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乔布斯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
也许因为明天是周末,夜深我还没有睡意,在我旁边躺着的应该是近来公司里大多数人的枕边书——《史蒂夫·乔布斯传》(沃尔特·艾萨克森 著)封面上那个戴着无框圆镜片眼镜,满脸胡渣分明的乔布斯,我笑了笑,有点像中国的“孙悟空”:聪明极致、敢想敢为、火暴脾气……
乔布斯是谁
公司发《史蒂夫·乔布斯传》那天,我带着它回来,在路边的杂货店买东西时,店老板(一位看上去五十多岁的女人)对我说:“那本书刚上市不久!”,我没太在意也没理她,到我结账时,她又对我说:“你那本乔布斯是刚上市不久的吧!”我有点儿诧异,更多的是失错,忙说:“是的,刚上市不久的。”
这就是乔布斯,一个正风靡全世界的“神”话!他是头版头条,报纸上写的、杂志上登的、电视上播的、网络上传的都是……关于他的,以至于普通百姓对他的知晓也不亚于猪肉价格的涨跌。
成者王,败者寇。传记似乎只为成功者而著,那些成功者之前身上的“瑕疵”都被赋予一种个性而展出来,使人易于接受甚至转变为欣赏,而那些失败者的“瑕疵”却成为那些评论家眼中永恒的弱点(如果ta一生都没有成功过一次的话)。成败就像一条分隔线,将天堂与地狱彻底分裂开来,那怕ta离成功只差0.001%,那也注定了ta失败的悲剧,尽管有人也说失败是一首歌,但显然这样的歌不能取悦绝大多数人,更不可能被绝大多数人所传唱,充其量是一种了以慰藉罢了。
乔布斯显然是成功的!在经济学家眼里,他颠覆了传统产业模式,整合了全新的产业链,并为之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在评论家眼里,他的价值可以比肩爱迪生与福特!在美国总统奥x眼里,他是美国精神的楷模!在全世界知晓的普众眼里,他是伟人,是天才,是奇迹!
坦白讲,我对学习《史蒂夫·乔布斯传》并无多少兴趣,整本书我也记不得有什么亮点,我也不知道这是对太in还是太out的反应。
托尔斯泰在其著作《安娜卡列妮娜》开篇第一句即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那些成功者的自传似乎也传递着类似的音调:“成功者都是一样的,失败者则各有各的不同。”信念、激情、坚持、超越,这应该是所有成功者的基因,“活着除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它意义吗?”、一年只拿一美元的ceo,一周工作一百个小时,到病入膏肓也一周工作七十个小时,从创立苹果到被赶出苹果到再回苹果,从ne到itunes、ipod再到的让世界为之疯狂的巅峰之作iphone与ipad,几十年的跌宕起伏,这些都是他拥有超越常人的信念、激情、坚持、追求卓越的证据。
但对于乔布斯的成功,我还关注了另一种基因:文化属性(这可能与乔布斯死后网上流传的《如果乔布斯在中国》的文章有关)。任何一种结果都是文化属性的产物,成功也好,失败也好。文化属性是什么?《遥远的救世主》主人公对文化属性描述道:“透视社会依次有三个层面:技术、制度和文化。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任何一种命运归根到底都是那种文化属性的产物。强势文化造就强者,弱势文化造就弱者,这是规律,也可以理解为天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乔布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出生,私生子,出生即被弃,后跷课、暴脾气、不讲卫生等一系列恶习和他怎么会有如此成就?在书的第三十一章:爱音乐的人,写道:“只要把你的ipod交给一个朋友,你初次约会的人,或者是飞机上那个坐在你身边的陌生人,你就像一本书一样被打开了,所有的我只需要用转盘浏览你的歌曲库,从音乐的角度上来说,你就一丝不挂。暴露的不仅仅是你的喜好,而是你是一个怎样的人。”
《史蒂夫.乔布斯》观后感
前段时间读安.兰德小说和传记,这位客观主义哲学创始人不断在小说和评论中强调心目中完美的人一定是靠理性精神打造出来的。兰德不同意寻常的世俗道德观,认为很多根深蒂固的观念其实是经不起推敲并且有辱作为人的尊严的。
要优先于分配,否则就无物资可分配了”,她还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问题不是谁能允许我,而是谁能阻止我。”
在阅读安.兰德时,我总是联想起乔布斯:如果安兰德看到乔布斯,她会认为乔布斯就是现实中的霍华德.洛克吗
安.兰德1982年在美国逝世,而就在两年前,苹果公司股票公开上市,乔布斯作为创办人名列第一位——彼时的乔布斯声名鹊起。乔布斯读过安兰德吗?在公开的有关资料中我尚没有发现,但乔布斯的思维特点,人格、行为方式的确与安.兰德心目中的“天才“形象有很大吻合:饱满蓬勃的创造欲,将理性发挥到极致的专业精神,对世俗舆论指摘的不屑一顾,对朋友、合作伙伴甚至亲友的冷漠……种种特质都彰显了一种安兰德式的特立独行和狂傲不羁。
在电影《史蒂夫.乔布斯》中,编剧艾伦.索金通过乔布斯在三场产品发布会前夕与女儿、合作伙伴之间唇枪舌剑、火药味激烈的对白,塑造出了一个性情乖戾行事偏执自高自大的乔布斯形象,而片中几乎没怎么表现乔布斯“天才”的一面——岂止是没有表现,电影甚至借助他早年合作伙伴沃兹之口,质疑乔布斯的名不副实。这样的观点在网络上其实早有流传,在艾萨克森为乔布斯写作的传记中也有相关记录“:乔布斯一直都善于对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再加工。奇怪的是乔布斯要求自己员工所做的事情,自己却从未学过”。
不知是不是因为如今的乔布斯已经成了教主式的存在,艾伦索金不想再进一步表现其被神话的一面,还是索金自身对乔布斯就持有这样的看法。
但索金也并未将乔布斯描绘成一个完全冷酷无情的人。乔布斯与女儿丽莎的父女情一直贯穿在电影的三幕戏中,而随着其年龄的增长,我们也能从电影中感知到乔布斯在父女之间的关系上释放出更多温暖、友好的一面。从第一幕丽莎童年时,不肯认丽莎,甚至诋毁丽莎的妈妈有可能跟“美国28%的男人睡过觉”,到电影最后,为了求得女儿的原谅,一向对发布会细节较真的乔布斯,甚至可以为了女儿不惜发布会迟到,直到等到女儿的原谅。
另一个让我感兴趣的点是,这部电影聚焦的三场产品发布会的时间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这三款产品分别是Mac电脑、Next电脑和iMac电脑,事实上从发布会后的市场销售情况看,前两场无疑是失败的(电影中也给了很明确的提示),乔布斯对于封闭端对端系统的固执偏爱因为技术性因素在当时根本无法实现,而当时的合作伙伴则大谈开放性的种种好处,对于乔布斯的这种“任性”完全无法理解——这或许可以看作编剧对乔布斯天才一面的隐形致敬吧。没有选择iPhne或iPad这种更具现代感的电子产品发布会,也能更容易让观众感知到,纵然是天才也不可能在事业初起时就屡战屡胜所向披靡,或者时运不济,或者技术欠佳,种种因素都会导致这些人的观念在当时无法被理解和接受。
伟大人物的道德问题其实一直以来都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为此保罗约翰逊还写过一本《知识分子》的书,专门揭了一些被后世尊奉为“伟大人物”的黑暗面:哲学家卢梭是个性变态,马克思跟自己的女佣有个私生子,托尔斯泰是个罕见的自私自利者……话说回来,这些寻常道德上的瑕疵并不能否定他们在自身专业领域中的卓越贡献——承认人的多面性和复杂性,是我们理解这些伟大人物的起点。
这不是一部捧臭脚的电影,所以库克听闻有这么一部作品后很是不爽。但之于观众,这却是一部非常优秀的讲述科技大佬的传记片,不仅因为其罕见的叙事结构,更在于电影中有对乔布斯的持平之论!
读《史蒂夫·乔布斯》有感
如果说在他那个年代他见证了一个又一个在他那个时代看来的奇迹的话,那么他在21世纪便是完成了属于他的传奇!
他是“苹果之父”,他是怪异又极富个人魅力,他是想活着进入天堂的人,他就是史蒂夫·乔布斯。不朽的传奇!
乔布斯那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生,给我们带来了无数的启迪,无论是在校的学生,基层的工人或是保卫我们生命财产安全的警察,甚至国家总统都可以从中获得一份属于自己的“宝藏”
有没有想过神之所以称之为神是因为什么呢?是强大足以焚天煮海的力量?还是普度众生的慈悲心肠?显然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满意答案,这些事情只有在小说中才可以发挥出它真正的威力。然而21世纪的“神”比如乔布斯,他是靠什么为神的呢?我的答案是他有超凡的创造力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对于一个21世纪的人来说有什么比有这两样能力更好的吗
但是“神”之所以称之为“神”就是因为他有的能力我们平常人不一定有,所以乔布斯有的创造力我们不一定也有。乔布斯十二岁时就可以独自用二极管和其他一些设备制造出能进行加减的计算器,说来惭愧我比那时的乔布斯只大了两岁,而我在十二月岁的时候什么叫二极管都不知道更何况乔布斯是上个世纪的十二岁!
一个人的优点别人不一定具备的话,那么他的缺点将是大众化的。所以我与乔布斯的比较,就相当于诸位初中生与他的比较。
如果非要说他与我们之间的差距是由何而来的,那么我的答案是————创造力和想象力。21世纪很多以前的想象都已实现,20世纪十二岁的乔布斯想像并制造了计算器。
而作为21世纪的人我们的想象力又在何处呢?想的都是20世纪的人该想的。21世纪的我们除了去实现外,又该想些什么呢
这是可怕的有了想象力,但是你的想象却又是14亿减一分之一的那个人想到的,那么你的想象便失去了意义,现在的我们不懂得如何去创新思维,不敢去想象,也懒得去想。要知道发明电灯从来不是爱迪生一个人的事。发明蒸汽机也从来不是瓦特一个人的事,发明电话更不是贝尔一个人的事。推动社会发展,促使人类进步。这从来就不是那些科学家们的事。要相信他们所做的仅仅只有将想象和创造相结合,于是他们便成功了。就是这么简单。
这是我们一生的隐藏文件,你只需用想象的鼠标点击界面的工具,再用创造力的键盘敲击,按下“显示所有文件”一项,这样你就可以获得一份属于你自己的发明,一份属于你自己的对社会的贡献。
有时就是这么惊人的巧合,在一个合适的地点,遇见合适的人和事,便有了想象的鼠标(即灵感)插上主机(即思维)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相信吧!在21世纪有了创造力和想象力,成为“神”只不过是迟早的问题。
“那些疯狂到自己以为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可以真正改变世界,我认为我是,你呢?”这是乔布斯所说的,一句“我认为我是,你呢”引起了不少人的深思,现在我也认为我是,那么你呢
史蒂夫乔布斯背后的故事
史蒂夫·乔布斯的传奇故事显然是硅谷的创世神话:在众所周知的车库中开始创业,然后把企业打造成了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公司。他并不是很多东西的直接发明者,但是在整合创意、艺术和技术方面,他是一位大师,他用他的方式不断地创造着未来。在领略到图形界面的魅力之后,他用施乐(Xerox)做不到的方式设计了Mac电脑;在享受了把一千首歌放进口袋的乐趣之后,他用自己的方式创造出了iPod音乐播放器,而拥有资产和传统的索尼却从未能实现这点。有些领导者因富有远见而能够创新,有些则通过专注细节来创新。这两方面乔布斯都坚持不懈地做到了。
他革新了六大产业:个人电脑业、动画电影业、音乐产业、手机产业、平板电脑业和数字出版业。你甚至可以再加上第七行业:零售业——虽然乔布斯没有对这一行业进行革新,但是他确实进行了重新构想。一直以来,他生产的不但是创新性的产品,还在他的第二次尝试中创造出了一家刻有他DNA的不朽的公司:这个公司充满了有创意的设计师和大胆的工程师,他们能够实现他的愿景。
因此,乔布斯成为了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商业领袖,从现在起百年内他注定被人铭记。历史会把他放在英雄殿堂中仅次于托马斯·爱迪生和亨利·福特的位置上。他超越了与他同时代的其他人,融合了诗歌的美丽与处理器的力量,他创造出了革命性的创新产品。他同时有一点残暴,这使得与他一起工作的人在充满灵感的同时也有点惴惴不安。籍此,他创立了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公司——至少在上个月它做到了(译注:苹果公司九月成为了市值最高的公司)。他为公司的基因注入了设计的敏感、完美主义和想象力,使苹果即便在几十年后,也仍是一家将艺术与科技最佳融合的公司。
在2004年的初夏,我从他(指乔布斯)那里接到一个电话。在过去几年里,他对我一直很随意很友好,偶尔也会关系紧张,特别是在他发布新产品并希望(产品)能出现在《时代》的封面上或者CNN的专题中的时候。这两家媒体都是我工作过的地方。但是由于我已经不在上述任何一家工作了,所以我对他的情况知之甚少。我们聊了一会阿斯平研究所,一家我最近刚刚加入的机构,我邀请他到我们科罗拉多的夏令营来演讲。他说他乐意过来,但是不想上台演讲。他反而想散散步,以便能和我一起聊聊。
这似乎有点奇怪。我那时还不知道他喜欢散步时进行严肃的谈话。原来他希望我能写一本关于他的传记。我当时刚出版了一本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传记,正在写一本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传记。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半开玩笑地说,他是不是把自己看作了那个传记序列的自然的后继者。因为我觉得他仍然处于动荡的职业生涯的中间,仍然还有更多的起起伏伏去感受,所以我提出了异议。等等吧,我说,可能是10年或者20年之后,等你退休了吧。
但是我后来意识到,他给我打电话时正好是他因为癌症要进行第一次手术之前。因为我目睹了他用顽强的毅力和惊人的情感浪漫主义与病魔抗争,我开始发现他内心深处引人注目的一面。我意识到他的个性在他创造的产品中是那样的根深蒂固。他的激情,他的心魔,他的欲望,他的艺术性,他的胡作非为,他的控制欲都紧密地与他的商业方式结合在一起,因此,我决定试着把他的故事作为一个创造性方面的个案研究写出来。
将乔布斯的性格与产品紧密相连的统一场论,来自他最突出的特点——他的积极态度。这点在他高中时就已经表露无遗。那时,他开始了他坚持了一辈子的饮食控制实验——通常只吃水果和蔬菜——所以他就像小灵犬一样又瘦又紧实。他学会一眼不眨地盯着人看,他喜欢在长时间的沉默中时不时地爆发一段语速很快的讲话。
这种积极的态度鼓励他用二元论看待世界。同事们都能归在英雄/白痴二分法里;你要么是英雄,要么就是白痴,有时一天里就能轮番扮演这两个角色。对于产品,创意甚至是食物也都是如此:有些东西要么是“有史以来最好的”,要么就全然糟透了。他能尝出常人根本无法分辨的两种鳄梨,并声称一种是有史以来最棒的,另一种根本不能吃。
他将自己看成个艺术家,这使他对设计的激情不断地增强。80年代早期设计初代麦金塔电脑时,他不断强调,设计应该“更加友好”。这个理念,与当时电脑硬件工程师的相左。他的解决办法是把Mac的前脸做得有点像人脸,他甚至把显示器上的塑料条做得薄了些,使它不会像张粗眉的尼安德特人脸。
他能凭直觉理解一件合宜的产品传达出来的信号。当他和他的老设计搭档乔纳森· 艾维1998年造出第一台iMac电脑时,艾维决定应该在它顶上安个把手。与功能性相比,体现得更多的是趣味性跟标志性。那是部台式电脑。不会有很多人拎着它到处跑。但这能散发一种信号,告诉你不必害怕这台机器;你能触摸它,它会听你的号令行事。工程师唱了反调,说这会增加成本,但乔布斯坚持要安上它。
对于完美的不懈追求,使得他对苹果公司的每一件产品都进行端对端地控制。大多数的骇客和电脑爱好者都喜欢自行定制、调试电脑,为电脑加设各种各样的东西。在乔布斯看来,这对无缝式的用户体验是一种威胁。他最初的搭档,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一名骇客大师——不同意这种观点。他想为苹果二代机(Apple II)添置八个插槽,以方便用户嵌入他们可能需要的小型电路板和外设。乔布斯很不情愿地予以赞同。但是几天之后,当他设计麦金塔电脑时,乔布斯依然我行我素。没有额外的插槽和端口,他甚至使用特殊的螺钉以至于电脑爱好者无法打开主机进行修改。
乔布斯与生俱来的掌控欲望意味着:当乔布斯思忖着伟大的苹果软件正在其他公司蹩脚的硬件设备上运行时,他那与生俱来的控制欲会使他长出荨麻疹,或者患上什么更糟的病症。同样,他也会因为忧心那些未经批准的程序或内容出现在苹果设备上,玷污了苹果的完美而过敏。将硬件、软件和内容整合为统一的苹果体系使他能够强制性地控制产品的简洁性,这种能力使得乔布斯将产品简单化。天文学家约翰尼斯·开普勒(Johannes Kepler)曾经公开宣称,大自然钟爱简单和统一。乔布斯的理念也是如此。
这一理念使得乔布斯决意让麦金塔电脑的操作系统无法与其他公司的硬件设备相兼容。微软公司则追求完全相反的策略,允许其视窗操作系统随意获得授权。这种做法无法生产出最为考究的电脑,但它确实让微软控制了操作系统的市场。在苹果的市场份额缩减到低于5%之后,微软使出新招,宣称自己是个人电脑领域的胜利者。
然而,从更长远来看,乔布斯的整合手段被证明是有利的。他坚持端对端一体化(end-to-end integration)使苹果在二十一世纪初制定数字中枢战略时占据了优势,该战略使人们能够将自己的台式电脑与各种便携式设备连接起来并管理自己的数字内容。例如,iPod便是一个封闭和高度集成系统的一部分。要使用iPod,你必须使用苹果的iTunes软件,并从该公司的iTunes商店下载内容。结果,与未能提供这种端对端无缝体验的杂牌军竞争时,iPod像后来的iPhone及iPad一样,成了一款优雅的娱乐设备。
对乔布斯而言,对整合手段的信任是一件正当之事。“我们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我们是控制狂,”他解释说:“我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们想制造出伟大的产品,因为我们关心用户,因为我们愿意为整个体验过程承担责任,而不是让我们的产品成为像别人制造的产品那样的垃圾。”他还相信自己所做的是人们需要的服务。“他们都忙于做自己最擅长做的事情,而且希望我们去做我们最擅长做的事情。他们的生活太忙碌了,有别的事情要做,而不是去想如何将他们自己的电脑和设备整合起来。”
在一个充斥着品质低劣的设备、粗陋的软件、令人费解的错误信息和烦人的界面的世界里,乔布斯对一个简单的整合手段的坚持造就了令人震撼的产品,而这些产品打上了拥有愉悦的用户体验的烙印。使用苹果产品可以像在乔布斯喜爱的某个位于京都的禅意花园中漫步一样庄严,而这两种体验都不是在开放的祭坛上膜拜或让一千朵花绽放所能获得的感受。有时候,被一个控制狂掌控会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几周前,我在加利福尼亚帕洛阿尔托乔布斯的家里最后一次拜访了他。他已经搬到了楼下的一间卧室里,因为他身体太虚弱了,已经无法上下楼梯。由于疼痛,他身体蜷缩着,但是他的思想依旧犀利,幽默感令人鼓舞。我们聊到了他的童年,他给了我一些他的父亲和家人的照片,用在我写的传记中。作为作者,我过去一直习惯于超然事外,但是当我试着说再见时,一股悲伤涌入我心头。为了掩饰我的情感,我问了一个仍然困扰我的问题:为什么他如此热切,在过去两年的时间内(与我)进行了接近50次的面谈和聊天,为了一本书而放开如此地敞开心扉?过去大多数时候他却隐藏得很深。
“我希望我的孩子们了解我,”他说,“我并不总是和他们在一块,我希望他们知道并能理解我做的事情。”
《史蒂夫.乔布斯》读后感
不管怎么说乔布斯成功了,虽然是时势造就的英雄,难以有复制性,但是作为一个成功的典范,值得学习的地方还是很多的,而对于我们教育者而言更多的是教育学意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1.增加实践教育
他的父亲对机械有着极端的嗜好,对于机械的完美达到了一个疯癫的程度,并把他的感受传输给他的孩子——乔布斯,他们一起常常在他家的车库捣鼓机械了解它们的结构,分解、改造、组装,这样从小乔布斯就有很强的动手能力和相关的机械电子知识,同时他的苹果公司就是在那个车库创建的
2.孩子的培养和父母的文化程度没有必然联系,但是和父母重视直接相关
乔布斯的亲生母亲希望领养她孩子的父母起码都是大学毕业生,但是阴差阳错让保罗。乔布斯夫妇这对初中学历的新婚夫妇收养了,但是一个条件就是要好好培养孩子,后来保罗他们践行他们的诺言,用大量的精力时间金钱来满足乔布斯的任性需要,从而尽最大限度的让让接受最好教育。
3.加强情感信念教育
乔布斯是非常极端的人,吃东西上面表现更突出,其方面也是。这源于他是一位佛教信徒,信仰禅宗。这可能跟他小时候的各种生活经历有关,但是信仰就会有目标产生强烈的动力,并为之不截奋斗。我们要让孩子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引领他们为实现当前的共同理想而奋斗。
4.强调过程的重要性
乔布斯虽然非常刻薄,但是好像不是那么爱财、贪财。他发达了也没有浪费大量的金钱来过奢侈的生活,因为他过过苦日子,日子稍微改善一点就好多了,但是他也没有把太多的钱用于慈善事业,不热衷于那些,他好像就是体会创新的乐趣,掌控大局的感受。结果并不太在乎。
5.鼓励大胆有勇气
乔布斯几乎做的都是我们常人要努力思考很长时间都不一定能决定的,但是只要他感觉对,不管如何都要做到,不及后果,他相信直接的感觉。也不害怕失败。
关于史蒂夫·乔布斯的励志人物故事
在17岁那年,我读过一句格言,大概内容是:“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里的最后一天,你将在这一天发现,原来一切皆在掌握之中。”这句话从读到之日起,就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过去33年里,我每天早晨都对着镜子问自己:“如果今天是我生命的最后一天,我还愿意做我今天原本应该做的事情吗?”当一连好多天答案都是否定的时候,我就知道,做出改变的时刻到了。
大约一年前,我被诊断出癌症。在早晨7:30我做了一个检查,扫描结果清楚地显示我的胰脏出现了一个肿瘤。医生告诉我,几乎可以确定这是一种不治之症,顶多还能活3至6个月。我回家,把诸事安排妥当,这是医生对临终病人的标准用语。这意味着,我得把今后10年要对子女说的话用几个月的时间说完;这意味着,你得把一切都安排妥当,尽可能减少你的家人在你身后的负担;这还意味着,向众人告别的时间到了。
我整天和那个诊断书一起生活,直到有一天早上医生给我做了一个切片检查。结果,大夫们从显微镜下观察了细胞组织之后,惊讶得集体尖叫了起来:因为那是一种非常罕见的,可以通过手术治疗的胰脏癌。
这是我最接近死亡的一次。我能够更肯定地告诉你们:没人想死,即使想去天堂的人,也是希望能够活着进去。死亡是我们每个人的人生终点站,没人能够成为例外。生命就是如此,因为死亡很可能是生命最好的造物,它是生命更迭的媒介,送走耄耋老者,给新生代让路。
现在你们还是新生代,但不久的将来你们也将逐渐老去,被送出人生的舞台;很抱歉,我说得这么富有戏剧性,但生命就是如此。
你们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不要被条条框框束缚, 否则你就生活在他人思考的结果里。不要让他人的观点所发出的噪音淹没自己内心的声音。最为重要的是,要有遵从自己内心和直觉的勇气,它们可能已经知道你其实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其他事物都是次要的。
我年轻的时候,曾在一本杂志的封底看过一张清晨乡间公路的照片。照片的下面有一排字: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我总是以此自省。现在,我把这句话也送给你们,希望我们随时都能想起这句话。
非常感谢你们。
史蒂夫·乔布斯:找到并执着于自己喜爱的事情
在之后的五年里,我创立了一家名叫next的公司和一家叫pixar的公司,并和一个非凡的女子坠入爱河,她后来成为了我的妻子。pixar制作了世界上第一部用电脑制作的动画电影《玩具总动员》。pixar现在是全世界最成功的动画工作室。在一系列因缘际会之后,苹果公司收购了next,我又回到了苹果公司。我们在next开发的技术成了今天苹果公司复兴的关键。我还和laurence建立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我确信,如果我不被苹果公司解雇,这些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苦口良药,但我觉得病人需要它。有些时候,生活会用砖头砸你的脑袋,但不要丧失信念。我坚信,让我前行的惟一动力,就是我在做自己喜爱的事情。你要找到你爱做的事情。工作如此,爱情也是如此。你的工作将会占据你生活中的很大一块。你只有相信自己在做着伟大的工作,才能真正心满意足。而做伟大的工作的前提,是你喜爱自己所做的事情。如果你现在还没有找到,那么继续找,不要停。只要是内心向往的东西,你就会找到。这和任何美好的爱情一样,随着岁月的流逝只会渐入佳境。所以继续找,直到你找到,不要停。
我的第三个故事是关于死亡
我十七岁时读到过一句话,大意是:“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去过,那么有一天你会走上人生的正轨。”这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那时起,之后33年的每天早晨,我都会对着镜子问自己:“假如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会不会想要做今天本要做的事情?”只要连续很多天得到的答案都是“不”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需要做些改变了。
牢记我即将死去是帮助我做出生命里重大决定的最重要手段。因为几乎所有的事情——所有外界的期待,所有的荣耀,所有对难堪和失败的恐惧——所有这些在死亡面前都不堪一击,剩下的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牢记你即将死去是我知道的最好的方法,可以使你避开觉得有所损失的思维陷阱。当你已经赤条条、无牵无挂的时候,就没有理由不去追随自己的心声。
大约一年前,我被诊断出患有癌症。我在早晨七点半做了一个扫描,清楚地显示在我的胰腺有一个肿瘤。我当时甚至不知道胰腺是什么东西。医生告诉我,可以肯定那是一种无法治愈的癌症,我还可以活三到六个月。我的医生建议我回家,安顿好我的一切,那是医生对临终病人的暗示。那意味着要把在未来十年对你小孩说的话在短短几个月里说完。那意味着把每一件事都安排妥当,让你的家人会尽可能轻松地生活。那意味着说再见。
我拿着那份诊断书过了一整天,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活切片检查,医生将一个内窥镜从我的喉咙伸进去,通过我的胃,然后进入我的肠子,把一根针插进我的胰腺,在肿瘤上取了几个细胞。我当时被麻醉了,但我的妻子在那里。后来她告诉我,医生在显微镜下观察这些细胞时欣喜若狂,因为这是一种极其罕见的可以手术治愈的胰腺癌。我做了手术,现在我痊愈了。
那是我最接近死亡的时刻,我希望这也是在以后的几十年里我最接近死亡的一次。以前,死亡对于我只是一个有用的、但是仅限于知识层面的概念。从死亡线上活过来后,我现在可以更加确定地告诉你们:
读《史蒂夫·乔布斯》
书里的乔布斯有着坚毅、刚强、自信、执著、强势、果敢、精力充沛、激情四射、强烈的使命感、卓越的演说能力等等强烈的人格魅力,这些都让我十分敬佩他。在十七岁之际,如果让我选择一次,我愿意成为史蒂夫·乔布斯。
《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里,他的激情、能量、欲望、完美主义、艺术修养、残暴以及对掌控权的迷恋一览无余。
这本书无处不透露着乔布斯强烈的人格魅力。乔布斯是坚毅、刚强的。乔布斯几经坎坷,跌宕起伏,依然屹立不倒,傲视群雄,他用行动诠释了海明威的名言“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倒”。短短十年内,他就将苹果从自家车库里的小作坊,发展为雇员超过四千名、价值超过二十亿美元的大公司。然而,却在事业最巅峰时被自己创立的公司扫地出门。后来,又在一年中失去2.5亿美元!遭遇几近毁灭性打击的他,XX年后卷土重来,重新主宰了苹果公司,并将其带上前所未有的高度和辉煌。是什么使他能如此刚强?是钢铁般的意志,是绝不轻言失败的坚韧。他从未陷入自我怀疑、自暴自弃的泥潭,把挫折视为生活的一部分,看成是人生必修的功课。他对困境和打击毫不畏惧,从跌倒处爬起来,昂首再出发。书中提到乔布斯曾经说过:“从苹果公司被炒是我这辈子发生的最棒的事情。因为,作为一个成功者的极乐感觉被作为一个创业者的轻松感觉所重新代替: 对任何事情都不那么特别看重。这让我觉得如此自由, 进入了我生命中最有创造力的一个阶段。”
乔布斯是完美主义者。乔布斯就是一个典型的甚至有些偏执的完美主义者。1980年代曾有人在乔布斯的家中见到这样的一幕:客厅里仅见的家具是两把巨大的十七世纪风格的椅子,整间房子里没有一张床。原因是,乔布斯看过很多张床,但没有一张令他满意,于是他只睡床垫。
如果找不到最完美、最好的东西,他宁可一无所有,这种偏执在苹果的产品设计中随处可见。iphone就是个典型,三年前第一代 iphone发布时,没有复制粘贴功能,没有多任务运行能力,也不开放给第三方软件开发者。这三点在当年成为众矢之的,因为它们在之前的主流智能手机上几乎是标准配置。但在乔布斯看来,用户体验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功能列表的长度。事实上,在一年后发布的app store 软件商店和两年后推出的拷贝粘贴功能,都超越了人们的预期。
乔布斯还会扭曲现实。乔布斯的一生都是在扭曲立场的光环下影响着自己和周围的人。早期的团队的软件工程师赫兹菲尔德曾说过“现实扭曲立场是几种因素的混合物,其中包含了极富魅力的措辞风格,不屈的意志和让现实屈从与自己意志的强烈渴望”。为了说服团队改变一个方案,他会在会议中慷慨激昂的抒发己见,并让大家相信他是对的。大家也会觉得乔布斯的方案真的是好极了,但是当乔布斯走出房间,他们才突然觉得“刚才乔布斯说的是什么狗屁玩意!”。这就是扭曲立场的一种写照,乔布斯总能准确的抓住对方的心理,并知道用什么方法来获得对方的认同。这样的方法是好是坏,我们无法给出定论,但这确实让乔布斯得到了他想要的,也是他获得成功的一个很重要因素。
虽然很多人都清楚的意识到扭曲立场的存在,但还是不能自拔的陷入其中。也正是因此很多的“绝对不可能”在“场”的效应下变成了“可能”。比如他曾让applei的设计者沃兹尼亚克在几天的时间内设计出“打砖块”的游戏,这种工作在当时即使是优秀的工程师也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但就在现实扭曲立场的作用下,沃兹还是按时完成了游戏的设计。类似的事情还有无数,在乔布斯的影响下,苹果的产品总是在追求完美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并创造者一个又一个“奇迹”。正是乔布斯的扭曲立场使这些难以想象的事情变成了现实。从这个方面来讲,他的确是一个成功的完美缔造者,也是一个促使别人成功的激励师。在无视现实的情况下,他带领着一群优秀的人,不断地挑战那些看起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在创造奇迹的同时,“现实扭曲立场”也给公司和他人带来了麻烦,这与乔布斯的过于追求完美和偏执的人格有着很大关系。 “扭曲立场”的另一种表现就是乔布斯会自然地忽略他不想承认或面对的事情。和第一任女友布伦南分手后,他不承认丽萨是自己的女儿,尽管他知道这就是自己的骨肉;被确认得了癌症以后,他拒绝肿瘤手术并坚持相信通过坚持严格的素食可以治愈疾病。现实并不是总会因为他的扭曲立场而屈服和改变,却为他和丽萨之间的矛盾以及英年早逝埋下了伏笔。
乔布斯的一句话深刻的影响着我:stay hungry stay foolish。求知若渴,虚怀若愚。用倔强、笨拙去做自己热爱的事情,不要在意别人的议论,不要怕被人家当傻瓜看。
是的,乔布斯并不完美,但如果让我选择,我依然选择成为乔布斯。
令我佩服的人—史蒂夫•乔布斯
他,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他,有着过于追求完美的性格;他,有着令人难以想象的传奇经历。他就是我最佩服的人——史蒂夫•乔布斯。史蒂夫•乔布斯(1955-2011),他是美国苹果公司联合创办人、行政总裁。他陪伴了苹果公司数十年的起落与复兴,先后领导和推出了麦金塔计算机、iMac、iPod、iPhone等风靡全球亿万人的电子产品,深刻地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乃至生活的方式。2011年10月5日他因胰腺肿瘤逝世,享年56岁。史蒂夫•乔布斯凭借着有如过山车般精彩的人生和炽热激越的性格成就了一个传奇,他追求完美和誓不罢休的激情使全球的IT产业发生了颠覆性的变革。
但我最佩服他的不是他辉煌的业绩,而是他面对死亡的乐观精神。在2005年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乔布斯发表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演讲,并在演讲中坦诚地谈到了“死亡”。乔布斯说:“大约一年前,我被诊断出癌症。医生告诉我那很可能是一种无法治愈的癌症,我还有3个月到6个月时间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确,那是乔布斯第一次接近死亡。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中,他所说的话是一个经历了生死考验的智者的心声:没有人愿意死,即使想上天堂,人们也不会为了去那里而死。但是死亡是我们每个人共同的终点。没有人能逃脱它。事情本该如此,因为死亡就是生命最好的一个发明。它促动生命的变革,推陈出新。
乔布斯面对死亡的乐观精神感染了我,我以后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也要向乔布斯一样,不要退缩,坚持下去,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所成就。
史蒂夫乔布斯读后感优秀作文
很厚的一本书,看了好久,内容很多,又有点零碎,所以看完之后留在脑海里的内容有点乱,但是,对一个个性如此鲜明的人的敬佩之感一直都很深刻,他对自己是生命如此负责。
乔布斯的个性体现在他创造的产品里。正如苹果的核心理念,从1984年最初的麦金塔到整整一代人以后的ipad,一直都是端到端的软硬件整合,乔布斯本人也是如此:他的个性、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经营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起。
乔布斯桀骜不驯、喜怒无常、追求灵性、反叛、具有强大的现实扭曲立场老公说他做人有点失败,因为会毫不情面地批评那些科技精英,很多人都怕他,但是他做事很成功,把苹果和皮克斯做得那么成功,让那些行业精英为他做事。可是在书中最后提到有人问他为什么有时候那么刻薄,他说是因为他对别人保持一种绝对的忠诚,把自己内心的情绪和想法完全地表现出来,我对这种回答有一定的理解。礼貌圆滑、会小心不去伤害别人的领导者,在推动变革时一般都没那么有效。
他的现实扭曲立场,如此强大的气场,虽然很多人很不解,但是事实证明,他的这种强大气场,让别人做到了这些人认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我觉得这其实是一种不屈服精神的极致体现。
我说乔布斯其实是一个艺术家,它能将理念、艺术和科技融为一体,这在我们现在用的iphone和ipad中得到了体现,每个细节的设计,每个线条的美感,都是经过他们一点点努力才有的,如果不是乔布斯和苹果最求卓越的精神,如果不是他们对完美的执着,怎么会有如此卓越的产品出现
书中最后部分描写了乔布斯对微软的一些认识,我很认同: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时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建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问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他的认识很深刻,微软追求利润,他在创造产品,改变世界的产品。
书的前部分乔布斯给人的感觉有点冷血,可是在书的最后体现除了他不多的温柔和慈爱,那是对他的妻子和孩子们。虽然他桀骜不驯,但是他对婚姻有着绝对的忠诚,也许跟美国的文化也有一点的关系。在跟妻子20周年纪念日中他说一段话中有一句让我很感动很多年过去了,有了孩子们,有美好的时候,有艰难的时候,但从来没有过糟糕的时候。
书最后还提到当妻子告诉他奥巴马想见他时,他说他不想去,进一步极致体现了他的个性。
很少敬佩一个人,我敬佩他,一个改变世界的人。如果他还活着,他一定会把科技和艺术还有理念运用到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