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是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思想家、散文家蒙田的作品。他理性地解读了生命的本质和意义,讴歌了无比优越的生命。今天我把这篇文章介绍给大家,以期和朋友们共享。
我赋予某些词语特殊的含义:拿度日来说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我将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候,我却不愿意去消磨,这时我是在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坏日子,要飞快地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度日消磨时光这些常用语令人想起那些哲人习气。他们以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将它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这是一件苦事,一件贱物似的。至于我,我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还是如此。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而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
不过,我对随时告别人生,毫不惋惜。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我自认为比别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因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着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读后感言:生命是可贵的,我们要热爱它,珍惜它。我们更要抓紧它,利用它作一切有意义的事情,才不辜负生命,才不辜负大自然的厚赐。
常言说一千个人有一千种活法,因为文化是多元的,我们不能要求别人什么,但是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活法,选择有意义的活法。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不是为别人,而是为自己。这样的人生,不仅是有意义的,而且是无后顾之忧的,安全的。不是吗?我们看过了多少风云一时不可一世的人,最后的结局是何等的悲哀,纠其原因就因曾有的一时糊涂。
我们也看到了多少已过耄耋之年的人,仍精神矍铄,意气风发。就因为他们生命中的每一天都是认真的、努力的、奋斗的、坦荡的。是这样的生命历程把他们的生命滋养的如此绚烂,如此光芒四射。
努力过的人不会后悔,人生最美的享受是奋斗之后的奋斗。让我们关心生活吧,生活像镜子,你笑它也笑。正如蒙田所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着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
生命的意义寓于生活的每一天,让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吧,因为生命是大自然给予我们人类的厚赐。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热爱生命》的书,从中感到,人的求生渴望是无比巨大的,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
故事讲的是,一个到北极去的淘金者,他和同伴走失了,陷入了一片沼泽地,在途中,食物吃完了,被子丢失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挖野草、抓小鱼吃,维持生命,还要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直至在地上爬行甚至是蠕动着向前。终于获得营救。在旅途中危险重重,如果他没有顽强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饿死或者被野兽吃掉,他后半生可做的事和梦想也会破碎,所以,活着才更有意义。
这本书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更加深刻了。那个人活了下来,也许,他后半生会发一笔大财,成为百万富翁,也许他会成为一家小店的老板,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他可以用这后半生做许多有意义的事情,他还有用不完的能量去做他想做的事情。人的生命很有意思,你可以领悟到许多道理,看见许多事物,了解世界,为世界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创造更多的财富,造福更多的生命,燃烧自己点亮世界,即使耗尽了所有的能量,你的一生也会变得很有意义。但是,如果他没有活下来,他的前途就什么都没有了。
生命虽然短暂,如果我们很好的珍惜它,利用它,生命就会有意义。
热爱生命读后感作文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热爱生命读后感
杨孟衡哥哥6岁那年因高一压电击中而失去双臂,但他一爱一书法,一爱一足球,一爱一跆拳道,一爱一游泳,当然,他最热一爱一生活。
他有四个信念:一、办法总比困难多。是呀,吃饭,穿衣,写字,我们普通人很容易做到,但一个失去双臂的人呢?孟衡哥哥想了许多办法,把困难一一破解了;二、越努力,才会越幸运。没错,孟衡哥哥17岁时第一次参加高考,只考了倒数第三名,但是,他没有气馁,刻苦学习。早上用上厕所的时间去读英语记单词,终于考到了第一名,高考成绩是县里的文科状元!三、像呼吸一样渴望成功。一个人渴望达到自己想要的境界,就如人不能断了呼吸;四、坚持别人不能坚持的坚持,才能收获别人不能收获的收获。只有你努力了,奋斗了,坚持了,才会有收获。
孟衡哥哥说:“人生不是一百米的冲一刺,而是一辈子的赛跑。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个梦想,有一种理由去坚强。”没错,有两种动物能爬上金字塔顶端,一是雄鹰,它可以轻而易举地飞上顶端,还有蜗牛,也许因为重重的壳,会下滑,也可能一辈子也上不去,但是它却一刻也不曾放弃向上爬的信念。
我们应该记住,并向杨孟衡哥哥学一习一,他不仅幽默,还学了英语翻译,西班牙语。多么坚强的人啊!
读《热爱生命》有感
对于热爱生命,一开始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同时我只是简单的理解为好好生活,好好对待身边的人。直到后来我看了一本名为《热爱生命》的书,同时也从书中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书中所表现的对生命的热爱与敬畏深深地撼动了我的心。
书中的淘金者在遇难之后,忍受着被朋友抛弃后的绝望,战胜饥饿恐惧与伤痛的威胁,用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向我们展现了生命的不屈与神圣。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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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蒙田在《热爱生命》中写道:“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我觉得我们应当是这样对待生命的。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是有限的。因此,我们要好好利用生命,将每个人的生命过得充实、快乐而有意义。
我们常会听到许多中年人教导自己的孩子要珍惜青春,认真学习,才能将生命过得有意义。有些中年人甚至还抱怨自己的生命已过去了一半,自己却没有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可生命又无法重新来过,便只好认命地浑浑噩噩的度过余生。
其实我觉得这样消极地对待生命真是太可惜了。并不是只有干出了大的成就或者每天在家享福的人的生命才叫过得有意义。人生命的意义在于体验“人”的酸甜苦辣的生活。只有尝遍了各种味道的生活,这样的生命才是丰富多彩,充满意义的。
再说人不可能都是成功的,每个人的生命不可能都过得轰轰烈烈,潇潇洒洒,平凡的也可以是伟大的。我们需要快乐地对待每一天的生活人,热爱生命中的每一次体验。找到属于自己,而且是自己能达到的理想,并努力为之奋斗。有奋斗、有目标的人生是快乐的。
记住:享受生活、体验生命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有意义的人生在于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快乐地面对生命中的每一件事,微笑地生活,收获生命给予我们的快乐。
赤裸裸的殊死搏斗—读《热爱生命》有感
热爱生命,是每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素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下的最为璀璨的文章。它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个悲壮的故事跨越了几十个春秋,塑造了一个富有顽强意志力的淘金者。读罢全文,最令人难以忘怀的,莫过于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难,不畏死亡的形象了。在寂寥的北方荒野里,在严寒和野兽的威胁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疲倦和衰弱,通过自己的行动,寻找着求生之路。即使他的身躯已经形如僵尸,他内在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而逼着他前行。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淘金者虽然被比尔抛弃了,可他仍信任比尔。他坚信,比尔会在前方不远处等他,他们会会合,然后一直往南走去。这种信仰是一直支撑着淘金者的精神支柱。也许是对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淘金者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另一方面来说,我很钦佩淘金者在无助的紧要关头仍能维持做人的尊严。他不愿意拿走抛弃他的比尔的那袋金子,也不愿吮吸比尔的骨头。实在令人感佩!
记得有这样一个片段,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读到这里,我忽地想起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的“适者生存”。我们不是强者,进化使我们失去了上树躲避的能力。我们只有选择和“猛虎野兽”一决高低,才有机会“生存”下来。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这本小说,故事虽短,但是其中折射的法律真理却甚是宝贵。故事中犯下最大错误的莫过于邓宁了。他将原本和谐的合作关系打破,早早做出预谋(很明显他那一天早上是故意迟到的,既是为了准备杀人凶器,也是为了在大家最不设防的时候出手,从而一次性达到他的目的。),他犯了故意杀人罪,无论是从哪个维度出发,他被判处死刑都是应该的。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就像习总书记说的一句话“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是的,人生不能重来,虽然邓宁在最后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他想拿多一点钱回家,想让他的母亲安享晚年,所以他想出了这个时效性强但是卑劣无比的方法。其实通往罗马的路有无数条,他可以暂时不用回家那么快,留下来继续淘金,也可以就此结束淘金之旅,寻找另外的生财之道。但他偏偏选了一条最不人性的道路。
这不免让我想起以前看到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女孩的母亲去世了,在葬礼上她看到了一位让她一见钟情的男生,但她当时没有问他拿到联系方式。她日思夜想,甚至为此茶饭不思。后来她亲手杀死了她的妹妹,竟是为了能在妹妹的葬礼上再见那位男生一面。故事中的女生与邓宁在做法上有重合之处,都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采用了最不应该采用的手段。原因是什么?他们心底里并没有对法律、对生命的敬畏之情。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其实并不少。在这个浮躁的现代社会,大家都想用最快的方法赚取最大的利益。林达曾说:“刺破平静水面的锐利冰锋,它也许只露出一角。”《热爱生命》中暴露出来最大的社会问题就是人对于金钱的欲望。试想一下,假如人人都像故事中的邓宁一样为了满足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不择手段,那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实在是难以想象。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寻求办法去解决问题。
既然人心是不可控的,那么我们就需要一种事物作为标尺来衡量人们的行为,而这把标尺就是法律。“人如果是天使,就不需要法律;人如果是野兽,也不需要法律。读后感·人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野兽,而是天使与野兽的混合体,所以需要法律。”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法律。那么法律到底是什么
在国王或皇帝的眼里,法律就是强者的意志,即统治者的意志;在法官眼里,法律就是法院的判决书;在读者眼里,法律就是一本本法典……从法律的词源看,“法”代表公平、正义,“律”代表戒律、典籍,在汉语词典中,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普遍性行为规范。
人们用最规范、最严谨的文字来制订法律,恰恰说明了法律对于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国家甚至全球的重要性。守法是流动在我们血液中的生活习惯,如同每天要刷牙、洗脸一样。因此,守法是我们生活的一种需要。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应该学习的是伊迪茨身上那种守法的传统,而不是像邓宁一样,目中无法,心灵像一座孤岛,漂离在外,终归只能自食其果,无法实现人生价值。
高一读后感:《热爱生命》读后感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作文
痛,才快乐着—读《热爱生命》有感
前两天看了一篇文章,是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淘金人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荒野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人的伟大,生命的伟大。
文中有一句话,至今让我记忆犹新。“活着才是痛苦。”是啊,活着是痛苦的。一个学生,也许会觉得巨大的学习压力是痛苦;一个大人,也许会觉得每天忙碌的工作是痛苦;一个老人,也许会觉得自己日益衰老的身体是痛苦。但是,当学生在学业上取得新的进步;当大人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就;当老人在愈益体会到生活的闲适,活着,还是痛苦的吗
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人不可能永远快乐,也不可能永远痛苦。有一句很平常的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据说老鹰活到40多岁时就会衰老,嘴会变弯爪子会老化,直至失去捕食能力而死亡。但只要它这时在悬崖峭壁上筑巢,把爪子上的趾甲和身上的羽毛拔去,把已经不再锋利的喙在岩石上磕下去,然后静待新的有活力的趾甲羽毛和喙长出来,就可以重新在蓝天中翱翔,得以重生。老鹰尚且如此,更何况人呢?试问,倘若老鹰忍受不了重生前的痛苦,它还能享受美好的蓝天吗?倘若淘金人放弃了生的追求,任由自己在空无人烟的大漠里死去腐烂,他还有可能得到生的希望吗?面对这些,苦痛又何尝不美丽呢
人生本就是一条坎坷不平的路。路上有阳光鲜花和掌声,更有雷电荆棘和打击。微笑着穿过荆棘,才能看见深处的鲜花;坦然的面对雷电,才能沐浴温暖的阳光。当一个学生在万人竞争中脱颖而出时,你可曾知道,他忍耐坚持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又曾多少次挑灯夜战废寝忘食?当一位运动员在千人拼搏中夺得桂冠时,你可曾了解,他努力奋斗了多少个春夏秋冬又曾多少次在训练场上挥汗如雨风雨无阻?唯有经受住磨难打击,才能迎来掌声连连。人生,因为有痛,才快乐着。
读完这篇文章,我仿佛看到通往成功路上的坎坷重重。但是,还有什么可怕的呢?我深信,我将会在这些坎坷苦痛中品尝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的我已不再感到彷徨,我要尽情的绽放人生的辉煌。——尾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