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模板
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策划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运输车辆运输作业秩序,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抛、撒、滴、漏及扬尘现象,维护道路市容环境秩序,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活动,强化对工程运输车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章车辆的打击查处力度,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二、工作内容
1、调查摸底及宣传教育。各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渣土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对各企业的工程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及时更新档案。对各企业开展相关的法规宣传及教育,并督促企业对驾驶员进行传达,营造渣土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城市道路整洁有序的和谐氛围。
2、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采取以块为主、设卡布控的方式,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章车辆,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无密闭运输、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整洁美观,扬尘现象有效改善。
3、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把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关,凡未取得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未按照规定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和市容环卫责任的、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GPS装置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
三、工作步骤
1、摸底检查阶段(**日-16日)。对辖区内渣土运输企业的车辆逐一统计,更新台帐。在摸底过程中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检查:
(1)车辆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离开工地大门时做好清理及轮胎冲洗工作,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的运输、存储做到遮盖密封。
(2)车辆应当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渣土运输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应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位置,不得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3)建筑垃圾运输辆应当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泥浆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车体应在建筑工地围护栏内冲洗干净,不得抛、撒、滴、漏及扬尘;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在摸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各区要成立工作班子,细化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本次整治工作大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月17日-31日)。由各区为主,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根据各区工地分布情况,在重要路口设卡设点,对过往工程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主要查看:(1)车辆是否办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2)车身是否清洁,有无采取密闭措施;(3)是否存在抛撒滴漏和带泥行驶现象。一经发现问题,严肃进行查处。
3、落实长效阶段(2014年1月1日-**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集中整治,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每周开展2次以上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工程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要发挥“以块为主”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好本区的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区各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联勤联动。
3、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单位要贴近一线,利用各种形式,再掀宣传高潮,为本次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采集、编报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校园专项整治活动策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快“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步伐,进一步净化、美化校园,提升我校品味,按照《“整脏治乱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从今年春季开学起至期末,全校师生员工文明习惯行为进一步养成,综合素质整体提高,学校“三风”建设明显加强,校园环境进一步净化和美化。通过教育学生,并影响和推动学生家长、广大村民、社会各界进一步提高对“整脏治乱”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形成共识,促进“整脏治乱”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果,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三、区域、内容
1、整治区域:重点整治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协助默戎镇党委、政府及龙必村村委“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重点整治默戎小学校园及周边区域。
2、整治内容:针对饮食摊点脏、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摆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行、乱开乱采,结合学校实际,彻底整治校园脏乱现象,进一步营造整洁、卫生、文明、亮丽的校园环境,进一步增强师生文明意识。
四、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整脏治乱”领导小组:
组 长: 张登旺
成 员: 石元宏 张忠坤 龙先平 鲁 平
领导小组下设“整脏治乱”工作小组:
组 长:鲁 平
成 员:石金龙 杨萍翠 杨杰平 石茂宏 张心安 各班班主任
五、具体措施
1、按照学校“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小组工作要求,各班级利用一个周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具体内容为召开全校师生动员大会,部署第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整脏治乱”工作机制和制度机制,全面整理工作资料档案,全面开展校园脏乱统一治理行动。
2、制定并实施学校师生文明习惯行为培训计划
(1)学校通过动员大会和专项培训,对全体师生及教师家属进行集中培训;
(2)班主任负责组织对本班学生进行全员培训。
培训重点内容:全校教师要接受有关“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政策、精神的培训;同时要接受《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教师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学生主要接受《守则》、《规范》、文明习惯行为养成基本知识的培训。
3、开展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拟订创建考核标准。
4、开展社会创建活动,主要方式为:
(1)由学校印发《积极参与“整脏治乱”,努力打造靓丽校园》,形成学生与家长的互动;
(2)动员教师和学生开展划片创建活动,具体方式为各个班级划片责任区环境治理及保护;
(3)发动师生对校园区的花草树木实行划片挂牌保护;
(4)由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整脏治乱、美化环境”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
5、围绕“整脏治乱”专项工作,开展主题班会、读书、演讲、征文、手抄报、辩论会、知识抢答赛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进一步强化小学生《守则》、《规范》教育,使学生对《守则》、《规范》知晓率达到100%;认真开展“整脏治乱”工作进课堂活动,课堂教学中应有机渗透有关知识和内容,使学生对“整脏治乱”常识性内容知晓率达到100%。
6、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示范班级创建活动。
7、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班级必须高度重视“整脏治乱”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因工作不力,治理效果差,在专项评比中工作滞后者要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脏乱问题无明显改善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戒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集,各成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定期研究和听取各年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3、建立“整脏治乱”考核目标奖惩制度。通过阶段性考核和期末考核,对工作开展好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差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惩处,并纳入年终考核。
4、本着科学规划、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分步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为“整脏治乱”专项工作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
教师队伍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管理,维护教师队伍稳定,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我县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全市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全县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改革、发展、稳定为落脚点,紧密联系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全面清理整顿教职工队伍,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职责、纪律和行为,不断增强教职工的敬业意识和奉献精神,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合理、高效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摸清核实全县教职工队伍的基本情况,集中清理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结合核定编制落实定岗、定员及全员聘用制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数量稳定、流动有序、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三、清理整顿的对象及处理办法
(一)病休人员
1、患有精神疾病或存在心理疾患的人员。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患有精神疾病的教职工,要及时送专业医院治疗,在未完全治愈前,学校(单位)不得安排任何工作,并与其家庭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对言论和行为失范、存在心理疾患的教职工,要进行批评教育,不适合做教师工作的,必须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2、因病不能坚持上岗的人员。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上岗三个月以上者,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鉴定,由医疗机构出具病历诊断报告和休假证明。
上述两类人员,均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相应工资及享受病假待遇。未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教职工因病、非因公男满50周岁及以上、女45周岁及以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病退手续。
年1月1日后因工致残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离岗进修人员
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离岗进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业后应按期返校,学校给予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业后未按期返校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对正在或将要参加离岗进修的人员,均须按规定程序向县教育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复核或审批:本人书面申请,与学校签订的离职进修协议,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的书面请示(农村小学必须由乡镇中心学校加注意见)。
所有离岗进修人员均需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或继续进行离岗进修学习至正常毕业。对不按规定程序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离岗进修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擅自离岗人员。
对未经学校(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擅自到民办学校任教的、超假不返回工作单位的、离岗进修结束后不返回工作单位的、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的,各学校(单位)要逐一发出通知,限3月31日前返校。擅自离岗人员返校并给予其相应纪律处分后,对愿意回本校工作的人员,学校给予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对不愿回本校工作的人员,要限期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对既不回学校工作,又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离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除名,其人事档案移交人事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对擅自允许教职工离岗的学校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撤销职务。对清理活动后仍擅自离岗的人员,按照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四)借用人员
国家行政机关及各类部门、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借用教育系统人员的,借用部门或单位须向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借用手续,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借用。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在职人员
自愿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相关手续。
(六)停薪留职人员
所有停薪留职人员一律在规定期限内返校到岗,愈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今后,教育系统不得再办理停薪留职人员的审批工作。
(七)调动人员
对已经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了任职或调动手续的教职工,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26号)限期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八)受处理人员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的人员,要限期处理到位并扣缴多发的工资。
(九)违规聘用人员
未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公办学校(单位)擅自聘用或其他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安排到教育系统的各类人员一律清退。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年 月)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清理小组,对本学校(单位)所有在职教职工分类摸底排查,逐人清点登记造册,教职工本人及学校负责人签字,并通知所有离岗人员于年3月31日前返校。要将返岗通知书逐一送达本人,并履行签字手续。排查结束后,各学校(单位)要按上述类别认真填写《在编不在岗人员简明登记表》,并在本学校(单位)将所有在岗和不在岗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公示结束后,将登记表及自查汇报材料,于年3月31日前报县教育主管部门。
(二)复查核实阶段(年 月)
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核查工作组,深入所有乡镇和学校,逐校召开教职工大会,按照工资花名册和教师管理系统逐人核对,并作好详细记录。具体核查内容:
1、检查学校是否将自查情况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2、利用教师队伍管理系统对所有在岗人员进行身份证核对和指纹验证。核查近两年教职工的考勤签到簿、会议签到簿、课程安排表、教师业务档案及教案等,并深入班级核实教师上岗是否正常。
3、对离岗人员逐人查明离岗时间、原因及现所在单位、从事职业等,核对离岗手续和依据;了解对离岗人员的告知情况。
4、对调动人员逐人核对行政关系介绍信及工资转移手续,核实调入单位及在岗工作情况。
复查结束后,对最终确认的未在规定期限返校上岗的人员,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除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县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整理调查摸底及处理情况,填写调查摸底表册,由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于年4月30日前报市教育主管部门。
(三)审查验收阶段(年 月)
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审查验收组,对各学校审查验收。同时,市教育局还将会同其他部门组成审查验收组,根据我县核查情况,采取抽查的形式深入到学校进行审查验收。
(四)建立教师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1、规范请(销)假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请(销)假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办理请假手续。对于特殊患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人员,各学校(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对超越权限违规批准教师离岗或提供虚假材料、从中谋取私利的中小学校长,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2、规范教师离岗进修学习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鼓励教师采取多种形式进修学习,进一步完善教师离岗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严格教师离岗进修学习审批程序。
3、规范教师借用、聘用制度。国家行政机关及各类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借用教育系统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必须履行规定程序。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调动,必须执行编制标准,超编学校不得调入教师,教师调动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学校(单位)无权自行聘用教师或“代课人员”。
4、规范民办学校聘用在职公办教师制度。对民办学校已经聘任的在职公办教师要重新登记造册,履行备案手续。凡民办学校聘用在职公办教师,必须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核准聘用计划,从超编学校协调解决。
5、建立违规聘用教师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凡有违规聘用教师的,将对聘用学校(单位)、中心学校、县教育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实行三级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这次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部门形象,关系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要从讲党性、讲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各乡镇、各学校要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争取教师的理解和配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清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上下连动,齐抓共管,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政府对教师队伍整顿工作履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督办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处理到位,确保治理整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教育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好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对在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中不负责任,管理不力或故意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各级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对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群众公布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清理出的问题,要按照实事求是和“自查自纠从宽,组织核查从严”的原则,依法依纪逐一进行处理。对瞒报、漏报、谎报及为离岗人员支付工资等违纪行为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打击报复检举、举报人员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XX“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的指示精神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预防为主,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学校教学楼、宿舍区及周边单位建筑物的火灾隐患,确实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乐昌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教育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朱锋麟同志任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黄明秀、薛陆平、罗琦辉同志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罗林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整治机构。整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整治目标、范围和重点
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并整改我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消防器材的维护和消防设施运行方面存在的隐患,彻底解决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锁闭;消防设施缺乏、损坏、私拉乱接电线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等现象,并督促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整治范围:全市中小学校,公、民办幼儿园。
整治重点: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参照附件2:广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节选))。
四、整治步骤和措施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1月开始,至20XX年1月份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7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召开全体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节选)》(附件2)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园)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和整治内容,明确整治办法和要求,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整治工作。各校(园)要通过校会、班会、校讯通、校内广播、板报等多种途径宣传本次整治行动,营造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整治方案及联络人名单(附件1)请于11月8日前上报局整治工作办公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邮箱:XXXX。
(二)自查摸底阶段(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11月20日)。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和《广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节选)》(附件2),对所有中小学校舍逐楼、逐栋进行排查摸底,并根据排查情况,逐校填写《学校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见附件3),并建立健全台帐资料,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各中小学消防安全排查情况(交附件3)于11月20日前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1日至20XX年1月10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各学校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筹集整改资金,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学校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学校自身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先上报市教育局,由教育局协调消防部门联合向市政府报告,在资金安排时予以优先安排。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校舍,各校(园)要严格依法申请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工作,确保不产生新的“先天性”隐患。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月11至20XX年1月20日)。各校(园)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措施,并加以整改。要在认真分析、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20XX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具体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环境,保持学校安全稳定;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校讯通等宣传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动员学生、家长、老师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形成良好的集中整治氛围。
(二)严格落实,确保整治成效。各校(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对发现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落实整治,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消防安全隐患。市教育局是此次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主管责任单位,各学校校(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和限期。
(三)加强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各校(园)要树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全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要进一步推动消防教育进课堂,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优势,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产品质量和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局《XX市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质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针对当前我县一些行业和企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问题比较突出及在生产经营中违法、违规情况较为严重的问题,从8月下旬至12月底,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把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加快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强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重点产品包括食品、消费品、许可证产品、认证产品、纤维制品、特种设备、农资等工业产品、进京产品和与奥运有关的产品;重点企业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许可证产品、认证产品、特种设备等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地区包括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集中的生产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按照”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发展”的原则,开展以下4个专项整治,达到18个目标。
(一)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1、工作任务。
大力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和作坊的治理整顿,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用”地沟油”、”回收油”炼制食用油的行为;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进行生产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的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纯净水、冷冻饮品、白酒等食品和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蜜饯等高风险食品,所有进京、进奥食品。
重点单位:上述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销售到敏感地区的企业,出现过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并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企业100%落实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100%建立原辅材料进货、添加物使用、产品生产销售台帐或记录;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严厉制裁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添加物违法行为;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问题。
(二)消费品、农资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1、工作任务。
大力开展对家用电器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农资等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冒用质量标志和冒用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吊销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证照。加大对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加快10类产品电子监管网入网工作。
2、整治重点。
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保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脚手架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消费品、农资产品。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家用电器等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无证生产行为基本消除;获证企业生产产品的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生产得到杜绝,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到今年年底,100%消除农资无证和无标生产问题;农资产品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坑农害农、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止。
(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1、工作任务。
生产单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其产品的设计、制造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重要工序、工艺、检验检测等生产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分包和异地生产的现象;是否存在转借或者是变相转接许可证的行为;质量管理的责任人员是否到岗到位;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电梯和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等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产品是否经过监督检验;在制产品、库存产品及出厂产品是否合格等。
2、整治重点。
对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从事制造、安装、改造、检验的单位和人员。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100%解决无证生产问题;基本杜绝无相关资质上岗作业的问题。(特种设备科负责)
(四)絮用纤维制品的安全整治。
1、工作任务。
加大对产品质量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在再加工纤维生产中使用禁用原料脱色漂白以及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使用禁用原料或限用原料、以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冒充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集团购买者不依法履行进货验收义务的行为。
2、整治重点。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民政、医院、住宿业等集团采购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包括床上用品、软体家具、毛绒玩具等)。纤维、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的生产企业。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100%消除”黑心娃娃”;”黑心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纤维、絮用纤维制品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纤检所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动员,自查自纠阶段。(8月24日~9月15日)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经过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向此次整顿涉及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宣传全国和省、市质量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使其了解国家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其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督促其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二)拉网检查,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10月15日)
各相关科所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企业底数,全面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重点攻关,整顿提高阶段。(10月16日~12月1日)根据拉网检查发现需要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明确整治目标,制定整治方案。经过打击、整治、帮扶、规范,集中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行业健康发展。
四、工作措施
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担负起提高质量、维护安全的重大责任。要传承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接受挑战,迎难而上,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施”重典”,下”猛药”,举全局之力,打好全市”整治行动”攻坚战。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XXX同志任组长,XXX同志为副组长,有关科(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充分发挥各级打假办的作用,积极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深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区域监管人员要逐个企业进行检查,要做到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与执法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
(二)加大工作力度,务求”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二是要加强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对大案要案由主管局长亲自督办。重点查处一批涉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案件,对跨区域、涉及多个部门或存在地方保护的案件,实行联合办案,必要时请纪检监察、公安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三是要切实履行问责制度,对在整治活动中消极推逶、徇情枉法的,绝不姑息迁就。四是要建立名优企业的联系,强化与名优企业联合打假机制,保护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五是要针对重点产品,突出安全类指标,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严肃处理生产严重不合格产品的企业。
(三)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大力加强新闻舆论宣传,正确把握新闻舆论导向,全面展示质监部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行动、能力和决心,彰显质监部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树立质监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经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传媒,加大宣传”整治行动”的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网络、信函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围剿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要经过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重大问题的跟踪报道等形式,营造浓重的高压态势,形成对制售假冒伪劣犯罪分子强大的震慑力、威慑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工作。
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整治行动”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使用等工作,编印有关整治行动的简报,随时向县政府、市局、有关部门、报送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情况,并按市局要求上报有关材料。行动期间,各相关科所要加强和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由各科所长负责,每天上午11点前,报送一次动态信息。重要信息随时报送。不得瞒报、拖报、漏报。查处的货值较大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随时上报。
2017年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XX年年是“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攻坚年,按照地委、行署提出的“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建成效”的要求,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__改革开放新形象、为广大人民群众办事实的重要举措来抓。结合《__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五年规划(XX-2010)》,制定XX年年度“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以德治县”与“依法治县”的紧密结合,推进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共同发展,着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实现富民兴纳的宏伟目标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环境。
(二)总体要求
标本兼治,城乡互动,健全机制,全区前列。
(三)总体目标
在XX年度的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再上台阶,使全县城乡“脏”、“乱”状况基本改变,卫生与秩序明显好转。
二、重点整治内容和区域
(一)重点整治内容
1、整“五脏”:集贸市场脏、街巷院落脏、车站码头脏、饮食摊点脏、公共厕所脏。
2、治“五乱”:乱吐乱扔、乱停乱行、乱倒乱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
(二)重点整治区域
1、城区、各乡镇所在地、办公区域、学校和旅游景区、景点;
2、国道、省道和其他重要线路过境的村镇、集镇;
3、国道、省道、主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以及收费站、加油站、生活服务区;
4、汽车站、码头、市场;
5、除以上区域外,其他区域按“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由各乡镇责抓好重点整治。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一)主要任务
XX年年为“整脏治乱”攻坚年,主要任务是“抓重点,突难点,完善功能”。抓重点:即围绕卫生死角死面、落后单位和容易反弹环节三个重点攻坚,下决心解决背街小巷、社区院落、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等重点部位脏乱突出的问题,确保环境卫生进一步好转。突难点:即围绕改陋习这一难点攻坚,下决心解决“五乱”突出的问题,确保市民文明行为进一步好转。完善功能:即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下决心加大公厕、市场、停车场、垃圾中转、环卫设施、红绿灯电子装置、绿化美化亮化、广告标牌悬挂、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城镇功能进一步完善。
(二)工作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即每个季度为一个阶段。第一阶段:围绕卫生死角死面、落后单位和容易反弹环节三个重点攻坚,下决心解决背街小巷、社区院落、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公路沿线“两站一区”、村寨等重点部位脏乱突出的问题,确保环境卫生有明显好转。第二阶段:围绕改陋习这一难点攻坚,下决心解决“五乱”突出的问题,确保市民(村民)文明行为进一步好转。第三阶段: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下决心加大公厕、市场、停车场、垃圾中转、环卫设施、红绿灯电子装置、绿化美化亮化、广告标牌悬挂、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城镇功能进一步完善。第四阶段: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迎接年底检查评估。
四、职责任务分工
(一)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
以下“整脏治乱”主要职能部门除与一般部门一样治理好本部门责任区范围内的“脏”、“乱”现象外,还需完成以下工作:
宣传部门和文明办:负责总体部署和协调工作。
组织部门:将“整脏治乱”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将工作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发展改革部门: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落实项目经费。
财政部门: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并纳入年度预算;保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经费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正常运转。
建设部门:加强对城乡、风景旅游区建设规划的审查、指导和实施管理,加大对老城区破损街道的改造力度,年内改造结束一条街道,加强对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
城管部门:加大对公交车、出租车的监管力度;指导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加强对环境卫生、绿化、亮化及相关设施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卫生(爱卫)部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县城)活动,开展公共厕所达标治理活动;搞好饮食行业、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
经贸部门:督促中石化、中石油等部门加强对加油站环境卫生和厕所卫生的管理。
交通部门(包括公路管理局、海事处):加强对公路沿线收费站、生活服务区环境卫生的治理。抓好交通运输秩序整治。督促指导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卫生与秩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公安部门(包括交警部门):加强乱停乱行等现象的治理及职权范围内的噪音治理。
旅游部门:加强对宾馆、旅行社及旅游景区的环境卫生与秩序管理,推动这些行业或部门的服务、管理上档次、上水平。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集贸市场、饮食摊点、商业店铺的管理。
质监部门:随时查处各种制假和欺行霸市、坑害消费者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
环保部门:加大对乱排乱放行为、乱占河道的治理和处罚力度;治理职权范围内的噪音污染。
国土资源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取缔城镇周边的采石场、打沙场。
雍熙镇:抓好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在“整脏治乱”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教育部门: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和落实“整脏治乱”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学生教育管理,提高学生爱护卫生、保护环境的意识和文明礼仪素质;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文明新风进校园活动;组织抓好文明学校创建。
共青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及相关活动。
新闻媒体:开辟“整脏治乱”树新风专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设立“脏乱曝光台”,加强舆论监督。
(二)一般部门的职责
治理区域:本单位办公场所、院落、厕所等的“脏”“乱”状况。
一是制定有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二是搞好办公场所、院落、厕所等卫生。明确职责,切实解决管理空位或缺位的问题。加强对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三是配置卫生设施,加强单位清扫保洁,厕所有专人负责清扫、冲洗,达到卫生厕所标准。四是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单位门前车辆、行人秩序,严禁单位门前乱停乱放车辆。五是重点加强干部职工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自觉服从管理、规范行为、文明办公,主动纠正他人不文明行为。
(三)乡镇的职责
整治区域: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院落、集贸市场,公路主干线的村寨、集市环境等。
一是制定有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二是搞好办公驻地、街巷院落、厕所卫生。明确职责,切实解决管理空位或缺位的问题。加大对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三是加强对村镇进出口处的治理,确保无暴露垃圾。逐步规划建设集贸市场,取消马路市场。四是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垃圾堆放地。五是治理交通主干道环境,确保主要交通干线村镇道路畅通。划定公路沿线各村管理范围,明确职责,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确保公路沿线村落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乱排污水等行为。六是整治农村“五乱”现象(柴草乱垛、粪便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加强农村改厕、改圈和沼气池建设,实现禽入笼、猪入圈、人畜粪便和生活污水用沼气池处理,逐步改变村容寨貌,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七是加强河道治理,确保河道无明显漂浮物。八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自觉服从管理、规范行为、文明办公,主动纠正他人不文明行为。
五、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促进舆论声势的形成
1、调整充实“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力量,形成强有力的组织指挥系统,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配合抓、“整治”办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行动,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真正把“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纳入一把手工程,摆上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2、结合实际,超前制定年度工作方案,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有重点地全面展开。
3、把“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乡镇和县直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检查评比,兑现奖惩。
4、各级新闻媒体开辟“整脏治乱”树新风专栏,并通过“整脏治乱”大家谈、短评、记者行动等群众互动平台,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中学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3.进行自查自纠。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对照单位整改清单、党员干部对照个人整改清单“两张清单”边查边改。采取领导批评、同事点醒、群众监督等方式,指出问题要害,点出思想根源,立即纠正不良行为。
1.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严字当头,加强督促检查,一级一级传导压力。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随机暗访抽查,既查工作落实情况,又听基层和群众意见,及时反映和纠正突出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校长信箱、校长热线、校长接待日和值周组、办公室、教务处、年级坐班检查的监督作用,及时在学校公示栏和教职工大会曝光庸懒散浮拖的各类不良现象。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形成警示效应。
2.严格教育惩戒。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问题轻微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性质较为严重的,要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或发出效能监察建议书,限期整改;性质严重、影响面比较大的,要从严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
3.上下联动整改。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把专项整治内容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的重要任务,作为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和党员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合力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坚持开门开放抓整改,采取适当形式公开整改问题,及时公布整改成效,接受群众监督。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4年xx月xx日—xx月xx日)
1.常态开展评议。建立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社会评价机制,每年开展两次社会评价。采取电话抽查、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定期对学校党员干部的作风情况进行评议,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2.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制度建设,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监督体系,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行权过程的实时监督。
3.建立长效机制。充分总结运用教育实践活动和专项整治成功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分析研判预警及绩效考核机制,严肃组织纪律制度,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机制,失职渎职查处问责机制等方面制度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
按照市委和市教科局要求,成立我校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各支部、年级、部门要落实专门工作力量,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推进措施。
学校按照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倒排时间、倒逼进度,实行项目化推进。xx月xx日前要动员部署到各党支部,12月底要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学校网站、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宣传橱窗全方位、高密度抓好宣传工作,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反面案例,推动专项整治迅速升温、形成声势,形成集中整治庸懒散浮拖的高压态势。
(四)抓好工作结合。
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学习贯彻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融合起来,与巩固深化市委“解放思想、改进方法、转变作风”活动成果衔接起来,与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盖尾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推进在全镇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向深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火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把集中专项整治的过程变成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的过程;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左右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生产安全投入,提高各类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镇政府调整充实由黄明华镇长任指挥,各有关领导任副指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整治重点:建立完善勤务机制,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严肃查纠病车上路、“土三边”及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逆向行驶等违规违章行为;抓好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格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和点段的监控,加大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等重点时段的治理整顿力度。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要限期停运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立即停业整顿;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运输工具牌照。
2、消防火灾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派出所
整治重点:重点对车间、住宿、仓库“三合一”和“二合一”家庭作坊或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饭店和营业性餐厅、商尝超市和室内市尝学校、托儿所、养老院的集中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或者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销闭的,必须当场改正。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户方向错误的,以及商场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铁棚栏以及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对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者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并予以处罚。
3、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专项整治。由镇烟花火星及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派出所
整治重点: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尽快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要继续组织区域清查行动,深入各村各户,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地下作坊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严格原材料和产品出入库和监控网络,严格雷管编号登记管理,防止丢失被盗。继续抓好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销售领域的清理整顿,对非法经营销售和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要依法查处。
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危险化学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郊尾工商所
整治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创造、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严格安全条件验收和资格审查。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单位,一律取缔并予以处罚;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坚决实施关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督,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流失。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整治,对使用氰化物的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等,要依法予以关闭。
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国土资源所
整治重点:集中抓好砖瓦、采石场等各类小矿山的安全整治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各类个体私营小矿山的整治工作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安全条件评估、评价和验收质量。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矿山,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矿山、小采石常
6、水止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盖尾仙潭码头,各村水库和木兰溪流域水上船舶落实“三长负责制”。打击整顿“三无渔船”和电毒炸捕捞等违章现象。
7、建筑施工及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建筑施工及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负责。牵头单位:村建站
整治重点: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控,加大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运输设备、高空作业、模板支撑、手脚架、临时用电等重点部分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工地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和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整顿,确保持证上岗。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液化气充装单位和经营门市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气瓶检验措施。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8、有毒有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由镇有毒有害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卫生院
整治重点:加大对制鞋、制革加工、工艺品加工、家具制造和矿石工、石板材加工、陶瓷等粉尘作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整治力度。
9、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镇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安监站
整治重点:要抓好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化品罐车、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验,坚决取缔各种土制锅炉、土制升降机、土制压力容器,销毁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废旧气瓶主,全面清查牿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0、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教管办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报批手续,防止学生校外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道路交通、旅游等安全教育,增加不生自救能力。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的检查和危房改造工作。
11、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对旅游风景区安全检查,督促旅游景点管理单位抓好危险点段治理,设立安全获救标志,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食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窗口设备和旅游交通工具等务必彻底排查整改到位。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23日-10月24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应在10月25日前,把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镇安监站。
2、排查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专项整治小组要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和无牌无证运营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3、整改复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4、考核验收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县安委会届时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客领导重点抓的原则,明确责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常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总结以往专项整治的经验,突出本领域、本行业的重点,依法整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3、落实“周报告”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各村、各部门要在整治期间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情况及隐患整改表于每周五上午报镇安监站,由安监综合和方面的信息,并及时予以通报。
4、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进行公开通报,并将本次整治成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依据之一。在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5、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整治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同时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附:盖尾镇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表
樊川镇2011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由安监办牵头,工会、防保所、劳动保障所、环保配合。
8、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交通管理所牵头,相关村配合。
9、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质监站牵头。
10、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建筑牵头。
11、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由安监办牵头,各村、社区配合。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冯志海担任,成员由安监、质监、工商、文卫、三产、环保、派出所、***中队、交管所、供电、农业农机服务中心、教育、工会、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组成。各村、社区、企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早部署,抓好落实,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实处。各牵头部门在深入分析和把握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的基础上,要针对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整治步骤、工作要求和奖罚措施等内容,在四月份形成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实施。
2、突出重点,整体联动。各专项整治要按照深化“安全生产年”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以解决行业突出问题为落脚点,抓住行业特点和工作重点,分专题、分阶段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要求,实行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各专项整治工作所涉及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协作,镇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专项整治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提高专项整治的工作效果。
3、强化宣传,长效管理。一是加强整治工作的***导向,利用电视、橱窗、横幅等宣传形式加大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和做法,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确保全镇各行各业长治入安。
樊川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分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黎安监发【**】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公司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2、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从**年5月20日开始,至**年9月30日结束。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5月20日-5月30日);第二步,集中治理(5月30日-9月30日)。
四、检查范围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五、检查重点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查重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在**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及时上报。
各分公司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单位逐月对矿山、尾矿库隐患自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公司安全。
**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