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种族等级制度
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其实并非印度所独有,在其他一些国家,例如古代埃及也曾经存在过,在南亚其他国家也存在着。但是它在印度历史上表现最为典型、复杂和持久。
自有人类文明以来,印度最初的居民人种比较混杂,有非洲类型的尼格罗人种、澳大利亚类型的黑棕色人种、类似我们中国人的蒙古人种和来自地中海地区的达罗毗荼人。在雅利安入侵前,达罗毗荼人是最大的群落。在大约公元前1500年前后,雅利安部落从印度西北部进入了印度次大陆,主要和达罗毗荼人以及澳大利亚类型的黑棕人发生冲突,并占据了印度北方地区,把其他的部族向南方或者向北方的山地、森林地带驱赶。
在今天,拥有12.4亿庞大人口数量的印度是世界上种族最多的国家之一,有700个种族和语言群体,如果以不同的方式统计,可能还有更多。这些群体中的大多数都很好地保持着各自的传统,只有很少人会与外界通婚。可见印度情况的复杂。
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历史故事
古代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它和中国、埃及、巴比伦并列为东方的四大古国。勤劳、勇敢的印度人民,曾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人类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几千年来,印度社会的发展一直比较迟缓。这与印度存在着一个的森严的等级制度一种姓制度有着一定的关系。印度的名称起源于印度河。中国汉代史籍译作“身毒”或“天竺”,直到唐代才改译为“印度。自20世纪20年代起,在印度河谷先后发现几个古代城市遗址,著名的有哈拉巴和摩享佐·达罗,因此统称为哈拉巴文化。哈拉巴文化存在年限约为公元前三千年代中叶至前二千年代中叶。历史学家一般都认为,哈拉巴文化的创造者,就是印度的原始居民达罗毗荼人。
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叶,属于印欧语系的许多部落,从中亚细亚经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陆续涌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带,征服了当地的大部分达罗毗荼人。入侵者是白种人,自称”雅利安”,意为高贵者,以区别于皮肤黝黑的达罗毗荼人。经过几个世纪的武力扩张,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个北印度。雅利安人早先过着原始的游牧生活。入侵印度后,雅利安人吸收了达罗毗荼人的先进文化,由游牧转为定居的农业生活,并逐渐向奴隶社会过渡。由于雅利安人对达罗毗荼人的征服和奴役,以及雅利安人内部贫富分化的结果,在雅利安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一个森严的等级制度,这就是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叫“瓦尔那”,就是颜色或品质的意思。
因此种姓制度又叫瓦尔那制度。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波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各个种姓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严格的界限。不同种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贱民,或叫不可接触者,贱民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最受鄙视。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婆罗门僧侣宣扬,把人分为四个种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天经地义的。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波罗门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说原始巨人普鲁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脚制成了首陀罗。婆罗门僧侣还宣扬:凡是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人,来世才能升为较高种姓,否则,即降为较低种姓。因此,对于广大劳动者和奴隶来说,应该逆来顺受,放弃斗争,遵守奴隶主阶级制定的“达磨”,即所谓的“法”,以免加重来生的灾难。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奴隶主阶级还制定了许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
相传,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儿子,为了确定人间各种人在社会上的应有次序,确定婆罗门和其他种姓的义务,便制定了这部法典。其实,这只不过是奴隶主用来欺骗劳动人民的谎言。摩奴法典首先确认婆罗门是人世间一切的主宰,而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为了镇压低级种姓吠舍、首陀罗的反抗,摩奴法典还规定了许多残酷的刑罚。比如,低级种姓的人如果用身体的某一部分伤害了高级种姓的人,就必须将那一部分肢体斩断。比如,动手的要斩断手,动脚的要斩断脚。四个等级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摩奴法典》规定,刹帝利辱骂了婆罗门,要罚款100帕那(银钱单位)。如果是吠舍骂了,就要罚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罗骂了,就要用滚烫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
相反,如果婆罗门侮辱刹帝利,只罚款50帕那;侮辱吠舍,罚款25帕那;侮辱首陀罗罚款12帕那。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仅用牲畜抵偿,或者简单地净一次身就行了。《摩奴法典》还对各个种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烦琐的规定。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个房间里,不能同桌吃饭,不能同饮一口井里的水。不同种姓的人严格禁止通婚,以便使种姓的划分永久化。每个种姓都有自己的机构,处理有关种姓内部的事务,并监督本种姓的人严格遵守摩奴法典及传统习惯。倘有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被开除出种姓的人也成为贱民。贱民只能居住村外,不可与婆罗门接触,只能从事被认为是最低贱的职业,如抬死尸,清除粪便等。走在路上,贱民要佩带特殊的标记,口中要不断发出特殊的声音,或敲击某种器物,以提示高级种姓的人及时躲避。
婆罗门如果接触了贱民,则认为是一件倒霉的事,回去之后要举行净身仪式。总的说来,印度的种姓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阶级制度。但是,由于鲜明的阶级关系被掩盖在等级的划分之中,因此它容易模糊阶级界限,在劳动人民之间制造隔阂和对立,不利于他们团结对敌。此外,种姓制度实行职业世袭,把生产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从而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种姓制度的存在,是造成印度社会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度自古代至近代,经历了几种社会形态,但是种姓制度一直延续下来,成为历代剥削阶级的统治工具。种姓制度经过长期演变,越来越复杂,在四个种姓之外,又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亚种姓。今天,在印度仍然保留着种姓制度的残迹,受压迫受剥削最深的贱民达几千万人。
深入了解印度种姓制度
印度教将人分为4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其中婆罗门的地位最高,其余种姓的社会地位依次降低。除了这4个种姓以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之外的人——贱民。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好像被排斥在社会之外。
种姓制度把印度教社会分成若干社会集团,集团之间有高低之分,贵贱之别。各种姓都有自己的道德法规和风俗习惯,一般不能互相通婚。印度教种姓制度下的女性地位低下。虽然印度经历了经济的现代化,制订了有关禁止歧视的法律,种姓制度在印度社会依然有着重要地位。
去印度之前,我对种姓制度充满好奇。记得第一次到访印度时,我和参与接待的印度大学生志愿者聊起这一话题。他告诉我,种姓制度在印度独立以后就被宪法完全废止了,在当代社会生活中不存在任何影响。但随着近年来对印度了解的深入,我逐渐发现,种姓制度在当代印度社会仍然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种姓决定你的职业
据长期在印度工作和生活的朋友介绍,印度人之间十分清楚彼此种姓的区分。一般而言,从名字上就可以辨别不同种姓。种姓等级越高,姓氏往往越简单。如果从名字无法识别,那么通过几句简单的交谈,就能立即辨别清楚。印度朋友说,种姓的身份无法伪装,不知道是否是常年累月的气质打磨使然。
依据印度教的教义,不同的种姓有不同的职业划分,各个种姓的人生来就有应该从事的职业,比如工程师、教师、医生、商人,每个人安守本分就好。最受歧视的“贱民”只能在农村当佃农,或在城市从事清扫、屠宰等被认为“不洁”的工作,不能进入寺庙、学校等公共场所。
千百年来,印度社会一直是如此发展的。印度社会认为,高种姓的社会精英为国家作出了更大贡献,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纵有再大的贫富差距,底层民众也丝毫不仇富,因为在其宗教信仰里,这是他的宿命,还有来世可以寄托希望。
现在,印度的很多职业是和种姓挂钩的。即使是在沦为英国殖民地的二百多年岁月里,基督教也没有得到印度社会的广泛接受,如今只有2.3%的印度居民信仰基督教。从历史上看,独特的宗教文化传统和社会心理,使得印度容易被征服,却很难被改变。
高种姓雇员高贵冷艳
曾经听驻印中资企业的朋友讲过两个关于种姓的故事。
一家中资企业的朋友告诉我,他的公司有一位年轻的印度女雇员,来自高种姓家族,虽然仅仅是一名普通雇员,但面对低种姓的同事时仍很有优越感。有一天,她不小心把桌上的咖啡碰洒了,旁边的中国同事赶紧帮她找抹布,打算帮她一起擦桌子。但她立即阻止了那位同事,对他说道:“我们这种身份的人不要做这种事,叫前台的那谁来给我擦。”没想到,前台的那位低种姓同事马上过来,毫无怨言地帮她收拾了桌子。
另一家中资企业的朋友说,他的企业里有位年轻的印度高种姓男雇员,负责政府公关事务。作为部门负责人的他中文流利,这在印度是非常难得的。在印度学习中文的年轻人,大多数来自低种姓阶层,学习中文并且能流利地说中文的高种姓人士稀少。这位部门负责人有个顽固的毛病:习惯性迟到。企业的中方负责人为了治愈他迟到的毛病想了各种办法,和他斗智斗勇,但他仍然我行我素,在公司全体员工面前公然迟到,挑战领导的权威。尽管如此,在和印度各级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高种姓人士更受尊重,开展工作也会更加顺畅,加上这位部门负责人中文流利,颜值又高,仍然是公司难以割舍的人才。
婚姻必须门当户对
在印度,经由自由恋爱的婚姻属于少数派。
或许是受种姓制度的影响,印度年轻人的婚姻讲究门当户对,不同种姓之间的通婚困难重重,更不用说不同宗教之间的联姻了。对印度年轻人而言,选择来自不同宗教的伴侣意味着,不仅要冒皈依不同宗教的风险,而且背叛了整个家族,如此沉重的社会压力让人难以承受。
印度独立后即从法律上废除了种姓制度,积极推进不同宗教和阶层的和谐相处。印度独立后,一位国家领导人的女儿爱上了一位穆斯林小伙,因为家族印度教的身份而压力山大。她征询父亲的意见,没想到平时大力主张不同宗教交流互信的父亲坚决反对。父亲对女儿说:“作为国家的领袖,我主张不同宗教交流互信;作为父亲,我反对你的婚事。”
印度的婚姻风俗是由女方出嫁妆。一般的中产家庭嫁女儿至少需要花费10万至20万元人民币。一个印度家庭常常有几个子女,所以女方父母的压力普遍较大。当地中资企业的一位负责人告诉我,他们公司的印度司机为了给两个妹妹准备嫁妆,不得不晚上去打第二份工,贴补家用。
精英治国与草根民主的困境
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种姓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也限制了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流动。印度常常自诩为全球最大的民主国家,民主制度为大量社会底层民众提供了利益表达的渠道,精英治国与草根一人一票的两难困境在民主实践中展露无遗。
在交流中,印度朋友谈到,去年的印度大选中就有印度人民党到农村送大米拉选票的情况,甚至发生了某党派的关键人物眼看形势不利,临阵倒戈的故事。
印度人民党宣称,该党已经拥有近8000万党员,目标是近年扩张到1亿党员,成为全球第一大党。对印度民众而言,想要加入人民党非常简单,只需打个电话或填写一份申请表,提交身份证等基本信息,经过简单审核后就可以入党。
属于高种姓的社会精英对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颇有微词。为了探索一条符合印度实际的发展道路,大家都在上下求索的路上。
印度种姓制度解读
习俗让女仆很宿命
印度人习惯于等级划分,比如说同为仆人,也有高低之分,在主人身边伺候的就高于在外面干活的,修整花园的就比清理垃圾的有优越感,看门守院的就瞧不起清扫厕所的,讲究传统的仆人绝对不去干低于自己身份的那些活儿。过去印度的国王贵族雇用着大批仆人,分工很细,仆人中的高低远近区分也很多。在这种文化影响下,印度女仆对自己的处境随遇而安。记者在餐馆里就看到一家有钱的印度人要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大吃大喝,跟着他们进来的小保姆一直站在旁边看护着小婴儿,从头到尾没喝一口水,没吃一口饭,然后随着主人家离开。 女仆们自认为是低贱的,把自己的处境归咎为祖先犯了什么罪,或者自己前生做了什么恶。对于是否想改变这种制度,她们回答说:“神创造了它,只有神才能改变它。”
劳动法把仆人排除在外
印度女仆即使遭遇雇主的虐待也不愿意辞职走人,一方面因为生活所迫,另一方面因为整体上女仆处于没有任何组织、没有任何法律保护的状态,仆人在印度属于“非正规职业”,劳动法把仆人排除在外,所以女仆即使换雇主,境遇也不会有什么改变,而生活还要继续,所以她们更多情况下是忍受。为此,一些非政府组织积极活动,从法律层面为她们争取权利。非政府组织发起的全国家务劳动者运动取得了一些成果。目前已有7个邦通过立法保护家庭仆人。印度全国妇女委员会正在研究提出一项法律草案,要求雇主在付给工资之外还要为仆人提供社会保险资助。非政府组织德希莫尔基金会发起了一个“印度女仆”项目,最终目标是把家庭女仆们组织起来,成为一支正式的劳动力大军,建立一个专门渠道来帮助她们找工作、投诉,在警方登记注册以增加安全感,并提供标准化的服务和价格。
印度女仆公司
曾经是投资银行家的阿希斯·戈恩卡准备成立“印度女仆公司”。戈恩卡的计划是打造一个高品质的家务劳动者队伍,对她们进行必要的职业技术培训,保障其收入来源,甚至提供保险和贷款。目前他已经搞起一个试点项目,给25个家庭配备了25名女仆。他的长远计划是在全国建立一个10万人的员工队伍。有很多人都希望戈恩卡的梦想能成真。
种姓制度对印度有什么影响?印度种姓制度的由来
少数雇主会善待仆人
印度女仆的劳动力市场情况也在发生变化。找到满意的仆人比较难,使得有些雇主不得不承受过去他们不能容忍的行为。也有少数雇主善待家里的仆人。新德里的家庭主妇普拉x德说:“家务劳动者只有在知道他们的主人关照他们时才会全心全意地工作。”普拉x德说,她的丈夫几年前给他们家的全女仆和她的孩子买了人寿保险,甚至替她缴付在他们家工作期间的保险费。不过有人认为雇主关照仆人主要是因为他们不想给自己留下麻烦,施以小恩小惠罢了,不能说明女仆的地位和处境有了本质改变。
女仆境遇改善路还长
随着时代的发展,雇主思想发生了变化,女仆们也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前景有了一些梦想,比如让孩子读书受教育,争取改变命运,有的自己还拿起书本和笔,努力学习文化,甚至还成为畅销书作家。因为一本自传性的书《非常人生》成为印度文坛新星的哈尔德就曾当过女仆。现在一位印度雇主听说女仆购买了电视机或冰箱时并不感觉意外。这标志着她们经济地位的一个积极转变。不过,印度在承认女仆是“有尊严的劳动者”方面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当雇主胸怀开阔到与女仆一起用餐,允许女仆使用自己的洗手间时,才能说女仆真正被尊重了。女仆地位的提高和境遇的改善注定是一个漫长和艰难的过程,任重而道远。
印度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是曾在印度与南亚其他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体系。种姓制度以婆罗门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这些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系、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
一般而言认为,种姓制度是前20世纪左右,随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创立的社会制度。原本的种姓制度并非要划分阶级及人的高低贵贱,而是要确保本身亚利安人的执政权和保持各种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数。
然而随着马木留克、蒙兀尔等外来伊斯兰教征服者统治印度,种姓制度为了政权需要经历过许多调整,并且在英属印度时期为符合殖民者需要,被固定、僵化,成为阶级森严的阶序体系。由于该体系中的不平等与近代西方兴起的民主制度与人权思想大相迳庭,因此常被批评为反现代化的落后制度,甚至被视为妨碍印度社会进步的毒瘤。
1947年印度脱离殖民体系独立后,种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废除,各种种姓分类与歧视被视为非法,然而在实际社会运作与生活上,其仍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
由于种姓制度与地域紧密结合,并有明显的区域范围,因此其政治权力可依区域大小分为三个等级:地方的小王国或地区行政中心、聚落以及各别聚落内的种姓。这三个层级的权力运作虽有高低之分,而且差异甚大,但其共同特色是权力施行者都在模仿瓦尔纳阶序中的刹帝利,而且都会宣称其权力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即使实际上未必如此。尼泊尔的种姓制度与印度不同:婆罗门与刹帝利远多于首陀罗,是印度的婆罗门有意为之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