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签电子合同安全吗(上上签电子签约平台可靠吗)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上上签电子合同安全吗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上上签电子合同安全吗的知识,包括上上签电子签约平台可靠吗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一、上上签电子签约平台可靠吗上上签电子签约平台可靠。
上上签电子签约云平台;为企业提供合同起草、实名认证、在线审批、签约管理、合同管理、履约提醒、法律支持、证据链保存等合同全生命周期的智能管理服务。通过上上签电子签约云平台:企业可借助电脑、手机、平板等设备,通过API接口、网页、APP等方式,完成电子合同的实时签署并确保其安全、合规、不可篡改。
产品功能:
1、签约管理系列。
0开发成本,即充即用,合同秒发秒签,满足各类合同工作流管理,适应各终端(Web、APP、H5、小程序等)与平台(OA、HR、CRM等)。
标准版:满足合同签署基本需求;
专业版:满足企业内容签署管理需求;
旗舰版:满足多元业务签署协同及管控需求。
2、签约工具系列。
提供丰富的API接口嵌入,可根据业务深度与使用习惯深度自定义。
工具版:满足客户灵活构建签署能力需求。
3、商业智能。
区块链司法解决方案。
上上签将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网络仲裁委等权威司法机构纳入区块链生态节点,实现电子合同多方存证和全证据链溯源,保护客户数据安全和隐私。
上上签获得ISO27001国际安全认证、公安部信息安全三级等保认证、工信部“可信云”认证和ISO27018云隐保护认证四项认证。上上签电子签约平台部署于等保四级机房,拥有等同于银行的安全等级。
二、上上签的电子合同可靠吗
上上签电子签约平台可靠。
上上签电子签约云平台;为企业提供合同起草、实名认证、在线审批、签约管理、合同管理、履约提醒、法律支持、证据链保存等合同全生命周期的智能管理服务。通过上上签电子签约云平台:企业可借助电脑、手机、平板等设备,通过API接口、网页、APP等方式,完成电子合同的实时签署并确保其安全、合规、不可篡改。
产品功能:
1、签约管理系列。
0开发成本,即充即用,合同秒发秒签,满足各类合同工作流管理,适应各终端(Web、APP、H5、小程序等)与平台(OA、HR、CRM等)。
标准版:满足合同签署基本需求;
专业版:满足企业内容签署管理需求;
旗舰版:满足多元业务签署协同及管控需求。
2、签约工具系列。
提供丰富的API接口嵌入,可根据业务深度与使用习惯深度自定义。
工具版:满足客户灵活构建签署能力需求。
3、商业智能。
区块链司法解决方案。
上上签将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网络仲裁委等权威司法机构纳入区块链生态节点,实现电子合同多方存证和全证据链溯源,保护客户数据安全和隐私。
上上签获得ISO27001国际安全认证、公安部信息安全三级等保认证、工信部“可信云”认证和ISO27018云隐保护认证四项认证。上上签电子签约平台部署于等保四级机房,拥有等同于银行的安全等级。
三、上上签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
上上签电子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也是认可的。
目前上上签官网有展示国家中级高级等人民法院的裁决书和判决书,是上上签电子合同法院认可的一些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和纸面合同一样,是书面形式的一种,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确定了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上上签的产品是基于《民法典》和《电子签名法》设定的,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第三方平台,上上签不会介入签约双方的合同内容,通过技术手段保障合同全程加密,连内部人员也看不到合同。用户可以看,但无法篡改。通过上上签电子签约云平台,企业可借助电脑、手机、平板等设备,通过API接口、网页、APP等方式,完成电子合同的实时签署并确保其安全、合规、不可篡改。由上上签电子签约平台提供的合同绝对是安全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指出,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的刚需是法律效力,在满足此需求点的基础之上,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是最需要重视的:上上签已获得国际安全认证ISO27001,并做到后台对接公证处的签约。此外,上上签还给用户购买数据安全险,如果因为上上签而造成用户数据安全损失,最高赔付额可达600万元。
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在电子商务的无纸化(Paperless)世界中,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并不是简单地把传统合同规范移植到网络交易中的事情,而是在网络中如何重建与传统律价值相近的规范。原因有:
1、任何符合书面形式功能的东西便可视为书面形式,而不论它是“纸”还是“电子数据”;
2、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传统纸制书面形式具有的最基本功能,就在于可以较长时间地保存所载信息以供日后调取查阅;
3、确定数据电文的传统书面形式的原件,是指初次附着于纸质媒介上并且在其后未经改变的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