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思路及方案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物业管理心得体会

  1、业主的责任意识。小区内的共有共用财产,是全体业主的财产,每位业主对其共有财产,都应负起管理、爱护、监督的责任,特别是对设备设施负起维护,养护的责任。

  2、业主的投资意识。要使物业延长寿命,就必须投资,而业主的投资就是通过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行为在进行,物管费一方面消费在保洁,绿化等服务中,更多的是投资在设备设施的养护当中,从而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

  3、物管的企业经营意识。物业管理公司要清楚自己的身份,明确自己的地位,是以服务换取报酬的企业,而不是“管家”、“主人”,不是所谓的“管理者”。企业,就要以企业的姿态出现,树立企业的意识,才能赢得企业的长足发展。任何企业要获益,都要善于经营,经营企业,经营产品,经营品牌服务型企业也是如此,节流是经营,开源也是经营,把握、运用自身的各种资源也是经营,把物业管理真正当作独立企业来经营是物业管理企业亟需树立的定位意识。

  4、双方的道德意识。物业管理人员为业主服务需要有职业道德,业主享受服务也要有基本的公民道德。以“德”为本,是为人之道,也是企业发展的必需。企业要以诚信为业主服务,业主则需要正确地接受服务。当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都建立在一个“信"字的基础上时,一些物业管理人员监守自盗、缺乏职业道德,一些业主无理取闹,鸡蛋里挑骨头故意与物管作对等等不道德的行为将不再发生。

  5、双方的法律意识。物业管理发展到现在,行业法律框架已基本构成,特别是国家统一制定的业主公约、委托合同、前期服务协议等规范性文件,详细地规定了物业管理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各地先后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基本可以满足物业管理行业的服务需求,既然不是无法可依,就需要我们做到有法必依,树立法律意识,拿起法律武器。

  6、双方的合同意识。合同是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对任何一方都有同等的约束力。业主的权利义务与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都明载于合同的条款中,合同是双方行为的准则,因此加强合同意识,订立合同,信守合同,是解决纠纷的根本之举。

  7、公用事业的市场意识: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部门,计划经济以来就习惯了由终端用户无偿代其收取费用。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这种现状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改观,进而为物管双方都造成了许多本可以避免的纠纷和伤害。顺应经济规律,才能得到发展,因此需要加入市场大潮的参与各方都树立起市场意识,包括目前的垄断行业,以免受到规律的惩罚。

  《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国家以立法的方式确定了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地位,同时保障了物业管理行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过去无法可依的局面将不复存在。因此,有法律相伴,今后的物业管理之路会越走越宽。有人说,物业管理者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真正的英雄,因为他们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所以我相信,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物业管理的前景会愈发灿烂,愈加辉煌。

物业管理思路及方案

我国物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时间:200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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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81年3月全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的设立,至今全国已有各类物业管理公司2000余家,从业人员近200万人。应当说物业管理在我国已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也庆当看到物业管理在我国仍属一个新兴行业,正处于发展阶段,还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制约因素。因此,面对我国物业管理的快速发展,如何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全面分析影响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因素,探索我国物业管理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加快采取一些更为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发展,已成为我国物业管理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拟对此谈点粗浅看法。

  一、我国物业管理面临的主要矛盾

  、物业管理覆盖面小,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不发达地区差距较大。我国的物业管理,由于受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目前物业管理覆盖仍然偏小,据统计,到1999年底,全国实有房屋建筑面积735459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的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率仅为13%,其中,实有住宅建筑面积417331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率为20%。由此看来,物业管理在我国仍有巨大的潜力。

  从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实践看,南方、经济发达地区、沿海城市、大城市开展早、发展快;北方、经济不发达地区、内陆城市和中小城市推进的较慢。据统计,到1999年底,上海市实有房屋建筑面积31802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的20744万平方米,占实有房屋总面积的65%,其中,实有住宅建筑面积19310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的16661万平方米,占衫有住宅总面积的86%;北京市实有房屋建筑面积27430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万平方米,占实有房屋总面积的%,其中,实有住宅建筑面积14211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的万平方米,占实有住宅总面积%;深圳市实有房屋建筑面积7119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的3387万平方米,占实有房屋总面积的48%,其中,实有住宅建筑面积3768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的2540万平方米,占实有住宅总面积的67%;甘肃省实有房屋建筑面积9647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的万平方米,占实有房屋总面积的%,其中,实有住宅建筑面积5151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的万平方米,占实有住宅总面积的%;陕西省实有房屋建筑面积14328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的万平方米,占实有房屋总面积的%,其中,实有住宅建筑面积7624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的万平方米,占实有住宅总面积的%。统计数字说明,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不发达地区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差距相当大。

  2、专业人才匮乏,影响物业管理行业向高水平、深层次发展。目前,物业管理企业中人才缺乏的现象较为普遍,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一是传统的继承型房产管理人才多,新的创新型物业管理人才少;二是单功能人才多,多功能人才少,即能胜任单一普遍岗位工作的人才多,能胜任多个岗位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少;三是初级管理人才多,高级管理人才少;特别是能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才更少。这种人才不足的局面,已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行业向高水平发展。

  3、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管理服务服务不到位。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行,目前尚未建立起统计、完善的行业管理标准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从业人员良莠不全。加之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忽视企业人员的自身建设,既不经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又没有建立严格的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使管理服务的观念、内容、质量很难到位,管理水平不高,服务质量不好,甚至摆不正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尤其是一些由房管所转制的物业管理企业,虽然名字变了,牌子挂了,但观念上变化不大,机制上转换不到位,仍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型管理模式,摆不正自已与产权人、使用人的位置,习惯于以主人自居,对产权人、使用人发号施令,产权人、使用人的应有地位得不到尊重,利益得不到

  时间:2008-6-20

  浏览量:保障,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据中国消费者协会1998年投诉情况统计资料表明,该年全国物业管理投诉仍呈上升趋势。投诉的主要内容是物业管理混乱,停电、停水、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严重;保安、保洁水准低、电视、电梯、电话使用不理想。另据中国消费者协会1998年底至1999年初,对全国12个大中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对现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调查中,有%的房产消费者认为“房屋及设备的维修”不到位,有%的认为“小区绿化”不到位,有%的认为“安全保卫”不到位,有26。95%的认为“水电气的供应”不到位,有%的认为“交通管理”不到位,有%的认为“区内卫生清洁”不到位,还有%的认为“其他”服务不到位。

  4、规模效益差,企业亏损严重,发展后劲不足,目前物业管理企业不仅普遍存在着企业规模小,而且统大多数企业存在着管理规模偏小,规模效益差,亏损严重,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很多物业管理企业仅管理着一、两个物业项目。由于管理规模小,经济效益差,许多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不靠主管部门或开发企业的输血来维持生存,这一现象已成为物业管理企业难点问题。

  5、物业市场发育缓慢,竞争机制尚未形成,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理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将物业管理企业推向市场,通过招投标聘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优胜劣汰。但是,目前除少数城市外,绝大多数城市的物业管理市场尚未形成,仍由主管部门或开发企业委派或指派物业管理企业,这种封闭的自我保护式的管理方式,不仅有障于物业管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而且被委派或指派的物业管理企业难以产生危机感和紧迫感,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识不能得到体现。

  6、管委会组建不及时,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意识差,作用发挥的不好。眼下,一些城市住宅小区管委会组建的不及时,有的未按规定程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有的管委会不能代表产权人、使用人的意志,使用发挥的不好。据中国消费者协会1998年底到1999年初,对全国12个大中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调查结果表明:有%的消费者所居住的住宅小区已经成立了管委会;有%消费者所居住的住宅小区未成立管委会;有%的居住者不知道本住宅小区是否成立了管委会。其中,成立管委会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占%;而未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占%;对产生过程“不知道”的为%。调查结果还显示:有%的人认为,管委会能在较高程度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的人持相反观点。由此可见,在商品房住宅小区管委会的产生及作用发挥的程度如此,而在普通居民住宅小区恐怕还达不到这种程度。

  7、物业管理立法滞后,法规体系尚未形成。1994年以来,建设部等国家部委虽然单独或联合颁发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物业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试行办法》、《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前期企业管理协议示范文本》等行政规章或行业规范。但是,从总的来看,目前我国物业管理立法还滞后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存在着立法层次不高,法律体系框架未形成,缺乏系统性和综合性等问题。

  二、物业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物业管理作为涉及到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俗使这一行业得到健康、快速的发展,尽快树立起行业的良好形象,特别是在一些地区人们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尚不充分的情况下,探索物业管理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其特殊的意义和必要性。

  、有利于保护消

  时间:2008-6-20

  浏览量:费者的合法权益。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质量的要求正在从住房面积的简单追求,转向对居住环境、居住质量、物业管理水平和社区综合服务质量的追求。随着物业市场的逐步形成,消费者将不受任何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单位委派或指派物业管理企业的局限,而要通过招投标来选择自已信得过的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自已的家园。谁的物业管理水平高,服务质量好,企业知名度高,社会信誉好,收费合理就选聘谁。否则,谁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质次价高或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谁就在竞争中被淘汰。只有这样,消费者的利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证。

  2、有利于物业管理行业担负起社会责任。物业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物业管理,对人的服务,为产权人、使用人创造优美整洁、文明安全、舒适方便的生活、生产和工作环境。因此,物业管理搞好了,不仅可以提高城市管理专业化、社会化、现代化的水平,确保物业功能的正常发挥并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使其保值、增值,而且有利于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具有其他行业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3、有利于加快城市化的进程。城市化的目的是通过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城市多种功能,为人民群众创造快捷、方便、舒适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环境,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实现城市化不仅涉及城市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而且包括城市管理。城市房屋是城市的重要标志和组成部分,城市房屋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城市房屋管理的好差。直接反映城市的整体面貌和管理水平,只有城市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环境、场地等管理好了,才能加速城市化的进程。

  4、有利于加快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是政府对城市经济活动领导组织和管理方法的总称,包括城市领导管理制度的确立;管理权限和责任的划分;管理方式和方法的选择,以及管理机构的设置等。先进、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体制,是保证城市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城市房产管理体制改革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物业管理搞好了,不仅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生产和工作环境,而且有利于促进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

  三、我国物业管理持续发展的对策

  、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为物业管理持续发展奠定思想基础。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是房地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它涉及到人们观念的更新,政府职能的转变,多方面利益的调整和理顺,以及群众心理上、经济上的承受能力。目前,广大群众已看到了物业管理新体制的优越性,各级政府也认识到了实施物业管理是改变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整体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党和国家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重视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早在1994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售后房屋维修、管理服务,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市场。职工购买的住房、室内各项维修开支由购房人负担。楼房出售后应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改革现行的城镇住房管理体制,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物业管理和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服务。”

  998年7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快改革现行的住房维修、管理体制,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加强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建立住房共用部位设备和小区公共设施专项维修资金,并健全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制度,向用户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能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切实减轻住户负担。物业管理要引入竞争机制,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

  2000年10月11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要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增加城乡居民居住面积,提高住房环境和质量,改善居民消费环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进一步发展以经济适用住房为重点的房地产业,推广和规范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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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看来,全面推进物业管理的时机已经成熟,各级政府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速推进物业管理,特别是物业管理发展较慢的地区和城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认真学习广东、上海、深圳等省市推行物业管理的经验和作法,结合本地的实行,加速建立物业管理新体制,加大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尽快缩小南北方物业管理的差距。同时,要不断拓展物业管理的领域,不仅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要实行物业管理,而且酒店、宾馆、学校、医院、商场、体育场、旅游区、车站、码头、机场后机楼等也要实行物业管理。有条件的城市,要进行区域化物业管理的试点,使城市的各个部位都能实行物业管理。

  2、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培养人才,为物业管理持续发展提供个人才资源。发达、完善的物业管理,取决于训练有素的物业管理专门人才,他们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而且要掌握现代管理科学技术,并善于运用于实践。培养物业管理人才的关键,在于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必须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

  加强思想建设,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要建设一支思想好、技术精,进取心强,勇于开拓的物业管理队伍,必须从思想教育抓起。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对职工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职工爱岗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工道德,使职工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扎扎实实、任劳任怨,一丝不苟地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加强作风建设,树立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建立一支能吃苦耐劳、善于打硬仗的职工队伍。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直接反映物业管理企业的形象。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管理人员要发扬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能办的事马上就办。

  加强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要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一是抓好上岗培训。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对各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二是抓好专题培训。企业要根据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在职人员举办专题培训,使员工的技能不断提高。三是抓好学历教育。企业领导要从在职管理人员中选拔有培养前途的员工,参加物业管理专业专科学历教育,为企业培养人才。四是通过理论研讨等形式,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五是通过组织物业管理人员到国内外考察,学习借鉴国外和其他省市物业管理的经验,取人之长,补已之短。加速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努力为人们创造更加舒适、优美、安全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环境。

  3、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开展多种经营,为物业管理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证。

  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早于1996年2月就颁发了《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原则、定价类型、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构成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各地物价主管部门应结合实行,尽快出台本地工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做到有章可循。同时,物业管理企业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或由物业管理企业与管委会协商议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进行收费,并定期向产权人、使用人公布经费的收支情况,以按受管委会及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增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后劲。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是增强物业管理企业造血机能和企业发展后劲的基础。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在做好物业管理的同时,要结合企业的实际和优势,不断拓展经营领域,努力为企业增加积累,使其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组建物业企业集团,实现规模效益。物业管理企业要想打破小兵团分散作战的局面,必须组建一批实力雄厚、人才集中、专业技术力量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进而实现规模效益。

  4、加速引进竞争机制,加快培育物业管理市场,为物业管理持续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房产管理到推行物业管理,是房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场革命,需要人们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从实行物业管理到引进竞争机制,同样需要人们的思想观念上进行更新。这是因为,我国的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时刻离不开竞争。只有竞争才能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才能使物业管理行业充满生机和活力。加速竞争机制的形成,应做好以下工作:

  学习深圳等城市物业管理引进竞争机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圳市为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业管理,早于1993年就在全国率先通过抬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获得巨大成功,为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引进竞争机制创造和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各地应学习深圳等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的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

  破除行业保护主义、本位主义,为建立物业管理竞争机制创造条件。建立物业管理竞争机制必须破除行业保护主义和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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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主义,要勇于把符合招标条件的物业项目拿出来,推向市场实行公开、公平的竞争。只有这样,才能加速物业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建立规则,实现物业管理竞争的有序化、规范化。物业管理的竞争,客观上要求它的运作活动是有序的、规范的。要何证物业管理竞争的正常运作和有序发展,实现物业管理竞争的规范化,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物业管理竞争规则,使我国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活动尽快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5、加速立法,建立物业管理法律体系,为物业管理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物别是物业管理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既涉及物业管理企业与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上级管理部门的关系,又涉及物业管理企业与供水、供电、供暖、煤气、物价、工商、税务、市政、环卫、绿化、邮政、电信、交通、公安、管委会、派出所、居委会等关系。这些关系如果没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调整,难以保证物业管理健康、快速发展。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快物业管理的立法,加速建立物业管理法规体系,使我国物业管理尽快走上有法可依的轨道。

  6、充分发挥管委会的作用,为物业管理持续发展健全监督机制。住宅小区管委会作为辖区内产权人、使用人民主推荐、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同物业管理企业一道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因为,管委会同物业管理企业是建立在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上的平等民事主体,体现了物业管理的专业管理与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这一原则,有利于发挥物业管理企业、管委会和产权人、使用人三个积极性。同时,它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产权人、使用人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因此,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一定比例时,在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要及时召开产权人、使用人代表大会,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从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管委会。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和协调能力,愿为大家办事的人选进管委会。也只有这样,管委会才能真正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工同做好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引入我国虽然仅有20年的历史,但是,它在场面市管理中的巨大社会作用、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已充分显示出来。实行物业管理的实践证明,政府的职能转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提高了,财政负担减轻了,人们生产、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改善了,两个文明建设的步伐加快了。如今,这一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模式已被社会各界所认同,物业管理企业雨后春笋般的涌现,物业管理队伍的迅速壮大,物业管理覆盖面的快速上升,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展,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明显提高,标志着物业管理这一朝阳产业在我国只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可以断言,今后几年,将是我国物业管理全国、快速发展时期。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迅速崛起,物业管理立法的加快,物业管理法律体系的形成,物业管理体制的建立,物业管理模式的确立,物业管理制度的完善,物业竞争机制的形成,物业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在我国城市管理和两个文明建设中一定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最完整的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

  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

  2、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注意经济效益,精心理财,开源节流,满足业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7、重视人才,合理使用干部,按照德、勤、能、绩定期进行考核。

  8、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公司汇报工作及经营收支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9、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10经常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理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经理抓好全面工作。

  2、主要抓好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的制订和落实工作。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4、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5、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理工作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6、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7、经济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职能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室的领导下,全面实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2、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

  3、负责配合办公室进行本部门员工的招聘。

  4、负责制定本部门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员工培训。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部门各项工作,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管理处主任岗位职责

  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负责负责管理处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奖惩制度;

  2、安排和调整本部门人员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编写管理报告和各种通知、公函;

  3、负责传达公司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

  4、检查监督本辖区工程维修、保安清卫人员以及管理员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按《员工手册》的要求抓好管理;

  5、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掌握各业主情况,检查督促各责任区管理的实际操作;

  6、随时掌握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交纳情况,及时做好物业管理费催交的组织工作,并组织解决好有关投诉,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7、抓好本部门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主持日常和定期工作会议,研究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8、加强各班的团结合作,树立整体思想,密切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互相沟通、协调;

  9、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内勤员岗位职责

  内勤员在管理处主任统一安排下,负责文档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1、按照物业服务的需要,编制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

  2、对仓库物资和其他物资进行管理,建立物资台帐;

  3、协助主任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服务;

  4、做好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考核管理;

  5、负责管理辖区内业主档案和物业档案,做好保密工作,防止遗失、损坏;

  6、负责本部门各类通知、公函、报告的收发;

  7、负责接听服务电话,属于业主投诉及报修的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转交处理,对于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汇报;

  8、熟悉各种收费程序,负责接待上门的交费的业主,并做好收费记录;

  9、热情接待来访的业主及其他人士,对他们的咨询事项给予热情、周到的答复和解释;

  10、完成本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员岗位职责

  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熟悉掌握物业辖区业主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2、建立收费台帐,掌握收费动态,及时收取、催交各项应收费用;

  3、负责办理业主入住、迁出手续,监督管理装修事务;

  4、负责巡视物业使用情况,以及保安、清洁、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与业主沟通、回访,有效处理业主的投诉。

  文员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的文件撰写、整理工作;

  2、负责员工考勤、收发传达文件等日常工作,妥善保管管理处的各类来文;

  3、负责办理各类外来人员的出入证件;

  4、协助主任组织由管理处发起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5、接待来访的业主,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意见,予以解释解答,并将详细内容记录在案;

  6、负责做好文件、记录、卡的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齐全、保密;

  7、向各业主发出书面缴交各项费用的通知书;

  8、通过各种媒介做好宣传工作;

  9、负责组织业主意见征询活动和社区文化活动;

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改善人居环境

  2、各方筹措,落实资金。

  旧住宅小区的房屋整治资金,以业主维修基金和物业租金筹措为主,市房地局整治资金、街道(镇)社区创建资金、建设单位资金等作相应补贴,原则上区政府净归集款不作补贴;大楼房屋整治资金需求量大,资金筹措推行“六个一点”原则,即在上述五方共同筹集的基础上,区政府净归集款再给予一定的补贴。

  3、落实责任,巩固成果。

  房屋综合整治后,小区的各项管理措施要及时跟上。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抓好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要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特别要防止违章搭建的“回潮”。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要携手共建文明小区、创优小区、安全小区,使综合整治成果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和提升。

  四、强化机制,突出长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

  1、运用市场机制,建立舒适型小区的长效管理。

  商品住宅小区要严格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突出保修、保安、保洁、保绿的服务特色,注重管理的效果性,体现人性化的管理理念。服务质量的评价体系,要以业主的满意度为标准,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互相监督机制。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建立优胜劣汰,择优选聘的竞争机制。商品住宅小区要在物业管理法规的范围内,通过市场调节,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2、运用指导、协调机制,建立改善型小区的长效管理。

  旧售后房小区和动迁房小区要积极推进“一体化”管理,切实做好保修、保安、保洁、保绿等基本服务工作。服务要求上,做到维修及时、保安保洁尽责、绿化养护到位、收费规范。房地办事处要会同街道(镇)积极协调多家管理,引导业主大会在听取业主意见基础上,选聘一家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使小区物业管理开展规范有序。在小区管理层面要注重发挥“四位一体”作用,运用“四位一体”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小区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3、通过宣传、引导,逐步推进保障型小区的规范管理。

  无人管理房屋在综合整治以后,落实了物业管理企业托管,但由于业主付费服务的观念尚未转变,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又无法组建,因此物业管理以维持日常维修为主开展。为此,要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中街道(镇)的综合协调作用,通过居民的自治组织――居委会牵头,会同房地办,组织居民实行自我管理,将小区的维修、清洁、保安、绿化等分项委托专业部门实行有偿代管。同时,社区和房地办积极动员居民,实施有限产权房屋接轨,解缴房屋维修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帮助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然后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落实物业管理,使无人管理房屋物业管理逐步向规范方向发展。

  物业管理法制化道路尚处在起步阶段,面临的任务仍然很艰巨,但我们有信心在各级领导的帮助和指导下,以让人民高兴满意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努力开创长宁物业管理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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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沟通技巧

  协商及仲裁是最见功力的一环,难度及时效性在这个环节得到充分显示。协商有六个具体步骤:

  (1)解释问题;

  (2)提出各种解决方案;

  (3)分析各种建议;

  (4)修改、选择解决方案;

  (5)判定行动计划;

  (6)评估结果。

  物业管理人员须以足够的耐性准确把握各个步骤,排除干扰,让每个成员都能依序陈述自己的观点,详尽了解问题并加以判断,想方设法引导协商达成一致。

  仲裁的做出一定要谨慎、准确,这就要求在仲裁前做好调查了解工作,而在仲裁之后也要力求得到被仲裁方的理解,必要时还需求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以保障仲裁结果的切实执行。

学校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宁夏建院公寓楼物业管理方案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目前宁夏专科层次相对较高的办公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在我院学生公寓无论是住宿条件还是卫生保洁状况都较其他院校有一定的瑕疵,所以要使我院全体师生能够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我院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下面我作为宁夏建院公寓楼项目服务中心主任,针对我院实际状况,从以下四个方面,详细地为我院公寓做如下物业管理方案:

  Ⅰ、服务工作目标

  一、管理思路

  根据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我们将制定各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以及各个班组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的记录表格。认真落实合同中的每一点。使我院全体师生能够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在物业管理运作中,将根据“精干、高效、层次明晰、减少管理环节”的原则,确定直线职能式的管理架构;根据我院的特点,提出合理的人员配置方式;在人员管理上,确立“竞争上岗、激励约束、量化考核、首数晋升和尾数淘汰”的“四机制”原则;在人员培训方面,确立“全员培训、梯级培训、全过程考核”的培训方针,提高各类人员的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思想合格、素质优良、管理有方、服务周到”的员工队伍。

  根据“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区域的特点,将通过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文化、服务文化、经营理念,将管理活动和服务内容赋予深厚的文化底蕴,力求全面提升“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管理品位。

  二、整体管理方案策划

  1、秩序良好的需求

  良好校园秩序是广大师生工作、学习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对物业管理的第一要求,校园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师生的工作、学习质量。因此,满足师生的良好秩序需求将是管理工作的重点。

  2、环境需求

  优美的环境是工作、学习的重要保障,对环境的关注体现了现代人居住观念的更新,同时表明物业管理工作对环境的维护、美化的重要意义。给师生们提供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是对我们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3、精神需求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除“衣、食、住、行”之外,师生对住宅的人文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广大师生更多的是期望感受到一种理想的生活环境和文化大氛围。

  三、物业管理具体措施

  物业管理具体措施基于对“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特点及管理要素的分析,现提出如下管理具体措施:

  1、整体设想及策划的确立原则

  目标明确,共建精品;精心管理,周到服务;

  以人为本,持续改进;诚信经营,满意达标。

  2、高标准、高水平管理的措施

  (1)组建专业化、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一流的物业需要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物业服务需要高素质的员工,在“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的物业管理中,要打造宁夏高校的物业管理品牌,必须选派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出色管理能力的管理人员,以及技能熟练的操作层员工,确保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高素质

  在员工管理方面,将采取尊重人、教育人、帮助人这种“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透过这种“人性化”的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心理活动和思想状态,将员工在言行中表露出来的各种不良情绪及时给予纠正,将可能影响服务质量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服务中心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到干扰和阻碍。同时,将积极实施和推进人的品质建设工程,以团队职业化、管理市场化、观念同一化为目标,建立人才规划、实行有效考核与管理等措施,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2)实行服务标准化

  对师生服务力求完善和零缺陷,是对服务质量的一贯追求。倡导“严格追求、自觉奉献”的工作精神,并且将其充分体现在各个岗位各项作业的具体实践中。为此,将在“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大力实施和推进管理品质建设工程和服务品质建设工程,确保服务品质的完善和零缺陷。

  3、创造优美舒适、文明、洁净环境的设想

  (1)安全管理服务

  建立一套治安防范紧急反应系统是必不可少的。日常管理中,我们将采取“物防、技防、人防三防并重”“群防群治”“中央监控和区域管理相结合”“重点区域、一般区域、时间区别对待”“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管理原则,通过采取组建高素质秩序维护队伍、合理设置岗位、规范工作流程等措施,确保管理区域24小时的消防安全、车辆进出有序、无责任安全事故。

  (2)加强环境文化和环保建设,树立环保观念

  全面导入环保文化概念,通过开展环保主题文化活动、悬挂环保标训、使用环保性服务用品等措施,宣传环保知识,引导在“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师生(师生)重视环保事业,积极行动,从自我做起,爱惜环境,共同营造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各项物业服务标准

  序号指标名称国标管理指标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1清洁保洁率90%以上1.采用合理、科学的作业方式,给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2.垃圾分类处理,日产日清,封闭转运,杜绝二次污染。3.定期进行消杀,区域内无白蚁、蚊蝇、鼠害。4.杜绝乱张贴现象。5.管理人员每日巡视检查卫生保洁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2治安案件发生率01.充分利用闭路监控等智能化系统并执行24小时秩序维护巡查制度,实行固定岗、巡逻岗、智能控制中心交叉结合的立体防范,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2.成立应急小分队,处理应急事件。3.建立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施工人员档案,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治安责任书》,对进入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校的施工人员,要求挂工作牌,并经查验方可放行。4.落实秩序维护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区域。5.对秩序维护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加强对秩序维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6.对秩序维护人员工作进行严格检查。3火灾发生率0.1‰以下01.实行全员义务消防员制度,根据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应急作战方案,定期举行消防演练,开展消防知识和法规的宣传教育。2.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3.消防工作责任到人,日常巡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4.装修、动火作业实行严格的申报、审批制度,并进行跟踪、巡查管理。5.充分利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系统的自动探测、自动联动消防设备等功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6.消防管理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4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精编科学、先进、实用的培训教材,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员,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和定期的培训。5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95%95%以上1.每半年做一次师生意见调查,将征询到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及时纠正和采取预防措施,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2.服务中心主任每周主持召开工作例会,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6违章处理率100%1.严格执行巡视检查制度,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违章行为。2.利用停车场管理系统对车辆进行有效监管。3.通过师生手册、宣传栏等,加强对有关规章制度的宣传,以取得师生理解和支持,从而避免和杜绝违章的发生。4.实行违章处理跟踪制,对违章事件及时处理,处理后记录归档备查。

  五、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

  1.实行全员管理,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对环境进行保护,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人人有义务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进行制止,并认真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2.严格审核绿化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时间要求和质量标准。

  3.根据各种植物的生长特性,制定科学的日常养护、维护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实施;根据周围的环境和人文特点修剪具有艺术性的造型。

  Ⅱ、管理人员配备及员工管理

  一、公寓物业管理的实施范围:

  学院公寓楼共3栋,每栋5层,共有4100个床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一栋为女生公寓楼,两栋为男生公寓楼,公寓楼在校园内。

  二、公寓物业管理方式:

  成立学生公寓管理部,负责学生公寓内日常工作和物业服务监督工作。每个公寓为一个班组,由公寓楼宿管组长负责公寓内日常工作。员工统一着装上岗、文明作业、规范操作。所有员工要积极做好学生信息反馈工作,做到“诚心待人、热心服务、耐心解释、细心工作”。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学生公寓服务内容和标准、公寓管理部主要岗位职责和公寓管理部工作规程及公寓管理部员工考核制度和实施细则,按照物业管理行业标准和规范结合我校学生公寓具体工作进行管理。

  三、公寓管理部门岗位及人数:

  学生公寓管理部部长:1名(由中心副主任兼任)、学生公寓管理部物业监理:1名(由正式职工出任)、秩序维护管理员:3名、公寓宿管员:6人(实行早、晚换班制)、学生公寓楼内保洁员:3人、学生公寓场地保洁员(由工作量教少的楼内保洁员出任),共需外聘人员14人。

  四、公寓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公寓管理处定期和雨、雪季节或天气异常时对房屋居住情况进行检查维修,或居住人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对房屋易出问题的部位,及时做出记录备案,重点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对共用部位及其设施设备的完损程度做出评价,制定年度维护计划,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2、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定期对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公寓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正确操作和使用设施设备,无因操作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3、环境卫生服务标准

  (1)公寓楼的区域内环境、场地及公共部位。标准:目视地面无杂物、无尘土、无积水、无污渍;墙面干净整洁,无灰尘、蜘蛛网、无乱贴乱画;区域内无废弃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异味等。

  (2)楼道、楼梯及公共设施设备。标准:楼道和楼梯洁净、无污渍、积水;楼梯扶手、护栏、电梯门电梯内壁无手印;门窗玻璃明净;天花板洁净无明显污渍,房角和设施设备无尘土和蜘蛛网等。

  (3)公寓内的公共卫生间。标准:地面墙面干净、瓷砖无锈渍、室内无异味、便池内外无杂物无污渍,垃圾清理及时,设备完好无损,金属器具无锈迹、无长流水、无堵塞、无滴漏现象。

  4、安防服务标准

  (1)公寓管理接待处24小时管理服务值班,及时登记非本公寓内来访。

  (2)随时维护公寓楼周边车辆停放秩序。

  (3)定期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进行巡视、检修,保证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完好,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4)公寓内严禁违规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

  (5)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晚间限时离开,严禁留宿。

  (6)公寓内无火灾、失窃、触电、斗殴、赌博、传播不良文化等事件和违法行为。

  5、维修服务标准

  (1)24小时受理报修,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及时率100%。紧急情况随叫随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场处理的,应向报修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安排处理。维修结束后,将地面清理干净,物品归位。

  (2)定期对公共照明设备系统进行巡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器具。公共照明完好率98%以上。

  6、接待服务标准

  (1)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来访或住宿人员,及公寓居住人员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对提出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认真耐心地解答和帮助解决。

  (2)认真、全面、详细、准确地登记来访、住宿和公寓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备存登记资料,以便提供服务和查询。

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05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05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05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0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五年五月八日

物业安全管理方案

  一、物业管理架构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有一个高效率及科学的组织架构,使人力、物力、财力得到合理的配置,以求达到降低管理成本,提供优质服务的目的。本“物业管理中心”按“直线制”设定管理架构。中心设综合管理部、物业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五个部门。其优点是集指挥和职能于一身,命令统一,责权分明,指挥及时,既能满足本物业初期管理的要求,又能为将来业务的发展留下充足的空间。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人力资源管理,招聘人员,开展员工培训工作,为其他部门储备人才。

  (2)负责员工工作考勤。

  (3)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物业管理公司筹备、建立和发展的资料及人事档案管理。

  (4)负责处理业主的咨询、投诉,并提供协助。

  (5)负责对外承办、接待工作,与政府部门、各社会团体保持良好的沟通。

  (6)负责物业管理公司所需物品的后勤采购工作。

  (7)负责员工餐厅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企业文化活动。

  2、物业管理部

  (1)负责筹建管理员工餐厅工作。

  (2)负责会所及会议中心的管理。

  (3)书写给业户的各类通知、通告,由总经理签署发出。

  (4)负责物业的日常清洁工作。

  (5)负责物业公共区域及周边的绿化及环境布置。

  (6)负责物业的除虫灭害工作。

  (7)协助业主处理租赁工作。

  (8)负责业户的搬入和迁出协调工作。

  (9)建立业户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物业的一切庆典服务的布置,及为业户的庆典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

  (11)开展业户文化交流,接待、介绍物业工作。

  (12)配合综合管理部开展员工培训工作。

  (13)总经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3、安全管理部

  (1)负责物业的防火、防盗、防破坏和警卫工作。

  (2)与政府公安、消防、司法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

  (3)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举行消防演习。

  (4)建立、健全、制定物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与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6)负责物业大型活动的警卫布置。

  (7)负责物业的日常巡楼工作和固定岗位的安排。

  (8)负责地下停车场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

  (9)负责监控室管理工作。

  (10)负责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11)总经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4、工程管理部

  (1)负责物业全部公共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负责物业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制定长期和日常的维修保养计划并付诸实施。

  (4)负责物业土建、弱电系统、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及其他公共系统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5)负责物业高低压配电室、空调机房的值班和日常维修保养。

  (6)负责物业管理部转发的业主投诉的处理,及满足业户其他有关的服务要求。

  (7)协助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做好大厦工程管理部使用的工具、设备材料的选购、库存和保管使用工作。

  (8)负责工程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9)负责业主装修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工作。

  (10)总经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5、财务管理部

  (1)协调与银行、税务以及其他主管财务政府部门的关系。

  (2)建立财务管理体系,做好管理公司的经济核算工作。

  (3)征收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加时空调费等其他管理费用。

  (4)征收和支付管理公司各类合同费用。

  (5)制作财务报表、资金平衡表及固定资产损耗表及其他各种财务报表。

  (6)按员工工资表发放员工工资。

  (7)小量现金的支出和日常采购、入库工作。

  (8)负责物业管理部转发的业主投诉的处理,及满足业主其他有关的服务要求。

  (9)总经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二、物业管理岗位编制

  暂定本物业管理方针为:人性服务、培养人才、科学管理、走向市场。根据以上方针,特制定以下用人方案。

  1、综合管理部

  (1)由1名综合管理部经理和( )名员工组成。

  (2)综合管理部经理( )名,要求具有多年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

  (3)文员兼仓库管理员( )名,负责本部门文字处理工作和物品入库保存、发放、领用工作。

  (4)资料管理员( )名,负责工程资料及人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业户接待员( )名,负责咨询及商务、票务的有偿服务工作及信件、报纸、杂志的接收、分发工作,要求个人素质较好,是本物业楼宇的形象服务窗口。

  2、物业管理部

  (1)由1名物业经理和( )名员工组成,负责大厦清洁、会所等项的物业管理工作。

  (2)清洁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白班和夜班。白班( )人负责维护所辖物业内外的公共场所及男女卫生间的常规清洁,要求个人素质较好;夜班( )人,负责全面清洁楼宇内外的公共场所及男女卫生间,要求按清洁程序进行操作,对人员个人素质要求可适量放低些。

  (3)员工餐厅服务由( )名厨师及( )名工作人员组成,上班时间为( ),要求员工个人素质较高。

  (4)业户服务员( )名,开展业户文化交流,接待介绍物业工作,要求形象素质较好。

  (5)会所服务人员( )名,负责健身、洗浴、美容等场所的接待服务工作,要求形象、素质较好。

  3、安全管理部

  (1)由1名安全管理经理和( )名安全管理员组成,24小时负责大厦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经理( )名,要求有多年物业管理经验的转业军人担任,具有带领全体安全管理员完成所辖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

  (3)文员兼资料员( )名,负责部门文字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4)主管( )名,分三班,全面负责所辖物业的安全防范、监督检查工作。

  (5)监控值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监控中心值班工作。

  (6)大堂值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楼宇大堂值班工作。

  (7)外围值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外围值班工作。

  (8)商场值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二班,负责商场值班工作。

  (9)停车场值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值班工作。

  (10)巡逻值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巡逻值班工作。

  4、工程管理部

  (1)由1名工程管理部经理和( )名员工组成。

  (2)工程管理部经理( )名,要求多年物业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师担任,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3)文员兼资料管理员( )名,负责工程管理部文字处理工作及文档资料保管工作,并同时兼任管理处仓库管理员的工作。

  (4)强电值班由( )名强电技工组成,全天24小时值班,负责大厦强电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确保大厦用电系统正常工作。

  (5)空调值班由( )名空调技工组成,全天24小时值班,负责空调设备的正常运作与管理、维护。

  (6)消防值班由( )名弱电技工组成,全天24小时值班,专职负责消防设备的正常运作与管理、维护。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产权属登记册记载的权利人(含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权利人)。

  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或承租人。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房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市容、环保、园林、工商行政、物价、建工、公安、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各区(县)人民的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 各级政府应当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进程,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条 建设项目为相关联的项目批文、宗地、规划设计总平面图的,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若该区域内由道路、围墙或其他明显标识分割成多个自然小区,配套设施设备管理责任明确,且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划分为多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单幢非住宅楼及商住楼,具有相对独立配套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可以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在道路等自然边界围合的区域内,有多个物业区域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零散建设的不封闭区域,可由居(村)民委员会结合社区管理划分物业管理范围,协助组织物业服务活动。

  第七条 业主要求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按照第六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村)民委员会的布局实际,在15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少于五人的,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可以由业主自主决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物业交付使用已超过一年,且交付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九条 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成熟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告知,业主可以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告知或业主的书面要求的15日内,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组织建设单位和业主推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成员。筹备组由建设单位代表和业主代表组成,其成员应为不超过15人的单数,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推荐不成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会同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筹备组成员。

  第十条 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会议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派代表参加。

  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交大会讨论,并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业主应当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联系地址、通讯方式。筹备组对业主投票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住宅物业区域按其拥有的住宅套数计算,每套计一票;其他物业区域可以根据业主产权证书记载的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每一平方米计一票,不足一平方米不计票。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并可推选小组代表出席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凡需投票表决的,应当经业主本人签字,业主本人不签字的视为弃权。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应当制定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内容,应当包括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的确定方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换届选举;委员资格、义务和任期;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召开等事项。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拟定和修改的物业服务合同条款、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处分区域内共有财产的决定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委员的产生应当兼顾物业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楼幢,其组成人员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中兼职。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分期开发的物业区域可以先期成立业主委员会。先期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区域新的一期业主入住百分之五十以后,重新补选或改选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召开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所作决定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

  第十六条 入选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应由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织。业主委员会怠于筹备组织的或者在任期内怠于履行职责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提议,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可以指导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或者改选业主委员会。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成立之日起的十日内,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资料、用房和财物等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第十八条 选举、换届、改选、补选业主委员会的,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的30日内,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

  业主委员会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业主大会记录和会议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

  第十九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非市政道路或者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由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组织召开。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一条 住宅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人或者物业管理区域的总建筑面积低于三万平方米,或者别墅总建筑面积低于一万平方米的,经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首份房屋销售合同签订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

  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应当包括: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详细的房屋结构图(注明房屋承重结构)和共用能耗计量部位及费用分摊办法,不得占用共用部位、共用场地,不得移装共用设备和擅自改变经营用房用途,以及其他有关安全合理使用房屋的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建设项目平面布局图,并在房屋交接书中列明物业管理区域内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设备。

  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共用部分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单独转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交付时按规定无偿提供具有产权的物业管理用房,在业主大会成立后移交产权,移交后的房屋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设备用房不能作为物业管理用房移交。

  分期建设的项目在首期交付时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应当不低于全部项目应交面积的百分之五十。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交付使用过半的,应将物业管理用房全部交付。物业管理用房按规划要求在末期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交付符合要求的物业管理临时用房。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建;逾期不补建的,应当按该项目销售时的平均售价的95%的标准乘以应交面积,向业主大会交纳补建价款。该补建价款专项用于承租、购置物业管理用房。

  建设单位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房屋应予以明确。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保修,也可以自行组织维修。

  第二十五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物业管理企业应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续约事宜;业主委员会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二个月,组织全体业主对是否续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表决。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再续约的,业主大会应当及时选聘其他物业管理企业。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区域、资料和财物,不得以合同纠纷等理由拒绝移交。

  第二十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可定期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类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水平。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实行明码标价。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有关条款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当月至出售房屋交付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共用附属房屋归全体业主所有:

  (一)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自行车库;

  (二)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底层架空层;

  (三)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避难层(间);

  (四)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五)建设单位移交给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

  (六)建设单位承诺归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

  (七)层高2.2米以下的房屋;

  (八)其他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用途;

  (二)占用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

  (三)侵占绿地、毁坏绿化;

  (四)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

  (五)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超标准排污或者发出超标准的噪声和振动;

  (六)未经批准摆摊设点;

  (七)在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上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八)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

  (九)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十)擅自改变房屋外貌;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业主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现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使用人。

  第三十一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第三十二条 业主共用车库(位)的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车主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保管机动车的,应当另行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车辆保管合同。

  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停车库(位),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有偿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建设单位可销售的业主专用停车库(位)不得向本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业主出售。

  第三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物业、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被两个以上的业主区分所有的,业主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应按幢建帐,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管理企业从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中支出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不得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三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原则。

  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的政府批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物业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排险,并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排险维修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和范围的,排险维修费用可以从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市容、环卫、电信、绿化、消防、交通、有线电视、邮政等共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定应当由提供该项服务的单位维修养护的,不得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相关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的费用,不得强制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缴。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由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第九条的规定,未将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第二十五的规定,未按时移交物业管理区域、资料和财物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投诉受理制度。

  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决定受理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时间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

  投诉人对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要求。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复核意见回复投诉人。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权、徇私或截留、挪用、侵占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学校物业管理方案

  针对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经过我们现场考察以及根据校方的要求,为确保学生能够正常学习与生活、按时作息、及时上课,我们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常的物业管理分为三大块: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水电及公共设施管理。

  一、安全管理

  1、成立有校方参与的共管机制。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以及物业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协调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常物业管理运作,物业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向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汇报上阶段的物业管理情况,增强沟通,促进了解,有利于物业管理日常工作的开展。

  2、从专业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可行性的意见,与校方联手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使学生在宿舍有一个行为规范,便利于管理。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着制服、标志明显。

  4、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编排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表,我们所有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交校方一份,以务紧急事件能够联系到,24小时值班不因双休与节假日而中断。

  4、抓好消防工作,把消防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校方合作在学生宿舍每层楼设置灭火器、紧急备用灯、张贴禁烟标志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好学生的防火监督教育工作。

  5、24小时全面监管。保安与舍管不间断24小时巡逻,保障学生不受侵害,保障宿舍楼内公共设施完好,保障宿舍楼内的治安环境,保障学生人身与物品安全。

  6、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来访登记,来访人员经被纺人确认后,本校人士可入内,校外人士须在保卫处等待。

  (2)男女生不得互相串宿舍。

  (3)按校方规定开关宿舍大门,非规定时间一律拒绝进入宿舍。

  (4)每天查寝,对外宿、缺寝人员以及熄灯后点蜡烛、讲话者进行登记,及时回报给校方。

  (5)发现打架斗殴现象立即上前制止,并第一时间报校方。

  (6)开展意见调查,物业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与学生的意见,了解对物业管理的需求,确保我们能够提供及时、周到、方便的物业管理服务。

  6、员工服务态度:员工以发自内心的真诚笑容热情服务,做到文明礼貌、谈吐文雅、遵章守约、移冠整洁、举止大方、动作雅观、称呼得当。

  7、我方不承担因学生自身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

  二、环境卫生管理

  1、实行零干扰清洁卫生服务,学生上课后,清洁工再进行清扫。

  2、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工作,把提高学生的清洁卫生意识、纠正学生的不良卫生习惯与环境卫生管理相结合,使学生也自觉地参与到环卫工作中。

  3、遇到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和劝阻,决不因人而异,对于极少数屡教不改者采取典型暴光或让其清理干净的方法,在校方的支持下公开其不文明行为以儆效尤。

  4、每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全天候保洁,每小时循环保洁一次,先外至内。清洁标准:公共场所无明显泥沙、污垢,每100平方米]内纸屑不超过两片,没有1厘米以上的石子;排水沟无明显泥沙、污垢;垃圾箱清运及时,清运率100%,周围无污垢、无积水,离垃圾箱两米无臭味;玻璃门窗、镜面和灯具标准是: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50厘米无灰尘,清洁后的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

  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楼梯的标准是:保持楼梯清洁,目视楼梯无果皮、纸屑、蜘蛛网、悟迹等;卫生间标准: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宿舍楼层通道、地面标准:目视,干净,无污渍、无杂物。

  三、水电及公共设施管理

  1、建立巡视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巡视水电及公共设施。巡视内容:

  (1)检查学生生活区公共排污、排水管道有无杂物,发现后做好记录,落实清理工作。

  (2)检查生活区内路灯及楼梯照明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3)检查有无损毁公共设施,包括门窗、床铺、桌子、室内照明、电线等,如有上述情况,立即进行维修,如属人为破坏,立即进行制止并视破坏情节轻重报校方后给予一定的处罚。

  (4)检查各类管道电线有无破损、断裂、生锈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保证各类管道电线正常使用。

  (5)检查学生生活区大门、围墙等设施是否完好。

  (6)配电部分电缆沟(竖井)无水渍、杂物、鼠害,楼层配电箱外观美观、完好、清洁、开关运行无影响等。

  2、水电工24小时值班,并把每个水电工的紧急联系方式脚校方一份,以务出现突发事件后联系。

  3、宿舍楼内所有因维护不善而损坏的财物由我方承担,但我方不承担大修、更新换旧以及新投入设施项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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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制度范本

人寿保险险种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