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帮扶计划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2016最新村级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识别是指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户和贫困村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精准帮扶是指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准管理是指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建立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精准考核是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以及对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与信息化建设

  (1)建档立卡。国务院扶贫办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负责省级相关人员培训、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各省(区、市)根据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分省(区、市)和分片区贫困人口规模,按照《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分解和控制办法,负责将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逐级向下分解到村到户,并负责市县两级相关人员培训、专项督查等工作;县负责贫困户、贫困村确定,并组织乡(镇)村两级做好建档立卡工作。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相关数据录入电脑,联网运行,并实现动态管理,每年更新。

  (2)信息化建设。国务院扶贫办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制订标准规范,整合办内原有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应用软件系统。各省(区、市)、市(区)、县(区)负责设备购置、人员配备、数据采集和更新等工作。通过信息化建设,引导各项资源向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配置,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此项工作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以后逐步升级完善。

  (二)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3)各省(区、市)普遍建立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并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数据库。此项工作由各省(区、市)负责,2014年6月底前派驻到位。

  (4)做好干部选派工作。各省(区、市)要充分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参与驻村帮扶工作,选派有较高政治素质、能力较强、特别是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并明确职责分工、帮扶项目、考核办法和问责制度等。

  (5)落实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6)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各省(区、市)建立健全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提拔重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实行退出和问责。加强驻村工作队的规范管理,实现驻村干部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

  各省(区、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大力培育行得通、能管用的扶贫品牌。

  (7)雨露计划。各省(区、市)扶贫和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完善雨露计划实施政策和规划,对参加中高职教育或两年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发放生活补助,提供扶贫贴息贷款支持,提升贫困户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稳就业、拔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继续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适用技能培训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8)扶贫小额信贷。各省(区、市)扶贫、财政和金融部门负责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没有外出就业、有一定技能又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帮助“换穷业”。提高瞄准性,加强监管,真正惠及贫困户。

  (9)易地扶贫搬迁。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局)与扶贫部门共同负责制定规划和计划,对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成本高、难度大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结合新型城镇化中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使这部分贫困群众彻底“挪穷窝”。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要充分尊重搬迁户的意愿,并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入等问题。

  (四)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0)各省(区、市)扶贫部门要将扶贫措施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紧密衔接,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的同时,继续做好整村推进、互助资金、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

  (11)各行业部门,要重点围绕落实25号文件,组织实施好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十项重点工作”。各行业部门按照25号文件要求,制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

  (12)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国务院扶贫办统筹建设中国扶贫网,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共享,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各地也要根据实际,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国务院扶贫办负责顶层设计,各级扶贫部门组织实施,2014年底前完成。

  (13)完善社会扶贫帮扶形式。鼓励引导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参加扶贫协作的东部省市、军队和武警部队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扶贫参与主体,到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帮扶活动,努力做到帮扶重心下移到贫困村、帮扶对象明确到贫困户,帮扶措施到位有效,帮扶效果可持续,实现社会帮扶的精准化、科学化。国务院扶贫办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各省(区、市)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于2014年9月底前完成。

  (六)建立精准扶贫考核机制。

  健全贫困县精准扶贫考核机制,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研究重点县退出机制。

  (14)中组部牵头,国务院扶贫办、国家统计局配合,2014年12月底前修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贫困县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重点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将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完成减贫增收任务情况,增设精准扶贫考核的内容、指标,并合理确定分值权重。

  (15)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发改委、财政部,2014年6月底前修订出台《扶贫工作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地方政府扶贫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扶贫成效。逐步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激励和问责机制。根据考核和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现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是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底数不清、目标不准、效果不佳等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精准扶贫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片区牵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强化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加强县、乡(镇)两级扶贫部门力量,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能。

  (三)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逐级分解落实;扶贫部门要抓好精准扶贫工作的顶层设计、沟通、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分工,发挥职能和行业优势,切实加大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帮扶力度;要搭建有效平台,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工作。

贫困户帮扶计划

2016乡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精准扶贫是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核心,精准识别是实施精准扶贫的前提,是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整个流程中的关键内容和基础环节。通过精准识别,找出贫困村、贫困户,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为扶贫开发瞄准对象提供科学依据。

  二、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方法和步骤

  1.识别标准。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识别贫困村,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规模。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首先将“十二五”期间省、市、县三级确定的90个贫困村作为省定贫困村。对这些贫困村,要按国家要求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综合考虑各乡镇(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贫困人口数量、沿黄滩区、沉沙池区等因素,确定贫困村的具体识别规模(见附件1)。

  3.具体做法。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乡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在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

  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附件3)

  三、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23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13年现价2736元),省定农村扶贫标准为30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13年现价3322元)。

  2.规模。依据省定农村扶贫标准,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原则,对所有行政村的贫困户进行识别。90个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0%的比例识别;其余行政村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进行识别。上述两种类型的贫困发生率都是就整乡而言的,要控制贫困人口规模,整户识别。具体到各村,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差的村比例可以高一些,好的村比例可以低一些,有些经济发展好的村也可以没有

  3.做法。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采取“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贫困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 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组织培训。各乡镇(办事处)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分解到各村。要组织开展好业务培训,把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要把培训重点放在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和村调查员上,每个村都有明白人,确保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附工作人员安排表)

  第二步:农户申请。要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识别标准和贫困人口分解规模,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

  第三步:入户调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乡镇干部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附件4)

  第四步:民主评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行政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等内容。最后,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核实签字后,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第五步:公示公告。先将入选名单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出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汇总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建档立卡。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附件5)

  四、工作要求

  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

  (一)要依靠群众。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在各个环节,都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听取农民群众意见,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认真组织开好村民代表会议,确保民主评议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要公开透明。贫困村、贫困户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该公开的公开,该公示的公示,该公告的公告。识别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将所有过程和结果都向群众公开,该走的步骤一步不能少,应有的环节一项不能落。切忌工作想当然、简单化,严禁少数人暗箱操作,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

  (三)要确保质量。各地要严把农户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公告关,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入户调查要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入,确保精准识别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四)要按期完成。精准识别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是培训与试点阶段,主要是做好方案制定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于5月25日前完成。第二是全面展开阶段,确保于6月底前完成。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靠上抓、具体抓,亲自抓试点,总结试点经验,做推广方案,解决工作中的困难。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驻村“第一书记”及其他包村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率先完成精准识别任务。此外,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精准识别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材料印制、数据录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正常进行。

  省委已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对各市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精准识别是今年对各市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市也将纳入对县的考核。在督查方法上,5月21日起,省市里就将统一组织督查组到各县明察暗访,在每个市随机抽查3-4个县,每个县抽查3-4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2个村,深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质量完成差、进度达不到要求的县,要在全省进行通报。县里从现在起将巡回对这项工作的督导督查,确保精准识别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016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县关于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的部署精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精确识别、精准帮扶、精选路子、精细管理”的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进一步开展扶贫对象精确识别和动态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全县2014—2015年扶贫开发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百色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百色市扶贫开发攻坚战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扶领发〔2014〕5号)和《靖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靖西县扶贫开发攻坚战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扶领发[2014]4号)文件要求,以实现脱贫目标为主线,通过对贫困对象进行精确识别、帮助贫困农户、贫困村精选扶贫路子、对扶贫对象进行精细管理,贫困发生率大幅减少。

  二、工作目标

  精准扶贫是指对扶贫对象进行精确识别、精选脱贫路子、干部精准帮扶、对扶贫对象进行精细管理。扶贫对象是扶贫开发的工作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连片特困地区。本方案特指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通过对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精选脱贫路子,明确结对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细管理。到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全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和信息化管理等相关工作,为精准扶贫奠定基础。

  三、贫困人口精确识别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

  贫困人口精确识别是指在贫困人口控制规模的基础上,对2012年建档立卡2013年底在册的贫困户以及2013年返贫农户和返贫人口重新进行识别。

  (一)工作方法。

  1.识别标准。以2013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

  2.识别规模。全镇以县测算分解到我镇的2013年底农村贫困人口规模3106人为控制基数,参照国家、自治区、市制定的有关贫困人口规模分解方法确定各村(街)贫困人口规模(见附件1)。

  3.识别方法。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实际情况,在2012年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础上,通过农户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识别。贫困户识别要整户识别。

  4.登记内容。对精确识别出的贫困户建立《扶贫手册》,《扶贫手册》内容包括帮扶需知、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规模分解。采取规模控制,逐级分解的办法将贫困人口数分解到村,镇将3106人贫困人口分解到各村(街)。

  2.初选对象。在镇人民政府组织下,按照分解到行政村的贫困人口规模,从2012年已建档立卡的2013年底在册贫困人口中和2013年返贫农户中进行初选,由贫困户自愿申请,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以下称为驻村工作队)核实并共同签字后在所在的行政村、自然村(屯)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以下公示时间均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公示公告。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县扶贫办复审后在各行政村、自然村(屯)公告。

  4.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的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以及驻村工作队对已确定的贫困户逐户调查,并填写《扶贫手册》(一式二份),同时向贫困户宣传《扶贫手册》中的《帮扶须知》。《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由县扶贫办负责印发。对没有干部职工结对帮扶的贫困户,由镇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逐户调查,并填写《扶贫手册》(一式三份)。

  5.数据录入。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在完成《扶贫手册》填写后,由镇人民政府统一将《扶贫手册》收回整理上报县扶贫开发攻坚指挥部,由县扶贫开发攻坚指挥部统一组织人员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实现信息化管理。信息录入完成以后,《扶贫手册》由贫困户、村委会、帮扶责任人各执一份。

  以上1-5项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6.联网运行。县扶贫信息网络运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网络公布内容另行规定)。

  贫困户精确识别工作流程图及参考样本,详见附件3、4。

  四、贫困村精确识别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识别标准。贫困村识别按照“一高二低一无”的标准进行。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原则上比全区贫困发生率高一倍;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区平均水平60%,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低于县平均水平,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规模。以县确定各乡(镇)的贫困村数为识别规模(见附件2)。

  3.识别方法。采取规模控制,由镇人民政府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级自愿申请、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并报市、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规模分解。采取规模控制,逐级分解的办法将全镇县贫困村规模逐级分解到各村(街)。

  2.初选对象。镇人民政府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各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镇人民政府审核,产生贫困村初选对象。在初选时,要充分考虑“十二五”已经实施的贫困村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到“十二五”结束验收时,能验收达标的,采取减加的办法,即达标一个,增加一个。

  3.公示公告。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

  4.填写登记表。在县扶贫办的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按照已确定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十二五”时期的贫困村。

  5.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县扶贫开发攻坚指挥部组织人员将《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实现信息化管理。

  以上1-5项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6.网络运行。县扶贫信息网络运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贫困村精确识别工作流程图及参考样本(见附件11、12)。

  五、精选路子

  精选路子是指对已识别出来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根据其实际和需求制定帮扶规划,确定帮扶项目、帮扶完成时限与脱贫时间。

  (一)工作内容。

  1.确定帮扶项目。由镇人民政府组织,驻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干部职工根据贫困村和结对贫困户实际和需求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选择脱贫路子。内容包括:种植、养殖、学生教育、劳务输出、危旧房改造、技术培训、易地搬迁等(见附件18)。

  2.确定帮扶项目完成时限。对贫困村和贫困户选择发展的帮扶内容,确定完成时限。

  3.确定脱贫时间。根据贫困村和贫困户选择的发展路子,对其增收进行评估,确定增收后的脱贫时限。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确定扶贫对象。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按照两项制度衔接方法,从精准识别出的贫困户中选择扶贫对象户,并报县扶贫办。

  2.确定帮扶对象。由镇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识别、分批扶持、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根据可参与帮扶的责任人数,从扶贫对象户中选择帮扶贫困户数。

  3.调查摸底。由定点帮扶单位统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结对的贫困农户家中面对面地了解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住房情况、生产生活情况、产业发展情况、致贫原因等情况,并填好《靖西县干部职工(含企业管理人员)结对帮扶贫困户情况表》(见附表16)一式三份,分别报送镇、县扶贫开发攻坚指挥部、定点帮扶单位。填写好《靖西县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含企业管理人员)结对帮扶统计表》(见附件17),县直单位、镇分别报送县、镇扶贫开发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4.制定帮扶规划。由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村和结对贫困户的意愿和当地实际,选择脱贫路子,制定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帮扶规划。

  5.发放《扶贫手册》。按照《扶贫手册》内容明确帮扶干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帮扶项目、帮扶期限等。《扶贫手册》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帮扶干部负责填写,一式三份,定点帮扶单位、帮扶的干部职工、贫困户各持一份。

  6.统计汇总。在镇人民政府组织下,以村为单位,由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户所选择的需求项目进行归类汇总,镇人民政府以镇为单位汇总报县扶贫办。

  7.结对帮扶公示。按照定点帮扶单位报送的《干部职工(含企业管理人员)结对帮扶统计表》,依据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分别由县扶贫开发攻坚战指挥部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1-7项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七、精细管理

  精细管理是指对精准识别、精选路子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帮扶机制、长期的工作机制、进退机制和帮扶监测机制,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对贫困村、贫困户实行定点和结对帮扶,继续实施“13515”(即:1名县四家班子领导干部带领3个单位,用5年的时间,定点帮1个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000元以上,完成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各项目标)帮扶机制和开展“321”(即:厅局级领导干部每人帮扶3户,处级领导干部每人帮扶2户,科级以下领导干部职工每人帮扶1户)结对帮扶。并倡导企业结对帮扶、经济能人帮扶、党员帮扶和邻里帮扶。镇、各定点帮扶单位要按照靖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中开展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靖扶领发〔2014〕1号)文件精神,将贫困户分解到定点帮扶的自治区、市、县、乡(镇)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实行定点、定人、定责、定时结对帮扶。

  (二)建立长期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干负责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要为贫困对象建立扶贫工作服务窗口,按照县扶贫部门的要求,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收集、核实村上报贫困人口变更情况,并整理、上报脱贫、返贫人口名册,并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贫困村和贫困户信息更新工作;村两委要落实一名长期固定从事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及时调查和掌握全村贫困人口脱贫和返贫情况,贫困人口年收入变化情况,查找脱贫和返贫原因,为脱贫和返贫人口建册上报。

  (三)建立贫困户进退机制。遵循规模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贫困户进退机制,由县分解的年度减贫计划分解到村(街)。由镇人民政府以识别贫困户的标准为依据,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及定点帮扶单位对登记在册的贫困户进行到户调查,初步拟定脱贫名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脱贫农户名单,并在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脱贫农户名单,并在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并在行政村公告。对脱贫的农户由县扶贫办、镇人民政府、帮扶责任人、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于每年的12月底前在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进行脱贫管理。对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等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农户,按贫困户识别流程要求于每年12月底前重新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管理。

  (四)建立帮扶监测机制。县乡两级要经常对帮扶责任人帮扶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按照《扶贫手册》上明确的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成效等进行监测,做到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各开展一次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汇总上报县扶贫办。监测结果将作为定点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评和干部提级任用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扶贫开发攻坚战精准扶贫工作由镇主要领导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抽调专业水平高、责任感强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按照县统一部署,召开会议进行宣传,把精准扶贫中的“精确识别、精选路子、精细管理”的工作目的和意义、贫困人口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结对帮扶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手段,以适当方式将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解决;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

  (三)明确责任分工。工作人员培训实行镇、村(街)两级负责制,镇负责镇、村(街)两级工作人员培训。驻村工作队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

  (四)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五)落实工作经费。落实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农村扶贫对象精准扶贫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表格印制、摸底调查、数据录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确保工作实效。

  (六)落实工作人员。镇抽调一批专业水平高、责任感强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镇长是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一村一组的工作队伍,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七)严格督查考核。坚持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资金分配与扶贫瞄准及成效相挂钩,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确识别、精选路子、精细管理”的原则,对全镇农村贫困人口、贫困村精确识别并建档立卡,并将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自治区抽查、市监督、县核查”的要求,开展精准扶贫专项督查。

2016乡镇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新疆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国开办发〔2014〕49号)、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推进新疆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14〕12号)精神和《自治州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经对贫困户各方面情况进行摸排核查,详细分类贫困户致贫原因,深入分析扶贫开发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精准到人”的原则,切实瞄准扶贫对象,采取精准扶贫措施,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实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档立卡工作为基础,找准贫困户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按照“一类一政策、一户一办法”的要求,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县、乡领导带头结对帮扶,示范带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综合使用各种扶持措施,真扶贫、扶真贫,千方百计增加贫困户的收入,逐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精准扶贫工作措施

  托里镇贫困户411户,790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292户,488人,无劳动能力219户,302人。

  坚持以村为基础、以户为单位,按照“县级统筹、乡镇场负责、村队与‘访惠聚’工作组联手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和自身发展条件的不同情况,在整合各类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的基础上,争取扶贫专项资金,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综合施策进行扶持,切实保障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种植业扶贫、养殖业扶贫、劳务创收扶贫、教育转化扶贫”等多种扶贫方式,连续扶持三年,努力促进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实现脱贫目标。

  ㈠ 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综合施策进行扶持

  托里镇无劳动能力219户,302人。其中,因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1户,1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189户,272人;因精神不正常无劳动能力29户,60人。托里镇2015年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综合施策扶持人数为219户302人。

  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是家庭成员因残疾、体弱、年老或精神失常等丧失劳动力,自我发展能力较差,镇政府、村队要协助统一发包其拥有的耕地,通过统一发包提高承包费增加收入。同时,整合民政、教育、人社、卫生、残联等部门政策,综合施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1. 生活扶持。对未纳入农村低保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由镇民政办认真评定,严格把关,利用农村低保适度扩面的有利时机,尽可能将他们纳入农村低保,保障其基本生活;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贫困家庭,由残联根据残疾人的具体需求,给予相应的项目扶持。

  2. 养老扶持。抓住今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工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参加养老保险。对无子女供养的孤寡老人,由民政部门安排送至养老院,其原有土地由村队负责统一发包,承包费交养老院,确保老有所依。

  3. 医疗扶持。对没有纳入农村低保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其在发生重大疾病、自身支付医疗费困难时,民政部门要优先安排给予大病医疗救助,切实减轻他们医疗负担,确保病有所医。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对一些患重病或慢性病的贫困户,要给予适当的医疗费补助。精神不正常贫困户的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优先安排。

  4. 教育扶持。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在校大学生,县、乡视其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并积极协助申请助学贷款,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普通高中助学金、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确保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子女100%享受。

  ㈡ 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施分类扶持

  有劳动能力的292户,488人。其中,缺资金111户,210人;缺技术86户,128人;缺土地60户,93人;因灾致贫40户,70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不愿劳动)贫困户11户,18人。

  托里镇2015年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减贫任务为97户162人。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是由于家庭成员生重病致贫、缺少致富技能等原因暂时贫困,有一定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给予资金、技术、教育引导等方面的扶持,能够自我发展、脱贫致富。对这类贫困户,要认真分析致贫原因和自身发展条件,因地因户因人制宜,采取精准帮扶措施,帮助他们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

  1. 种植业扶贫。对有耕地、愿意种地的贫困户,要通过协调解决生产资金、提供技术服务,帮助他们逐步走上自我发展、脱贫致富的路子。

  ⑴ 政策扶持。

  ——水利、发改、农业开发、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节水灌溉、小农水、农业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要优先在贫困户比例较大的村队实施,保证一定比例的贫困户受益。

  ——农业部门要确保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政策优先落实到贫困户。

  ——农机部门要启动贫困户购买农机具补贴政策,对贫困户购买小型实用农机具的优先安排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村队要拿出部分机动地定向低价发包给贫困户,承包费秋收后结算,通过扩大种植规模提升贫困户的收入。

  —— 镇党委、镇政府、“访惠聚”工作组、村队要根据贫困户的耕地面积、种植意愿测算种子、薄膜、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需求量,与农资经销商洽谈平价或低价订购。

  ——镇党委、镇政府、“访惠聚”工作组、村队要积极协助贫困户开展农业生产工作,协调灌溉用水和参加农业保险,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

  ⑵ 资金扶持。镇党委、镇政府、“访惠聚”工作组、村队要根据贫困户种植面积及资金需求规模,积极协调农村信用联社履行金融支农职责,为贫困户争取贷款指标和国家规定的最低利率。

  ⑶ 技术服务。镇政府根据村队的实际情况提出技术服务需求计划,由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制定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定点联系服务村队方案,乡镇场制定技术人员帮扶到户方案,组织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工作。“访惠聚”工作组负责协调农业技术人员或种植能手“一对一”为贫困户指导、传授种植技术,做到随时需求随时服务,解决各种技术问题。

  2. 养殖业扶贫。对有养殖经验、养殖意愿的贫困户,要协助他们解决畜禽购置、棚圈建设和技术服务等问题,通过发展养殖业实现脱贫。

  ⑴ 牲畜购置。各村要对贫困户的养殖意向进行摸底,采取大户带动、参加合作社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户开展畜禽养殖。积极协调农村信用联社履行金融支农职责,为贫困户争取贷款指标和国家规定的最低利率。

  ⑵ 棚圈等设施建设。各村根据贫困户畜禽养殖品种、数量及棚圈设施等情况,提出具体建设方案,由扶贫办协调畜牧兽医、民宗部门通过争取相关项目予以解决。

  ⑶ 技术服务。畜牧兽医部门的技术人员要确定定点联系服务村队。“访惠聚”工作组负责协调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或养殖能手“一对一”为贫困户指导、传授养殖技术,做到随时需求随时服务,协助解决各种技术问题。

  3. 劳务创收扶贫。对缺少生产发展资料且有意愿外出打工、家中有富余劳动力的贫困户,主要采取开展劳务技能培训、组织季节性劳务创收、引导长期转移就业等方式实现增收脱贫。

  ⑴ 开展技能培训。争取就业培训经费,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市场就业导向、用工需求和贫困户家庭劳动力的文化程度、年龄等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访惠聚”工作组、各村负责组织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贫困户培训任务162人。

  ⑵ 联系就业岗位。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每季度收集一次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及时发布,并组织用工企业到镇场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招聘对接活动,“访惠聚”工作组、村队负责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应聘组织工作。招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9〕1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央驻疆企业吸纳新疆当地劳动者就业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94号)文件精神,监督企业落实使用本地劳动力不少于50%的规定,鼓励其优先使用贫困家庭劳动力,最大限度地协助贫困户转移就业。基层单位公益性岗位在招聘人员时,要优先考虑使用贫困户家庭大中专毕业生。

  ⑶ 鼓励进城镇创业。充分利用小额担保创业贷款政策,引导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进城镇创业。对在城镇稳定就业的贫困户,经审核后,在稳定就业期间,优先安排其享受公租房政策。“访惠聚”工作组要协助愿意到城镇创业(开商店、餐馆等)的贫困户家庭申请创业贷款,帮助其通过创业脱贫致富。

  ⑷ 组织劳务输出。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访惠聚”工作组负责联系、协调贫困户从事季节性劳务创收,通过输出劳务增加贫困户收入。

  4. 教育转化扶贫。对因懒惰、不勤劳而致贫的贫困户, “访惠聚”工作组和各村要采取“教育引导、典型带动、监督转化”等措施,帮助其提高自身发展动力,通过自力更生实现脱贫。

  5. 其他扶持措施。充分发挥首创精神,注重尊重群众意愿,注重从本地实际出发,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居住地自然条件、基础设施较差的贫困户,积极整合项目资金,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其脱贫创造条件;对自身发展能力较弱的贫困户,要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富裕户带贫困户、大户带小户的互助式扶贫方式,带动脱贫。

  ㈢ 改善贫困户相关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对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的调查摸底,重点扶持解决贫困户住房、饮水、用电、子女上幼儿园、无村卫生室就近看病等困难。

  ⒈ 解决住房困难。

  认真贯彻落实《精河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精政办〔2013〕41号),实施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程。乡镇场要认真调查核实贫困户的住房情况,对确有住房困难的贫困户,由住建部门安排列入2015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计划,确保其“住有所居”。我镇今年将完成去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性楼房(60套)的基础上,再计划完成15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性住房。

  2. 解决饮水困难。

  对自来水没有入户或管线损坏吃不上自来水的贫困户,由水利部门牵头,利用安全饮水项目资金,年内帮助贫困户接入自来水,确保贫困户饮用到安全的自来水。

  3. 解决用电困难。

  对贫困户存在的用电困难,镇、村两级协调解决,年内帮助贫困户进行更新改造,确保贫困户稳定、安全用电。

  4. 解决收听广播、收看电视困难。

  现在还有部分贫困户由于居住偏远,存在收看电视困难的现象,广电部门要在年内通过“西新工程”、“村村通”、“户户通”工程,解决贫困户无法收听广播、收看电视的问题。

  5. 解决上学困难。

  对学前儿童存在上幼儿园等困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逐步解决学前儿童、小学生入园、上学难的问题。

  6. 解决就近看病困难。

  对无村卫生室或卫生室不达标的村队,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予以解决,同时,要加强村队卫生室的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逐步解决贫困群众就近看病难的问题。

  三、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

  ㈠ 强化“一把手”扶贫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真正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精准扶贫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精准扶贫措施,为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做出示范和表率。享受扶持措施的贫困户,由“县、乡、村”逐级审核、公示,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年1月底前,各帮扶单位要将当年本单位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贫困户名单报住村所在乡镇场和县扶贫办备案;每年2月底前乡镇场要将本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计划扶持脱贫的贫困户名单报县扶贫办备案,作为年底贫困户脱贫考核的依据。

  ㈡ 充分发挥“访惠聚”工作组的作用。将扶贫开发列为“访惠聚”工作组的重要工作职责。“访惠聚”工作组要与村队在2月底前共同制定村队贫困户三年脱贫工作规划和每年的脱贫计划、脱贫人员名单,帮助贫困户制定切实可行、符合贫困户家庭实际的脱贫方案,并按照精准扶贫方案中明确的工作职责,联系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场落实脱贫方案;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场要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帮助“访惠聚”工作组实施脱贫方案,县绩效办负责对部门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支持本单位“访惠聚”工作组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明确帮扶人员工作责任,确保每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不脱贫不脱钩。

  ㈢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以各村对本村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综合施策扶持情况、贫困户贫困户年度脱贫任务、贫困户培训任务为考核依据,制定托里镇精准扶贫考核办法。

  ㈣ 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建设,要明确1名主管领导、1名专职人员和具体工作机构承担扶贫开发工作,保证正常开展工作和落实各项任务。

  ㈤ 强化扶贫宣传动员。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主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政策、宣传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现状、宣传成功脱贫致富的典型案例,动员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困难群众。要多渠道动员企业家、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倡导、呼吁企业家、老干部采取捐款、帮助贫困户创业等多种方式扶贫助贫,通过一系列措施在全社会树立参与扶贫开发光荣的意识,弘扬先富帮后富、乐善好施、乐于助人的社会风气,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努力打赢扶贫“攻坚战”。

2016年最新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那就是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把握好当地的综合态势,找到当地的发展致富的“命脉”,遵循客观规律将扶贫资金、资源用在该“使力”的点上,用在真正能为民带来增收事业上。下面是关于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希望你喜欢。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把我市特有的山药和生姜产业,培育成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有效推动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的深度融合,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市山药生姜产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用三年时间实现全面脱贫要求,择优选择10—20家市场主体,每个市场主体带动50—200户贫困户,每户种植山药、生姜2亩以上,实现户均年山药生姜收入1万元。到2017年,全市山药、生姜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总产值1.5亿元,实现1000户贫困户依托山药生姜产业脱贫,其中2016年脱贫400户,2017年脱贫600户。

  二、工作思路

  按照“政府+市场主体+银行+保险+贫困户”五位一体精准扶贫模式,在我市梅川、余川两镇,对具有山药、生姜种植意愿和条件的贫困户,推行“市场主体(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营销大户)+贫困户”的包保脱贫方式,实施山药生姜产业精准扶贫,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持续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达到逐步脱贫致富的目的。

  三、帮扶措施

  1、明确包保脱贫模式。一是代管代购代销型,发展400户左右。由企业或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为参加山药、生姜产业精准扶贫的对象户,提供技术指导、生产代管、优质生产资料供应、产品收购代销等服务,提供给贫困户的代管和生产资料费用在年底销售收入中扣除,从而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二是入股入社型,发展600户左右。鼓励贫困户以承包地入股或参加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社员,参与合作社生产和管理,优先享受保底收入的待遇(具体保底收入由双方以协议方式确定),通过合作社提高种植和经营水平,提高产业收入,让贫困户按期脱贫。

  2、出台扶持政策,支持产业扶贫。对积极参与产业扶贫的市场主体和贫困户,政府出台相关扶持和保险支持政策。一是向市场主体提供贴息贷款。根据贫困农户数量和发展山药生姜面积,对市场主体按每帮扶一户贫困户1-3万元的标准,给予贴息贷款支持;二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市场主体按每户每年1000元标准安排扶贫资金,用于购买服务(包含保险费)。

  3、示范引领,整体推进。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办好产业扶贫示范样板。择优选定服务主体在梅川镇、余川镇创办产业扶贫示范点,充分发挥“传、帮、带”和辐射作用。一是把贫困户培养成为发展山药生姜产业的技术能手;二是把贫困户土地资源盘活,让其从土地中有固定、较高的收益;三是由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安排贫困户就地就业。

  4、加强督办,检查验收。由市扶贫攻坚指挥部负责组织农业、财政、银行、保险等相关单位,会同有关镇处,对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种植、营销山药等产业发展情况、干部结对包保扶贫情况开展工作督办、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兑现扶持政策,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四、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组织在梅川、余川镇范围内结对扶贫的干部,开展座谈走访、实地调查,对有意向种植山药生姜的贫困户,经本人同意,确定为适合山药、生姜产业精准扶贫的对象。

  2、择优落实产业扶贫市场主体。根据自愿的原则,鼓励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产业包保脱贫市场主体,由农业局会同经管局审核资质和能力,根据择优的原则确定10—20家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包保扶贫。市场主体要主动与贫困户对接,在2016年元月底前完成。

  3、办好典型示范。参与产业扶贫试点的市场主体在贫困户加入合作社或代种代管土地登记认定工作完成后,要求在2015年12月初启动各项工作:一是落实与贫困户的合作协议;二是开展土地整理、沟渠路等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时翻耕土地,整地做厢,提高基地质量;三是开展生产技术服务;四是落实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争取建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4、签订协议。由镇(处)扶贫攻坚指挥部组织,会同市扶贫办、银行、保险公司、市场主体、贫困户,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签订产业扶贫五方协议书。

  5、组织实施。市农业局、各镇(处)、村、扶贫工作队切实为贫困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定期了解并努力解决好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确保脱贫目标的实现。2017年度新发展对象比照以上办法,按时间节点,有序有效推进。

  6、检查验收。由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山药生姜产业精准扶贫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全面结账销号。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梅川、余川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农业局要落实技术服务责任,指导市场主体开展山药生姜标准化生产种植。指导参与产业扶贫工作的市场主体带动贫困农户开展山药生姜生产,帮助贫困户增产增收。金融部门要确保贷款发放按期到位,并对贷款用途实行全程监督。保险公司落实好山药生姜政策性保险,实现保险全覆盖。其它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创造性开展工作,通过在政策、信息、资金等方面对接支持,确保山药生姜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3、强化考核督查。将山药生姜产业精准扶贫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镇处、市直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督办组要按照时间节点,加大督办力度,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山药生姜产业精准扶贫任务。

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四、建设进度安排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项目进行谋划,从项目库中抽取项目,进行项目前期勘测,拟写项目申报书,待资金分配使用计划下达后报县扶贫办审核,呈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批复;20xx年3月至20xx年11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立项批复文件及批复的实施方案对本乡镇(街道)、本部门项目进行全面施工,并完成所有建设内容,验收结算报账,收集项目档案资料存档;20xx年12月,进行项目全面清理,检查整理档案资料进行报账。

  xx县20xx年度巩固脱贫成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全面夯实项目安排和资金精准使用基础,着力规范和推进扶贫项目的实施,保证扶贫资金精准、安全、高效的使用,推进xx巩固脱贫成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同步小康,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基本情况分析xx县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省16个深度贫困县之一,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58202户223661人,贫困发生率23.17%。截至20xx年12月剩余贫困人口共0户0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边缘户1954户8178人,监测户1517户7451人,目前,边缘户和监测户的返贫致贫风险已经全面消除,所有贫困村全部出列,全县实现贫困县摘帽。

  二、项目建设目标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肉牛、土鸡、生猪养殖和马铃薯、萝卜、辣椒、南瓜、滕椒等产业,关注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实施水、路等方面基础设施项目,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注重与前期扶贫项目的衔接,实现与贫困户稳定脱贫不返贫。

  三、计划实施内容计划投入资金57354.4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7254.45万元,自筹其

  他资金100万元。一是扶贫发展资金方面,计划投入资金48540.45万元,实施扶贫产业、小微基础设施及进行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实施稳岗就业项目等。二是工代赈资金方面,计划投入资金1425万元,用于建设产业路。三是少数民族发展方面,计划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xx万元,用于民族文化村寨建设、生猪圈舍建设、蜡染刺绣基地建设等。四是冬修水利资金方面,计划投入资金80万元,用于建设冬修水利设施。五是生态护林员工资方面,计划投入资金5190万元,用于发放全县5190名生态护林员的工资。

  五、实施保障措施1.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各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明确项目建设具体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保证有人做事。

  2.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由县扶贫办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负责扶贫项目的分管领导、扶贫工作站长、项目业务负责人以及财政分局局长进行项目建设业务培训,理清项目建设流程,明确注意事项,提升抓实推进项目建设的能力。

  3、加强指导,督促建设。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指导业主单位围绕项目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倒推节点,以有力有效的工作保证项目快速推进,质量合符要求。

扶贫攻坚实施方案范文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转变扶贫开发方式,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步伐,确保全县2019年全面脱贫,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及中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聚焦全面小康目标,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三个六”总体思路,突出“六个精准”(对象精准、分类精准、措施精准、项目资金使用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精准)要求,实施“六个一批”(扶持“三业”(产业、就业、创业)脱贫一批、移民搬迁脱贫一批、教育脱贫一批、医疗脱贫一批、生态政策补偿脱贫一批、兜底脱贫一批)脱贫工程,健全“六个一”(一村一个扶贫工作队、一村捆绑一批资金项目、一户一名干部包抓、一户一验收销号、一套信息系统监测管理、一套严格的督考奖惩)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严格考核,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19年实现“镇出列、村脱贫、户销号”脱贫目标,到2020年全县脱贫摘帽,与全国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委政府扶贫开发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部门履行扶贫开发职责,加强协同协作,合力开展脱贫攻坚。

  2.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从有利于贫困对象脱贫的实际出发,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突破条条框框限制,敢于运用超常工作思维,勇于采取超常规工作举措,通过增强内生动力和开发活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3.坚持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突出“六个精准”,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科学制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规划和方案,定向施策,精准发力,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精准扶贫新路径,不断提升全县整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水平,确保如期实现全面脱贫。

  4.坚持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断激发贫困人口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根据省市确定的人均纯收入2950元贫困线和达到“两不愁、四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标准,分阶段逐年实施脱贫,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我县87个贫困村、现行省定标准下建档立卡4.32万贫困人口的全面脱贫,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全面完成基本脱贫目标,贫困县如期“摘帽”,为2020年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阶段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思路,力争2016年,完成脱贫26个贫困村和12000名贫困人口;2017年,完成脱贫池河镇、云雾山镇、迎丰镇3个镇,26个贫困村和12000名贫困人口;2018年,完成脱贫两河镇、喜河镇、中池镇、曾溪镇4个镇,24个贫困村和12000名贫困人口;2019年,完成脱贫城关镇、饶峰镇、后柳镇、熨斗镇4个镇11个贫困村和剩余7200名贫困人口,全面完成“县摘帽、镇出列、村脱贫、户销号”的基本脱贫目标任务。(各镇分年度具体脱贫任务见附件1和附件2)

  四、突出“六个精准”要求

  1.突出对象精准。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逐村逐户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确保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户不进,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2.突出分类精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对全县贫困人口科学划分为“产业扶持户、移民搬迁户、教育资助户、医疗救助户、政策补偿户、社保兜底户”六种贫困户类型,做到分类指导、因户施策。

  3.突出措施精准。充分利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成果,针对其贫困情况确定帮扶责任人、制定帮扶规划、落实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切实提高帮扶措施的精准度。

  4.突出项目资金使用精准。坚持“基础先行、规划到村、项目到户、责任到人”,深入基层了解村情民意,因地制宜确定项目,严格按照精准扶贫的标准、程序实施项目,建好精准扶贫项目台账,实施全程监管。把扶贫资金安排与脱贫成效挂钩,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一分一厘都用在脱贫攻坚上。

  5.突出派人包抓精准。认真总结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包联驻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贫困程度、脱贫难度调配包抓力量,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包户,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的“四定两不”帮扶包抓机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6.突出脱贫精准。采取超常规举措,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精准脱贫到村、到户、到人。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行量化考核,成熟一个摘帽一个,脱贫一户销号一户。重点考核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把精准扶贫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精准脱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实施“六个一批”脱贫工程

  1.实施扶持“三业”脱贫一批工程。对“十三五”建档立卡中有劳动力但无经营能力、缺资金的2.02万贫困人口,通过实施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金融扶贫等途径推进“三业”发展,帮助其脱贫。产业扶持。每年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对贫困户发展产业进行补助。通过实施产业奖补、低收入农户产业扶持、合作社补助等项目,大力动员贫困户发展畜牧、蚕桑、黄花菜、中药材种植、茶园等产业建设,通过培育市场主体,实行订单生产、保底价收购,增加贫困户收入。围绕产业发展,加快产业路、产业水、产业电、产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利用我县秦巴山区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建设扶贫生态观光示范园,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积极引导贫困户开办特色产品加工、小商店、农家乐等二三产业,有效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支持创业。引导鼓励贫困家庭在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林产品加工、商贸服务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创业实现脱贫。依托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发展一批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吸纳贫困人员入驻创业,免费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场地供给、创业规划、创业培训、风险评估、一次性开业补贴等“一条龙”便利化服务。对贫困家庭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优先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ƒ联营互助。对有经营意愿但经营能力弱的贫困人口,充分发挥现有的农业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养殖大户辐射带动作用,吸收、帮助有劳动能力、愿意继续经营承包地但缺少经营方法的贫困人口,以合作、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对吸收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企业、合作社等,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④金融扶持。对有经营能力但缺少发展资金的贫困人口,按照我县金融扶贫实施方案,协调金融机构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小额贷款,以及通过发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扶贫互助资金和创业无息贷款等项目,帮助贫困人口发展养殖、家庭农场、旅游等特色产业。同时,县财政设立脱贫攻坚贷款担保基金,对需要创业和扩大经营规模的贫困人口,由各金融机构发放适度规模贷款,为贫困人口创业提供融资担保。⑤电商扶贫。着力构建县、镇、村三级扶贫开发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信息化扶贫示范村,优先发展镇级网店,在集镇开设电商服务点,为贫困户线上创业提供条件,鼓励贫困户和企业注册成立电商扶贫店,增加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贫困户增收。⑥转移就业。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向中心城镇以及产业园区集聚,鼓励产业园区和境内建筑、纺织、商贸等企业吸纳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帮助更多贫困户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和稳定增收。加强农民工转移就业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对有劳动能力但无技术的贫困人口,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保证每个贫困户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就业技能脱贫。对在县内外自费参加培训的贫困家庭成员按政策规定直接给予个人培训费用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实施免费创业培训。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上岗工作,通过岗位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的路径和方法摆脱贫困。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文旅局、人社局、供销社、各金融机构,各镇

  2.实施移民搬迁脱贫一批工程。对“十三五”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内因自然条件恶劣,居住地域偏僻,交通不便的5758户1.82万贫困人口,通过“挪穷窝”的方式,采取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的路径和方法摆脱贫困。根据村民意愿,按照与城镇、园区、中心村“三靠近”原则,建设集中安置点,统规统建,实施“交钥匙工程”,按照城市社区标准,同步配套基础设施,紧扣“三精”主题,完善社区公共设施,抓好安置社区垃圾污水处理,努力创建山水园林、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移民搬迁新型社区,以此改善贫困户住房及生产生活条件。坚持把增收致富作为重中之重,采取企业带动、产业支撑、景区辐射、技能提升、资金互助等有效模式,深入抓好“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确保增收致富。积极探索资产性收益扶持贫困搬迁户增收,开展旧宅基地资产二次利用试点;推进土地腾退、两证办理试点工作,坚持两灾户即搬即拆除,根除危险源,并配套土地复耕,进一步缩短贫困户搬迁土地腾退时间。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保护传统村落,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搬迁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土局、农林科技局、水利局、交通局、民政局、环保局、供电分公司、各通讯网络公司,各镇

  3.实施教育脱贫一批工程。对“十三五”建档立卡中因家庭困难致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0.55万贫困人口,从学前教育开始扶持,从根本上斩断穷根,防止贫困代际传递。继续大力实行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的十五年免费教育,对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前一年在园幼儿每人每年给予750元生活补贴,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通过政府、社会、个人资助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前、高中、中高职和大学阶段学业;对贫困家庭高中生,除免除学费外,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生活费;对贫困家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和“雨露计划”培训等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通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发放“圆梦”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帮助其完成学业。加大“人人技能培训”力度,对有劳动能力但缺少劳动技能、无稳定收入的贫困人口以及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增劳动力“一个不少”的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创业就业能力和致富增收本领。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局,各镇

  4.实施医疗脱贫一批工程。完善医疗救助机制,扩大救助范围,将0.81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实行县、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一对一帮扶因病致贫户。县卫计局负责指导各镇卫生院建立完善贫困人口健康档案,每年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加大因病致贫人群个体化健康教育,开展医疗团队进村上门服务;县级医疗机构成立医疗专家服务队,定期巡回各镇开展贫困人口健康咨询和义诊服务;县扶贫局、县合疗办、县民政局要共同完善特困人口健康保障证制度,对持证人员实行住院合规费用全报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要设置扶贫床位,免收床位费、诊查费、注射费等费用,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全力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工程、新生儿疾病筛查、育龄妇女孕前优生免费健康检查和母亲健康工程等卫生计生服务项目。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民政局、残联、合疗办,各镇

  5.实施生态政策补偿脱贫一批工程。对“十三五”期间住在高山林区的0.5万贫困人口实施生态脱贫工程,在贫困地区深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坡耕地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全面退耕,25度以上的基本农田也要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要加大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争取力度,使脱贫攻坚与秦岭保护、汉丹江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充分利用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管护专项资金,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机制,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户政策性收入。同时大力引导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推广林果、林菌、林药、林菜、林禽、林畜、林蜂等复合经营模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牵头单位:县农林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各镇

  6.实施兜底脱贫一批工程。对“十三五”期间孤寡老人、无劳动能力人、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共2.39万贫困人口实行社保兜底。对符合农村低保、五保条件的贫困群众家庭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必退的要求,统筹协调农村扶贫与农村低保逐步实现“两线合一”的标准。对当年经济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而不稳定的农村家庭,可适当给予过渡期。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内因病、因残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政府全额出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卫计局、合疗办、妇联、残联,各镇

  六、建立“六个一”工作机制

  1.建立“一村一个扶贫工作队”机制。对全县11个镇87个贫困村、65个非贫困村、10个农村社区分别派驻一个脱贫工作队,由一名部门或镇科级领导任队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干部任副队长,包户部门、镇、村组干部、党员为成员。驻村脱贫工作队要迅速到村开展工作,了解分析致贫原因,理清帮扶思路,制定帮扶计划,切实做到帮扶思路、帮扶责任、帮扶措施、帮扶项目、脱贫路径、脱贫时间“六到户”,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帮扶,协调落实捆绑项目和资金,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帮扶实效,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2.建立“一村捆绑一批资金项目”机制。县财政局将每年省市下达的扶贫专项资金和本级新增财力的5%资金以及各级机构压缩的“三公”经费归集,设立精准扶贫专户,以后每年县财政投入扶贫的资金增长不低于20%。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整合部根据贫困村的贫困程度、贫困人口数量以及实际需求,制定年度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分配方案,由驻村脱贫工作队安排使用,集中用于解决突出问题和贫困户“三业”发展。非贫困村和农村社区项目资金,由各镇结合村(社区)每年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列出项目清单,经项目资金整合部审定后,由帮扶单位自筹资金落实或协调相关部门落实。

  3.建立“一户一名干部包抓”机制。结合贫困人口分类情况,将县级领导、县直部门、驻石单位、镇、村所有干部全部确定为包抓责任人,确定1至5名包抓对象,除需社保兜底扶贫的贫困人口外,其余贫困人口要做到帮扶不漏户、人人见干部的全覆盖要求。具体由镇村与包抓单位对接,以镇为单位,将干部包抓贫困户名单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后下发。各包抓干部要与帮扶对象常联系、常走访,多沟通、多教育,重扶智、转观念,每月联系不少于一次,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帮其顺利脱贫。

  4.建立“一户一验收销号”机制。按照省上提出的“两不愁、四保障”标准,细化量化具体指标,从收入、住房、设施、教育、医疗、养老六大方面制定数据科学、核查方便、群众信服的到户脱贫标准。具体由贫困户提出脱贫书面申请(也可由驻村工作队或村委会提名),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对初步确定的脱贫户名单在村委会进行第一次公示;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审核;镇审核后,形成拟脱贫名单,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局,县扶贫局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审定,审定后在全县公告,退出贫困人口系统,实现户销号。

  5.建立“一套信息系统监测管理”机制。建立全县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建档立卡成果,精确录入贫困人口信息,对其进行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健全“县有中心、镇有办公室、村有服务站”的信息监测体系,及时更新贫困户信息,实行动态精准管理,形成覆盖县、镇、村三级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6.建立“一套严格的督考奖惩”机制。县上成立由县级领导任组长,2至3名科级干部为成员的11个督考组,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督促各镇各部门按时完成精准脱贫各项目标任务。将各镇各部门精准脱贫工作绩效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单项考核。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考核导向,把改善贫困村面貌、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提高考核指标分值权重。把精准脱贫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县委、县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优先提拔重用;对未按期完成减贫脱贫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严格问责。

  七、加强组织领导

  1.夯实各级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脱贫攻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确定工作规划和项目,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层层立下军令状,确保限期完成“减贫摘帽”目标任务。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要充分发挥总牵头、总联系、总协调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扶贫开发机制创新,加强工作指导和绩效评价。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在每年2月底前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备案后实施,确保各项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镇要有专门机构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并配备3名以上的专职人员。

  2.加大扶贫投入。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加大行业资金整合力度,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认真开展政策性金融扶贫试验示范区建设,县级建立政策性金融扶贫投资公司,承接政策性银行发放的长期扶贫贷款,中省财政全额贴息(其中中央财政贴息90%,省财政贴息10%),专项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全面开展金融精准扶贫“865金扶工程”,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对脱贫攻坚资金的监督检查,对扶贫资金使用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挤占、套取、私分扶贫资金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严格追责、一查到底,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脱贫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3.创新社会扶贫。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营造“人人皆可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人人皆有为”的社会扶贫氛围。充分发挥工商联、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牵引作用,积极动员社会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建立社会帮扶网络平台,完善社会扶贫项目库,搭建供需平台,开展自愿包抓帮扶,全面及时公开社会扶贫捐赠信息,充分发挥社会扶贫微信号和12317社会扶贫热线电话作用,引入第三方监督,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

  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创新和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意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构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基层组织建成服务群众的“主心骨”。积极推行贫困村支部书记职业化管理,选优配强贫困村村级组织带头人;进一步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出台《村级党员“五有五能”目标管理办法》,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善村级治理“五步三公开”工作法,引导村级治理向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长效化转变;全面落实村级经费保障政策,切实加强贫困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深入开展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包联驻代”工作,大力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驻村或担任“第一书记”,使联系群众工作更加科学务实、更加赢得群众信赖和支持。

  5.搞好宣传引导。开展扶贫扶志工程,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志向,增强致富信心,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彻底摆脱贫困。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四个三”工程,积极发挥乡规民约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引导贫困群众“革陋习、树新风,脱贫困、奔小康”。各镇要在显要位置制作广告牌、刷写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精准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门户网、报纸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典型事例、重大意义、工作成效,使脱贫攻坚工作家喻户晓、尽人皆知,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每年对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村镇扶贫工作方案

  为贯彻省、市、县2012年基层建设工作安排,根据我办负责白草镇桃阳村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情况,结合桃阳村及我办实际,按照基层建设年六项任务的要求,特制定农业办帮扶白草镇桃阳村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打造环首都扶贫开发示范区机遇,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干部下基层为抓手,以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民增收为重点,以实施幸福乡村计划为重要载体,以统筹推进“三农”工作为基础,推行农村社会管理“四个覆盖”,使基层组织更加坚强,运行机制更加规范,发展思想更加清晰,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为建设“实力赤城”、“魅力赤城”、“和谐赤城”实现“强县名镇”目标,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帮扶项目

  1、建育肥牛养殖场,占地40亩,一次性存栏500头。年底完成。

  2、建养猪场一座,占地10亩,一次性存栏200头。年底完成。

  3、建养兔场一座,占地5亩,一次性存栏2000头。年底完成。

  4、建村级卫生室一个,面积30,年底完成。

  5、建村级办公场所一处,面积60,年底完成。

  6、在全村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9月底完成。

  7、建设农村沼气池100个,10月底完成。

  8、完成农业实用新技术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年底完成。

  9、修建护村护地坝2000米,年底完成。

  10、村街道硬化2000米,改善人居环境,年底完成。

  11、打机井数眼并配套,解决旱年水浇地问题,年底完成。

  三、工作重点

  根据桃阳村实际和农业办特点,帮扶工作的重点项目有如下几项:

  1、在全村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由我办土肥站帮助实施,今年9月底完成。

  2、建设农村沼气池100个,由我办新能源办公室帮助实施,年底完成。

  3、完成农业实用新技术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由农广校帮助实施,年底完成。

  4、修建护村护地坝2000米,由农业办执法大队帮助完成。

  5、建村级办公场所一处,面积60,由农业办办公室帮助完成。

  6、打机井数眼并配套,解决旱年人畜饮水及浇地问题,由农业办协调县农开办帮助实施。

  四、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农业办成立帮扶领导小组,局长郭光所为组长,副局长赵文清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股站长为成员,全面启动帮扶工作。

  2、由副局长赵文清亲自挂帅,深入到桃阳村驻村,切实加强村里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

  3、各股站要各负其责,根据本股站的特点及帮助任务,及早将工作落列入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分部实施。力争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帮扶任务。

  4、由局领导亲自出面,与县里有关单位碰头、协调,力争使有关单位出面出力,协助完成。

  5、我办将今年的帮扶任务列入目标考核之列,把完成任务的好坏做为今年对各股站的重点考核对象,以督促各股站尽心尽力,共同完成帮扶任务。

2015扶贫日慰问贫困户方案

  2015年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下精准扶贫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

  二、活动内容

  (一)发表市委书记署名文章。在“10·17”当天,在《xx日报》上发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xx同志的署名文章,阐明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部署,动员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全市扶贫开发,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委宣传部、xx日报、市扶贫办)

  (二)发表市长电视讲话。在“10·17”当天,在xx电视台发表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马xx同志的电视讲话,阐明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具体措施,描绘我市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小康蓝图。(责任单位:市政府研究室、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扶贫办)

  (三)评选、宣传和表彰“扶贫功臣”。9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扶贫功臣”评选活动,评选主体是“十二五”以来,为我市减贫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先进人物。原则上有扶贫责任的县市区各评选1个,全市共评选10个,以市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命名表彰,在xx日报、xx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其先进典型事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

  (四)启动“百企帮百村”活动。10月17前,启动全市“百企帮百村”活动,动员全市规模以上国有和民营企业,参与结对帮扶全市24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力争经过市、县(市、区)两级努力,使每个贫困村都有一个企业参与帮扶,建立企业参与扶贫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市扶贫办)

  (五)组织“大走访、大慰问”活动。10月10日左右,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到农村贫困群众家中开展“大走访、大慰问”活动。市级领导带头参加,可以到各自的扶贫联系点上,也可以由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走访地,每人走访、慰问2至3个贫困户。市直各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也要到各自的扶贫联系点开展“大走访、大慰问”。(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

  (六)召开联席会议,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公益募捐。9月底,组织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省扶贫基金会xx市办事处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联合发出倡议,号召社会各界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捐资出力。(责任单位: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扶贫日”活动在市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活动方案拟订、沟通协调联络、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由市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各有关市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应加强本地“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开展相关活动。

  (二)加强督促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机制,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印发通报材料,通报相关情况。

  (三)加强资金监管。通过“扶贫日”活动募集的资金,要按照《关于加强全省“扶贫日”活动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精准扶贫帮扶计划范文

  一、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我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目标为:到20xx年,实现全镇4894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全镇4个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

  通过“五个一批”扶贫模式,确保贫困人口分年度全部脱贫。其中:20xx年脱贫694人,20xx年脱贫1400人,20xx年脱贫1400人,20xx年脱贫1400人。

  二、工作重点

  (一)宣传政策。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有关文件,宣传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特别是抓好农村产权登记、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等强农惠农政策。采取召开会议、印发资料、媒体宣传等途径,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摸清底数。以精准扶贫工作为重点,以前段建档立卡的数据为基础,清理核查农村低保对象,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进一步摸清贫困户、贫困人口相关信息,做到“五清”。一是做到“底数清”: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二是做到“问题清"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三是做到“对策清”: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四是做到“责任清”: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四定两不”,即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五是做到“任务清”: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

  对贫困村建档立卡,做到“六有”:有村情档案、有问题台账、有需求清单、有村级规划、有驻村帮扶工作台帐、有村级综合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和增收脱贫计划。

  (三)制定规划。按照扶贫工作“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户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统一要求,认真编制扶贫规划。围绕产业、基础设施、民生三大主题,进一步完善贫困村项目库,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扶贫开发,实施精准扶贫。

  (四)实施帮扶。按照党政主导,镇直单位、村组、农户各司其责、分工协作的办法,建立起产业发展由农口、科技、金融等部门负责,衣食困难由民政部门负责,上学困难由教育部门负责,医疗困难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住房困难由城建负责为主要内容的扶贫责任体系。全面落实“1+N”扶贫模式,加大对农村道路、住房、饮水安全、电力、教育、卫生、医疗、科技、文化、生态、信息及国土整治、环境综合治理的投入力度,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村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4个贫困村全部派驻第一支部书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驻村干部定点帮扶。采取领导挂点、镇直单位驻村、干部联户、社会参与的办法,因地制宜拟定发展规划,制定扶贫脱贫措施,有序推进实施,建立驻村帮扶工作台账,记好民情日志,实现驻村帮扶制度化、常态化。

  三、推进方式

  镇机关驻村干部和镇直单位配合市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工作,深入村组、农户,强化调查研究、督导指导。每周驻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天。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广泛动员。分级开展干部培训,深刻领会和掌握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质,熟悉农村相关政策和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及要求。

  2.宣传政策。深入村组和农户,采取多种渠道、途径,宣传党的政策,发动群众。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及生活困难群众。

  (二)清理核查验收阶段。

  结合各村实际,组织开展低保对象及贫困户清理核查工作,搞好验收小结。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包括低保对象)资料档案,镇村公示,让群众清楚、明白。

  (三)帮扶实施阶段。

  结合各贫困村、贫困户实际,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推进各帮扶项目顺利开展,落到实处。加强贫困村、贫困户的跟踪管理,对实现脱贫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适时销号(出列)制度,做到脱贫一个,销号(出列)一个。

  (四)检查验收阶段

  年终对全镇各村、户精准扶贫、脱贫情况进行考核验收;20xx年底对全镇贫困村、贫困户扶贫、脱贫情况进行全面考评,确保全面完成脱贫目标。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

  镇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二)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村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从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能人、复退军人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力度;配套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库。推进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为民服务代办等制度,方便群众办事。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发挥党员“带头富、带领富”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土地流转和村干部廉洁履职等情况的监督。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途径。

  (三)完善工作机制

  镇党委、政府是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机关干部、镇直单位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活动,确保全面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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