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房屋安全鉴定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

  2、受理委托,查验有关证件、资料,并签订协议;

  3、初始调查、现场查勘;

  4、检测验算;

  5、鉴定评级;

  6、处理建议;

  7、出具报告。

  承诺时间:

  受理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勘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对有明显险情的房屋,应当立即安排鉴定;房屋结构复杂、鉴定难度较大,在20个工作日内不能鉴定完毕的,视情况提出阶段性鉴定文件)。

  1、办理要件

  (一)申请危房鉴定,需提供材料:

  (1) 鉴定申请报告(由当地政府或单位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

  (2) 申请登记表(由鉴定受理登记窗口提供)

  (3) 申请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 产权证(或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及其他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5) 土地证(或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与复印件

  (6) 房屋原设计施工图、地质勘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有关原始技术材料

  (7) 房屋现状彩照(背面由村委会盖章)

  (二)申请房屋装修结构变动、明显加大荷载、改变设计用途的结构安全鉴定或抗震安全鉴定,需提供材料:

  (1) 申请登记表(由登记窗口提供或网站下载、复印)

  (2) 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单位营业执照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 产权证或其他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4) 房屋本层建筑与楼层结构平面竣工图、上层楼层平面竣工图(均为整张图纸)、以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料

  (5) 搭建阁楼、增设海鲜池、加高楼地面等,须提供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设计图

  (6) 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设计单位)签具的结构修改图或设计变改联系单

  (三)申请房屋加层、扩建、改建(或补办手续)安全鉴定,需提供材料:

  (1) 申请登记表(由受理登记窗口提供)

  (2) 申请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 产权证(或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及其他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4) 房屋设计施工图、地质勘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有关原始技术材料

  (四)申请房屋司法鉴定、纠纷仲裁、安全事故质量鉴定或工程影响质量鉴定,需提供材料:

  (1) 书面委托书(由司法或仲裁部门,事故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提供)

  (2) 申请登记表(由受理登记窗口提供)

  (3) 必要时,应提供产权证(或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及其他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4) 房屋设计施工图、地质勘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有关原始技术材料

  (五)申请二次鉴定、跟踪鉴定或鉴定复印,需提供材料:

  (1) 鉴定申请报告(由当地政府或单位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

  (2) 申请登记表(由鉴定受理登记窗口提供)

  (3) 申请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 产权证(或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及其他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5) 前次鉴定报告

  (6) 房屋现状与危险点的彩照等

  (六)申请政府拆迁旧城改建房屋安全鉴定,需提供材料:

  (1)书面委托书(由政府拆迁改建指挥部提供)

  (2)申请登记表(由鉴定受理登记窗口提供或下裁、复印)

  (3)房屋基本情况说明(概况、结构与构造情况)

  2、在符合办理要件的前提下,鉴定办理时限

  (1) 房屋装修结构变动、明显加大荷载、改变设计用途的结构安全鉴定:受理鉴定申请登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2) 危房鉴定:受理鉴定申请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

  (3) 其它各类鉴定:受理鉴定申请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4) 确有明显险情或特殊任务的,可在受理鉴定申请登记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

住建局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格式

  一、申请人(单位)

  申请人(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身份证

  二、被鉴定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名称 房屋地址

  原设计用途 建 筑 面 积 建造年代

  结构类型 层数 产权所有人

  产权证编号 备注

  三、申请鉴定内容

  申请人承诺:本人(单位)已详知《申请须知》所有内容愿按鉴定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按规定承担所需费用,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因提供的资料

  与房屋实际情况不符,导致鉴定结论与实际不符,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鉴章):

  年 月 日

  申请须知1、被鉴定房须附有平面图,图上标明内外墙及尺寸,多栋房另附总平面图。

  2、鉴定时,应由熟悉房屋历史或房屋情况的人员陪同,被鉴定房屋的门必须全部打开,以便鉴定人员查勘。

  3、申请人须配合鉴定人员对房屋隐藏部位作出必要的开凿检查。

  4、申请人(单位)办理申请时,需提交房屋产权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5、办理鉴定手续时,申请方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6、申请人(单位)接到鉴定工作完竣通知后,应在五日内领取鉴定报告,超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鉴定档案不予返还。

  7、受理申请后,客户中途撤销申请,鉴定费不予返还。

  8、申请人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名字:座落地址必须填写路名及门牌号。

  9、产权性质指全民、集体、私有及其它:房产关系是申请人与房屋的关系指所有权人(含产权共有人、经营管理人等)或使用人(含租赁人、拨用人等)

  10、房屋使用人对房屋进行改造的,必须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改造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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