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小说简介
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作文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pian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li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li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扞、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政府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再说落定。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尘埃落定》的作者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讲述了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当地的藏族人民被十八家康巴藏族土司统治着,麦其土司便是其中之一。一次酒后,麦其土司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示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本书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传》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谱写出了一曲没落土司制度的凄美挽歌,从而使体现出一种独特而神秘的审美魅力,又让我觉得和《百年孤独》非常神似。
通过阅读本书,可以体会到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及对民族文化的深厚积淀。我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个人物,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那些纯粹的人物使得整个小说无时无刻不迸发着生命的能量和诗意。书中许多场景的描写也都如诗如画,我眼前似乎就能看见充满异域风情的马尔康县,藏族服饰,庆典时宗教仪式和巫术,辽阔的草原,白云湖水以及奔跑的马。书中对爱情描写和充满诗意的性爱描写揭示了人们在爱情面前的反映和心理,赋予了作品动人心魄的力量。无可否认,肉体的交融自然而然会使两个人的关系和心理变得微妙而复杂起来,
阿来对待自己的藏族身份有一种从容——我就是藏族人,我们就生活在这样遥远而美丽的土地上,我们就是这样的人,我们就这样生活,你可以认为我傻,可以看不惯,或者有其他各种偏见,但我们活得很好,我们自己也有好有可坏,有纷争麻烦、仇杀、贫富之分、宗教对抗、家族矛盾如此种种,但在我们的土地被有颜色的汉人染上颜色之前,我们世世代代如此。在书的结尾,当男主人死之后,作者借着他的灵魂表达了每个人心中最原始的本能情感——对家乡的热爱:“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
看完了才知道这本书还得过茅盾文学奖,确实值得推荐。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范文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我想不起是哪一年翻了《尘埃落定》 只记得那一次看到刚开始就描写的男女之事时没有再看下去 应该是高中吧 青涩的岁月 但是对于现在看了这么多禁书的我来说 这些已经百毒不侵了 这是自己看过的第三部矛盾文学奖作品 继《穆斯林的葬礼》之后又一部将少数民族的生活描写的如此高山流水(不知该用哪个词)的作品 对阿来这个作家不是很了解 《尘埃落定》这本书也是别人那里听来的 我觉得一个人喜欢一本书或者最喜欢一本书那么那本书就一定是有价值的 只要对一个人产生了价值它就是有价值的 新入手的kindle叫我欲罢不能 创造了在图书馆连续看四小时书的大学记录 这之后非常带感 我明白了我真的很享受这种感觉 读书让我忘记一切开心难过欲望和理想 我就变成了书中的少爷、奴隶或者自由人 有人说《尘》像一部红楼梦 不同时代地描写了一个土司家族的最兴旺和落寞 权利和金钱的斗争 爱情亲情和友情的难舍难分 一个傻子未必真的是一个傻子 就想不说话的不一定是哑巴一样 反而聪明的人反倒会被小聪明和骄傲害倒我们没有预知和预支未来的能力 却有悔过和预防的能力 不要总活在过去的不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做一个自怨自艾的岁月屠夫 而要做一个能掌控自己人生阳光向上的勇者 即使是四处飘荡的尘埃也总会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尘埃落定小说节选
野画眉
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野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
母亲正在铜盆中洗手,她把一双白净修长的手浸泡在温暖的牛奶里,嘘嘘地喘着气,好像使双手漂亮是件十分累人的事情。她用手指叩叩铜盆边沿,随着一声响亮,盆中的牛奶上荡起细密的波纹,鼓荡起嗡嗡的回音在屋子里飞翔。
然后,她叫了一声桑吉卓玛。
侍女桑吉卓玛应声端着另一个铜盆走了进来。那盆牛奶给放到地上。母亲软软地叫道:“来呀,多多。” 一条小狗从柜子下面咿咿晤晤地钻出来,先在地下翻一个跟斗,对着主子摇摇尾巴,这才把头埋进了铜盆里边。盆里的牛奶咽得它几乎喘不过气来。土司太太很喜欢听见这种自己少少一点爱,就把人淹得透不过气来的声音。她听着小狗喝奶时透不过气来的声音,在清水中洗手。一边洗,一边吩咐侍女卓玛,看看我--她的儿子醒了没有。昨天,我有点发烧,母亲就睡在了我房里。我说:“阿妈,我醒了。”
她走到床前,用湿湿的手摸摸我的额头,说:“烧已经退了。” 说完,她就丢开我去看她白净却有点掩不住苍老的双手。每次梳洗完毕,她都这样。现在,她梳洗完毕了,便一边看着自己的手一日日显出苍老的迹象,一边等着侍女把水泼到楼下的声音。这种等待总有点提心吊胆的味道。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
该到声音响起时,母亲的身子还是抖动了一下。我听见侍 女卓玛美丽的嘴巴在小声响咕:又不是主子自己掉下去了。我问卓玛:“你说什么?”
母亲问我:“这小蹄子她说什么?”
给她一个嘴巴,但她没有。侍女的脸蛋还是因为害怕变得红扑扑的。土司太大下楼去用早餐。卓玛侍立在我床前,侧耳倾听太大踩着一级级梯子到了楼下,便把手伸进被子狠狠掐了我一把,她问:“我什么时候说肚子痛?我什么时候肚子痛了?”
我说:“你肚子不痛,只想下次泼水再重一点。”
这句话很有作用,我把腮帮鼓起来,她不得不亲了我一口。 亲完,她说,可不敢告诉主子啊。我的双手伸向她怀里,一对小兔一样撞人的乳房就在我手心里了。我身体里面或者是脑袋里面什么地方很深很热地震荡了一下。卓玛从我手中挣脱出来, 还是说:“可不敢告诉主子啊。”
这个早上,我第一次从女人身上感到令人愉快的心旌摇荡。
桑吉卓玛骂道:“傻瓜!”
我揉着结了哆的双眼问:“真的,到底谁是那个傻-…·傻瓜?”
“真是一个十足的傻瓜!” 说完,她也不服侍我穿衣服,而在我胳膊上留下一个鸟啄过似的红斑就走开了。她留给我的疼痛是叫人十分新鲜又特别振奋的。
窗外,雪光的照耀多么明亮! 传来了家奴的崽子们追打画眉时的欢叫声。而我还在床上,躺在熊皮褥子和一大堆丝绸中间,侧耳倾听侍女的脚步走过了长长的回廊,看来,她真是不想回来侍候我了。于是,我一脚踢开被子大叫起来。
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
那个傻子就是我。
除了亲生母亲,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我是现在这个样子。要是我是个聪明的家伙,说不定早就命归黄泉,不能坐在这里,就着一碗茶胡思乱想了。土司的第一个老婆是病死的。我的母亲是一个毛皮药材商买来送给土司的。土司醉酒后有了我,所以,我就只好心甘情愿当一个傻子了。
虽然这样,方圆几百里没有人不知道我,这完全因为我是土司儿子的缘故。如果不信,你去当个家奴,或者百姓的绝顶聪明的儿子试试,看看有没有人会知道你。
我是个傻子。
我的父亲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
所以,侍女不来给我穿衣服,我就会大声叫嚷。
侍候我的人来迟半步,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从小到大,我始终弄不懂汉人地方为什么会是我们十分需要的丝绸、茶叶和盐的来源,更是我们这些土司家族权力的来源。有人对我说那是因为天气的缘故。我说:“哦,天气的缘故。”心里却想,也许吧,但肯定不会只是天气的缘故。那么,天气为什么不把我变成另一种东西?据我所知,所有的地方都是有天气的。起雾了。吹风了。风热了,雪变成了雨。风冷了,雨又变成了雪。天气使一切东西发生变化,当你眼鼓鼓地看着它就要变成另一种东西时,却又不得不眨一下眼睛了。就在这一瞬间,一切又变回了
我说:“她说肚子痛。”
母亲问卓玛:“真是肚子痛吗?”
我替她回答:“又不痛了。”
母亲打开一只锡罐,一只小手指伸进去,挖一点油脂,擦在手背上,另一只小手指又伸进去,也挖一点油脂擦在另一只手背上。屋子里立即弥漫开一股辛辣的味道。这种护肤用品是用旱獭油和猪胰子加上寺院献上的神秘的印度香料混合而成。土司太太,也就是我母亲很会做表示厌恶的表情。她做了一个这样的表情,说:“这东西其实是很臭的。”
桑吉卓玛把一只精致的匣子捧到她面前,里面是土司太太左手的玉石镯子和右手的象牙镯子。太太戴上镯子,在手腕上转了一圈说:“我又瘦了。”
侍女说:“是。”
母亲说:“你除了这个你还会说什么?”
“是,太太。”
我想土司太太会像别人一样顺手
原来的样子。 可又有谁能在任何时候都不眨巴一下眼睛? 祭祀的时候也是一样。享受香火的神邸在缭绕的烟雾背后,金面孔上彤红的嘴唇就要张开了,就要欢笑或者哭泣,殿前猛然一阵鼓号声轰然作响,吓得人浑身哆嗦,一眨眼间,神柢们又收敛了表情,回复到无忧无乐的庄严境界中去了。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放声大哭。听见哭声,我的奶娘德钦莫措跌跌撞撞地从外边冲了进来。她,并不是很老,却喜欢做出一副上了年纪的样子。她生下第一个孩子后就成了我的奶娘,因为她的孩子生下不久就死掉了。那时我已经三个月了,母亲焦急地等着我做一个知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表情。
一个月时我坚决不笑。
两个月时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做出反应。
土司父亲像他平常发布命令一样对他的儿子说:“对我笑一个吧。”见没有反应,他一改温和的口吻,十分严厉地说:“对我笑一个,笑啊,你听到了吗?” 他那模样真是好笑。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了下来。母亲别过脸,想起有我时父亲也是这个样子,泪水止不住流下了脸腮。母亲这一气,奶水就干了。她干脆说:“这样的娃娃,叫他饿死算了。”
父亲并不十分在意,叫管家带上十个银元和一包茶叶,送到刚死了私生子的德钦莫措那里,使她能施一道斋僧茶,给死娃娃做个小小的道场。管家当然领会了主子的意思。早上出去,下午就把奶娘领来了。走到寨门口,几条恶犬狂吠不已,管家对她说:“叫它们认识你的气味。”
奶娘从怀里掏出块馍馍,分成几块,每块上吐点口水,扔出去,狗们立即就不咬了,跳起来,在空中接住了馍馍。之后,它们跑过去围着奶娘转了一圈,用嘴撩起她的长裙,嗅嗅她的脚,又嗅嗅她的腿,证实了她的气味和施食者的气味是一样的,这才竖起尾巴摇晃起来。几只狗开口大嚼,管家拉着奶娘进了官寨大门。
土司心里十分满意。新来的奶娘脸上虽然还有悲痛的颜色,但奶汁却溢出来打湿了衣服。
这时,我正在尽我所能放声大哭。土司太太没有了奶水,却还试图用那空空的东西堵住傻瓜儿子的嘴巴。父亲用拐杖在地上拄出很大的声音,说:“不要哭了,奶娘来了。”我就听懂了似的止住了哭声。奶娘把我从母亲手中接过去。我立即就找到了饱满的乳房。她的奶水像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地甘甜。我还尝到了痛苦的味道,和原野上那些花啊草啊的味道。而我母亲的奶水更多的是五额六色的想法,把我的小脑袋涨得嗡嗡作响。
阿来的《尘埃落定》小说节选
桑吉卓玛骂道:“傻瓜!”
我揉着结了眵的双眼问:“真的,到底谁是那个傻……傻瓜?”
“真是一个十足的傻瓜!”
说完,她也不服侍我穿衣服,而在我胳膊上留下一个鸟啄过似的红斑就走开了。
她留给我的疼痛是叫人十分新鲜又特别振奋的。
窗外,雪光的照耀多么明亮!传来了家奴的崽子们追打画眉时的欢叫声。而我还在床上,躺在熊皮褥子和一大堆丝绸中间,侧耳倾听侍女的脚步走过了长长的回廊,看来,她真是不想回来侍候我了。于是,我一脚踢开被子大叫起来。
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
那个傻子就是我。
除了亲生母亲,所有人都喜欢我是现在这个样子。要是我是个聪明的家伙,说不定早就命归黄泉,不能坐在这里,就着一碗茶胡思乱想了。土司的第一个老婆是病死的。我的母亲是一个毛皮药材商买来送给土司的。土司醉酒后有了我,所以,我就只好心甘情愿当一个傻子了。
虽然这样,方圆几百里没有人不知道我,这完全因为我是土司儿子的缘故。如果不信,你当个家奴,或者百姓的绝顶聪明的儿子试试,看看有没有人会知道你。
我是个傻子。
我的父亲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
所以,侍女不来给我穿衣服,我就会大声叫嚷。
侍候我的人来迟半步,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从小到大,我始终弄不懂汉人地方为什么会是我们十分需要的丝绸、茶叶和盐的来源,更是我们这些土司家族权力的来源。有人对我说那是因为天气的缘故。我说:“哦,天气的缘故。”心里却想,也许吧,但肯定不会只是天气的缘故。那么,天气为什么不把我变成另一种东西?据我所知,所有的地方都是有天气的。起雾了。吹风了。风热了,雪变成了雨。
风冷了,雨又变成了雪。天气使一切东西发生变化,当你眼鼓鼓地看着它就要变成另一种东西时,却又不得不眨一下眼睛了。就在这一瞬间,一切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可又有谁能在任何时候都不眨巴一下眼睛?祭祀的时候也是一样。
享受香火的神祗在缭绕的烟雾背后,金面孔上彤红的嘴唇就要张开了,就要欢笑或者哭泣,殿前猛然一阵鼓号声轰然作响,吓得人浑身哆嗦,一眨眼间,神祗们又收敛了表情回复到无忧无乐的庄严境界中去了。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放声大哭,听见哭声,我的奶娘德钦莫措跌跌撞撞地从外边冲了进来。她并不是很老,却喜欢做出一副上了年纪的样子。她生下第一个孩子后就成了我的奶娘,因为她的孩子生下不久就死掉了。那时我已经三个月了,母亲焦急地等着我做一个知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表情。
一个月我坚决不笑。
两个月时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做出反应。土司父亲像他平常发布命令一样对他的儿子说:“对我笑一个吧。”见没有反应,他一改温和的口吻,十分严厉地说:“对我笑一个,笑啊,你听到了吗?他那模样真是好笑。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了下来。母亲别过脸,想起有我时父亲也是这个样子,泪水止不住流下了脸腮。母亲这一气,奶水就干了。她干脆说:
”这样的娃娃,叫他饿死算了。“
父亲并不十分在意,叫管家带上十个银地和一包茶叶,送到刚死了私生子的德钦莫措那里,使她能施一道斋僧茶,给死娃娃做个小小的道场。管家当然领会了主子的意思。早上出去,下午就把奶娘领来了。走到寨门口,几条恶犬狂吠不已,管家对她说:“叫它们认识你的气味。”
奶娘从怀里掏出块馍馍,分成几块,每块上吐点口水,扔出去,狗们立即就不咬了,跳起来,在空中接住了馍馍。之后,它们跑过去围着奶娘转了一圈,用嘴撩起他的长裙,嗅嗅她的脚,又嗅嗅她的腿,证实了她的气味和施食者的气味是一样的,这才竖起尾巴摇起来。
尘埃落定
当我第一次听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一本恨透内容的书,于是,我便在暑假上把《尘埃落定》买回去了。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神秘。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简直可以用"享受"二字来形容都不为过,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勾勒出了秀丽恢宏的蜀藏河川风光,还有那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和土司历史。这是独属于藏族文化的历史载体,在历史的长河里熠熠生辉。形象各异的藏族人,更为小说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生动而又鲜明的人物形象,幽默而又风趣的语言,使得作者在描写着令人压抑的土司制度的同时,还穿插着藏族风情,这些都为小说的内容增添了浪漫的底色。无不让人沉醉在其中,心生向往,实在是享受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作者阿来巧妙地通过侧面描写,即傻瓜少爷的父母都叫他"傻子",连下人都敢叫他"傻瓜少爷",可想而知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但主人公之所以会被称为"傻子",是因为他违背了当时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那个时代的生存规则,他是特立独行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不适时的人。正是因为在当时人们的眼里,主人公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所以才没有卷入权利斗争的漩涡中去,能在土司制度下很好的活着。他没有权欲,他在大家的眼里是个"傻子",所以他才能拥有着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反观那个时代的其他人,比如主人公的大哥在争权夺利的漩涡中越陷越深,一生都被土司制度束缚着,活在仇恨化的世界里。还有更多的人,他们时刻牢记着首先是土司,土司的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才是家奴。等级森严的土司制度日益腐蚀着人们的观念,已经到了根深蒂固的地步了。恰恰是这种强烈的反差对比,使得地位卑贱的人们对"傻瓜少爷"视他们地位平等的观念而心存感激之情,为后来"傻瓜少爷"受到英雄般的待遇而埋下了伏笔。
但是在面临着紧要关头的事情时,"傻瓜少爷"却又展现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也比任何人都高瞻远瞩。印象最深的就是小说中描绘因种植罂粟而引发的事件。老麦其土司在郭明政府的特派员的劝说下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这也让老麦其土司大赚了一笔,并且购置了大量的武器让他组装了一只强大的武装力量队伍,之后便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其他的土司盗的,使得罂粟广泛种植,而在这个时候,"傻瓜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其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的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然而这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的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傻瓜少爷"这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升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的景象。这里是"傻瓜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不是世人眼中的傻子,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一个平常人一样,不会卷入一场血雨腥风的家族内部斗争。所以,他宁愿永远呆在这样一个与世不争的世界里。
如同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一般,高潮迭起。主人公一步步地赢得了族人们的爱戴,娶到最美丽的土司之女为妻,并如同先知那样在麦其土司家势力达到盛极之时预言土司制度十年后将土崩瓦解。小说的内容涉及了与权利紧紧交缠之下的亲情、爱情、友情、复杂的人性,背叛、斗争、复仇、以及人物冥冥中的宿命。但高潮总有谢幕的一天,麦其家的仇人早年发下了复仇的毒誓,最后麦其土司一家死于仇人的儿子之手。这一个个神奇的故事情节串联起来构成了一个紧密交缠着的圈环,将整个小说框架完美的和故事情节契合在一起。
说到复仇,让我深感意外的是酒家店主身上颇有江湖中的武林侠士的作派,质朴而动人。不同于那些凶狠残暴、嗜血成性之人的丑恶嘴脸,他们心中尚存着仁义道德。他们讲求复仇的"规矩"要按规矩行事,"不然要被人笑话".仇人的弟弟已经把刀架在了"傻子少爷"的脖子上,却因为想到事发的时候他还小,又是个傻子,杀他不合规矩,便放了他。似乎在一个傻子面前,大家都放下了机巧、猜忌和伪装,人性中的单纯都自然地流露出来。尽管他们是异族人,却在无意间契合了汉族所推崇的儒家思想。这就是人性的光辉和共同之处,不管是哪族的人,灵魂上总有相互感召的地方。
历史总是随着时代的更迭而摒弃那些落后腐朽的思想和制度,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而停滞不前。终于在解放军来到这里围剿国民党残部,在隆隆的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欲望、仇杀同时也被绞杀了,一个旧的腐朽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然而,土司世界里留下的只是那个与世无争的官寨,只因为他是"傻子少爷"的。此时,我们再看看那个"傻子少爷",他正说着:"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的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事外,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傻子。"他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因而他不属于那个时代,这就导致了他的命运走向终究是迎来了毁灭。
书的结尾部分,酒家店主到傻子少爷家送酒,敲门的时候,傻子少爷预测到自己将命丧于他手,便淡定地说:"是我的命来敲门了。"作者通过傻子之口流露出神秘主义宿论,向读者们暗示一切都是注定的——无论是时代的变革还是微小的个体的命运,一切都如同飞扬的尘土,顺着定好的轨迹在空中晃晃悠悠地飘荡,最后落定在一汪变作黑夜颜色的鲜血里——"血慢慢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用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象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曾经在这片土地上辉煌灿烂的历史,又是如何以尘埃的形式烟消云散的,最终落在历史的这片净土上。而这本书的名字恰好叫"尘埃落定",一切仿佛都昭然若是了。尘埃落定,书中人们的命运是早已经注定好了的,无法改变。而作者恰巧的把自己对于老麦其土司一家的命运通过"傻子少爷"的话暗示出来,物极必反,盛极必衰,他们最终还是会无法避免的走向毁灭。当解放军整齐的脚步声响起的时候,麦其家迎来了毁灭,土司制度也随之土崩瓦解,也预示着整个西藏将迎来另一种符合时代发展的新制度,新文化,他们的思想不再被土司制度所束缚,这是充满光明与希望的西藏。而"傻子少爷"也最终死于仇人之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的这个世界就从"傻子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历史的更迭,文明的交替,生命的倏忽而逝,最终都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烟消云散。就像土司制度的土崩瓦解,"傻子少爷"闭上双眼的那一刻,一切都像尘埃一样飞舞,在阳光下不停的旋转漂浮,最终还是洋洋洒洒的落在了这片早已沉寂了的土地。一切是那样的平静,平静有些过于不真实了,连一丝一毫的痕迹也捕捉不到。而在岁月的打磨之下,沉淀下来的,是一代人的集体记忆和生命体验,它们在无数发黄的纸页中、在那些口耳相传的故事中永远默默地流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