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转换操作应用及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实用手册.套
第—章加工制造业会计核算准则
第二章货币资金核算
第三章应收及预付款项核算
第四章存货核算
第五章产品成本核算
会计准则研究组北京财经出版社出版日期:2011年3月出版开本:16开精装册数:4册光盘数:0定价:1080元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X
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
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
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
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
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
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
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
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
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
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
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
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
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
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
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
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
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X
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X
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X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X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
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
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
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X
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
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
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
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
企业会计准则读书笔记
会计准则体系有三大块:其一是基本准则,其二是具体准则,其三是应用指南
基本准则包括几大部份:
其一是会计假设和前提,其二是会计原则,其三是会计六要素,这些都是构成会计这个行当最基本的东东,相当于房子的柱子,没有这些东东,具体准则无异于空中楼阁,是讲不通的。
首先,会计假设。任何经济学的东东都有假设,都是在符合假设的前提下结论才成立。会计也不例外。
三个假设
其一,会计主体假设,基本含义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是用来说明特定企业个体所发生交易或事项,对该特定个体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记录和反映应当与其所有者的活动,债权人的活动以及交易对方的活动相分离。也就是要搞清楚,我们假设会计这个活动是为了一个主体而存在的,为了记录这个主体,非而其他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数据。实际上划定了会计报告的涉及范围。
其二,持继经营假设,也就是所记录报告听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是可以无限期持继下去的。有点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的意思。虽然我们明明晓得他老人家不可能万万岁,但是我们可以假设。这个假设是权责发生制赖以建立的基础。所以我们不论在那个烂企业作会计,我们都要假设它不会破产,永保青春。因为这个假设不存在,那破产清算的操作与后面所有讲的具体准则都相背离,这些东东也就没有现实意义了。所以,我们还是假设它万万岁吧。
其三,会计分期假设,生产经营活动不可能到会计期末就停下来,来一个如同电影中的定格,等到起你出了报表再继续。所以,我们就假设,它可以划分成一个一个的期间,好比一段江面,我们一段一段的建起大坝,用这样的方式来把江面分成一段一段的。所以会计报告吸年报,中期报等,这些报告的前提就是会计分期假设,没有分期假设,你凭啥子中以在年末说这个公司就是这个资产状况呢
三个前提
其一,货币计量
会计准则可以说成唯钱是图,以贷币为尺度,无论实物、劳动都要以贷币来表示。所以会计信息充满了铜臭味儿。
其二,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来说的,即会计上对收入和费用应将其在发实际发生影响的期间,而不是其发生现金收付的期间来确认。比如保险费,可能一次性交了全年的保险费,但是你不能在交钱的当期就全部确认成费用,当然有时为简化在价值很低时也可以胡弄。而要先记成待摊费用,然后每个月来摊销。因为从理论上来说,保险费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并不仅限于交钱的当期,而会持续一年。
其三,借贷记账法记账。
借与贷,莫名其妙的两个字,为什么一定要叫借方和贷方,其实没有道理可说,反正代表会计分录的两个不同方向,两个方向之间有一定的关系。而这两个字是可有换成任何两个字来代替的,叫屁方和股方都是可以的,只不过没有换而已。
原来的会计准则有一个历史成本原则,现在不提了,现在会计计量可以按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等等。
基本准则的第二大部份,即会计信息记录报告的一些原则,
八个原则,大部分是作不到的空话,供考试用,现实意义不大
其一,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这个基本上是屁话。朱总理给国家会计学院题字,不作假账,他老人家到是英切希望,但是,有那个会计敢拍着胸脯说,自已从来没有作过假账
其二,相关性,这个有用,会计报告要跟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有助于对企业评价和预测。但根据我的经验,会计作的事情与经营活动大多不相关,记录的这些数据,多数无法用来预测未来。随着技术进步,连会计方法上都存在与相关性相背离的事情,比如以前按人工工时来分配制造费用。
其三,清晰明了,要偷税这个原则一定不要尊守。
其四,可以性。没有啥子说头,经一口径就行了。
其五,实质得于形式,这个有意思,也就是应当按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不过有点麻烦,法律形式,比如发票,都不能说明其实质的事情,杂个又可能明明白白的记录在案?比如出差搞点发票报假账,呵呵。开个玩笑,实际上这个原则是很有用的。比如税法规定了坏账准备的比例,但是企业会计如果尊重这一原则,就不一定完全按税法规定的比例来提坏账准备(至于到交税时再重新算按税法规定的比例计提来算要交的税,这是可以分开的两回事情),这对会计的功能定位有了理念上的改变。也就是说即然会计是为特定主体服务的,那它的记录报告要符合特定主体的经济实质,比如这个公司的坏账率可能达到20%,那就完全可以按20%来计提坏账准备,公司花钱让会计作账是为了公司经营的需求,又不是为了跟税务部门当计算器。
其六,重要性,不要随便啥子都当宝贝,拣重要的整,芝麻西瓜都想要,是要累死人的。
其七,谨慎性,持谨慎态度,不应高估资产或收入也不应低估负债和负用。所以找会计要找悲观主义者来当,林妹妹要活到今天,一定是个好会计。
基本准则的第三部份,会计六大要素。也就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的工作实际上就是成天伺侯这几爷子。
首先,资产。啥子叫资产呢,资产是一项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前头定语一大串,分成三个部份来看。其一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资源,不是未来的。也就是资产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而不是预期的资产。其二,拥有或控制,拥有是有所有权,这个好说,控制一般是特殊情况,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虽然没有所有权但可以控制也算企业资产。其三,会带来经济利益。
资产确认,两个要点,其一,能带来经济利益,这有个问题,以前准则中规定的递延资产和待摊费用看来就不算资产了?其二,其价值可以准确计量。
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为落实深圳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
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10〕10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
求,贯彻《通知》的相关精神,切实有效地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并有
效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大力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深圳市银之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了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以下
简称“专项活动”)自查阶段的工作,现将自查阶段的工作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报
告如下:
一、专项活动的组织与开展情况
1、专项活动的参与人员
公司根据《通知》的要求,成立了本次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为李军(总经
理),成员朱厚佳、许秋江,下设指导治理小组和指导检查小组。
治理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及具体实施。组长许秋江(财务总监),
副组长刘奕,成员:全体财务人员。
指导检查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活动的指导和检查。组长朱厚佳(审计委员会委
主任),成员:单怀光、陈向军。
除本次专项活动的领导小组、治理小组、指导检查小组以外,公司其他人员协
助、配合本次专项活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2、专项活动的进程
1)2010年9月5日-2010年9月30日,项目治理小组展开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
活动自查工作,对照深圳局公司字〔2009〕30号《关于填报<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
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的通知》以及深证局发〔2010〕45号《关于深圳辖区上市公
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常见问题的通报》中涉及的全部项目,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
检查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涉及的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是否
满足公司制度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并编制《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
报告》。
2)2010年10月11日-2010年10月15日,项目指导检查小组审核分析自查结果,
于2010年10月15日审议通过了《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二、自查工作的内容
本次专项活动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整个自查的内容
主要包括岗位设置、科目设置、单位相关财务制度设计、外来发票的规范、自制凭
证的规范、会计摘要的规范、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业务的规范、各项资产的盘点、
应收账款的核对、账龄分析、凭证的装订、账表的处理等。
三、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
1、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存在的相关问题:
1)存在个别财务人员持有的会计上岗证未在公司所在地深圳市注册的情况。
整改方法:督促财务人员尽快将会计上岗证转入深圳注册备案;
整改期限:2010年12月31日;
整改责任人:张春雷。
2)会计人员专业培训不足,培训的次数和时间较少。
整改方法:制订财务人员后续培训相关制度,并落实到位;
整改期限:2010年12月31日;
整改责任人:张春雷、刘艳。
3)会计人员的考核制度仍需完善,考核主要内容仍需清晰。
整改方法:制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及其他薪酬考核制度,并落实执行;
整改期限:2011年3月31日;
整改责任人:许秋江。
2、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存在的相关问题:
1)财务部门与各业务部门之间账务核对、账实核对工作,未形成书面记录。
整改方法:要求财务人员在账务核对、账实核对工作后,形成书面核对记录;
整改期限:2010年10月31日;
整改责任人:张春雷。
2)会计凭证和账簿的借阅手续不规范。
整改方法:要求会计凭证及账簿保管者建立会计资料借用审批登记程序,遵照
执行;
整改期限:2010年12月31日;
整改责任人:张春雷。
3)部分会计核算误差调整,缺少相应的审批手续。
整改方法:要求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误差履行相应的审批后方可进行账务调整;
整改期限:2010年10月31日;
整改责任人:张春雷。
4)对支票作废情况的处理不妥善,只是保管,未建立注销审批、登记制度。
整改方法:建立票据备查簿,对所有票据的获娶领用、作废、注销进行逐张
登记,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整改期限:2010年10月31日;
整改责任人:许秋江。
3、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存在的相关问题:
1)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仍需完善。有的财务会计管理措施虽然有具体做法,但
尚未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如财务预算、财务负责人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等方面;
有的财务会计处理因公司经营过程中未有发生,故尚未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如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管理等相关制度或
规定。
2)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修订不够及时。公司目前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2007
年制定并实施的,部分内容有待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财务会计管理的新政策、
新规定进行修订。
整改方法:持续建立、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整改期限:2010年12月31日;
整改责任人:许秋江。
4、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存在的相关问题:
1)财务信息系统方面投入有限,难以满足业务长远发展的需要。尤其是涉及
财务与销售、采购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共享和协同管理方面,尚没有统一的信
息管理系统平台,影响相关数据传递、衔接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效果。
整改方法:加强公司的信息系统的建设,适当添置相应的管理软件和配套硬件。
整改期限:2011年6月30日
整改责任人:许秋江、刘奕。
2)对财务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的权限设置尚不完全规范。
整改方法:对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的明确为财务部门以外的第三方负责并
具体落实;
整改期限:2010年12月31日;
整改责任人:许秋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治理小组将在指导检查小组的监督和指导下,对自
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逐一落实,并形成促进财务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开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小企业会计准则心得体会
作为会计专业的学生,我也是在此次的实习中去得到了锻炼,把自己的所学会计知识在实际工作里头去运用,也是感触到和学习相比,工作也是更难,同时也是更加的考验我们的能力而我也是尽责的来做好会计工作,得到了很好的锻炼。
实习中,同事们带着我一件件的工作教,也是让我知道会计具体要做的工作有哪些,同时每个公司的情况都是有一些区别的,不过此次的实习也是让我更加的认识到以后自己工作是要做哪些事情,虽然在校也是实操过,但和实际的工作终究是有很大的不同,自己也是感触到之前的所学不过是基础,而要做好会计工作也是要自己在岗位上不断去学习才行的,理论也是给了我一个可以支撑自己到岗位上工作的基础,但该如何的来做,做的好又是需要自己去学习去提升的。同事们也是愿意把工作的方法教给我,让我也是很快的来掌握如何的工作,虽然前期也是做了很多基础的工作,不过也是让我知道,如果这些基础都是掌握不好的话那么也是很难做更难的一些工作,会计的工作本来也是对着单据,数字,相对来说也是会枯燥很多的,但是也是让我知道这是一个需要耐心,细心去做好的工作。
工作上,同事教会我之后,我也是主动的去做好,然后给同事复合,避免出差错,工作也是在不断做的过程之中让我更加的熟悉,也是更得到同事们的信任,很多的工作愿意分配给我来做,而自己也是不断的来做好,去取得更多的信任,同时也是让我明白会计的岗位工作其实也是需要多一些了解理论知识,这样遇到一些情况也是更懂得是什么情况,又是该如何的处理,经验也是非常的重要,同事们的帮助让我更好立足岗位,也是知道这是个不错的工作环境,自己也是很感激,无论以后是否还在这儿工作,但是这段实习的日子也是让我过的很是充实,同时也是很有意义,不但自己学到了,也是感受到这份工作带给我的一个成就感是让我愿意继续的待下去的。
实习也是结束了,但是我也是明白在社会找到一份工作并不是那么的容易,能被领导肯定,愿意让我继续的在这工作下去,我也是珍惜这个机会,同时也是感激有这么好的一个工作氛围,让我去发挥自己的所长,把专业的知识用好。
学习会计准则心得体会
读完基本准则,我有以下三点整体印象:
(一)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准则共11章,第一章总则明确基本准则的法律地位,以及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要素、会计记帐方法。在该部分,权责发生制位列会计假设之中,显然是受国际会计准则编报框架的影响(当然原基本准则也有)。在fasb等制定的概念框架中,权责发生制并不在会计假设之列(究竟处于什么地位比较模糊)。该部分关于“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的观点也是取材于国际会计准则编报框架。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大部分也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将“实质重于形式”明确列为原则之一,即显然受国际会计准则影响。第三章资产、第四章负债和第九章会计计量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和计量,受国际会计准则影响较大。比如,将资产定义为资源,资产的确认的可计量标准将“成本”可计量和“价值”可计量列为可选标准,都明显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是折中产物,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比如前述可计量标准的选择),这是借鉴它的好处。但与fasb等制定的概念框架相比,国家会计准则的会计理论水平就稍显不足,前瞻性相对差一些,这是借鉴它的坏处。
(二)根据现代会计环境进行调整。一是原准则提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新准则完全抹去了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遗迹”,政府成了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信息使用者”,排序还靠后。二是结合了会计发展的大趋势,引入了公允价值。
(三)增强基本准则的“基础性”,并尝试增强其可操作性。这是新基本准则留给我最强烈的印象。前者表现为三、四、五、六、七、八关于会计要素的规范,剔除了原准则对“具体要素项目”的内容,只描述基本要素本身。第十章对会计计量进行了一般性规范。后者突出表现在准则制定者尝试对一些概念进行了定义,包括:对资产定义中的“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拥有”、“控制”、“预期带来的经济利益”等概念的解释;对负债定义中的“现时义务”的解释;立足会计主体角度对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对利得与损失的定义;在费用部分对成本、费用、支出的区分等。不过,之所以称后者为“尝试”,在于依我之见,其结果很不成功,留待下面评述。
二、具体章节评述
(一)关于第一章总则
1.关于持续经营假设。我认为第六条关于会计主体存续状态(持续经营)的假设是不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一切会计活动,基本准则规范一切具体准则。除了持续经营会计,还有清算会计、中止经营会计,这些会计也应是会计准则规范的范畴。所以,我认为基本准则将会计假设直接限定为“持续经营”这一种情况是不完整的。该条款应补充这类内容:企业处在非持续经营状态,应变更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前提。相应地,根据该条款,应修改第九章会计计量等章节的内容,增加清算价值等计量属性。将来的具体准则则相应应将企业终止经营会计纳入规范。
2.关于会计要素。第十条提出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其中“经济特征”是模糊的。我个人的观点是会计要素是会计对交易或事项的构成要素的抽象,而非其经济特征的抽象。其中资产是交易或事项中的价值物或权利,而负债或所有者权益则是义务(企业本身就是股东之间的一项长期交易安排)。
(二)关于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六条关于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的描述存在概念不清的问题。首先,“经济实质“的对应概念是”“经济形式”,“法律形式”的对应概念是“法律实质”,将“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并列,容易造成混乱(法律形式反映法律实质,会计应该反映法律实质);其次,我个人认为这一条款近似于哲学,而且该条款的主旨已体现在第十二条“如实反映”的意蕴中(后者实际上也是哲学式的规范,属于难以检验的、形而上的终极理念)。
企业会计制度准则的主要特点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有助于规范我国会计实务,加强会计监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其主要特点与突破分别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主要特点与突破
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了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资产组的认定及其减值的处理、商誉的减值测试与处理和有关资产减值的披露等内容。相对于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的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在会计期末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当首先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资产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二)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新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便于实务操作。
(三)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如果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该准则规定不应按照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而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然后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
(四)对于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该准则规定每年至少必须进行一次减值测试,而且商誉必须分摊到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后才能据以确定是否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五)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上对于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这块有一些不太正确全面地评论。他们误认为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减值准备转回的大门,企业就完全丧失了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利操控的手段。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事实上,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只规范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问题,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金融资产、递延税项资产和雇员福利资产以及特殊行业的资产(比如勘探开发行业、石油天然气行业)也排除在准则适用范围之外。减值准备禁止转回只是关掉了一个口子,企业在应用新准则后仍然可以继续沿用减值准备来操控利润。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转回的操控大门,但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选择进行盈利操控。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与突破
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了企业合并的基本会计处理方法,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明确了企业合并的概念。根据我国企业合并的实际情况,将企业合并定义为,一个企业为获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控制权、以及吸收一个或多个企业净资产的行为。
(二) 对企业合并进行了分类。从国际上目前适用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来看,基本倾向的做法是购买法,即将企业合并交易看作是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股权或净资产的过程。但是按照购买法进行核算的情况,无论是国际准则还是美国的准则,均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外。而我国实务中出现的不少企业合并均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发生在一个企业集团内部的合并或是在同一所有者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如果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准则的适用范围之外,将无法真正解决我国会计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因此,在综合考虑了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新准则按照参与合并的企业是否受同一方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对两类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都进行了规范。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设置制度
第一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四条 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账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五条 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六条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账。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八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九条 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账依据;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依据;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账依据;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十条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账,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账,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十一条 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十二条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 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机器设备;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4.运输工具;5.其他设备。
第十四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35年;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十五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十七条 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账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
第十八条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2.损益表(年、季、月);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9.提取坏账准备金明细表(月);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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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制度
《为了更好的迎合经济市场需要,会计制度的变更显得更加符合当前的全球市场经济。据11月19日塞内加尔《太阳报》消息,西非国家自2015年1月1日开将执行新的会计制度。近日,塞内加尔会计和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了新会计制度规则介绍会。
法勒会长称,西非国家会计体系已16年,随着世界经济环境变迁,财务制度也面临改革并与世界接轨。会计制度改革目标是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遵守地区环境特点和国际公约,符合资产、负债和折旧的基本标准。
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作出如下调整:
1.“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
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物资采购”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科目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
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并存而持有的房地产。
7.新准则增加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内容。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8.新准则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
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而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12.新准则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3.新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4.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5.新准则调整了“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16.“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7.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8.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9.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0.新准则把“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改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1.新准则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2.新准则把“营业费用”科目改为“销售费用”科目。
23.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4.新准则把“所得税”科目改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5.新准则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
国资委要求国有企业在2014年1月开始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上市公司实行该制度后引起的减值风暴。因此有专家预计,“新制度将会使一大批国企失去存续经营能力,退出市场。”本文就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作了深入的分析。
财政部制定并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旨在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该制度特点:一是打破行业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界限,建立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对特殊业务的核算办法进行规范(如工交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商品购销存核算办法、进出口业务核算办法、房地产商品开发核算办法等);二是兼顾小规模企业不对外直接筹资的特点,制定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三是考虑到金融性企业经营的特殊性,制定金融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该制度实施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新《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企业必须计提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即: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又称“八项准备”)。这些准备的提取,首先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企业的利润将大幅下降;其次是由于目前除上市公司外,大部分企业仅计提了坏账准备和商品削价准备,其它各项准备均未提取,企业存在大量的减值资产,八项准备的计提将使企业资产减少,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很大影响,在实施新制度初期,表现特别明显。
(二)待处理财产损失不许跨年挂账,开办费、递延资产等费用性资产项目的取消,也将直接冲减企业利润,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或有事项在同时满足: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可能导致企业现金流出、能够可靠计量时,企业应根据预计可能计提负债,并直接增加企业当期费用。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几种情况以及资本化金额的具体计算公式。此外,还明确规定:在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时,与专门借款有关的利息收入不得冲减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所发生利息收入直接通过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五)《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典型的如对收入的确认,新制度则抛开收入取得的形式,从实质上取得收入这一主要原则出发,规定了收入确认的几个条件,要求企业以这几个条件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如售后回购,本质上不是一种销售,而是一项融资协议,整个交易不应确认为收入;再比如,融资租赁,从法律形式上看,承租人并不具有所有权,但与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给了承租人,承租人应作为资产入账。
(六)严格按照资产定义确认和计量各项资产,指出资产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而不是由未来交易事项形成的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企业某项财产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则该财产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各项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七)《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偿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再记入当期损益,而是记入资本公积。这一规定使许多企业原来可以通过债务重组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况,得以严格控制。
(八)对非货币性交易:一是不再区分同类资产交换和非同类资产交换,一律将非货币性交易视为同类资产的交换进行处理;二是与对债务重组账务处理规范相似,放弃了使用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确定标准的做法,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的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只有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收到补价的企业才根据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基础,确认收益。
(九)在资产负债表中,部分项目以其账面价值填列,而不是以其账面余额填列。如“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都是以其账面余额扣除计提的准备后的金额填列。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固定资产”项目,应分别“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额”等项目填列;对于超过1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并入“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对于“长期应付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代销商品款不单独作为负债项目列示,而是作为存货项目的一个减项(抵减项处理)等等。
(十)在资产负债表中,还增加了“预计负债”和“已归还投资”及“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项目,分别反映企业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及归还投资者投资后的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在利润表中,适当归并了“折扣与折让”,“存货跌价损失”两个项目,它们的相关内容分别归并到“主营业务收入”、“管理费用”等科目中反映;在补充资料中适当增加了“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减少)利润总额”、“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减少)利润总额”、“债务重组损失”等项目。
(十一)增加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方法。即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十二)按新制度的规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利息来核算,不再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而是按其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出租无形资产的租金收入和出租成本,仍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
二、进一步扩大了会计与税收的分离,加大了企业税收核算工作的难度
在过去,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税收核算基本一致,随着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务制度的不断调整,会计与税收逐步从统一走向分离。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家税收制度在不断补充和完善,税收制度在某些方面已完全脱离了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而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将更加扩大会计与税收的分离,使企业会计难以服从税收。如提取各项减值准备,3年以上应收账款全额提取坏账准备,预提或有支出以及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而调整的会计记录等都将影响企业纳税调整。新会计制度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核算,因此,既要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又要准确计算缴纳所得税,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又是一项新的挑战,尽快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
三、对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进一步规范,有利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新企业会计制度对各项具体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作出明确的信息披露要求,会计信息披露作为企业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企业应把会计信息披露作为一项制度化、日常化工作来管理和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加强促使企业重视会计信息,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满足企业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从而不断扩大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力。
四、对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努力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素质成为当务之急
会计职业判断主要表现在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两个方面。新会计制度扩大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残值等也只规定了一般性原则,由企业根据其实际情况加以确定,而不像行业会计制度中对这些方面规定得过死。收入的确认、或有支出的估计等,所有这些都扩大了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范围,使企业会计核算的难度增加,从而对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质,而且还要有较强的综合能力,高度敏感性和较强的洞察力。而目前国有企业人才流失严重,企业现有会计人员的素质与上市公司在整体上看,还有一定的差距,努力提高国有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当务之急
企业会计准则全文
为了适应我国企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令第33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7月23日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 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 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 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 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 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八条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第十九条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三章 资 产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 负 债
第二十三条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五条 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五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二十六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第二十七条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条 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第二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六章 收 入
第三十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十一条 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二条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七章 费 用
第三十三条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四条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八章 利 润
第三十七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第三十九条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 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九章 会计计量
第四十一条 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第四十二条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十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六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八条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