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要进一步加强对限额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承发包行为监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限额以下工程发包要多采用邀标方式进行,且要经集体研究通过,以防止小工程“摔倒”干部。

  (六)、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执法监督。对那些规避招标和假招标行为,以及领导干部插手建设市场的行为,一经发现,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

国际土木工程招投标

  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较复杂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因工程资金金额较大、技术性较强、对工期质量亦有较高要求,所以工程的发包人一般均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投标来选择合适的承包人,以保证中标者是在经济上和技术上有实力的公司。被选中的投标人即与发包人(业主)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最后规定的价格、质量、工期等条件履行合同。

  国际工程招投标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 刊登资格预审广告

  * 资格预审(土建工程项目一般都要进行资格预审)

  * 发行招标文件

  * 投标

  * 开标评标

  * 授予合同

  * 签订合同

  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

  资格预审通知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资格预审申请人填写的调查表

  表1 资格预审申请书

  表2 一般情况表

  表3 财务数据表

  表4 工作经验记录表

  表5 拟用于本工程的设备

  表6 拟派往本工程的人员表

  表7 现场组织计划

  a.初步现场组织框图

  b.初步现场组织框图文字详述

  c.总部和现场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分包人

  联营体资料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在对申请资格预审的投标者所提交的资格预审书进行审查后,业主即向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招标者发出招标邀请及招标文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 邀标书

  * 投标者需知

  * 投标表格及附件

  * 合同条款

  a.合同的一般条款

  b.合同的特殊条款

  * 合同协议书的格式

  * 工程的范围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进度表

  * 图纸

  * 投标及履约保函2.1 邀标书(范例)

  邀标书

  日期:(发出邀请时间)

  贷款编号:____

  合同编号:____

  1.(借方名称)已经从亚洲开发银行(adb)收到一笔用于支付(工程名称)费用的以各种货币形式体现的贷款,该贷款收入的一部分将用于支付××工程合同项目下的合格费用。

  2.(业主名称)现从亚行成员国中邀请有预选资格的合格投标者进行密封投标,为实施及完成工程提供所需要的劳务、材料、设备及服务。

  3.投标者可从标书上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可从(××)办公室查阅投标文件和资料。(买方单位名称),(发放投标资料及资料办公室的邮政地址、电传电报号)。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者可向上述地址提出书面申请并交付一笔不可退用的金额,即可购买一整套投标文件资料。

  5.所有的投标者都需缴纳总投标价的2%或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按投标需知于开标前交清,然后立即公开开标。

  6.(业主)不负担投标人因准备或提交投标所发生的任何开支或费用,包括与参观现场有关的开支或费用。

  7.不考虑可选择标

  (可提交与规范说明中的规范不一致但却满足要求的或达到规范的可选择标。但只有主标为最低评估标时,可选择标才会被考虑。可选择标需与主标分开,密封并标明“可选择标”。)

  贷款号:__

  合同号:__

  2.2 投标书

  投标书致:____(业主名称)敬启者:

  研究了上述合同的投标文件,包括图纸、合格条件、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我签署方愿意以投标书和附录(附录号)中所规定的要求,以×××金额(大写数字和阿拉伯数字)或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金额,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工作。

  如对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天内开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工并交付工程。该日期从开工日算起并与本合同第7条所规定的工程进度表要求一致。

  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出具履约保函,以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

  我方同意从“投标者须知”第24条所规定的标书截止日起的__天内遵守本投标。此标在该期限结束前始终对我们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签署前,本投标书连同您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应视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我们理解您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者其他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

  19__年×月×日(签字)

  以__的资格正式授权并代表

  (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 (证人签字)证人姓名:_____

  地址:____

学习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心得体会

  进入大学已经快两年了,马上要走向社会,我们都在争取每一分每一秒强大自己,去武装!在选取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时候,我就对这门课程拥有着很大的兴趣,用法律的手段去维护自己以后在工程,招投标,与生活的利益,这是对将来很有帮助的!

  本课程主要学习了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索赔共八个项目内容。

  第一项目建筑市场主要阐述了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和服务交换关系的总和,招标是市场是商品交换和服务交易的主要场所的概念与性质,介绍了建筑产品与去他商品的区别与工程建设的程序分为哪些阶段。建筑市场主体与客体有的定义,以及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作用和基本功能以及其运行的原则、运作的一般程序。

  第二项目工程招标概述介绍了工程招投标是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的概念,和工程招投标的概念,并对工程招投标的现状与未来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描述。对工程招投标进行了分类与特点的分析。还介绍了招投标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4项原则。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描述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当事人和监督管理的情况。

  第三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招标的组成与内容,工程招标招标段的划分。诠释了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招标工作的保密要求。第四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施工投标的各个顺序,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报价的技巧。

  第四项目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主要详细描述了招投标顺序中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的内容。

  第五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介绍了建设施工合同的概念、特征、作用及种类;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应用做了全面的阐述,包括《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复合式合同的内容。

  第六项目主要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做了详细的阐述。其中包括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概念、承包合同各方的合同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的任务和主要工作。

  第七项目主要讲述了索赔的概念和索赔在当今市场的方式,以及索赔的流程。

  我认为招投标工作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招投标可大致依次分为招标准备阶段、招投标决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四大阶段。

  其中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为编制招标方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准备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完善招标文件;对于没有资质的业主在编制招标方案前委托招标代理,签订代理合同。

  招投标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报审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发售文件、图纸和资料组织踏勘现场,组织招标答疑,报审招标答疑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开标、评标文件,召开标前会议,接受投标人投标,最后开标。

  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评标,定标,中标公示,编制资料汇编并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发放中标通知。

  合同签订阶段主要工作有合同交底与谈判,签订合同,施工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就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不是一般买卖、销售、加工和服务合同,它是庞大的建筑产品,是按照发包人对其功能、规模、标准、工期及中标价格的要约,在指定地点,由承包人承诺并通过承包人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接收工程、竣工后试验与考核等实施阶段逐步完成,发包人按照实施阶段逐步支付合同价款的建筑产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涉及范围广、实施阶段复杂、施工时间长及标准要求高的合同,合同履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才能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对参与主体的资格要求严格,合同签订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实施阶段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要件相当复杂。

  具体说来,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达到生效的程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要规定的条件,即合同的主体要件。

  目前来看,我国没有对发包人的资格等作出非常严格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但必须具有通过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资格。而作为承包人的条件则十分严格。

  第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条件。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可分为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种情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如果构成欺诈,并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合同法定无效的范畴。对于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具备了“重大误解”的条件,则属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对于不自由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可分为受欺诈和受胁迫所为的意思表示,则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这两种行为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均构成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否则构成合同可撤销的原因。

  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程序

  这一条件是建设工程合同所特有的条件。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到国计民生而且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所以国家对建设行为予以更多的关注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约束和规范。

  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五、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在关于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采用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表述方法。《民法通则》是用肯定的语气明确规定“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才是有效的民事行为;而《合同法》采用的是否定的语气,

  在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先后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最高人民法院则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标准再次严格界定为五种情况。对于这样规定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是这样解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中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强制性规范就有六十多条,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维护合同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破坏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认为,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内容看,可分为两类:一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二是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规范。这两大类分为以下五种情形: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当然,《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也应当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让我认识到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也懂得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基本条件,让我认识到很多以前完全不了解的东西,为以后得生活,工作打下了坚固的基础!

国际土木工程招投标

  合同号:

  贷款号:

  致:_________(业主名称)

  研究了上述合同的投标文件,包括图纸、合格条件、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我签署方愿意以投标书和附录(附录号)中所规定的要求,以_________金额(大写数字和阿拉伯数字)或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金额,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工作。

  如对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__天内开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工并交付工程。该日期从开工日算起并与本合同第7条所规定的工程进度表要求一致。

  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合同价格的_________出具履约保函,以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

  我方同意从“投标者须知”第24条所规定的标书截止日起的_________天内遵守本投标。此标在该期限结束前始终对我们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签署前,本投标书连同您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应视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我们理解您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者其他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

  投标人(签字):

  证人(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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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标准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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