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年终奖的个税计算适用“除以12的税收优惠办法”,即用年终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但在具体操作中,月收入的不同及年终奖发放方式的不同,都将导致个税计算方法的不同。本文将对不同情形下年终奖的各种计税方法进行总结归纳。
一、月工资收入不同,年终奖的计税方法不同
2016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当员工获得年终奖当月的收入超过3500元时,发放的年终奖直接适用年终奖优惠办法。当员工获得年终奖当月的收入低于3500元时,需要先扣除当月收入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再适用优惠办法。
1、月工资收入高于3500元的个税计算
『案例』
小张2016年1月工资6000,年终奖36000,无其它收入。
小张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000-3500)*3%=75元
小张年终奖(36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因此,年终奖个税为:
36000*10%-105=3495元。
小张2016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70元。
2、月工资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税计算
当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时,在计算个税时,可以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员工当月工资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
小张2016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36000,无其它收入。
小张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无个人所得税。
小张2016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
3500-2000=1500元。
那么小张年终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36000-1500=34500元。
34500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因此,小张年终奖的人税为:
(36000-1500)*10%-105=3345元。
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适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
1、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单位的年终奖适用个税优惠办法,而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则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中计税。
『案例』
小张2016年1月工资5000,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24000元,另取得兼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6000元,无其它收入。
小张本企业年终奖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24000除以12,其商数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小张本企业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为:
24000*10%-105=2295元。
根据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适用一次的规定,小张在兼职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应合并在其当月工资中计税,即:
(5000+6000-3500)*20%-555=945元。
如果兼职单位按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并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6000*3%=180元。
同时本企业代扣代缴了小张该月的工资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那么,在汇算清缴时,小张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945-180-45=720元。
2、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也可以适用个税优惠办法,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优惠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案例』
小张2014年年薪12万元,每月发放工资5000元,2014年12月按照绩效考核补发2014年度剩余年薪60000元。那么该部分剩余年薪的个税计算如下:
当月内取得的年薪,除以12个月,即5000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因此,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60000*20%-555=11445元
3、补发年终奖需要在发放时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取得除年终奖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应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年终奖本月发放了一部分,并按税法的有关规定交纳了个人所得税,其后一个月又补发了另一部分年终奖,那么该部分年终奖便不能与上月的年终奖合并适用个税优惠办法,而是应合并到第二个月的工资中计算个人所得税。
4、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办法。
例如,一些应届毕业生7月份进入公司工作,在其年终奖计税时,仍然可以适用个税优惠办法。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比如年终奖1万,当月公司是3000,
我是这样算的,扣税月基数为(10000+3000)/12=1083.33,确定税率是10%,那扣税额=(13000-2000)*0.1-25=1075元。
我用税务局的软件计算方法是把单月工资和年终奖分开计税,当月扣税=1000*0.1-25=75,年终奖扣税=8000*0.1-25=775,合计850.
请问现在使用哪种方法对?并请解释下
2、比如年终奖1万,当月公司是1500,又怎么样计算
是不是要补1500元到2000?10000-(2000-1500)后计算个税
不是,是(12月份工资+年终奖金—2000)乘以相关税率,在减去相关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好:0
不好:1
我这边用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软件是这样算的
eg:当月工资A3000B1800年终奖金都是5000
先申报当月工资A(3000-2000)*0.1-25=75
B无个人所得税
然后申报年终奖A(6000-0)*0.05=300
B[6000-(2000-1800)]*0.05=290
合计:A75+300=375
B0+290=290
个税计算器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原来是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2018 Excel 计算个税 工资扣税Excel计算方法
2018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Excel公式,当前2018年的个税起征点,内地为3500元,外籍人士为4800,较去年没有改变。本站提供的Excel计算个税公式,简单准确,套用方便,一学便会。当然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公式进行调整,适用于自己的工作需求。
Excel公式计算工资个税如下:
=MAX((A1-B1-3500)*5%*{0.6,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0)
Excel公式计算方法如上所示,里面的3500元是指2018年个税起征点,这个是内地人员的个税起生征点,自从改为3500后,好几年没有动过了,如果您计算的是外籍人员,那么请把3500改成4800,内地个税公式变成外籍个税计算公式就是这么简单。
注意,A1单元格表示的是要计算的工资收入,当然是税前的,没有扣除必要减除费用(也就是起征点)。
那么个B1是什么呢?它是指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各项保险,常用的五险一金,如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等,要注意是个人缴纳的部分,公司替您缴纳的部分不能扣除。
如果没有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公式就可以变成如下这样:
=MAX((A1-3500)*5%*{0.6,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0)
上面的几点搞懂后,再来一个稍复杂一点的,我们给个税计算结果进行四舍五入,直接在最外面加个ROUND函数就可以了,ROUND(xxx,2),2表示保留两位小数,简单吧!
=ROUND(MAX((A1 -3500)*5%*{0.6,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0),2)
对了,还有人会问,你这公式其他部分是什么意思啊!,这样解释起来有点啰嗦,这块“5%*{0.6,2,4,5,6,7,9}”是税率,这块“5*{0,21,111,201,551,1101,2701}”是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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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终奖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思路架构】介绍年终奖的纳税计算思路和方法
1、月工资收入和年终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分别计算。
2、找到年终奖对应的适用税率
(1)如果月收入≧3500,用年终奖除以12,用此结果匹配图1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2)如果月收入<3500,先用年终奖补足月收入与3500的差额,剩余部分再除以12,用此结果匹配图1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3、年终奖个税=(年终奖-补足3500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上文的“月收入”指月应纳税所得额,指应发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的金额。
二、【案例解析】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透彻理解
案例1:甲月收入50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18000元,月工资5000元减3500元免征额,按适用税率3%计算,即:(5000-3500)×3%=45元;年终奖18000元,首先除以12个月为15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3%,则年终奖应缴个税18000×3%=540元。总计甲应缴个税45+540=585元。
案例2:乙月收入100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36000元,月工资10000元减3500元免征额,按适用税率20%和速算扣除数555计算(10000-3500)×20%-555=745元;年终奖36000元,除以12个月为3000元,对应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即:36000×10%-105=3495元。总计应缴个税745+3495=4240元。
案例3:丙月收入34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24100元,月工资3400元不足3500元,用其取得的年终奖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3500-3400),再将剩余部分24000元除以12个月为2000元,按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24100-100)×10%-105=2295元;总计应缴个税0+2295=2295元。
三、【Excel公式】计算年终奖个税1个公式搞定
G2输入如下公式后向下填充
=LOOKUP(MAX(0.0001,(F2+MIN(D2-3500,0))/12),{0;3;9;18;70;110;160}*500+0.0001,MAX(0,(F2+MIN(D2-3500,0)))*{3;10;20;25;30;35;45}%-5*{0;21;111;201;551;1101;2701})
附件可点击“阅读原文”从百度网盘中下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四、【合理避税】年终奖多发1元,收入有可能少几千甚至上万
当处于税率临界点时,会出现多发1元年终奖,少收入几千甚至几万的情况。
举例说明:
甲年终奖是54000元,除以12个月为4500元,按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应纳税额为:54000×10%-105=5295元。
乙年终奖是54001元,除以12个月约为4500.08元,由于4500元是临界点,超过4500元至9000元按适用税率20%和速算扣除数555计算,应纳税额为:54001×20%-555=10245.2元。
由此可见,乙比甲的年终奖多拿1元,但收入反而少:10245.2-5295=4950.2元。
年终奖一元钱临界点效应: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税1155.1元;54001元比54000元多纳4950.2元;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4950.25元;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19250.3元;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30250.35元;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88000.45元。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个税计算器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个税计算器税率表
说明:
1、对照个税税率表时,不要以当前月工资收入所得来比照,要先计算出本月的应纳税所得额, 再用此应纳税所得额与上表比照,方能得到正确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上表是2011年个税改革后,起征点由2000元调整至3500元后的七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开始使用。
个人所得税分类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可分为三大类:劳务所得、经营所得、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又可分为十一小类: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
劳务所得
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实行按月综合征收。“降低税率,减并级次”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共识,为兼顾现行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可将税率简化为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纳税人当月的三项收入综合之和,超额累进税率,仍实行按月征收的办法。这样既可以减轻低收入者的负担,又可以培养壮大中产阶级,还可以适当增加高收入者的纳税负担。具体税率表设计如下:
经营所得
采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的、实行按年综合征收。为兼顾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所得和合伙制企业所得纳税人的纳税负担,衔接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可将税率简化为三级超额累进税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各项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额,按年综合征收,分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具体税率表设计如下:
其他所得
采用20%的比例税率、实行按月(次)分类征收。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遗产继承所得和接受捐赠所得等非劳动所得采用20%的比例税率,分项按月(或按次)征收,不作任何扣除,并对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对一次性收入超过100万不超过500万的,加五成征收; 对一次性收入超过500万的,加十成征收。这样既可以适当扩大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又能够强化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
成都个税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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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说明:
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35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成都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提示:自2011年开始至今,内地人员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个税计算器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提示:自2011年开始至今,内地人员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工资个税Excel计算公式
=MAX((税前工资-五险一金-3500)*5%*{0.6,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说明:
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35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2013年度收入超过12万者开始个税纳税申报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纳税人在2013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合计金额达到十二万及以上者,需要在年度终了三个月内去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事项。
也就是说在2016年的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这段时间内,不管纳税人是否已经足额缴纳了个税,均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自行纳税申报,并不是要求纳税人再次重复缴纳税款,而是为了要求纳税人自觉履行个税申报义务,只有通过申报发现少缴税的纳税人,才需要补缴税款。
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间内办理个税申报,最高可能处一万元的罚款,所以大家都好提早做好纳税申报工作,如果拖到最后时间段,往往最后一段时间是高峰期,很容易出些意外,得不偿失。
个税税率表计算器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原来是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2017个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2011年6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民要求修改个税起征点。2011年6月30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说明: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35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个税计算器
个税计算器税率表
说明:
1、对照个税税率表时,不要以当前月工资收入所得来比照,要先计算出本月的应纳税所得额, 再用此应纳税所得额与上表比照,方能得到正确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上表是2011年个税改革后,起征点由2000元调整至3500元后的七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开始使用。
个税计算器案例说明
1、张天乐2018年1月份工资收入4800元,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为600元,则张天乐这个朋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 4800 - 600 - 3500 = 700元,应纳税所得额700元不超过1500元,适用税率表一级,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700 x 3% - 0 = 21元。
工资月收入多少的情况下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众所周知,现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3500元,很多人认为只要工资收入超过3500元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其实不然,因为工资收入的五险一金是不需要缴税的,这样纵使有时工资超过3500元,也不需要缴税的。
按照现在的最新个税税法,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应在计算个税前扣除,这部分属于免税的。比如某人2016年1月份工资3900元,五险一金合计500元,工资收入为3900-500=3400元,小于个税起征点3500元,按照个税税法相关规定不必纳税。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即使工资高于个税起征点也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各地五险一金的扣除标准不一致,所以各地无需纳税的最低工资也就无法统一。
这样我们就能知道,并不是工资收入高于起征点就要纳税的,还需要扣除国家规定的免费部分,特别是五险一金。
其实我们不必太过在意要缴纳多少工资个税,我国实行的个税源泉扣缴原则,公司企业给我发的工资都是税后的,都为我们员工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想逃税门都没有的。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收入越高其缴纳的个税也就相对越多,自己收入增加的同时,也为国家奉献了不少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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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器
个税计算器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从2011年9月1日开始,新个税法实施,起征点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个税=应纳税额×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额=工资 - 三险一金 - 起征点,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与不同的应纳税额对应。
个税计算器税率表
说明:
1、对照个税税率表时,不要以当前月工资收入所得来比照,要先计算出本月的应纳税所得额, 再用此应纳税所得额与上表比照,方能得到正确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上表是2011年个税改革后,起征点由2000元调整至3500元后的七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开始使用。
个税计算器案例说明
1、张天乐2017年1月份工资收入4800元,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为600元,则张天乐这个朋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 4800 - 600 - 3500 = 700元,应纳税所得额700元不超过1500元,适用税率表一级,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700 x 3% - 0 = 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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