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会议另行安排的通知

  1、本周五下午关于岗位聘用的会议取消。

  2、会议内容及相关表格已挂在我院网上,并同时发往到每个教师的邮箱。请大家查收后仔细阅读、理解文件精神,然后根据自身的情况填报。表格及相关材料于本月14日前交院办。

  3、需竞选岗位的教师准备支撑材料的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本月份。

  4、老师们所在的具体岗位已逐一发到邮箱。

  5、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办公室。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专题讲座

  名词解释(第1-2章)

  1、行政职能P1

  行政职能是指狭义政府(即国家行政机关)为维护统治和促进社会发展,在社会各个领域中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是相关的政治权力主体按照一定规则,经由一定过程,通过多种表达形式实现彼此价值观念和利益关系的契合,从而赋予国家行政机关在广泛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任务的总称。

  2、新公共管理P3

  “新公共管理”是西方国家针对政府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财政危机、信任危机以及效率危机开展的一场旨在推行政府管理民营化、效率至上和顾客导向的政府改革运动。

  3、公共服务职能P5

  公共服务职能是指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而对推动经济发展、调节社会矛盾与利益关系、提高社会公平和文明程度、保持社会稳定起到重要影响作用的政府职能。

  4、行政职能转变P6

  政府行政职能转变是指政府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履行职责的范围和发挥功能的领域做出适当调整的活动。

  5、行政体制P29

  答:行政体制又称行政管理体制,主要指一个国家行政系统中的权力划分、职能配置、组织结构、人事制度、运行方式等制度的总和。

  6、行政权力体制P30

  行政权力体制是指在一个国家的行政组织体系中,行政权力配置与运用的组织形式和组织制度。

  7、集权制P30

  答:集权制又称中央集权制,是指一切行政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或上级机关,中央或上级对地方或下级直接指挥,地方政府或下级依据上级命令、指令,在中央或上级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务的行政体制。

  8、分权制P30

  答:分权制是指中央政府或上级机关将行政权力授予地方政府或下级机关,地方政府或下级机关在其权力范围内,有完全的自决权,中央政府或上级机关除了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之外,不得随意进行干预的行政体制。

  9、行政组织体制P31

  答:行政组织体制是指按照行政组织中的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的划分,来确定其权责范围和工作性质的组织形式和组织制度。

  10、层级制P31

  答:层级制又称分级制、直线制,指的是把行政组织从纵向划分为若干层次,每一层次的工作性质相同,但其权责范围则自上而下的随层次递减的组织形式和组织制度。

  11、职能制P31

  答:职能制又称机能制、分职制,是把行政组织从横向划分为若干部门,各部门的工作性质不同,但其权责范围基本相同的组织形式和组织制度。

  12、行政领导体制P31

  答:行政领导体制是指行政领导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权责关系的制度化表现形式,是行政运行机制的关键。

  13、首长制P30

  答:分权制是指中央政府或上级机关将行政权力授予地方政府或下级机关,地方政府或下级机关在其权力范围内,有完全的自决权,中央政府或上级机关除了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之外,不得随意进行干预的行政体制。

  14、委员会制P31

  答:委员会制也称合议制,是指在一个行政组织中,最高决策权由两个以上人员组成委员会来共同执掌,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实行集体领导、共同负责的组织形式和组织制度。

  名词解释(第3-4章)

  1、行政组织P59

  行政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组织就是一切具备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行政功能的组织,它既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政党的具有管理职能的组织系统,也包括国家机关中的立法、司法系统中具有执行性职能的各类单位和国家的整个组织系统。狭义的行政组织是指为执行国家政务所建立的机构系统,即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组建的,体现全体人民意志、行使行政权力、执行行政职能、推行政务、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机关体系。

  2、领导机关P62

  领导机关是指行政系统中领导管辖全局的决策机关,它是各种行政组织的中枢首脑机关。

  3、职能机关P62

  职能机关是指各级政府中负责组织和管理某一专业方面行政事务的执行机关。

  4、办公机关P63

  办公机关亦称辅助机关或幕僚机关,是指协助行政首长处理日常事物的综合性办事机构。

  5、咨询机关P63

  参谋咨询机关或智囊机关是一种现代政府的组织形态,专指汇集专家学者和富有经验的政府官员专门为政府出谋划策、提供论证和较佳政策方案的行政机构。

  6、派出机关P63

  派出机关是指一级政府为有效行使其职权,根据政务管理的需要,安管辖地区授权委派的代表机关。

  7、行政组织结构P63

  行政组织结构是指行政组织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尤其是行政人员以及行政机构和行政职权在各岗位、各部门、各层级的组合所建立起来的由法律所确认的相互关系模式。

  8、行政责任P84

  行政责任是政府及其构成主体行政官员(公务员)因其公权地位和公职身份而对授权者,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所承担的责任。

  9、政治责任P85

  政治责任是指政府及其官员因其享有和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而承担的维护社会制度,维护宪法精神和原则,维护国家法律制度,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公民生命和财产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稳定、秩序和发展方面的责任。

  10、行政责任的追究P88

  行政责任的追究是在行政责任确定的条件下(包括责任主体、责任实施、责任依据等),依据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对损害性行政行为的责任主体给予一定的行政或法律惩处,并根据情况使之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11、行政裁决P88

  行政裁决是司法行政之一,亦称行政仲裁,是国家行政机关受理个别具体案件的行为。一般表现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法定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了解情况后根据有关规定作出裁决。裁决后如当事人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仲裁机构申诉或向法院上诉。

  12、行政责任制P89

  行政责任制就是指为确保行政责任的实现,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计的一系列监督、控制和制裁制度。

  词解释(第5-6章)

  1、行政领导过程P107

  行政领导过程是指行政领导者依法行政行政权力,运用各种方法法和手段,有效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进行的活动和行为过程。

  2、领导行为理论P109

  领导行为理论是围绕领导过程中领导者应采用何种领导行为方式而构建其研究视角,以期寻求最佳的领导行为模式的理论。

  3、领导者影响力P110

  领导者影响力是指领导者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影响和改变他人心理的行为能力。

  4、领导权威111

  领导权威是指领导者在被领导者心目中的威望和地位,它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相互作用的结果。

  5、领导艺术P112

  领导艺术是指领导者从事领导活动过程中,在一定的知识和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各种创造性的领导技能。

  6、双中心领导方式P122

  双中心领导方式即指管理方格理论中9.9型的领导行为方式。该行为方式的忒单是领导者在实施领导的过程中同时对工作和组织成员都给予高度的关注,在保证组织环境的人际关系氛围、人们的心理取向和对组织的忠诚程度处于良好状态的同时,通过直接的方式将工作的设计、工作的落实和工作的评价纳入主要的工作日程,用以保证组织工作本身的顺利进行。

  7、智囊团

  又称头脑企业、智囊集团或思想库、智囊机构、顾问班子。是指专门从事开发性研究的咨询研究机构。它将各学科的专家学者聚集起来,运用他们的智慧和才能,为社会经济等领域的发展提供满意方案或优化方案,是现代领导管理体制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提供咨询,为决策者献计献策、判断运筹,提出各种设计;反馈信息,对实施方案追踪调查研究,把运行结果反馈到决策者那里,便于纠偏;进行诊断,根据现状研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症结;预测未来,从不同的角度运用各种方法,提出各种预测方案供决策者选用。

  8、行政决策P135

  行政决策可以表述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预定目标而运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在掌握大量有关信息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地分析主客观条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作出决定的过程。

  9、程序化决策P136

  程序化决策是对重复出现的、有一定常规可循的问题的决策。

  10、非程序化决策P136

  非程序化决策是对偶然发生或首次出现的、没有现成规范的原则可循的问题的决策。

  11、确定型决策P137

  确定型决策是指面临确定的环境和条件,各不同方案结果也是确定的条件下的决策。

  12、领导艺术P137

  不确定型决策是指面临多种不确定的环境和条件,每种方案在不同环境和条件下的结果也不确定,因而从中选择方案要承担风险的决策。

  名词解释(第7-9章)

  1、沟通认识P165

  沟通认识是指通过思想层面的交流,沟通和引导执行对象,使之按行政执行目标行事的行政执行方式。

  2、行政干预P165

  行政干预是指政府凭借政权力量,通过政策、指令、计划的制订和运用来实现国家对行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目的的方法。

  3、经济调控P166

  经济调控是指政府经济行政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按经济运行规律通过经济政策调整各部门及其活动的经济利害关系,以使社会经济运行达到预期目标的行政执行手段。

  4、法律规制P166

  法律规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领域内,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国家法律法规贯彻于具体行政活动,以规范行政行为,从而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行政执行手段。

  5、行政指挥P168

  行政指挥是指行政领导者按照既定目标和计划,实时发令调度、引导和推动下属从事某项活动,以实现组织目标的行为过程。

  6、行政沟通P168

  行政沟通是指行政组织系统中,行政机构与行政人员之间交流信息、增进了解、获得共识,进而为实现行政目标而进行协调合作的过程。

  7、行政协调P168

  行政协调是引导行政组织之间、行政人员之间建立良好的互相协作和互相配合关系,以共同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

  8、行政控制P168

  行政控制是指领导者为确保决策目标的实现,主动采取必要的监控、指导措施,以防止和纠正偏差的行政行为。

  9、行政效率P192

  行政效率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可测产出与所消耗的可测投入要素之间的比率关系。

  10、行政监督P213

  行政监督即是对国家行政活动的监察督促,是政党、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公民以及行政系统内部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政府、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执行政策、法律与遵守纪律情况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检查、督促、指导、纠错等一系列的活动。

  11、民主行政

  民主行政从静态上讲,它是一种政府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公民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影响全体成员决策的制定,并保障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负责。从动态上,民主行政是一种旨在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维护公共利益,重视代表性和公民参与的行政管理行为。

  12、行政监察P218

  行政监察是政府自我制约的一种监督机制,这种监督是政府系统专门机关(监察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进行的专门监督,主要通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查处其违纪违法问题等活动来实现。

  简答题:(第3-4章)

  1、简述行政组织的特征。P62

  答:1、政治性。属于国家政治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要服从立法,行政组织要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并受到政治体系的严格监督与控制。

  2、权威性。作为国家权力的合法代表,行政组织所颁布的政策和法规对其管辖范围之内的任何组织与个人都具有约束力,并用强制力来保证其政策法令的实施。

  3、社会性。行政组织作为公共管理的最主要主体,必须行使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以有效治理公共事务、追求公共利益为根本宗旨。

  4、系统性。行政组织是由若干要素按照一定的目标结构、层次机构、部门结构、权力结构所组成的职责分明且协调有序的有机整体。

  5、法制性。行政组织是依法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具有很强的法制性。

  2、简述按照行政组织的职权范围和作用不同可以将行政组织划分为哪几种类型。P62

  答:按照行政组织的职权范围和作用不同,可以将行政组织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领导机关——领导机关是指在行政系统中领导管辖全局的决策机关,它是各种行政组织的中枢首脑机关领导机关统辖全局,运筹帷幄,是决定政府效能的关键。

  2、职能机关——职能机关是指各级政府中负责组织和管理某一专业方面行政事务的执行机关。职能机关在领导机关的领导下工作,执行领导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对上受政府首长的指挥监督,对下在所管辖范围内行使其行政管理职能。

  3、办公机关——办公机关亦称辅助机关或者幕僚机关,是指协助行政首长处理日常事务的综合性办事机构。

  4、咨询机关——参谋咨询机关或智囊机关是一种现代政府的组织形态,专指汇集专家学者和富有经验的政府官员专门为政府出谋划策、提供论证和较佳政策方案的行政机构。

  5、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是指一级政府为有效行使其职权,根据政务管理的需要,按照管辖地区授权委派的代表机关。派出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承上启下实行管理,即监督检查辖区行政机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同时向委派机关报告辖区行政机关的情况和意见,并完成委派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3、简述行政组织建立应遵循的基本原则。P64

  答:1、为民便民原则。为民便民就是要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与人民群众保持最密切的联系,更好地为人民办实事。

  2、整体效能原则。行政组织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主体,各级各类行政组织构成一个完整的统一体。

  3、精干效能原则。要做到机构精简、人员精干、开支节俭、政务简化、办事简便,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开支。

  4、统一协调原则。组织设置机构、职能业务部门处理内外关系、机构的目标及其权责等都要统一,同时还要求做好协调,只有协调才能更好地统一。

  5、依法行政原则。我们要树立法制观念,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设置行政机构,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管理。

  6、适应行政目标原则。任何行政组织必须具有明确的目标,行政组织必须与行政职能相适应,并根据行政目标设计和调整组织结构,配置成员。

  4、简述行政责任的意义。P85

  答:1、行政责任是消除传统行政弊端的重要措施。

  2、强调行政责任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3、行政责任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保证

  4、行政责任是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

  5、分析行政责任与行政权力的关系。P86

  答:1、行政责任是行政权力正确、有效运行的前提。

  2、行政权力是行政责任的内在实施条件。

  3、行政权责的合理配置是履行行政职能的必要条件。

  6、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P87

  答:1、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

  2、必须有国家宪法和与宪法相一致的法律、法规的确认。

  3、必须有特定的行为后果。

  4、国家全部或部分承担损害责任。

  7、简述行政责任追究的基本问题。P88

  答:行政责任的追究是在行政责任确定的条件下(包括责任主体、责任事实、责任依据等),依据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对损害性行政行为的责任主体予以一定的行政或法律惩处,并根据情况使之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行政责任追究的基本问题包括程序性问题和实体性问题。1、程序性问题。追究行政责任的主体与宪法、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相一致。2、实体性问题。具体包括行政裁决、行政诉讼、行政惩处和行政赔偿。

  简答题:(第5-6章)

  1、简述领导活动要素的主要内容。P107

  答:行政领导是领导活动的具体表现方式,领导活动的要素包括领导者、被领导者和客观环境三个方面。领导者是领导过程中的决策者、组织者和指挥者,是领导活动三要素的关键。被领导者是相对于领导者而言的,在领导活动中居于被动一方,接受领导者领导从事组织活动的成员。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处于组织系统内,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依赖。任何领导活动都是在特定的客观环境中进行的。领导活动所面对的环境分为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两类。任何领导活动都不可能摆脱客观环境的制约,领导者只有在正确认识客观环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实施领导活动才能促进组织的发展,实现组织的目标。

  2、简述领导素质理论的主要观点。P108

  答:领导素质理论由心理学家研究并创立,主要研究领导者个人素质与领导成败的关系。领导素质理论试图通过分析对比探寻出领导者与领导效果之间的规律,用以解决领导者的选拔、培养、评价和任用问题。即随机设定不同领导者样板空间,对其领导效果进行评价,然后归纳出不同领导者在个人素质方面的差异,由此确定成功的领导者应该具备哪些素质,进而再根据成功领导者的素质,总结和归纳出合格领导者的一半标准。领导者素质理论又分为传统素质理论和现代素质理论。

  3、分析领导者影响力的基础。P110

  答:1、强制权。这是建立在惧怕之上的权力。领导者通过监督和惩罚的手段实施其影响力,而被领导者为了避免受到惩罚,职能被动地、暂时地接受领导者领导的影响权。

  2、奖励权。这是对符合领导者要求和意愿的被领导者给予奖励的影响权。

  3、法定权。指领导者所处职位的法定权限或在组织中所处的地位,使被领导者给予习惯、社会意识和某种责任感不得不接受呗支配地位的影响权。

  4、专长权。这是指领导者具有某种专门的知识、既能和特长,从而使被领导者尊敬和服从于他的影响权。

  5、个人影响权。这是指由于领导者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智慧,而得到被领着钦佩和赞誉,使其愿意服从领导者,并接受他领导的影响权。

  4、比较领导权力和领导权威的异同。P110

  答:领导权力指的是由上级和组织赋予组织内处在某种位置领导者的权力。这种权力随着职务的变动而变动,两者成正比关系。领导权力是领导者的一个基本特征。领导者在领导活动中,必然要行使领导权力,以实现领导目标。

  领导权威是指领导者在被领导者心目中的威望和地位,它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相互作用的结果。领导权威首先通过领导者自身的水平、能力、知识、修养、素质等内在因素反映出来,并最终取决于领导者在被领导者心目中的认可度、接受度。

  5、简述行政决策的特征。P135

  答:1、行政决策主体的特定性。

  2、行政决策客体的广泛性。

  3、行政决策结论的权威性。

  6、简述行政决策的分类。P136

  答:1、依据行政决策主体地位的不同,决策可分为国家决策和地方决策。

  2、依据行政决策涉及问题的规模和影响程度的不同,决策可分为战略决策、战役决策和战术决策。

  3、依据决策目标的性质不同,决策可分为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

  4、依据决策条件和结果的不同,决策可分为确定型决策和非确定型决策。

  7、简述行政决策的基本程序和方法。P137

  答:1、发现问题、确定目标。

  2、拟制备用方案。

  3、选择执行方案。

  4、方案的修正、完善。

  简答题

  1、简述行政职能的特征。P2

  答:行政职能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职能具有执行性。从行政与立法的关系看,行政职能是一种执行性职能。行政职能的行使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2、行政职能具有多样性。由于行政管理活动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行政管理职能具有多样性。

  3、行政职能具有动态性。行政职能随着国家社会生活及星恒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社会发生变迁,行政职能的范围、内容、主次关系、作用、对象等也必然发生变化。

  2、简述行政职能的内容。P4

  答:1、政治事务管理职能:这一职能是指维护统治阶级的地位,保障统治阶级的统治疆域及其利益不受侵犯。

  2、社会经济发展职能:由于国民经济划分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政府的经济职能也分为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和对宏观经济的管理。

  3、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政府还扮演着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者的角色,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责和功能。

  3、简述行政职能的地位。P5

  答:1、行政职能是行政组织建立的基础。一方面,行政职能的发挥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另一方面,行政组织的设置必须依据行政职能。

  2、行政职能是行政机构改革的前提。政府职能的转变必然要求进行机构和人员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新功能的需要。

  3、行政职能是行政机制运行的条件。政府管理运行职能是行政活动过程自身内在规律的概括和反映,按照行政运行职能来实现管理系统的运转就能实现管理的程序化。

  4、行政职能是行政效果评价的依据。行政职能实现的情况,是评价行政管理方方面面的依据。

  4、述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内容。P7

  答:1、职能重心的转变。改革开放前,我国政府的职能重心分布一直表现为重政治统治职能、清社会管理职能,重阶级斗争、轻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后,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2、职能方式的转变。职能方式的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由运用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运用经济手段为主,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由微观管理、直接管理为主转向以宏观管理、间接管理为主;由强调计划、排斥市场转向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和政府主要负责宏观调控有机地结合起来。

市财政副局长在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培训会上的讲话

  3、明确改革的内容。对国库集中支付的具体要求和做法,国库科将在培训中作详细介绍。根据去年的改革情况和今年改革的扩面要求,各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内容主要是:

  ①坚持一个原则。即坚持“两个改变、三个不变”的原则。“两个改变”:一是改变资金管理方式。即财政部门由层层下拨资金给预算单位,改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下达用款计划,根据用款计划支付资金,在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帐户之前,始终保留在国库单一帐户或预算外资金专户。二是改变资金支付方式。即预算资金由原来的分散支付改为直接支付。预算单位有财政支出时,由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或授权预算单位开具支付令,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三个不变”:一是不改变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人大通过的预算所确定的事项仍由各部门执行和组织实施,财政部门主要是为预算单位搞好预算执行提供服务,各单位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不会降低。二是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资金的支配权和使用权仍由各单位掌握,财政部门主要是保证部门预算什么,部门执行的就是什么。三是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限。改革前,预算单位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履行哪些责任和权限,行使哪些职权,改革后依然不变。

  ②建立一个体系。即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就是改变预算单位自行开设银行账户存储财政资金的办法,由财政部门统一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全面反映财政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撤销预算单位的所有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③实行两种支付。即对财政性资金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财政直接支付就是预算单位用款时,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向市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国库支付中心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划拨到供应商或收款人的账户。财政直接支付主要适用于工资、大宗物品和服务采购、大型修缮、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转移支出等。财政授权支付就是预算单位经财政授权,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季度分月用款计划,自行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划拨到供应商或收款人的账户。财政授权支付主要适用于单位零星、经常性的小额支出和分散采购支出。

  ④实现两个提高。即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和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财政资金层层收缴、层层拨付、流经环节多的问题,加快了资金的流转速度,提高了资金收缴、拨付效率,方便了单位及时用款。同时,支付方式的变化,改变了以往先拿到钱再考虑怎么用的传统做法,要求单位必须加强用款的计划性、科学性。在申请用款的同时,就要将怎么用、何时花的问题作为先决条件做好,对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领导,确保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仅技术性强、要求高,而涉及面广,难度大。要完成好这项改革任务,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对此,就改革落实工作提几点要求:

  1、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赣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赣州市XX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的要求,将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改革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领导干部及教师考试考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校级干部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考试考评引导、激励校级干部和广大教师加强理论学习和专业研究,提升校级干部的理论素养、现代专业水平和科学治校本领,搭建干部学习交流的平台,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强化学习与研究意识。以考促学,以考鉴优,增强校级干部办好学校的责任心、紧迫感和钻研业务的自觉性,促进干部健康快速成长。

  二、考试考评对象:

  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教师。

  参加笔试人员为中小学校(幼儿园)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所有教师;面试答辩为中小学校(园)长。

  三、考试考评方式、方法

  1、此次考试考评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面试答辩采取校(园)长述职和抽签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答辩时间为20分钟。

  3、每位演讲者演讲答辩结束后评委针对演讲内容和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群众对演讲者进行划票测评。

  四、考试考评内容

  (一)校(园)长及校级班子成员的考试考评

  1、演讲。校(园)长演讲主要内容包括办学理念、定位和设想,办学特色、学校管理、校园文化、社会声誉等方面。要求简明扼要、语言精练、主题突出、办学特色和实效突出、反映班子整体面貌。演讲时间每人不超过13分钟。

  2、答辩。校(园)长演讲结束后随机抽签确定答辩题目,然后就答辩问题演讲者给予解答或工作陈述,答辩时间不超过7分钟。

  3、笔试。校(园)长及校级班子成员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本理论、课程改革理论、教育时政分析(教育政策、高端中心建设、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心理学、实践问题分析等内容。笔试题型包括简答、论述和策论等。

  (二)教师的考试考评

  教师的考试考评主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基本理论、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心理学、实践问题分析等内容。考试题型包括简答、论述、问题分析、典型案例分析、策论等。

  五、考试时间、地点

  此次考试考评将分阶段分层次进行。

  1、校级班子成员的考试考评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7月28日14:00-15:30分;

  笔试地点:第一中学南校区电教室;

  (2)述职演讲、答辩时间:7月29日8:30分开始;

  述职演讲、答辩地点: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2、教师的考试考评时间为8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定。

  六、考试考评结果的运用

  此次考试考评的结果将作为 “十、百、千工程”评选活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列入校级干部、教师业务考核档案。各学校(幼儿园)的综合考试成绩将张榜公布。

  七、具体要求

  1、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肃、认真的对待这次考试考评,主动做好准备,积极配合,把这次考试考评作为干部教师学习充电的一个极好机会,使大家在短时间内有一个比较大的收获和提高,自觉接受市教育局党委的检验。

  2、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班子成员在7月26日至30日期间应考答辩,期间不要外出。如有特殊情况,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主要领导签字后报考试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市直各学校教师在8月底开学前要接受市教育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考试,期间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考试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请假批准。教师的考试时间由各学校(幼儿园)负责通知教师本人,因故请假外出的校级领导和教师要参加补考。不参加本次考试考评人员取消近期市教育局组织的各项评比资格。

  3、要严格遵守考试考评工作纪律。考试考评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参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考评工作纪律,不发生违反考纪的问题,参考人员考前不准向有关人员打招呼、拉选票,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做的不做。有关部门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坚决杜绝跑题、泄题的问题发生,发现有泄漏考题和不公正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参考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取消此次考试成绩。

  八、组织领导

  考试考评工作在市教育局党委领导下进行,并成立考试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颜 忠

  副组长:娄艳颖 马 迪

  成 员:班子其他成员 督导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徐明利 崔世仁

  办公室由市教育局党群工作部、人事科、师资培训与管理科、监察室、市教育研究院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考试考评工作日常事务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统计工作等。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另定。

  本方案由考试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共产党佳木斯市教育局委员会

  2009年7月22日

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稳步推进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3]10号)、省委组织部、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2000]16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唐政发[2003]3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以下简称聘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其基本特征是科学设岗、平等竞争、全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

  第三条人员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通过实行聘用制,逐步形成适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不同岗位特点,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配套措施完善,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第四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县直所有国有事业单位以及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细则。

  第六条组织、人事部门分别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工作。

  第二章聘用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特殊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六)聘用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制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分别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领导小组由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事业单位聘用工作的开展,研究决定聘用工作的重要事项。考核小组由领导小组的主管人员、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等组成,具体负责对竞聘人员的考核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设置、竞聘范围和条件、竞聘程序和方法、保证措施和组织领导等。实施方案应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并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未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实施方案无效。实施方案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3、组织实施。首先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办法聘用工作人员。

  4、签订合同。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受聘人员后,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科学设岗

  第九条根据上级核定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同时考虑社会需求、单位发展、人才结构等多种因素,按照科学规范、精简效能、分类管理的原则设置岗位,确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资格条件,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晰、聘用条件合理,严禁突破编制设置岗位。

  第十条对管理岗位实行职员聘用制度,逐步建立体现管理人员岗位职务特点的等级序列。设置管理岗位要突出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按照结构比例合理设置。对职能相近和相似、工作量不足的岗位要精简合并。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任用,可采取直接聘任、招标聘任、选举聘任、委任、考任等多种形式产生人选,征求职工意愿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第十二条聘用管理人员应实行任职回避。不得聘用单位主要领导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担任本单位副职和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监察等岗位的职务。

  第十三条在岗位聘用期限内,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年度考核聘任制度。即按照上级规定,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事业单位要按照人事部门制定的岗位设置原则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要求,合理设置本单位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自筹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状况,适当扩大设岗的自主权,可在单位内部实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一般不得越级高聘),但须得到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的批准。

  第十四条对工勤岗位实行岗位等级聘用制度,逐步建立科学适用的岗位等级规范。设置工勤岗位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非生产性岗位应不超过本单位编制总额的10%。

  第十五条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岗位设置,实行动态化管理。

  第四章竞聘上岗

  第十六条在上级核定的编制职数限额内,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在单位内部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办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后,如出现岗位空缺需补充工作人员时,除国家指令性安置任务、涉密岗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确需使用其它方法外,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须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竞聘上岗的程序是:

  (一)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竞聘办法及有关事项。

  (二)应聘人员自愿报名,申请竞聘相应岗位。每个应聘人员可以选择1-2个岗位竞聘。

  (三)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在竞聘范围或不符竞聘条件的,取消竞聘资格。

  (四)演讲答辩。演讲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竞聘岗位工作性质、工作任务的认识,上岗后开展工作的思路以及目标措施等,同时考核竞聘人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五)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两个层次:单位领导班子测评。即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给每个竞聘人员进行综合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领导班子测评分。领导班子测评分占总分的45%。全体工作人员测评。即由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对每个竞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打分,去掉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平均分为全员测评分。全员测评分占总分数的35%。

  领导班子测评,参加测评的班子成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领导班子成员少于三人的,不再分层次测评,全员测评占总分数的80%。全员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总人数的80%。

  (六)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其它岗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八)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可以排除的,履行聘用手续。

  每五章 签订聘用合同

员工招聘管理试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价值,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强化招聘管理的各项工作,形成合理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试行办法,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招聘录用一律按此办法办理。

  第一条岗位聘用的原则

  1、公司增聘员工,采取内部竞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全面科学的考评,择优聘用。

  3、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并在相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内部员工;员工落聘的,不影响其原岗位的工作。

  4、通过内部竞聘充分调动员工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竞聘的激励机制,达到竞争出人才,竞聘显活力的效果。

  第二条用工申请程序

  1、出现用工需求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填写《用工申请表》(见附件1),提出用人要求,并报总经办审批。

  2、总经办审核用工申请,如申请部门的需求符合公司近期发展战略与客观实际,则同意,如不

  符合相关情况,由申请部门通过其他渠道协调解决,或由行政人事部进行人员调配。

  3、总经办将已签署意见的《用工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制订招聘计划。

  第三条招聘选拔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行政人事部根据用工需求,在总公司内部通过知会单及布告栏,发布招聘信息。同时,通过互联网、报纸或其他渠道对外发布招聘广告。

  3、应聘者须填写《职位申请表》,并提供有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文件。

  4、行政人事部视情况安排笔试及初步面试,具体内容根据职位要求和公司文化而定。

  5、行政人事部安排用人部门负责人与应聘者面试,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第四条在职员工必须在试用期满以后才能参加其他职位的应聘,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参加应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直接参加应聘,但必须服从组织的安排。

  第六条全部应聘文件、表格、原始评分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于行政人事部以供查验。

  第七条本暂行办法于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起实施。

  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六、组织实施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从现在起全面启动,20**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制定方案(从现在起至20**年6月下旬)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政策文件,把有关政策宣传到全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要积极开展调研,切实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分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各事业单位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或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于20**年6月底前完成报市人力资源局。

  (二)组织实施(20**年7月上旬至20**年11月中旬)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2、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岗位条件等。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原则上要求于20**年8月底前完成。

  3、组织岗位聘用。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岗位聘用程序,组织岗位聘用工作,确保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4、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结果认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填写相关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行业单位较多的系统(如卫生、教育、文化),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2-3个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试点,7月底完成,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以实现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加快进度。

  (三)检查验收(20**年11月下旬至20**年12月中旬)

  各事业单位对照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对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进行自查,主要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重点是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规范性要求,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是否明确具体,岗位等级是否按程序经过认定,是否按认定的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人员对象是否为原正式在册人员,进人手续是否规范。在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局将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市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是一项影响深远、艰巨复杂的重大改革,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大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组长由市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局,主要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分工1名领导负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情况通报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结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局是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宏观调控,做好指导、协调、审核、监督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不足,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和省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好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好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按照省的部署,抓住重点,逐步推进。今年着力抓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首次人员聘用工作、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以及社会保障等制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很重要,环环相扣。各单位要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特别要抓紧、抓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说明书和组织岗位聘用等环节。遵循“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先易后难,不断完善。

  (四)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在摸清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现状、人员结构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和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积极稳妥、承认现实的原则,先建制、入轨运行,首次聘用不对现有人员结构进行调整,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逐步到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妥善研究处理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顺利推进。

在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二)要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要把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作为当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稳妥实施。为加强对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县政府已经成立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的班子,组织精兵强将,明确责任,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三)要严格政策。各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特别是人事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实施工作中,要尊重事业单位广大工作人员的意愿,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客观实际,统筹协调和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把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维护好。决不能借改革之机打击报复,甚至剥夺工作人员的劳动权利,也决不允许以搞活单位内部分配为幌子,侵占工作人员应得的合法报酬。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其他涉及广大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充分征求广大职工的意见,充分考虑大家的意愿。

  (四)要严肃纪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改革工作的全过程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随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和办法,努力提高岗位设置管理水平。对本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开始后,未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突击聘用的人员、聘用的职务,不予认可,还要严肃查处。今后,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什么时间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什么时间调整应该增加的工资;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按人事管理权限对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志们,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希望大家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把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在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我县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就是根据这三个层面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动员会精神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在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县委、县政府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和审核同意,并得到市人事局核准,是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在组织实施工作中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文件精神,不折不扣地把文件规定落到实处。

  (二)要努力适应新的管理机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的重大调整,核心是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各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迅速适应这种转变。在观念上,必须从旧的管理模式中摆脱出来;在工作中,必须适应新的岗位设置和管理办法;在管理上,必须充分体现这种转变,对不同的岗位应该有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岗位,要坚持择优聘用,今后事业单位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外,必须按照核准的结构比例,在岗位空缺情况下,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进行评聘。对管理岗位,要建立体现管理人员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职员等级序列。对工勤技能岗位,要建立和完善岗位等级,规范工勤技能人员“进、管、出”等环节的管理。

  (三)要扎实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工作。全县事业单位涉及各行各业。各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认真领会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改革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规范稳妥的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一方面要抓紧组织人员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底数、建档立册,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召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动员会,广泛宣传政策,周密安排和部署这项工作,切实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这项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根据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确定了不同的核准权限,各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按时限要求,务必于11月底前将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报县人事局核准。要精心组织好岗位分类定级、竞争上岗等工作,确保12月底基本完成实施工作。

  (四)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必然会触动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单项制度,不可能解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所有问题,也不可能解决需要其他制度改革来解决的问题。此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规范用人的改革方向,妥善处理改革中带来的各类问题,维护好职工利益,维护好队伍稳定。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和疏导工作,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领导,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一)要高度重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是一件大事、难事、好事。这项制度的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中一个有着里程碑意义的工作,因此是大事;这项工作的实施,涉及全县事业单位近5000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中必然会遇到来自传统观念和原有制度的阻力,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所以是难事;这项工作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管理的科学性,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人尽其才,使事业单位的工作有新的起色,因此是好事。各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时间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施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确保实施中绝大部分人员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在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三)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选人和用人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选人的一项基本制度,实践证明,公开招聘对于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竞争环境,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杜绝人事腐败现象,促进事业单位发展,都产生了很好的效果。聘用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用人的一项基本制度,全县从XX年开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试点、探索和实践,全县事业单位已全面推行了公开招聘制度。在推行人员聘用制的过程中,一些单位积极探索岗位管理的路子,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岗位是聘用的基础,岗位设置直接关系到聘用制度的实现。作为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岗位管理要体现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各个基本环节,成为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岗位考核、岗位培训、收入分配等制度的基础和依据。推行聘用制度,加强岗位管理,必须从规范岗位设置入手,做好基础性工作。

  (四)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加强事业单位人事规范管理的必然要求。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随意进人、违规进人、超编用人等问题比较突出,人员超编、使用临时人员等问题大量存在,管理很不规范。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共有866名临时聘用人员,其中事业单位有739人。过多的聘用临时人员,不仅加重了财政负担,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用人秩序,削弱了政府对事业单位的有效监管,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必须从规范岗位设置入手。各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以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为契机,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岗位培训、收入分配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把加强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用人自主权、分配自主权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严格政策,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原国家人事部、原省人事厅、市人事局从三个层面上制定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文件。第一个层面是原国家人事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试行办法》是岗位设置管理的基础性文件,主要对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权限、程序、范围、类别、等级及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旨在建立基本制度;《实施意见》是解决实施中基本问题的具体政策规定,以保证顺利实施。第二个层面是省根据国家的《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研究制定的《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该《意见》根据我省事业单位的实际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从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实际出发,对岗位类别、等级、聘用程序和权限、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提出了具有较强操作性、可行性的指导意见,保证该项工作全面推进。同时,原省人事厅会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广电、体育、新闻出版、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国家部委行业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出台了9个行业指导意见。这是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实施意见的细化、具体化,充分体现行业特点,以保证同一类型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大体相同。第三个层面是市人事局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各项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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