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酒驾的认识和看法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请对酒驾说不

  “酒驾”一词如今说来已不在新鲜,随着全国各地酒驾肇事事件的频频出现,酒驾已远离新闻头条,几乎不再能够博得人们的注意。因为酒驾而送命的人们数不胜数,平均每天就有3,268 人为此送命,财产损失更是无法估量。即便如此,人们为什么还不能像酒驾说不呢

  2012年8月5日凌晨,南京市中山北路湖北路路口,一辆车牌为苏A97G37“英菲尼迪”的白色小轿车由南向北高速闯过红灯,与此时由东向西行驶牌照为苏A166D6的轻型货车相撞,造成了四人死亡的惨剧。同年6月17日晚9时15分,汉中市虎桥路新体育场附近发生一起一女子醉驾导致车辆冲上人行道,造成1人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7人受伤。

  类似的惨剧频有发生,就2012年来说就有1200多起酒驾事故。而这些事故造成了众多的生命逝去,拆散了无数美满的家庭,留下的是无尽的哀思。

  一代笑星‘洛桑尼玛’给我们留下的欢声笑语是满满的美好回忆,而他的悄然离去也是人们无法忘怀的。1995年10月2日晚上演出结束,洛桑与几个朋友一时高兴多喝了几杯,凌晨回家时又自己驾驶汽车,奔驰在京城大街上。洛桑醉酒驾车,由于车速过快,且大卡车未采取任何防护、提示措施,致使洛桑一头撞入停在路中正在修理的大卡车之中,因伤势太重,不幸罹难,迅即身亡。去世时年仅27岁。收视率很高的节目“洛桑学艺”也从此终止。

  倘若不是那一次酒驾,巨星的陨落将不会落入现实,可爱的洛桑也将不会远赴‘异国他乡’,我们也不会失去一颗闪耀的笑星。洛桑的陨落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媒体的关注,人们在悲痛之余也纷纷对酒驾起了戒备之心,为了人身安全,对酒驾说不。

  为了此类车毁人亡的悲剧不再重演,国家加强了对酒驾的排查,通过各类法律手段禁止酒驾,例如:在《国家交通安全法》内规定加重对酒驾的处罚,并且将“酒驾属于犯罪行为”列入国家《刑法》···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加大了对酒驾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更加深刻地了解酒驾的危害,让人们自觉对酒驾说不。

  为了明天更美好,请对酒驾说不!

个人对酒驾的认识和看法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征

  俗话说:“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这开车喝酒可真是行不得,诺,前几个月我们横山桥的公安局副局长,一家人过得挺滋润,但他就是应酬太多。有一天,他陪客人一直喝酒喝到十点多钟,一顿饭下来,整个人连说话都说不清楚,满身散发着浓浓的酒气,走路就像被十级大风刮得东倒西歪。别人说送他回去吧,可他还自以为是说是没醉,非要自己开回家,结果开到了一半,由于车速太快,“砰”的一声,撞在了电线杆上,而他也一命呜呼。火化的现场,他的亲人个个以泪洗面,痛不欲生,在场的每一位无不为之痛心、惋惜,不时抹眼泪。是呀,就因为这酒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给赔上了;就因为这酒把自己的美好的前途葬送了;就因为这酒把好端端的幸福的一家给毁灭了。这伤痛的一幕永远镌刻在了我的心中,也不时提醒着我和身边的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好了伤疤忘了痛,这不我叔叔又喝多了,整个脸像关公似的,浓浓的酒味扑鼻而来,他还嚷着要开车回去。我的脑海中马上闪现了那悲惨的一幕,想到这,我的内心顿生寒意,整个身子也不禁颤抖起来。我赶紧劝说道说:“还是让爸爸送你吧!你喝了这么多酒,一定不能开车了,现在路上全是警察,要是被测出来了,不仅要罚款,重则还要扣留驾照,弄不好还要拘留呢!”不等他狡辩,我又接着“放炮”:“王建忠的事你还记得吧!你不想这样的事发生在你身上吧。不说他,就说上次你喝了酒把车停在路中间,那是多么危险啊!还好有警察路过,不然你就危险了。叔叔,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你酒后不开车不仅是对你自己负责,更是对你的亲人负责。要记住生命只有一次。”听了我说的这番话,叔叔摇晃着脑袋点了点头。

  酒醒后的叔叔回想刚才的一幕,不住的拍我肩膀:“真是后生可畏!我们家有你这位小小交警,一定是安全伴终身。涛涛,请你随时监督我们这群“不法分子”。”“随时待命,不过你们也要自觉遵守,这次就以警告、劝说为主,但下不为例,如果再犯,绝不姑息。”“嘿,还真有你的。”

酒驾的心得体会

  近期全体教师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教师来说,如果不遵纪守法,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维护教师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教师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危害。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中国的酒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很多人喜欢在饭桌上“比酒论英雄”,因此,有许多人把法规不当回事,他们或者存在着侥幸心理,或者自恃驾驶技术好,对“禁酒令”视同儿戏。5月1日“醉驾入刑”新政实施以来,市公安局交巡警部门共查获各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共170起,其中醉酒驾驶118起。

  危险!酒驾出事几率高16倍

  据有关资料显示,机动车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开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踏板动作之间的反应时间一般为0.75秒。饮酒后,酒精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这时司机反应能力有所下降,甚至会出现动作失调、手脚失控的状况,往往不能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也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据测算,驾驶员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将增加16倍左右。

  民警还说,交警所查处的酒后驾驶行为主要集中在酒店、餐馆、娱乐场所集中区周边,红绿灯路口等交通流量大的地方。现在查得严,酒后驾驶行为发生的时间也推后了,以20时至22时这段时间为高发期。

  注意!酒驾摩托车同样违法

  “现在酒后驾驶汽车的少了,但酒驾摩托车的还是比较突出。”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众所周知,摩托车只有两个轮子,稳定性比汽车差。民间俗称开摩托车为“肉包铁”,平时开摩托车就应加倍小心,酒后驾驶摩托车,更危险。在酒驾宣传和整治中,民警发现不少驾驶人对酒后驾驶摩托车不以为然,认为酒驾摩托车并不违法,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所包括的范围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大汽车、小汽车、摩托车同属机动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燃油助力车、摩托车同样会受到刑罚或行政处罚。

  不光如此,醉酒驾驶电动车的,同样要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另外,在已经查获的各类酒驾违法行为中,参加“喜宴”后酒驾摩托车的占了相当一部分比例。其中,浏河、沙溪等区域发生此类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情况较多,抱有侥幸心理的不乏其人。随着“十一”临近,我市将迎来一波办喜事的高峰。届时,喝“喜酒”的应酬会相应增多。民警提示广大市民,参加相关活动,喝酒庆祝一下无可厚非,但是要牢记酒后驾车的危害与教训,自觉调整好庆祝与喝酒、喝酒与驾车的关系,做到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不要喝完喜酒,又吃“罚酒”。

  扫盲!“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部门对饮酒与醉酒的处罚是有区别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为交管部门依法认定酒后驾车这一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依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酒后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算账!“酒驾”要算清“三笔账”

  今年8月6日23时30分左右,王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204国道由北往南逆向行驶至直塘大洋桥路段处,与另一王姓女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经司法鉴定:王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83 ,属于醉酒驾驶。太仓法院经公开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表面上看,王某为自己的“酒驾”行为付出了“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的代价。但是细细想来,王某付出的可不止这些。据了解,王某所在单位因其受到刑事处罚而将其开除。饭碗丢了不说,因为王某酒驾,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该起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也不予赔偿。王某酒驾不仅伤害了自己,还伤害了别人。不仅对自己的生命健康不负责任,同样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

  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列出了“酒驾”而引发的三笔账:经济成本,包括因酒驾受伤所要担负的医疗费、误工费、赔偿费等各种费用;法律成本,《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中关于酒后驾驶及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理、处罚规定;家庭成本,包括因酒驾造成的对自己、家人、朋友等身体和心理上造成的影响。

  酒驾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大敌,其行为是危险的,代价是巨大的,教训是惨痛的。“酒驾入刑”加大了对酒后驾驶者的处罚力度,这对稳定交通秩序是好事,对公众人身安全是好事,公众对此拍手叫好。但是,要想真正将酒驾彻底消除,只有广大驾驶员提高自律意识,把酒后不开车当成一种自觉行动,自觉在内心中升腾起对生命的敬畏。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和幸福,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酒驾心得体会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我自认为对自己驾驶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但由于一直没有肇过事,慢慢对自己放松要求,麻痹大意造成的必然结果,而且没有将酒后驾驶从思想上真正的重视起来,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谈谈酒后驾车

  酒后驾车,这个词很熟悉么。各个交通要道都挂着“严禁酒后驾车”的牌子,但是貌似效果却让人大失所望。

  酒后驾车所处现代的悲惨事故不断增加:仙鹤湖旁一位男子酒后驾车坠入湖中淹死父母和儿子;戴天涯酒后驾车撞死母婴;就连警车也酒后肇事,一系列的事故让人们胆战心惊,让人们开始畏惧身边的汽车,对他们产生莫名的恐惧感,学生们过马路被撞了,大家走斑马线被撞了,人们在红灯下被撞了……一次次死伤,带给死者的家人,亲戚不少的伤害,酒后驾车害人不浅啊!

  为此,交通部门加大打击力度,醉酒驾车一律拘留15天,这种惩罚对司机们来说已经很厉害了!但是还是有个别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们,那些贱人们顶风作案,他们竟然在交警的眼皮底下酒后驾车,还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没有喝酒,甚至敢肇事逃跑。

  是谁给了他们胆子,他们何德何能以这样的方法夺去别人的生命,难道他们没有想过这样做的后果么

  在我看来,司机们的胆子是交警们给的,他们看在原来交警订的酒后驾车惩罚太少,他们看在交警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看在交警执法不严……他们认为自己所开的路线也许交警不会注视,他们的心理都怀着侥幸的想法:也许交警不在,也许交警没看见,也许交警正在忙,也许这条路上根本没有交警……

  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是因为交警们执法不严造成,依我看,司机们就是需要一个杀鸡给猴看的下马威,给他们沉重地一击,让他们有想法就是没有胆量(我只是说说,最好连想法也没有)!

  对于交警们的惩罚手法,我还是有一定的意见的:我觉得应该加大惩罚的力度,光拘留15天哪够?依我看最好撤去驾照,还要拘留,并且惩罚以后永远不许开车,看谁倒霉第一个撞枪口上……个人想法,不要说我太过于“狠毒”

  光惩罚那行?还要加大监督力度,交警们得更加注意司机的不良状况,每隔一段路设置一个测试区,对于那些不配合的人员,我看最好依然实行惩罚……

  不过以上都是本人的看法,希望大家能多多提提意见,毕竟我还小,对这些事物还是了解的不多,所以希望大家不要见怪……

酒驾

  科学研究发现,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记得有一次,我正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嘶——”的紧急刹车声和撞击声。我闻声望去,原来是接送学生的面包车和一辆正在拐弯的小轿车撞上了,小轿车的车头撞到了面包车的尾部,面包车的油漆被撞掉了一块,还有一部分畸形了,而小轿车的车灯也撞了下来。我当时心猛地一震,想:面包车上那么多的学生多危险啊!

  要是司机的反应慢了一点点,那一车含苞待放的小花朵,或许还没来得及绽放,就被这场车祸葬送了性命。想到这,吓得我出了一身的冷汗。这时双方车主争论了起来,我靠近了一点儿,闻道小轿车车主的身上有一股难闻的酒气,显然是喝了许多的酒。这时,交警也赶到了现场来处理这场交通事故。

  那些醉酒驾驶的人们,不要再让自己的生命在生死线上徘徊了;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们,请遵守交通规则吧!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以身作则,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交通安全,从我做起。这是刻不容缓的问题。让我们珍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吧。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春节假日里的一个夜晚,笔者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停放在前方路边的一辆面包车没有任何征兆地急速向后倒,只听得刺耳的刹车声过后,车“哐”地撞到了路牙子。几分钟后,只见一男子爬出车,东倒西歪地没走几步就摔倒在地。到楼下,他已醉得连钥匙都插不进门锁里了。

  一个把自己生命都不放在眼里的人,更匡论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儿。

  自去年8月份以来,全国范围的整治“酒驾”风暴引发广泛关注。在太原,整治行动尽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87人在拘留所里过大年的事实,多起酒后肇事、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令人百感杂陈。是醉酒驾车的违法成本过低,处罚震慑力不足?是引发事故可一赔了之,肇事者不差钱?还是侥幸心理长期作怪?“酒驾”禁而不绝,各种因素兼而有之,但经过整治,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酒驾”是社会公害,应当称得上是大大前进了一步。

  出行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

  关注“酒驾”之余,反观诸多天天就出现在身边的现象不得不令人深思:行人管他红灯绿灯自是闲庭信步、驾车人对斑马线上行人视而不见、公交车横冲直撞耍气派、出租车看见招手就来个大转弯……人与车、车与人,种种交织在一起的矛盾,其本质都是缺少了对规则的敬畏、对生命的敬畏。

  世间最宝贵的是人的生命。日前,国家有关部门联合部署了实施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并将之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之中。整治“酒驾”,创造平安的出行环境,交管部门严查、严管不可松懈,任重道远;创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敬畏生命,从敬畏规则做起;拒绝酒驾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酒驾心得体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句话我相信每个人一定都知道,但每个人并非一定做得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车的人也越来越多,由此引发车祸也接生不断,但造成车祸的主要原因还是醉驾。虽然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但是有些人还是依然抱着侥幸的心思,就是因为有这种心理,才会让更多“家破人亡”的戏码上演。

  能够证实醉驾危害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比如最近,著名音乐人高晓松被判了刑,拘留半年再加上罚款,这就是因为他不重视这个问题,认为稍微喝一点应该没什么,但当你喝了酒在决定要开车时,你已经犯下了大错。每当我在电视荧幕前看到因为一些人醉驾而导致他们的亲人痛不欲生时,只能默默地叹息,并不断祈祷不要有下一次,但这种事还是接二连三的发生,使他们的家人不得不绝望。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上帝给予我们生命,是希望我们能做有意义的事,而不是让我们白白浪费了的。我有时看到一些人因为醉驾而在法庭上忏悔,就会觉得那些很恶心,难到就因一句忏悔的话,就能换回那些无辜的生命吗?难到就因一句“对不起”就能弥补自己曾犯下的滔天大罪吗?难到就因一些赔偿就能抚平那些失去亲人的人的伤痛吗?我想这是不能的。

  在这时,我想对所有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说:“一个人的生命比酒杯更结实吗?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就在你们不理智的选择下悲惨的死去了,而那个人,就是你们的家人的话,你们还会那么做吗?还会忍不住喝一口小酒吗?还会酒后驾车吗?所以请你们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去面对这一严重的问题,不然就会成为你们的不幸。

  最后再叮嘱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有关酒驾的心得体会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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