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的思想
韩非子的故事
《中华五千年》这本书记载了一位春秋战国时期有名的儒家学者、思想家、文学家,他就是韩非子。
――春秋战国时期,韩国是个小国家――在战国七雄之中,韩国最弱,又邻近秦国,饱受威胁,加上韩王懦弱,政权落入重臣之手,形式十分危急。
这就是韩非子生活的背景。
可韩王瞧不起韩非子
――韩非子屡次上书韩王,提出救国大计,却患有口吃的毛病。一次,他面见韩王,提出自己的想法,韩王却不耐烦地说:“你说话都结结巴巴,还能有什么妙计?!”
韩王还真是糊涂,俗话说,人不可貌相,韩非子是来帮你的,你怎么能这么说?!虽然韩非子有点口吃,你也不至于这样吧!
韩非子不知是听了韩王的话觉得自己英雄无用武之地,还是怎么,从此,他发愤著书,将自己的感情舒散到文章内。
――从此,他发愤著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书,共十余万字。
韩非子你好厉害竟然写出了这么多书,让我不得不佩服。
书传到秦国,秦王非常赞赏韩非子,
――秦王说:“我若能会见这位作者,和他交流谈论,便足慰平生了”
秦王对韩非子的态度,让韩非子的同学
,秦国丞相李斯十分嫉妒,于是他背地里说韩非子的坏话。
这个李斯,还是韩非子的同学,难道你不觉得羞愧吗?!
后来,韩非子被李斯陷害入狱,李斯怕夜长梦多,拿来毒药让韩非子服毒自尽。韩非子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将这样结束生命。公元223年,韩非子服毒自尽了。
韩非子的治国方略《韩非子》一书,在文学史上可称得上是议论文的典范。
而李斯,也因自己的儿子造反,被开刀问斩了。
让我们为这个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儒家学者叹息吧!
韩非子大学读后感
韩非子其人,战国著名思想家,法家学派集大成者。
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提倡用严刑峻法来统治国家,用详实的法律来规范百姓的生活,但法律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韩非曾说过,严刑峻法是看上去很危险的东西,就像熊熊燃烧的大火,走近的人就会被烧伤,它是如此的危险,以至于没有人敢接近它,所以没有人会被它烧伤。由此可见,法家只是想通过法律来告诉人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做了该做的事有利,做了不该做的事有害,从而使人民养成守法的习惯,人们在做事之前潜意识中会判断这件事是否合法,这样天下就没有几个人会去犯法,从而天下大治。
他生活的战国末年七雄争霸,韩国国力弱小,饱受强国欺凌,但韩王仍不思进取,任用奸邪小人,使国家更加衰败,身为王室宗亲的韩非子在自己的国家里郁郁不得志,满腹经纶却无可用之处,反观天下,唯有秦国朝气蓬勃,大有一统天下的趋势,秦王嬴政励精图治,秦国国力蒸蒸日上,丞相李斯也是法家成员,如果自己也去秦国应该可以一展抱负,于是,他来到了秦国。就自然山川而言,地理书上说:离河流之源的水系越远越清澈。因为水流千里,许多泥沙都沉积到河床里,留下的水便清澈起来,自然河流是这样,但人类文化现象却不然。
一种文化现象的诞生,最初总是很单纯、明澈,但随着历史岁月的沧桑巨变,到后来,再单纯的现象也会复杂模糊起来闲读先秦史书《韩非子》,对“滥竽充数”一事,总有疑惑,思来想去觉得有点感触便信笔写下,权当一家之言吧。齐宣王是一个音乐爱好者,尤其喜爱管弦乐,象笙、竽、角、筝、琴等。据史载,每逢听起这些器乐曲,他几达废寝忘食之境。宣王喜爱音乐与别人不同,他专爱听规模比较大的集体乐,觉得这样才有阵势、才美、才符合自己的
身份。属下们倘若安排了一人演奏、他常常“逐之户外而鞭之”。因之,臣子们常常为他组织庞大的乐队为之助兴。一次大臣们给他们安排了一个足足三百人的乐队。演奏时,那阵势、那声音、那旋律,“震五岳之灵,摇九州之气”,“王闻之,乐而忘归,进食于坛前”。由此可知,齐宣王之喜爱音乐达到何等痴迷程度。
就在这个大乐队中,有这样一个人,其姿势,其情态,其仪容,引得宣王目不流彩,调息静坐。他吹竽,微微的嘴唇如两片柳叶随风抖动;长长的手指如五月的水葱,嫩白美丽;双眸似合非合,仿佛进入一种沉迷的仙境。仔细观赏,他象吹,又不象吹;不象吹,又却实实在在是在吹。他的一举一动,一音一调,一招
韩非子寓言故事读后感
《韩非子》为韩非所著。韩非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继承了老子的思想,被世人称为是“集大成者”。《韩非子》是一本讲治国之道的书,里面有许多大道理,也有许多小故事。让我印象较深的是《滥竽充数》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大意是:齐宣王让人演奏乐器,一定要有三百个人。一读书人请求参与吹奏,齐宣王很高兴,并用许多粮食来供养他。齐宣王死后,湣王即位。湣王喜欢听一个人一个人的演奏,先前的那个读书人因不会吹奏,就只好逃走了。这个故事讽刺了那些没有真才实学、浑水摸鱼的人;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如果君王好大喜功,就会让一些无才德之人钻了空子。
韩非的许多政治思想,都不被韩国的君王所采纳,但他的理论却在秦国获得了丰收。他的思想深受秦王的亲眯。秦王曾说过:“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可由于秦王先前的犹豫,使韩非中毒身亡,让秦王感到十分遗憾。但韩非的主张见解,为秦王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韩非从君王的角度写下了《韩非子》一书,里面有许多管理国家的深明远见。他的主张可用十个字概括:有功则厚赏,有过则重罚。在这中间就充分体现出了了中央集权思想,君王需要通过“法、术、势”三个渠道来治理国家,将他们运用自如。法,是指君王对臣下以及百姓所定的法律;术,就是指君王用人的办法,即所谓要“深藏不露”;势,也就是君王在整个官僚体系中自己的力量。韩非认为只要君王掌握了这三点,就可以把国家管理的井井有条。
如果君王不从实际出发,好大喜功,那就必定会被一些无才德之人钻空子。而韩非写这本书的意义就是教导君王怎样防范“滥竽充数”之类的小人,使用一些有真才实学、能为国家带来利益的人。
哲学家韩非子的相关简介
韩非(前280~前233),战国末期著名的哲学家,法家思想集大成者。
中文名称: 韩非
性别: 男
所属年代: 春秋战国时代
生 卒 年: 280~233
韩非(前280~前233),战国末期著名的哲学家,法家思想集大成者。出身韩家贵族。与李斯同事荀卿。韩非所处年代,正是战国末期社会发生剧烈变化的年代。韩非眼见韩国政治腐败,改革不力,在强秦进攻面前一再割地受辱,多次上书韩王,提出修明法度等富国强兵的建议,但不为韩王所采纳,于是退而著书,写成《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五十五篇十余万言(《韩非子》)。后来,这些著作传到秦国时,秦王政(后来的秦始皇)看到《孤愤》、《五蠹》等著作,其深邃的思想,不禁使他拍案叫绝。秦王为了急于得到韩非,便发兵攻韩,韩王没有办法,只好把韩非送到秦国。韩非到了秦国,不到一年,还没有来得及被重用,李斯怕韩非得势夺取了的地位,于是和姚贾利用韩非曾建议秦王存韩以为蕃臣,在秦王面前说韩非的坏话,秦王听了李斯的话,将韩非下狱治罪。韩非要求面见秦王,没有得到允许,李斯使人送毒药给韩非,迫使他自杀。不久,秦王又后悔,使人赦免他的罪过时,他已死了。
韩非根据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统治经验,第一次明确地阐述了法、术、势三者之间统一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为了推行地主阶级的政治改革,彻底打垮奴隶制,必须变法,实行法治。推行法治必须掌握政治上的权势,他主张统治者要有势。有法有势而无术,会大权旁落,人君得不到利益,所以必须有术。韩非认为,法是国家根本的规章制度。是除了人君之外所有臣民必须一道遵守的根本大法。韩非主张“任法不任贤”,厉行法治,严格考核铨选,一定能出现胜任封建行政管理的官吏。韩非还继承前期法家商鞅的“以刑止刑”的观点,力主重刑厚赏,“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五蠹》)。韩非的重术思想渊源于申不害。为了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在新的阶级矛盾的条件下,韩非提出术是“藏之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难三》)的工具。人主要不动声色地掌握赏罚大权。对于势的理解和运用,韩非发展了前期法家慎到的观点。
他认为,要想取得统治的成功,必须依仗“人为之势”,即“抱法处势”,“抱法处世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要牢牢地控制住政权,运用政权的力量去行法用术,统治人民,“且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五蠹》)。法、术、势三者的结合,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政治思想体系,它成为地主阶级建立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工具。韩非,是先秦时代最后一位法学大师,作为上升时期地主阶级的代表,他的法治思想和他建立中央集权政治的主张,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趋势,确曾起了进步作用。
韩非是战国末期著名的哲学家,他继承、补充和发展了老子天道自然无为的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认为“道”是天地万物构成的总根源,韩非的历史观是反对复古主义的,他认为天子不是由天的意志决定的;经济生活决定历史;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生活资料决定道德面貌和法制。韩非对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还提出了“参验”的方法,就是用考查比较得到证实的方法。韩非还从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出发,提出了自己新的伦理学说和社会观点。他从荀子的性恶论出发并发挥了性恶论的观点,认为人生就是好利的,只有“利”才是推动社会发展,促进人群合作的唯一力量,利害关系才是人类的唯一的社会关系,趋利避害乃人之常情,也是国家执行赏罚、法令的依据。
《韩非子》读后感
原文
安术有七,危道有六。安术:一曰,赏罚随是非;二曰,祸福随善恶;三曰,死生随法度;四曰,有贤不肖而无爱恶;五曰,有愚智而无非誉;六曰,有尺寸而无意度;七曰,有信而无诈。危道:一曰,斫削于绳之内;二曰,断割于法之外;三曰,利人之所害;四曰,乐人之所祸;五曰,危人于所安。六曰,所爱不亲,所恶不疏。如此,则人失其所以乐生,而忘其所以重死。人不乐生,则人主不尊;不重死,则令不行也。(《韩非子·安危》)
注
①安:使安全。术:途径,手段。危:使危亡。道:途径,方法。按:作为同义词,“术”强调人为因素,是一种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使用的手段;“道”则强调自然因素,符合客观规律自然会达到目的,违背自然规律则无法达到目的。对于君主而言,所谓“安术”需要刻意为之;而“危道”则可能在不知不觉中造成国家危亡。②随:跟随。这里是依据的意思。是非:正确和错误。这是社会价值体系的评判。③善恶:这里指行善还是做恶。这是人性道德的标准。④死生:死亡和生存,让一个人死去还是活着。这是法律层面。⑤贤:贤明,有才德。不肖:与“贤”相对,不贤。爱恶:喜爱和厌恶。按:“爱”与“好”在适用对象上有别,《韩非子》中“爱”共出现187次,其对象多为指人名词。⑥非:指责。誉:称赞。⑦尺寸:本指丈量长度的单位,引申指规矩,标准。意:料想,猜度。度(duó):量。引申为揣测、估计。“意度”是同义词连用。⑧信:诚信。诈:欺骗。⑨削:用刀削。斫(zhuó)削:砍和削,是木工的工作。绳:木工用的墨线。引申指标准、法则。砍削木材应依据墨线,这样才能得到想要的材料,所以“斫削于绳之内”指在墨线以内的部分砍削,是指徇私枉法。断割:截断。引申指裁决。在法律之外裁决,也就是不依法办事,而是任意裁决。按:这两句前一句用比喻,与后一句相互补充,似可理解为互文。⑩利:动词,以为利。害:动词,以为害。利人之所害:把别人觉得是祸害的事情作为自己的利益祸:以为祸害。乐人之所祸:喜欢做别人觉得是祸害的事情危:危害。安:以为安,觉得安适。“人于所安”是“危”的宾语。“于”字道藏本、张鼎文本、迂评本均作“之”。“人之所安”是指人们觉得平静安适的生活所爱:指君主喜爱的人。亲:亲近。所恶:指君主憎恶的人。疏:疏远。按:这里“所爱”“所恶”似主要指君主对家族成员和身边近臣而言,与前文“无爱恶”是论用人的标准不能依据君主的主观爱恶不同如此:像这样失:失去。所以乐生:乐于生活的原因。忘:通“亡”,失去。重死:以死为重,看重死。所以重死:看重死亡的原因尊:以为尊,尊重行:实行,推行。
译文
使国家安定的手段有七种,使国家危亡的做法有六种。使国家安定的手段:第一种是指奖赏和处罚是跟随做事的正确和错误而来的;第二种是指灾祸和福是跟随为善还是为恶而来的;第三种是指死和生是跟随是否合乎法度而来的;第四种是指用人只有贤能和不贤能的标准,而没有喜欢和讨厌的主观臆断;第五种是指用人只考虑是愚蠢还是智慧,不考虑别人的非议和称誉;第六种是指行事只遵循准则,而不凭借私意揣度;第七种是指施政完全凭借诚信,绝不依靠欺骗。使国家危亡的做法:第一种是指在法度之内胡乱作为;第二种是指在法度之外随意裁决;第三种是指把别人觉得是祸害的事情作为自己的利益;第四种是指喜欢做别人觉得是祸害的事情;第五种是指危害别人平静安适的生活;第六种是指对自己真心喜爱的人却不亲近,而对自己厌恶的人也不去疏远。像这样的话,人们就会丧失乐于生活的依据,失去了看重死亡的原因。人们不乐于生活,君主就不会受到尊重;人们不看重死亡,法令就不能推行。
读后感
七种安术,前三种讲赏罚、祸福、死生各自依据的标准,第四和第五种讲贤不肖和愚智在君主择臣时的重要性,第六种说明君主一切行事都须遵从规矩,第七种说明君主施政要注重诚信。六种危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必须依法行事,不可破坏法制;第二、行政应顺应人情的自然,不可肆意妄为。
在韩非子看来,国家安危的关键在于君主能否以法治国。危害国家和社会的因素,首先在于统治者破坏法制。一个社会的法制被破坏了,为政者随意妄为,必然使整个国家走向危亡。所以,七种安术,前三种和第六种主要强调治国行政应当有法度规矩,任何情况下不能凭借一己的主观情感和臆断。
用人方面,韩非所强调的同样是“有尺寸而无意度”。韩非认为,贤能和不贤能是需要通过办理具体事务的检验加以判定的,绝不可以凭借君主喜爱还是厌恶。
第七种安术讲诚信,这也是韩非反复强调的。因为法无信不立,君主言出必行,才能在全社会建立起信赏必罚的牢固信念,而赏罚是法令的核心内容。诚信和法令都是治理国家的必要手段。君主倘若靠欺骗愚弄百姓来行政,也就意味着摧毁了君主和法令的权威,可以得逞于一时,但需要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和政治成本,而且一定不可能长久。
韩非讨论安危之道时,着重分析了法治与人心之间的关系,提出:一个好的社会,应当是安定有序的,这符合人情人心,因为人们更喜欢在安定有序的社会中生活。法律是达到安定有序的有效手段。因此,一个理想的社会应该是:“明主之道忠法,其法忠心,故临之而治,去之而思。”(英明君主的治国之道忠于法律,他制订的法律忠于民众的心愿,所以用它来治国,国家就能治理得好,去掉了它,民众就会思念。)
如此说来,“利人之所害”云云,其实都是指君主做事颠倒是非,无法无天,导致社会动荡混乱。人们朝不保夕,自然“不乐生”“不重死”。一个民不乐生、民不重死的国家,其安危也就不言而喻了。
韩非子的作文
先秦诸子中,最另类的当属法家学派。儒、墨、道三家至多是创立学说或是躬身实践,法家则不然,法家的思想学说是要拿生命作交换的,用流血的方式来奠基。流血牺牲的不仅仅是平民或贵族,其中还有法家的人物。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商鞅与韩非。
商鞅之死,简而言之是因为其得罪了太子赢驷这个未来的国君。韩非则不一样,司马太史说韩非死得很冤,入秦没多久就被下狱致死。连自己的主张和抱负都来不及实现,就被李斯、姚贾陷害,死在了云阳大狱里。最为法家最杰出的代表,法术势最后的集大成者,韩非理应是个大阴谋家,但为什么就是斗不过同样是阴谋家的同学、大秦廷尉李斯呢
从表面上看,韩非之死是因为李、姚二人的陷害。然究其本因,韩非是死在自己的学说上的,是死在自己手里的。
作为韩国的王族子弟却无法实现自己的主张。于是韩非闭门著书,在此期间写下了《说难》一文。所谓“说难”即游说国君之难。而且,只要你一不小心,就会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但是,作为专制主义代表的法家一旦离开宣传、游说人主,便一无所用其技。所以即便知道游说之难,也要义无反顾地去游说君王。
其实从韩非入秦到韩非死于云阳大狱这一过程可以清楚的知晓,韩非只能算是一个伟大的理论家与阴谋学家,而非一个合格的实践者。这就是为什么韩非会斗不过同样是阴谋家的李斯。韩非自己在《说难》中坦言:“语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然而韩非却给秦王写了一道书,大谈存韩之益处。韩非自称韩国早已“与郡县无异”,并称秦国应该攻打的应该是赵国,因为赵国“聚士卒,养从徒,欲赘天下之兵,西面行其意,非一日之计也。”赵国才是秦国的首要敌人,而韩国早已形同秦国的郡县了,不具有威胁秦国的能力。秦国若是攻打韩国,只会让“天下明赵氏之计”,对秦国没什么好处。此外,韩非还当着秦王的面指责姚贾“以王之权、国之宝外自交于诸侯”。还因为姚贾的“前科”要秦王注意。就这样,韩非与姚贾结下了梁子。不过,韩非也许不知道,他存的韩书,同时也和秦王结下了梁子,让嬴政对韩非的好感度与狂热度骤然下降。
不得不说,韩非其实很可怜,他总结的除阴奸之计,到头来却把自己给除了。而且,嬴政是绝对不会后悔杀死韩非的,他会把韩非的理论变成实践,但绝对不会要一个碍事的韩非。司马迁所谓的“后悔”只是联系到了自己而发出的一厢情愿的感慨而已,毕竟他是司马迁而不是嬴政,他怎么会知道嬴政的思量。他只是把秦王与韩非的关系强加到了自己与刘彻之间的关系之上。连司马迁自己都说“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当时司马迁因为替李陵辩解而开罪武帝,所以才会把自己的处境与韩非联系起来。故司马迁言秦王悔,实则希望武帝会后悔而已。
韩非子读后感
《韩非子》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唯物主义的思想理论。当然本书著作初为研究帝王之术,进而辅佐弼王富国强兵而一统天下。读国学要古为今用、取其精华而去其糟粕,韩非将法、术、势结为一体,推行法治以使秦国统一六国,其中的一些管理思想亦可使当今的我们反观自醒、日日精进。
在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战略方针之下,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仍然值得借鉴。“以法为核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改造了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现实的针对性指导意义。此外,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大重要内容。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思想去分析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其中《八奸》一章对于人主的自查之见鞭辟入里,“凡此八者,人臣之所以道成奸,世主所以雍劫,失其所有也,不可不察”,人人都有喜好的事物,但如果喜好被他人利用,将有可能一步步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古代君主因声色犬马而国破家亡,当今多少干部利令智昏而贪腐…。
《有度》中写道“国无常强,奉法者强则国强”,其中之法就是一套具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并且从上到下执行,君主公证明察,大臣依法办公。此强国之法。
治国和自制毕竟不同。治国重罚而轻赏,以人的趋利之心不若避害之心,惩罚的效力要大于奖赏。自制的对象是自己,罚则生厌,生厌则难行,所以要以赏为主,以罚为辅,赏罚明确而又有信用,对自己的法治就能够成为现实。自制是意志与潜意识的斗争,斗争都是长期和残酷的,要讲究技巧,讲究应变。人生是漫长的竞争,终日行健不移的来适应环境,人必定会有所成就。以法自制的效力,从长远看来必然是最佳的,而“法”的精髓就是我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本书多以历史上的失败经验为例,其中有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寓言故事,深入浅出但发人深醒,读书时反向自己或曾如其中之人,鞭策之力令读者深思。
面对诱惑我们往往不能及时觉察,知过能改亦是一种进步,读韩非可以让我们有一种自我危机意识,进而不断反思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界限,我们每个人都遵纪守法、正直为人,这对于我们的社会和国家都是一种人文素质的提升。
《韩非子》有感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与《韩非子》这则寓言故事内容相仿的事情随处可见。我认为:一个人在感情上的亲疏远近与对事物的认识有着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会使人的认识得到一定的限度;会使人对朋友,对同学,甚至对家人都怀有一定的戒心……从而会得到:对事物认识得不够全面;疏远亲人,疏远社会等极其卑劣的,不堪设想的后果。
一个人,如果像《韩非子》寓言中的富人那样:自己的儿子和邻居说了同样的话,却执意地认为儿子十分聪明,而怀疑是邻居偷了自己家的财物。明明是同一句话,只是出自不同的口,为什么被理解成两种意思呢?而且两种答案截然不同??我想这就是亲疏远近的不同吧!
在我们的生活里,应认人为贤,不能认人为亲.当今社会存在着这种现象,如;某家工厂(公司)的人事部的负责人利用手中的职权,擅自把自家的亲属安排到自己的工作单位工作.并想方设法的要他立“功”,升职。好像把它当作了自己份内的事一样。最后,由于不合理用人,导致这家工厂亏损,甚至倒闭。这是多么严重的后果啊!
一个人,如果把亲疏远进看得十分重要,那么,这个人对事物的认识就一定是粗浅的。就一定不会成大气。
韩非子寓言哲理
《韩非子》寓言故事具有丰富的思想性,其表现出的哲学智慧,是韩非寓言思想深度的反映!
一、郑袖不妒
【原文】
魏王遗荆王美人①,荆王甚悦之。夫人郑袖知王悦爱之也②,亦悦爱之,甚于王。衣服玩好,择其所欲为之。王曰:“夫人知我爱新人也,其悦爱之甚于寡人,此孝子所以养亲,忠臣之所以事君也。”夫人知王之不以己为妒也,因为新人曰:“王甚悦爱子,然恶子之鼻,子见王,常掩鼻,则王长幸子矣。”于是新人从之,每见王,常掩鼻。王谓夫人曰:“新人见寡人常掩鼻,何也?”对曰:“不已知也。”王强问之,对曰:“顷尝言恶闻王臭③。”王怒曰:“劓之④!”夫人先诫御者曰:“王适有言必可从命。”⑤御者因揄刀而劓美人⑥。
【注释】
①遗:赠送。荆王:即楚王。诗赋中常指楚襄王,传说中有襄王与巫山神女恋爱的故事,见宋玉《高唐赋序》、《神女赋序》。唐沉佺期 《巫山高》诗之二:“神女向高唐,巫山下夕阳;裴回作行雨,婉娈逐荆王。”②夫人:古代诸侯的妻子称夫人,后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以及下人对主人妻子的称呼。现在多用于正式场合。③顷:刚才,不久以前。尝:《广韵》曾也。④劓(yi):原意为古代割鼻之刑。《玉篇·刀部》:“劓,割也。”⑤适:如果,假如,假定。可:应当,应该。⑥揄(yú):挥动,拿出。
【译文】
魏王又送给楚王一个绝色的美人,楚王的心很快就被魏美人迷住了。楚王的夫人郑袖,内心非常嫉妒,对外却表现出比楚王还要喜欢她,珠光宝气的衣服珍玩,一切都让魏女挑选,然后送给她。郑袖的这些假象,完全蒙蔽了楚王,楚王对郑袖说:“夫人知道我喜欢新来的美人,你能顺承王意、爱王之所爱,喜爱她却甚于我了,这是孝子赡养父母,忠臣侍奉君王的行为啊!”
郑袖确信楚王不再怀疑自己嫉妒魏美人了,便暗地里加快了设计加害魏美人的步伐。因此,对魏美人说:“楚王非常宠爱你,但不喜欢你的鼻子,小女子去见大王的时候,要掩住自己的鼻子,这样就会经常受到楚王的宠幸了。”
于是,魏美人毫不戒惕地听从郑袖的话,每次见楚王时,都掩住鼻子。楚王对郑袖说:“新美人来见我,经常掩住鼻子,这是为什么呢?”郑袖故意遮遮掩掩,假装糊涂地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其中的缘故。”楚王丝毫没有意识到郑袖的构陷,不知不觉地落入了郑袖精心设计的圈套,硬要追问个水落石出。郑袖窃喜时机终于等到了,便加油添醋地回答说:“不久前曾经听她说过,不喜欢闻到王的臭味。”楚王一听怒不可遏,大声喝道:“把她的鼻子割下来!”
由于郑袖事先曾经告诫侍卫说:“楚王如果有什么命令,必当立即执行。”所以,未等楚王息怒,侍卫顺势挥刀,便把美人的鼻子割掉了。
【说明】
《韩非子》全书共10余万言,是先秦法家的代表作。全书有寓言故事三四百则。作者善于巧妙地运用寓言故事来说理,而取材于社会现实、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或民间故事的寓言,则是韩非子对社会现象深入仔细观察后提炼出的,这些生动的故事,虽然出自特定的环境,但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其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以智慧和启迪。因此,书中许多寓言故事早已深入人心,有的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如<自相矛盾>、<讳疾忌医>、<守株待兔>、<郑人买履>、<老马识途>等,更是耐人寻味、警策世人,所以流传数千年仍被广泛引用而不衰。
张松如先生(笔名公木)说:“韩非子寓言故事集的一个最明显特征,就是比较全面而系统的反映了韩非子的历史观、社会观、文艺观以及方法论和认识论,可以说,读韩非子寓言故事,几乎等于读了一部法家思想辑要。”
<郑袖不妒>这则寓言故事,出自《韩非子·内储说下》。韩非子借以说明‘人主失诛,大臣成私’的道理。
二、夫妻祈祷
【原文】
卫人有夫妻祷者,而祝曰:“使我无故,得百来束布。①”其夫曰:“何少也?”对曰:“益是②,子将以买妾。”
【注释】
①束:《易·贲》:束帛戋戋(jiān)。子夏传:“五匹为束。”(匹,四丈也。—《说文》)。②益:多,富,富裕。是:很,非常。
【译文】
卫国有一对夫妻向神灵祈祷,并且恭恭敬敬地跪在神前三叩九拜,虔诚地向神提出真诚的期望,妻子念念有词地祷告:“仁慈的神啊!但愿保佑我们平安无事,并赏赐我能得到一百来束布。” 她的丈夫在旁边埋怨道:“为什么求这么少一点点呢?”妻子回答说:“唉!太多了,你就会拿去买个小老婆。”
【说明】
<夫妻祈祷>这则寓言故事,出自《韩非子·内储说下》。韩非子认为:人与人之间利害关系不同——即“利异”,不仅君臣之间的利益不同甚至相悖,而且在金钱的驱使下,夫妻之间亦各怀异心。
三、子罕辞玉
【原文】
宋人或得玉①,献诸子罕②,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③,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④。”
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⑤,富而后使复其所。
(本故事出自《春秋左传·襄公十五年》)
【注释】
①或:或,有也。—《小尔雅·广言》。无定指,与“某”相近。有一天。②诸:是古汉语中使用广泛的兼词,即“之于”或“之乎”的合音。子罕:春秋时期宋国的司城(掌管工程建筑的官),又名乐喜。③玉人:雕琢玉器的工匠。稽首:古时的一种跪拜礼,是‘九拜’中最恭敬的。《周礼·春官·大祝》有所谓“九拜”的说法,排在第一的,也是最恭敬的叩拜礼就是稽首。稽,稽留。叩头至地停留多时,则为稽首。④纳:收藏,保存。请:愿意。⑤为之攻之:治理,加工。
【译文】
春秋时期有个宋国人,一天偶然挖到了一块美玉,连忙跑去献给掌管工程建筑的新任‘司城’子罕。没想到却碰了一鼻子灰,子罕执意不收。献玉的人笑着说:“这块宝玉,我悄悄拿给雕琢玉器的工匠鉴定过,他认为绝对是块难得一见的珍宝,我才敢拿来敬献给您这样德高望重的人,大人您还是收下吧!”
子罕义正严辞地回答道:“我把洁身自爱、不贪图财物的操守视之为宝,你则把这块玉看作是宝。假如你把美玉给了我,我又贪婪地收下你献的美玉,我们两人岂不是都丧失了自己拥有的‘宝’吗?不如各自珍视自己认为最宝贵的东西吧!”
子罕的这一番话,说得献宝人满脸愧色,叩头至地多时,然后缓缓对子罕说道:“大人啊!小民献玉,并不是要攀附权贵。您可知如今恶贼猖狂,而我在南山偶得此宝,远近皆知。小人若怀藏着宝玉,走不出乡里就会遇到危险,保留着它就等于自己找死。我还是把它送给大人您吧!这样我就可以在回家的路上免遭杀身之祸了!”
子罕明白了献玉人的苦衷,就把他安置在城里住下来,而且把美玉收下,放在安全的地方,然后让玉工精雕细琢,再卖出去,把钱全部给了献玉的人,让他成了一个富翁。最后安安全全地送他回家,还派人加强缉盗,保证百姓安宁。献宝人千恩万谢,欢天喜地返回家里,四乡百姓都敬佩子罕不占不贪的高尚品质。“子罕辞玉”的佳话从此流传开来。
四、狗猛酒酸
【原文】
宋人有酤酒者①,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悬帜甚高②,然不售,酒酸怪其故③。问其所知闾长者杨倩④,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则酒何故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怀钱,挈壶瓮而往酤⑤,而狗迓而龁之,⑥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
夫国亦有狗,有道之士,怀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⑦,大臣为猛狗,迎而龁之。此人主之所以蔽胁⑧,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
(本故事节选自《韩非子·外储说上》)
【注释】
①酤(gū)酒:卖酒。②升:量酒的器具。为:酿造。③怪其故:对这种料想不到的事情感到奇怪。④问其所知:向有学问的人请教。闾(lǘ):邻里。⑤挈(qiè):用手提着。瓮:盛酒浆的坛。⑥迓(yà):《尔雅》:迓,迎也。即冲着。龁(hé):咬。⑦明:帮助开导。⑧蔽胁:蒙蔽控制。
【译文】
宋国有个酿酒的生意人,他开的酒家,量器精准公平,对客人服务周到恭谨,而且酒香味美,店外悬挂的酒旗高扬醒目。
按理说,这个酒家一定会生意兴隆,可恰恰相反,他家的酒常常发酸变质却卖不出去。
店主也对这种情况感到奇怪,冥思苦想找不出原因,只好去向邻里中有学问的杨倩老人请教。杨倩老人问他:“您家店铺里的看门狗很凶吗?”店老板迷惑不解地说:“狗的确很凶,但如此好酒为什么卖不掉呢?”杨倩老人笑道:“人家怕你的恶狗呀!有的人叫自己的小孩怀里揣着钱,提着酒壶、抱起酒坛,上你家去打酒,而你的恶狗却冲着顾客龇牙咧嘴咬人,多可怕呀!你的酒再好,还有多少人敢来买呢? 所以,直到发酸也卖不出去。
一个国家也有恶狗,有道德有才干的人,身怀绝佳的治国方略与理想,想去帮助、开导大国君王,而那些大臣就像恶狗一样,龇牙咧嘴挡道咬人。这就是君王受蒙蔽受控制,而有道德有才干的人,不能得到重用的原因啊!
五、鲁相嗜鱼
【原文】
公孙仪相鲁而嗜鱼①,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孙子不受。其弟子谏曰②:“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③,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④;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此不必致我鱼⑤,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⑥。
(本故事节选自《韩非子·外储说下》)
【注释】
①公孙仪:复姓公孙,名仪。战国鲁穆公时的丞相。②弟子:门徒(亲受业的高第生称弟子,转相传授不直接受业的普通学生称门生,统称为门徒或诸生)。谏:规劝。③唯:因为。④即:假如。下人之色:指仰承别人的脸色。⑤此:这样。不必:未必,不一定。致:送给,给予。⑥为:帮助,治理。
【译文】
战国鲁穆公时,公孙仪做了鲁国丞相。他特别喜欢吃鱼,一国上下能够接近他的人,都争相买来一筐筐活蹦乱跳的应时鲜鱼进献给他。但是,公孙先生一概拒收。他的门徒有些不解,规劝他说:“先生特别喜欢吃鱼,又不肯接受别人的馈赠,这是为什么呢?”
公孙仪语重心长地告诫弟子说:“正是因为我喜欢吃鱼,才明确拒绝别人送鱼。假如接受别人的鱼,难免就会仰承别人的脸色。仰承别人的脸色办事,将会走上违法的道路,违法就会被罢免相位甚至入狱蹲监,这样一来虽然想吃鱼,未必还会有人无缘无故地送鱼给我,我又失去了俸禄,吃鱼的机会就没有了。如果我不接受别人送的鱼,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官,就不致于违法而失掉相位,这样我虽然爱吃鱼,还有足够的俸禄,能够长期供给自己吃上多种多样美味可口的鱼。”
公孙仪清醒自律、廉洁守法的思想品格,在这里明白告诉人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而且明白告诉人们,‘需要别人的帮助,等着别人来监督,不如自己管好自己’。
韩非子
韩非子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他生平的思想对接下来的千秋万代都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韩非子出身在韩国一个尊贵的士大夫家族,却偏偏遇上了春秋这不太平的世道。韩非子从荀子,却最终走出一条完全与儒家思想背道而驰的路,法家。
作为发家的集大成者之一,韩非子思想中最重要的的便是尊君。尊君抑臣,在理论上鼓吹给予军主这样至高无上的,不受任何约束的,对天下苍生生杀予夺的权利。这样的思想完全符合了当时诸侯们的真实想法,吟哦诶懦弱的周天子早已名存实亡。他的这些主张果然在亲王超哪里的到了实现。虽然思想被采纳,韩非子仍然没有受到重用,反而被一同在稷下学堂的同僚李斯诬陷,进了监狱。
韩非子还有一个主张,便是反对私学。虽然韩非子本人即是出身于私学,受惠于私学,从私学大师荀子那里,锤炼出眼睛犀利的文笔,早就深刻而独到的思想。后来,韩非子的愿望果真得到实现,秦始皇焚书坑儒,从此结束了一个漫无王法,自由洒脱的时代。可韩非万万没有想到的事,他给私学下死刑判决,却忘了自己也是私学,只是她要扑灭的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并没有人封他为官学,他的哲学也并没有获得正统的地位。最终,韩非子还是被自己的锋利无比的双刃剑害死了。
权利是一把双刃剑,韩非子只考虑到专制,却没想到制衡,是中国几千年都接受了专职的观念。权利过大并不是一件好事,不仅会祸害苍生黎民,有时往往会引火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