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
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而现在的食品安全却已成为了我国目前最受关注的话题。经过剖析,我发现,造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三点原因,具体表现在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后;检验检测的标准不够高以及防止和制止假售的技术还不够完善这三方面。如果这些技术,方法不解决,那么,他就会直接影响到热身体的健康,关乎着人的生命。按理说,食品安全势力所应当的,但,在这时,谁又能保证什么视频是安全的呢?食品安全不该是冲印保质期就能蒙混过关,那些昧着自己的良心,赚黑心钱,拿人民的健康当堵住的人,是多么的可耻啊!
视屏的安全再度敲响了警钟,有关部门应该跟家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能力,及时发现隐患,并防患于未然,才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紧迫任务啊!
食品安全工作内容
5月23日上午,渝北区政府召开食品安全联席工作会,全力推进和深化“百日大整顿”各项工作。副区长牟小云在讲话中,重点强调了四项内容:
第一,各尽其责,强化监管。前期整治基本摸清了家底,对全区餐饮服务经营状况有了初步认识。目前渝北区食品生产安全总体较好,各部门、镇街、园区都很重视,但是贯彻各项措施,不能大而化之;政府各部门必须重视监督管理。监督,侧重点是指职能部门对餐饮服务行业(企业)的监督,让企业明确自身担负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侧重点是指政府部门有责任、有义务“管好”和“理顺”职责内的各项工作。
第二,坚持原则,细化落实。必须坚持三条工作原则:一是分类处置。立即把前期摸清的企业,按照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分类。二是分级管理。区食药监分局主要负责监管大、中型餐饮单位;各镇街负责监管小型餐饮单位,相应的处罚权、审批权、监管权一并下放到位。三是实时更新。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为确保有效动态管理,各类登记信息要实时更新。
第三,严格标准,分类管理。按照大、中、小型餐饮实行分级管理。(1)对于大型餐饮单位,要按国家标准严格管理。(2)对于中型餐饮单位,重点做好五点:一是完善进货台账;二是规范仓储管理;三是备案登记并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四是明确餐厨垃圾的流向;五是完善合法经营的各类证照。(3)对于小型餐饮单位,重点做好四点:一是确保依法经营,区食药监分局、镇街要协调配合,将无证无照经营的小型餐饮单位,纳入政府监管视线,原则是“引导、帮助、整改”。二是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各类经营证照和健康证等都要上墙公示。三是餐厨垃圾要分片区归类,与市政部门衔接,管好餐厨垃圾流向,要从源头控制,确保不将问题延伸到下一个监管环节。四是要公示各类统一印制的表格和制度,做到“要详细、要上墙、要一致”,区食药监分局印制规范表册并指导镇街开展工作。要让各类餐饮单位明确最基本准则和底线标准,要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要将前期摸清的家底,发挥实际作用。镇街要定期检查,定期更新餐饮企业信息,深入一线,不能将工作浮在面上,只有足够熟悉工作对象,才能管理好,才能帮助餐饮单位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经营,从而迈上更高监管水平,为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做出贡献。
第四,脚踏实地,常态管理。各部门、镇街、园区要把“应急性工作”转化为“常态性工作”,做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迈出踏实步伐,脚踏实地开展工作,构建长效稳定有效管理机制。
企业关于食品安全的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肉业高温一车间的廉景波,很高兴为大家演讲。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食品安全,从你我做起》。
“一城春色半城水,两河四岸景醉人。”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我们的家乡河南漯河恐怕是再贴切不过的了。离家四年,我发现大城市的美好远无法和我心中的家乡相比拟。我喜欢徜徉在漯河的沙澧河岸,欣赏美丽的风景;我喜欢穿梭在漯河的大街小巷品尝这个城市带给我的最独特,最丰富的美味;我喜欢逢人便说,我骄傲,我是漯河人!
漯河,一个中原腹地古老的小城,承载着远在他乡的漯河人最深的寄托;漯河,一个中原的食品名城,食品对于这个小城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那么对于食品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是味道?是口感?还是我们中国人讲究的色香味俱全呢?站在一个美食家的角度上来看,正是这些。然而对于我们这些平常的消费者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食品安全”。
可是,在如今这个物质充裕的社会,在众多人们一味地追求食品的多样和美味的同时。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却频频发生。地沟油,注水肉,苏丹红,三聚氰胺,速成鸡,塑化剂,各种各样违规添加的防腐剂,添加剂我们并不想人人都变成化学家,可是这些我们平常百姓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名词如今却连三岁孩童都能说的朗朗上口。这说明了什么呢?这说明食品安全问题已经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话题。
近些年来,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让更多的人们开始彷徨,究竟什么还是我们能吃的,什么才是值得我们相信的安全的食品
中国,一个古老的东方大国,一个曾经令盖世无双的拿破仑警告西方国家不要惊醒的雄狮,可是今天为什么面对食品安全时,却让我们自己的国民丧失了信心呢
让我们静下心来,默默的拷问一下自己的心灵:我们是否离祖先为我们留下的传统美德越来越远?是否已经背离了社会公德?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在追逐利润的同时,
必须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以牺牲道德和消费者利益换取利润,最终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
作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尤其重要,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食品安全是一个食品生产企业的灵魂,只有生产出安全健康的食品才能称得上是一个合格的食品企业。因此,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大食品安全保障力度,从小处着手,不放过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细节的安全保障。
说到食品生产企业,我最先想到的就是我们漯河人引以为豪的双汇集团。过去的四年,我一直在外地上学,家乡漯河的双汇集团是我一直引以为傲的企业。每当有人问起我是哪里人,我都会骄傲地说:我是双汇总部所在地河南漯河人。即使是在双汇瘦肉精风波事件之中,作为一个经常把家乡企业挂在嘴边的我也多少受到了一些影响,有嘲讽,有奚落,可是说句心里话,我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任,因为我知道一个从小吃双汇食品长大的我,并没有受到什么不好的影响。那时的我只是在他乡默默地坚守着自己的那份信任和期待。
今天,我有幸成为双汇的一员,我看到了厂区最醒目位置挂着的“产品质量无小事,食品安全大如天”的标语,我看到了双汇严格的车间管理制度,看到了每一个双汇人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这一切的一切,更加坚定了我的那份信任和期待!
现在的我作为双汇车间的一线生产员工,作为食品安全生产的把关者,我能做的,我们大家能做的就是要从本岗位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把好食品安全关,不让任何一件次品从我们手中流入到社会,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肉制品。
心在哪里,哪里就有风景;志在哪里,哪里就有成功;爱在哪里,哪里就有感动。让我们秉持双汇人的智慧,用爱战胜所有的不可能,借着双汇的平台托起我们民族食品安全的桥梁,为双汇的明天,为我们漯河食品产业的新发展谱写新的篇章!!!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企业食品安全表态发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将大家召集来,在这里召开全镇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培训动员大会,目的是增强大家对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大家对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了解,我们还要对全镇信息员展开一次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大家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开打下一个坚实的底子,开一个好局。
在这里,我就此次培训动员大会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近年来是一个热点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都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管理,特别是近期各地频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更引起党和政府的关注。今年,我们县也对食品药品药品安全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申报食品药品安全县,因此要求镇政府在镇上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专人负责,前一段时间,县里还对我们城镇的33名信息员组织了专业培训。我们城镇要借这个契机,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因此,在这里开这个动员培训大会,就是要表明我们要抓好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食品药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所有生产生活安全的重中之重,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就是大事,当前正是各种流行病和食品安全隐患突发期,农村集体聚餐更要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所以大家要统一思想,要保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
二、严格规章,明确职责,切实保障好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
今年,县委、县政府已经将食品安全纳入到乡镇年度工作考核中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好坏也将影响到乡镇在县里的排名情况。为了更好的让你们开展工作,县上对各村的信息员直接落实待遇,待遇将参照农村保洁员的标准。基于以上两点,我们更需要加强对大家的管理。
在这里,我要强调两点,一是要落实好规章制度。好的规章制度是我们落实各项工作的前提,我们针对信息员制订了《城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员的职责,强化了对信息员的管理,特别是对信息员的待遇问题和奖惩问题做了具体规定,对不能胜任工作或是其他符合调整条款的人员,我们要坚决予以辞退,以此,切实保障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落实。
二是要增强大家的责任意识。你们各村的村委主干是所在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领导责任;各村的信息员即是食品安全管理员也是药品安全管理员,是所在村食品药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你们各村的信息员是由各村村两委推荐而来的,所以你们还要对各村的村委负责,认真的开展工作,不辜负组织和村民的信任。
三、加强学习,掌握本领,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业务能力。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对于大家来说是一项新兴事物,不论从管理还是业务方面都需要大家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和掌握,因此要求大家要加强学习,及时总结,尽快掌握工作流程,有效的开展工作。一会我们还要针对信息员日常工作进行专题培训,我们将请来食药局的领导为大家讲解食品药品安全的业务、宣传、报表等方面的知识,希望大家能珍惜此次培训的机会,认真听讲,深刻领悟,不懂就问,及时消化,切实掌握好工作的要领,圆满实现好此次培训的目标,在今后,能够更有效、更专业的开展工作。
四、理清思路,立即行动,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开创一个好的局面。
预则立,不预则废,希望大家能够充分领会这次大会精神,立刻展开工作,理清工作思路,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拿出一套好的工作方案来,同时总结出好的工作方法。要积极的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各种途径,营造好工作氛围,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深入人心,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在我镇的顺利开展打好一个底,开好一个局。
同志们,食品药品安全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既是我们工作的职责,也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义务,因此,大家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切实把城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好、做扎实了,为建设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新城镇而努力奋斗。
食品安全
9月20日至10月9日,为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国庆佳节,县质监局把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国庆安全维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了国庆期间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和食品质量安全。
该局在继续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检查了节日旺销食品,特别是把老百姓密切关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乳制品、粮、肉、饮料、糕点、水产品、酒类等节日食品和儿童食品、营养食品、旅游食品作为重中之重,主要查处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利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0余家,排查处理食品安全隐患2处。
为确保国庆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该局在继续扎实推进特种设备“三项行动”和现场巡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国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重点对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医院、酒店、购物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深入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30余台。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由食品质量引起的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者疾患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的事故,及其他由食品质量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指发生在学校、重要活动期间以及影响广、易造成一定范围内社会恐慌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三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乡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地方性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实行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对容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及相关食品,明确防范责任,落实防范措施,严格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整改,限期消除。
(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公共食品安全设施的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经费投入。
(五)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所需物资调配、人员救治和善后工作,并责成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第五条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依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农技站: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落实农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把好农畜牧产品市场准入关。
(三)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和卫生的监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认证认可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计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质量违法行为。
(四)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对食品工商企业和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进行登记注册和颁发证照工作;维护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食品市场交易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开展食品打假维权活动,查处食品广告中的违法行为。
(五)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机关食堂、餐饮行业的食品卫生日常监管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开展食品卫生的抽验检测工作,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疾患人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救治,确保人员伤亡降到最低限度。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要按职责开展查处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积极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
第六条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或组织、个体经营户均应加强各自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各单位、组织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疏漏及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经常性进行食品安全自查活动,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危害进一步扩大,同时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应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发生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七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2、未进行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
3、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4、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5、索贿受贿、包庇事故责任的;
6、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措施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7、食品经营环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或“三无”食品的;
8、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9、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10、拒绝、拖延接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或拒绝、拖延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1、其他失职行为的。
第八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五、六、七条,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按照事权和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者疾患200人以上(含200人),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九条乡政府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组提出并报乡政府或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
第十条有关部门自接到经乡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责任追究意见之日起20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依法定程序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乡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分决定。
第十二条监察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实施行政监察。
第十三条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解释。
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及新密市人民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全市人民身心健康,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局。建立监管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坚持平时监管与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检测、检疫与重点治理相结合,固定场所与流动滩位检查相结合,严把农业生产投入品的源头关和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关,全面完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和近期任务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使全市的农产品生产安全得到强化,检测检疫体系得到完善,农业生产投入品的管理得到加强,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得到保障,农产品安全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近期任务:国务院规定的禁用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在市场上逐步销声匿迹,限制使用的得到进一步控制;农产品批零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药残留超标蔬菜严禁上市;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级对硫磷、久效磷和磷铵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禁止“廋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绿霉素”等禁用兽药在养殖业生产中使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部位和时间安排
一)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和植物生长的用药特点,市农业执法大队要在平时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管理的同时,重点在3—6月份、8—10月份开展两次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加强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市畜牧中心要按照上级要求,在平时加强监管的同时,每年集中不少于四次对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治理,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
二)上市生鲜肉品和蔬菜的检疫及检测
市畜牧中心、农产品监测中心要在每日做好上市生鲜肉品、蔬菜的检疫、检测的基础上,每逢传统节日前后、春秋疫病多发季节、夏秋蔬菜生产用药高峰都要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努力做到不漏检、不误检、不迟检,对检查出的不合格肉品和蔬菜依法进行妥善处理和集中销毁。
四、主要工作
一)正确引导群众,在生产过程中把好农业生产安全关
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实施高毒农药削减计划,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药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推广使用低残留高效农药及生物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普及安全、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品认证工作,在生产过程中把好农产品生产质量关,确保生产出的农产品安全无害,保障人民身心健康。
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首先,市畜牧中心、农业执法大队要会同工商部门,依法对各类农药、兽药、饲料、肉品经营商户全面清理,对已发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要认真核查经营档案,依法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的吊销证照,对无证经营的依法进行取缔。
结合《农业局2007年农资打假实施方案》,市农业执法大队要切实做好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管,对各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一年不少于4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要求各农资经营门店实行“一票(购销票据)、一卡(质量保证卡)、一档(经营档案)、一牌(农业局敬告农民朋友提示牌)”、一书(承诺书)农资经营诚信服务制,推行“台帐记录、票据索源”制度,确保销售产品保质保量,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市畜牧中心要重点加强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的监管,饲料要着重查处无批准文号、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产品标识的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产品,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杜绝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违禁药品行为;兽药方面重点对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不规范、无产品批准文号和以地区试验名义生产、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剂进行查处,尤其对明令禁止使用的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依法进行收缴和集中销毁,切实维护畜牧业生产者、经营者、畜禽产品销售者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检测检疫,依法加强监督,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民吃上放心农产品,市农产品监测中心要加强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城区菜市场、矿区蔬菜批发市场、青峰路集贸市场进驻检测人员,并根据市场不同季节的经营状况特点,及时调整上岗时间,加大上市蔬菜每日同步抽样检测力度,全市每天坚持抽取比较有代表性的蔬菜样品120个,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科学检测的同时,认真填写抽样凭证和检测结果凭证,建立检测档案,严格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对市区50余家大型超市量贩及民康路、文峰路、气象街等集贸市场经营者凭“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准予经营。市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实行严格的监督验证制度,对每日检测出的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要依法进行就地销毁,决不心慈手软。在对经营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积极引导商户到国家认定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进货,要求他们学会自测,使其尽量经营合格产品,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确保我市蔬菜市场高标经营。
市畜牧中心要抓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确保上市肉品安全,要全面落实检疫制度,严格检疫程序,规范检疫行为,杜绝只收费不检疫,只发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加强检疫票据的管理,严肃查处倒卖、转让检疫票据的案件,强化监督管理,对查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禁止病害畜产品上市和流通,严厉打击经营病害动物及产品的违法行为,保证上市肉品安全,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农业局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设立咨询台、咨询电话,出动宣传车辆,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农业信息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增加农产品生产者、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者和城乡居民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共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为了保证宣传效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农业执法大队将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印制、发放“新密市农业局敬告农民朋友”提示牌,印发禁用农药目录、推荐使用农药目录,提醒和引导广大农民正确使用农药,并向社会公开农业执法大队与商户签订的农资质量承诺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农产品质监中心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周报、月报结果,及时在新密市农业信息网上发布,月报结果在新密市电视台、新密市委、政府两办信息上以通报形式公布,并在各大市场、主要街道、超市量贩显著位置张贴,接收社会各界监督,真正让群众吃的放心、吃的舒心。
食品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惠天志组员:赵静瑜、李瑞婷成员:各科任老师。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学校制定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细化,落实到岗到人。
2、学校经常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未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校外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人是实验员和学科教师),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三、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教育管理。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领导职能。
2、学校每期组织1-2次安全、卫生、防疫知识讲座。
3、班主任每期组织家长进行一次安全、卫生、防疫知识讲座,并和家长签好《安全手册》。
4、老师必须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进行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上课期间,老师不得离开学生。
5、如果发生在上课铃声响了3分钟以后,老师还没有走进教室,值周学生应立即向班主任或教导主任汇报。
6、体育课上,老师要遵循学生的身理及心理特点进行教学,并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杜绝"放羊"现象。同时,要经常检查体育器材、场地等方面的安全性能。
7、理化生、美术、劳动等使用有危险性学具的学科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8、严禁学生攀爬学校的楼层护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拥挤、不推攘,不在各楼层的通道、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不要攀上门窗打扫卫生或做其他事情。不得进入校园的施工地带,严禁攀爬围墙出、入校园。
9、加强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定期开展心理辅导讲座。
10、坚持安全情况的登记制度和上报制度。
11、完善安全、卫生、防疫的考核方案,坚持对相关部门和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二)、门卫管理。
1、所有人员凭证件进出校门。自觉服从门卫和值勤人员的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校门。
2、家长接送学生不得进入学校。家长确实有事需要进入校园,要征得老师或门卫的同意,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3、门卫对外来办事人员、参观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并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4、小商贩、推销等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留宿客人。
5、严禁携带各种凶器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携带公物出校门者,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经门卫检验核实方可放行。
6、非出、入校的时间,门卫不得随意放学生出入。
7、夜间和节假日要加强校园巡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出勤管理。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学生请假,须有家长口头或书面的同意。
2、班主任和值勤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尤其是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发现缺席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找到学生。如在20分钟内找不到学生,及时向领导汇报。值周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作好记录。
3、各科任教师必须清楚所任班级的学生人数,并在每节课(包括活动课、辅导课等)之前检查一下人数。如发现无故缺席的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班主任汇报。
4、各班选派一名学生为安全委员,及时向老师汇报班级的出缺勤情况,凡是有请假的,班主任必须有记载。
(四)、设备管理。
1、各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教室和卫生区内的设备安全性能,各专用教室的教师负责检查自己分管教室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坚持安全小组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小结的工作制度。
2、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确定专人管理。
3、禁止学生随意玩弄电器设备和进入配电间。所有配电箱都要上锁。发现电器设备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和上报,保证安全性能良好。
4、严格实验室规程,加强化学试剂等物品的管理。提取剧毒物品和危险药品时,必须有二人以上的老师同时在场。
5、各班、各室在不需要用电、用水时要及时关闭,离校时必须关锁好门窗。
(五)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后勤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六)集会、出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出操应由学校行执周政、执周教师和体育教师专人负责楼道安全、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的纪律安全。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责任人是当堂课教师),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按指定安排的座位或站队有序进场,由该堂课教师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七)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八)、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值周教师与安保人员在校门检查。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5、门卫不得随意将流氓,闲在人放入校园。
(九)、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进行检查,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摊点要坚决取缔。
(十)、食堂、小卖部管理。
1、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办理健康证。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小卖部有关操作规范,切实作好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彻底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动物进入食堂、小卖部。易腐食品应低温保存,隔夜食物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4、食堂、小卖部应作好消防工作,注意安全自查。
5、未经食堂、小卖部的主管人员批准,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十一)、住校生宿舍管理。
1、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学生宿舍。
2、值周领导、班主任和寝室长随时检查寝室安全;学校每学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发现问题随时整改。
3、值班老师和门卫应加强夜间的巡逻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4、宿舍非开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逗留。晚上学生进入宿舍后不得随意离开。不得带非住校生进入学生宿舍,更不得留宿外人。
5、禁止学生在宿舍里点明火、抽烟、搞无意义的活动;禁止私拉电线或使用学校提供以外的电器。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地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等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健康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住校师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整合资源、统一指挥、及时反映、措施果断”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省、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和强化管理的力度,落实好学校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师生的心中,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思想认识,从而自觉地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地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买“三无”产品,不买过期食物,不买自制的、不卫生的食物。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
二、应急机构
成立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永(校长)副组长:孟显军(总务主任)
组员:食堂教师班主任
下设工作小组:
(1)事故调查组:
组长:孟显军
成员:孙宏禹、姜利群。
协同上级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作出调查记录、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对事件责任人依法实行处罚。
(2)事故处理组:
组长:孙宏禹成员:姜利群。
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舆论导向工作,及时减少负面影响。
三、食堂食品安全的操作与管理
1.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加强索证管理,凡大宗物品,必须索证,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严把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再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污染。控制细菌污染,杀灭病原菌。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各餐的熟食品和剩饭,在销售或使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5.实行销售食物48小时留样制度。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留样,取每餐的饭菜250克密封好在冷藏箱内保存24小时。
6.重视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并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不适合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食堂。对食堂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重点进行食品卫生法制教育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到持证上岗。
四、防控措施
1、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买、不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要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6、严把食物采购关,食物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建标立卡。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把试喂鸡工作落到实处。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要保持食堂食品。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按要求消毒。
五、应急处理。
1、启动预案。值日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发现个别轻度症状(如腹泻),值日教师或班主任带学生就医,并立即通知家长,并由办公室备案。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启动本预案。
2、及时报告。及时向教育局、防疫站、医院(电话:120)及镇政府报告。并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3、医疗救援。事故处理组立即到达现场,在医务人员到校之前,合理处置食物中毒学生,初步摸清症状,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
4、联系家长。相关班主任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食品、矿泉水等,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及时查找
6、事故调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协同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配合相关部门追查责任。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写出食品中毒事件的总结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六、责任追究
对导致事故的起因的相关责任要严肃追究。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对在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管理的具体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师生用餐的卫生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校成立了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刘永副组长:孟显军
成员:食堂教师班主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由校长直接领导,总务处具体组织实施,政工处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食堂要自觉接受学校和各级卫生监督行政部门的检查。学校政工处每天安排卫生室专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详细记录。
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1、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食堂门窗等各种对外通道必须上锁封闭,食堂内食品、蔬菜等制作饭菜的原材料要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等事故发生。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在采购食品、食品原料时,应按食品卫生要求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
3、库房有专人管理,库房应清洁卫生、通风干燥且无鼠害;食品库房要建立进出货验收登记制度,对入库的食品注明入库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分类上架、标识清楚食品贮存应当分类,离地存放。非食品不得进食品库存放。定期检及时处理变质和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食堂按规定建立留样制度,加强对剩余食品的保管与储存。不按规定做好饭菜留样,每发现一次罚款二百元。
5、由总务处、政工处人员对食堂的食品、蔬菜等制作饭菜的原材料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主要从外观、颜色、气味、生产日期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记载。
6、对食堂工作人员的要求:食堂工作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上岗期间出现腹泻或疑似患病要暂停工作主动保检,不得隐满,待确诊排除有关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
7、保持个人卫生的清洁,勤剪指甲、勤洗手,男士不得留长须,女士在岗上不得戴耳环;工作衣帽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上岗时应正确穿戴,不准长发外露,上厕所前应先脱去工作衣帽,大小便后应重新洗手消毒。食堂工作人员不佩戴统一的工作衣帽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一百元。
8、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对食堂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安全与卫生。
9、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提供饭菜,禁止提前在学校没有下课之前向学生提供饭菜。
10、经营者负责记录并收集承包期间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档案资料,以备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11、提供给学生食用的菜汤,必须要有专人管理,不能放任学生自由取用。
三、其他管理和处罚规定:
1、不服从学校管理安排,造成师生无法用餐,每次罚款五百元。
2、学校管理人员检查指出的整改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达后,没有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次对总务处罚款200元;上级组织的卫生检查,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给予主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员罚款300元。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受到书面通报批评的对总务处、政工处每次罚款500元。
3、一次发生超过十人以上食物中毒现象,解除食堂所有工作人员,造成严重后果,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成立专门的领导管理机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食堂食品管理。
二、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不得承包经营,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指标。
三、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四、学校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五、学校应当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六、学校应加强对食堂食品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每天深入食堂检查一次以上,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安全。
七、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两年到期换证一次,每年到期年审一次,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未参加年审的学校食堂不得从事学生餐经营活动。
八、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
(一)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要求
一、学校食堂应建在周边25米内没有有毒有害作业点及厕所、垃圾堆等有害昆虫孳生条件的地方。
二、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食堂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除紧挨灶台的墙壁必须全部加盖瓷砖外,其余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消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灶台、操作台应全部加盖瓷砖。
四、食堂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必须配有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纱窗、纱门),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并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食品蒸煮烹调间必须安装有通风、排烟装置和污水排放设施,食品切配间必须配备存放废弃物的设施,食品出售场所必须安装紫外线消毒灯,进行空气消毒。
五、食堂必须设立专门的从业人员更衣室,并在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设立洗手处。
六、食堂必须根据实际需要配足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并加盖瓷砖;配足货架,用于盛放食品用具、容器;配备消毒柜,无法配备消毒柜的,必须配备足够的橱柜,用于学生餐具消毒后的保洁。
(二)食堂食品要求
一、食堂从业人员、学校师生出入厨房、餐厅时应随手关好纱门,防止苍蝇进入污染食品及餐具用具。
二、每次用餐完毕,食堂从业人员应及时对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打扫、冲洗;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大扫除,随时保持食堂室内外的整洁卫生。
三、要定期对食堂周边环境进行消毒,有力消除老鼠,蟑螂、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食堂内不得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工具、物品,食品用具、容器用后应洗净,应定位存放,排列整齐,不得直接置于地板上。
五、食堂每天产生的垃圾必须有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垃圾屋应加盖密封。
六、食堂废弃物存放桶、泔桶必须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并加盖密封。
(三)餐饮具、食品容器卫生消毒保洁要求
一、餐饮具必须做到餐餐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餐饮具用后洗净,应放入消毒柜消毒30分钟以上;食堂未配备消毒柜的,用消毒剂进行消毒,或将洗净的餐饮具全部浸泡在沸水中,煮沸5分钟以上,后放入橱柜中保洁。
二、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三、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并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和明显的标记。
四、食品容器用后必须洗净,消毒后放入密闭橱柜中保洁,对直接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在作用前应用不低于80°C的热水消毒2分钟以上。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规范
一、食堂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相互之间不能混用。
二、食堂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
三、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清洗、切配各种食品及原料,如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或可疑被污染时,应将其剔出另作处理。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80℃。
五、加工青菜时,必须先将青菜洗净,用盐水浸泡30分钟,后放入开水捞一下,再入锅热炒。
六、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堂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如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八、食堂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或隔餐剩余食物。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贮存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且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保证食品质量。
二、食堂采购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沾、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腐败变质、过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验收检查情况必须有记录。
四、食品贮存应有相对独立的存放间,并有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做到通光、通风。
五、食品存放必须置于货架上,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六、保存在冷藏设备里的食品,必须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七、食品贮存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连锁店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并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衣服整洁,不留长指甲,不留胡须等。
三、经营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经常清理打扫,做到店内无苍蝇、蛛丝、鼠迹、蟑螂粪迹,无卫生死角。
四、食品货架必须清洁,无灰尘,货物摆放应分类整齐放,标签立卡,做到食品与非食用物品分架摆放。
五、所经营的各类各项食品必须有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等完整标记,做到不过期、不变质,有良好的感观状况。
六、销售散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保洁设施,有食品夹,有清洁卫生的包装纸(袋),不使用废旧书纸。
七、不得销售自制冷冻食品,冷饮冰柜内只能冻存冷饮制品,不得混冻其它食品。
八、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行为规范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采购员、饮事员、分餐员、仓库保管员及帮工等,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并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后,方可参加工作,否则不得擅自上岗操作。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由食堂食品管理员对其进行日常健康检查,发现有咳嗽、腹泻、发热、呕吐、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病症的从业人员,不得让其上岗操作,如果在上岗过程中发现的,应责令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制售直拉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戴口罩,不得佩戴手表,首饰等物,男同志不留长头发,长胡须、女同志长头发应置于入帽内,不得化妆,涂指甲油。
四、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注意个人卫生,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触食品前应先洗手,严禁在操作间内吃东西、抽烟或随地吐痰,不准边工作边挖鼻子、掏耳、剔牙、不许对着食品打喷嚏或用勺子直接尝味。
五、食堂分餐人员分餐时应戴口罩、手套,不得边分餐边收款,分餐与收款应分开进行。
食品安全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