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里斯朵夫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镜像—《约翰·克里斯朵夫》读后感

  她在四五岁的时候,字还写得歪歪扭扭,比楔形文字还要粗细不均——虽然现在也并没有多大本质上的改良——就开始在小本子(与其说是本子,不如说是用订书器固定起来的一叠纸)上写小说了。写一些其他星球上的故事。她不说那是火星还是月球之类,因为知道上面确是没有人的,她只说是什么别的星球。

  “你还是把字练好看些罢。”成年人们看了多是这样的回应她。她很疑惑为什么[不看内容]简直成了一种可原谅的普遍性行为。(虽然内容比她的字还要荒唐就是了)

  她的外祖母是一名虔诚的佛教信徒。外祖母读她的小说是很认真的,还常常拿了厚厚的垫子和她坐在吱嘎作响的地板上,一谈就是几个小时。

  “那是一个这样的地方……”

  “啊,那你写的,不是和西方极乐世界有一点相似吗?”老人总是用她的理解,来解读她的内容,她本意虽然不是这样,但看到有人认真和她谈话却也高兴极了,于是愈发认真地重新解释起来。祖孙两个人这样的聊天往往彼此都极认真、极虔诚的。

  与克里斯朵夫相反地,小时候的她是一个安静而且几近于软弱的人,比她年幼而且个子矮小的孩子全都敢于而且乐于欺负她。有一次她心爱的玩具被摔在地上,有一次她自己也被推到地上。而她甚至连站起来谴责他们都是不愿意的。

  “喂,你们不能这样做!“一个娇小的身影挡在满身尘土的她面前,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们的鼻子大声说……后来她觉得,这个女孩子简直是她人生中的一道光。

  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罢,把[保护别人]当成了奇奇怪怪的人生目标之一。但那个挡在她面前的娇小的女孩子早就搬家了,两个人再没见过,说不定早就忘了。

  没关系……这种事,我不忘记不就好了嘛。她是这么想的。

  她在看到操场上被踏死的蝴蝶的时候并不会觉得恶心或者可怕,而是会用树叶小心翼翼地把它盛装起来,挖一个小土坑把它埋起来。也曾经尝试过自己谱曲结果因为不好好学习乐理而非常失败,以后再也没有尝试过。所以在读到书中描写的自然之音乐美的时候,她丝毫不觉得夸张了,反而相对真实些。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难以立即恢复的挫伤的时候,往往可以在常规的事物中有更深刻、更夸张的体验。克里斯朵夫所做的,并不是绝对的顽强,而是[增强了感知的能力]从而借此来平衡生活上的磨难。虽然这相对地为他融入社会带来了困难,并造成了精神上的混乱和负担,但确实使他更加愉快了。事实上很多的文人、艺术家都会[不自主]地选择这样做,这不是一种逃避,这也是一种面对苦难的方式。与其一成不变地被痛苦的洪流淹没,做出牺牲与改变是积极的选择,至少是抗争过了的,是一种[可能性的拓展]。写入文学作品中之后,这种选择会让许多读者体会到[悲剧美学]所能带来的感受,但我们仅仅看到主体斗争的一面、勇敢的一面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也应该体会他们妥协的一面、软弱的一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构成一个[人]完整的人性。一个人经受多大的痛苦,并不是由痛苦直接决定的,而是由痛苦作用于这个人对其产生的影响决定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克里斯朵夫确实是一位精神上的强者了,他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并且应当批判地吸收他的精神——因为并不是对每个人、每个时代一样适用的(指契合度)。

  在回家的火车上,她一口气读完了三百页《约翰·克里斯朵夫》,毫不夸张地说,简直是又哭又笑地看完的。后面的就读得慢了,因为没有前面的有意思,准确地说,从少年时代的克里斯朵夫身上,她可以较为客观地看到自己(事实上,很多评论都认为这部书让人认识到人在精神上的共通之处),后期的克里斯朵夫则是越来越复杂的人格叠加,经历的事情总是不断地相似重复,但他的反应又显然不同,她因为还没有经历过,从他的身上就不能明显地看到自己了,只肤浅地觉得格外无聊——只能从文学角度欣赏作品在她仿佛是很没意思的。总是从名著的男主角身上看到自己,这是不是过于自恋了?(她这样责问自己)《红与黑》的于连也是……难道说是因为这种[普遍性],名著才被叫做名著的吗?(她这样为自己辩白)

  克里斯朵夫的普遍性与独特性,对于这部作品的成功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缺一不可。她今天读这部作品,首先不是带着同情的态度去读的,其次不是带着崇拜的态度去读的。在了解一个人乃至于了解自己之前,很难做出正确的预判。那么,她大概是在[认识]克里斯朵夫这个[人]的过程中,发现了他生活中可借鉴的部分的罢,就像对她的每一个在她看来优秀无比的朋友一样。

  说实话,书的封底的一句话她实在不太满意。大概是“知道受苦的不只你一人,就会感到宽慰”这样的意思。干嘛要拿别人的痛苦当作自己的宽慰呢?这不是太奇怪了吗?但是看了整本书,她似乎并没找到类似的内容,克里斯朵夫的整体情操也并不是这样的,她就放心了。

  差点因为封底错过了一本这么好的书。她庆幸。差点就错过了,还好没有。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件值得羡慕的事情。生命本身是值得羡慕的事情。

  书上说,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就死去了,或是活成他之前生活中的一个影子。

  但是活着还是死去,从本质上来看——我认真的说——是完全由我们自己选择的。这篇读后感看上去比较混乱。这种奇怪的文体(没有文体)只是为了尽最大可能把我读这本书时的感受还原出来。

约翰克里斯朵夫

名著梗概:《约翰·克利斯朵夫》

  法国)罗曼·罗兰著

  [故事梗概]

  约翰·克利斯朵夫生于德国莱茵河畔的一座小城里。这个城市很美,红色的屋顶、浓郁的花园,散布在柔和的山岗下,倒映在灰绿色的莱茵河里。约翰的祖父米希尔和父亲曼希沃都是宫廷的音乐师。母亲鲁意莎替人家当厨娘。祖父对父亲娶了一个女仆做妻子一直不高兴。他认为“既不门当户对,也不是音乐界的人”,而“一百多年来姓克拉夫脱的就没娶一个不懂音乐的媳妇”。

  约翰长得丑,小时也很淘气。但他有强健的体格,倔强的个性。一位富家太太赠送了几件衣服给约翰穿,被富家的孩子认出,他受到讥笑,约翰便打了富家的孩子一顿。结果,约翰被母亲拉到那个太太面前赔不是,他感到十分地懊恼。

  祖父常常带约翰去散步,讲历史上伟大的人物,如雷果卢斯、阿米奴斯、律左、科纳等,并经常提到那征服过欧洲的拿破仑。约翰的父亲曼希沃是个酒鬼,经常喝得醉醺醺的回家。但他发现自己的儿子是个音乐天才,便带他去参加音乐会,亲自教他功课。约翰爱幻想,爱大自然,有着丰富的联想。他在风雨、阳光、河流中,都能体味出音乐的美。可是父亲却用老一套的教育方法和呆板的练习曲折磨他,使约翰“骄傲与自由双方面都受到侮辱与损害”。他在练习音乐时,故意和爸爸刁难,结果他受到重重的责打。祖父对他说:“为着人类最美最崇高的艺术,为着抚慰人类造成人类光荣的艺术而吃些苦是值得的。”

  一次,祖父带他上戏院看歌剧演出,约翰很受感动。在回家的路上,祖父告诉他音乐是超凡的艺术,他说:“你瞧,音乐家职业何等美妙!还有什么会比创造这些神奇的景色更光荣?这无异做了尘世的上帝。”祖父的话给了他深刻的印象。不久,歌剧的作者法朗梭阿·玛丽·哈斯莱来到这座小城,他将亲自主持他的剧本演出,并担任乐队指挥。约翰目睹了哈斯莱如何被狂热的群众包围,受到热烈欢迎的场面。演出后,约翰还受到哈斯莱的接见。于是他想自己将来要做个象哈斯莱那样受欢迎的音乐家,“制作如哈斯莱一样的作品,成为一个大人物”。

  约翰醉心于创作。祖父把他在钢琴上弹出的曲调,整理编成《童年的娱乐:歌、默奴哀、华尔兹进行曲》,并署上“约翰·克利斯朵夫全集卷一”的字样。这使约翰得意非凡,他在内心喊着“我是一个作曲家、一个伟大的作曲家”了。祖父以做名人和出名来引诱他。这时约翰才六岁。

  但约翰从舅舅那里,则接受了另一种教育。他舅舅名叫高脱弗烈特,是个流浪小贩,常出没于大自然和乡间。祖父和父亲都瞧不起他。但他是个自由独立的人,他懂得很多古老的谣曲,并能在大自然中体验出音乐的美,歌唱得十分动人。他告诉小约翰说,唱歌是心的声音,“一个人需要唱、应当唱的时候才唱,不应为了娱乐而唱。”他要外甥不要去编什么新的歌,不要去做大人物。他说:“何用你唱歌呢……难道它们(指大自然)不比你所能作的一切唱得更好吗?”约翰把自己作的曲子唱给舅舅听,舅舅说:“这多难听!”并指出约翰是“为写作而写作的,你为要做一个大人物,为要叫人佩服才写的”,这样的东西是不能打动人的。他还说:“你在屋内所写的一切全不是音乐,屋内的音乐等于屋内的太阳。音乐是外面的。”舅舅和祖父、父亲的文艺观根本不同:舅舅是为生活而艺术,祖父、父亲是为艺术而艺术。

  祖父把约翰作的《童年的乐趣》题献给雷沃博大公爵,并特地为约翰组织了一次音乐演奏会,大公爵也亲自出席了。约翰演奏得很成功。公爵称他为“再世的莫扎特”,并送给他一块金表。而约翰却向公爵小姐透露:乐曲中最优美的一节《脱利奥》是祖父的作品,冒充为他的。

  约翰满十一岁了,他向圣马丁寺的琴手弗洛李昂·霍才学“和声学”。这一年,他被公爵任命为“宫廷音乐联合会”的第二提琴手,仅次于他的父亲。祖父和父亲都为他感到高兴。但他看到人们把他看作是大公爵豢养的珍禽异兽时,感到羞愧。一次,他向瞧不起音乐的丹奥陶伯伯(商人)吐唾沫,父母亲不敢得罪这有钱的亲戚,命令约翰跪下赔礼,他更加感到气恼。他羡慕舅舅过着独立自由的生活,对谁也不巴结。

  不久,祖父中风死了,约翰很伤心,对天伸着小拳头,诅咒上帝夺去了他的爷爷。父亲仍常喝酒,宫廷演出时他老迟到。约翰便被提升为第一提琴手。接着父亲被爵府辞退了。这样一来,约翰在十四岁上便担负起抚养父母兄弟的担子(他有两个弟弟)。

  约翰被乐队的指挥多皮阿·帕弗邀请到乡间去野餐。在船上他结识了一个金发少年、富商的儿子奥多·狄哀纳。他们很谈得来,约翰向他表白了自己独立自由的性格,他说:“我有一双好手,一颗好脑袋,永远会挣得我的面包。”他蔑视金钱,藐视一切篱垣以及“禁止通行”、“惩罚不贷”等限制人们自由,保卫神圣产业的告示。这次结识之后,约翰对奥多的亲热,发展到产生变态自私心理的地步,只要奥多和别的朋友接近,他便嫉妒得要命,声称他失去了奥多,他将自杀,也杀死奥多。直到奥多升大学了,他们的友谊才逐渐疏远起来。

  参议官克里赫新寡的夫人和女儿迁居到她出生的城市来了。她和约翰是邻居。这位夫人听了约翰在音乐会上演奏,便邀请他参加她家的茶会。她喜欢约翰那“正直、勇敢,还有那坚毅耐苦的精神”和他那“笨拙、丑陋”的外貌。她聘请约翰为自己的十五岁的女儿弥娜上钢琴课。约翰答应了。不久,他便爱上了这位小姑娘,并以“将来要做一个大艺术家”向她许愿。但她的母亲不同意这门亲事,她直白地告诉约翰说,以他的出身、门第和财产都没有资格娶她的女儿。弥娜听从了母亲的意旨,对约翰开始疏远起来。约翰很气愤,他写信给夫人说:“一切自命高贵而没有高贵心灵的人,我鄙薄他,当他如一块污泥。”

  约翰父亲因酒醉掉到沟里淹死了。失恋、丧父,使约翰产生了这样的认识:“他看到人生是一场没有休息,没有侥幸的战斗,凡是要成为无愧于‘人’这名称的人,都得时时刻刻向着无形的敌人抗战:天性中致人死命的威力,摇惑人心的欲望,暧晦幽密的思想,那些使你堕落、使你毁灭自己的念头都是这一类的顽敌。”他听见了自己的“上帝”在呼喊:前进吧,前进吧!永远不要歇息!这时他才十五岁。

  约翰和母亲搬到祖父的朋友于莱家居住。他的大弟弟洛陶大进了丹奥陶伯伯商店工作,二弟恩斯德到航船上去做事。老于莱和自己的女儿女婿住在一起。他外孙女洛莎是个十五岁的姑娘,生得不美,但她挺能干活,而且热烈地崇拜约翰。老于莱想把外孙女许配给他。约翰却爱上了开小杂货铺的年青寡妇萨皮纳。

  萨皮纳是个慵懒的、苍白的、病弱的女人。她连自己的小店铺也懒得经营,把顾客都打发走了。约翰则认为她是个自由的人,不受任何约束。萨皮纳也爱约翰。他们一同到乡下萨皮纳的哥哥家过了一晚。这事被老于莱一家知道了,认为约翰道德败坏,对他怀有敌意。约翰被人邀请到科仑和杜赛道夫两地演奏。回来时,萨皮纳患流感死了。洛莎第一个把这消息告诉他。约翰感到世界构造得很不好:“爱人的不被爱,被爱的不爱人,爱而被爱的又迟早有分离的一天。”约翰开始放纵了。他勾搭上了帽子店的女职员阿达,和她在乡间小客店住了一晚。这事被宣扬出去,闹得满城风雨。约翰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指责,连爵府也没放过他。老于莱一家更是气愤。从此,洛莎对他也死了心。阿达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她和约翰好了一阵子,不久,又和约翰的弟弟恩斯德好上了,把约翰抛弃了。约翰感到苦恼,他对舅舅高脱弗烈特说,他有过志向,也奋斗过,但一点出不中用,蹉跎了人生。舅舅告诉他说:“人是不能为所欲为的,志向与生活是两件事情,应该自寻安慰,主要是勿灰心,继续抱着你的志向,继续生活下去,其余的便不由我们作主了。”

  约翰对德国的音乐作了改革的尝试。他憎恨无热情的作品,认为人生一切的欢乐只是创造的欢乐:爱情、天才、行动--都是独一无二的火焰喷射出来的花朵。他对过去崇拜的音乐大师重新进行评价。人们都说他是“标新立异”。大公爵也对他说:“听您的说话,先生,有时竟让人疑心您不是德国人。”约翰指挥自己的音乐新作演出,大公爵未到场,演出遭到了失败。但约翰认为:“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决心要把“德国人的口味彻底洗涤一下。”

  一个法国喜剧团路过约翰居住的小城市。约翰认识了其中一个女伶奥弗丽。她告诉他巴黎是个自由的城市,“没有什么党派来左右人家的名誉和成败”,“不压抑无名的天才”等,使得约翰产生对巴黎的向往。一位法国家庭女教师安多阿纳德很想看一次本国喜剧团的表演,因买不到票,约翰便将自己的戏票送给她去看。之后,安多阿纳德竟被东家当作是约翰的情妇,被辞退了,这事使约翰很难过。

  约翰创作的歌剧《依斐日尼》,在本城举行公演,但音乐不投合观众的口味,演出又一次遭到失败。接着,约翰便从事音乐批评工作,对时行的音乐进行猛烈的抨击。大公爵便当面警告他,不要作一个社会主义的音乐家,还禁止他在攻击公爵的报纸上写文章。约翰反驳说:“我不是您的奴隶,我爱说什么就说什么。”结果公爵把他撵出宫廷乐队。约翰失去了靠山,生活也难以维持了。不久,他舅舅也死了。约翰感到空虚和孤独。

  一次,在一个乡村节日的舞会上。约翰看到一个军官在打一个不愿和他跳舞的姑娘,他挺身而出,打抱不平。结果引起一场斗殴。村民和士兵冲突起来,约翰在混战中,打死了一个下士,立即受到追捕。他来不及回城和母亲告别,便搭火车逃离德国,到法国去了。

  约翰来到巴黎,举目无亲。他去找过去相识的朋友狄哀纳和高恩帮忙,却遭到冷遇。出版商高恩对他说:“法国是女性的……假使您想成功,也得利用这一点。”约翰走投无门,只好为一家肉店老板的女儿教授钢琴课。巴黎给他的印象是“一个混乱的社会,被专制蛮横的官僚政治统治着”,真正爱好音乐的人太少了;剧场庸俗呆板,充满旧的、形式主义的东西,而文坛则“充满女性和女性化的男人”,“精神卖淫的风气似乎到处弥漫着。”这里有数不清的出卖娱乐的商人,其中有旧式国粹派,也有现代式的巴黎化的犹太人。由于出版商记恩的介绍,约翰进入巴黎交际场中,亲自看到了女人在巴黎社会中占有最高的地位,“男子制造作品,女人制造男子”。高恩还领他到戏剧院去,约翰在那里看到“凶杀、疯狂、酷刑、挖眼、破肚:凡是足以震动一下太文明的人的神经,满足一下他们隐蔽的兽性的景象,无不具备”。高恩自称是个艺术家,他主张为艺术而艺术。约翰毫不客气地对他说:“你们都是伪善之徒”,你们“用‘艺术’和‘美’的名词来遮饰你们民族的荒淫。为艺术而艺术!……嘿!多庄严的信仰!”

  约翰在教课中认识了一个青年女学生高兰德·史丹芬,她是汽车制造商的女儿,和她一同学钢琴的还有她的表妹意大利人葛拉齐亚。她们都崇拜自己的老师。尤其是葛拉齐亚十分尊敬约翰。但不久,她被父亲接回意大利去了。

  巴黎音乐界感到约翰是个艺术巨人。但他们尽量破坏他写的作品,免得他出名。他们信奉一句箴言:“我的杯子不大;……但我……在别人的杯子里喝。”

  约翰写了剧本《大卫》,被社会党议员亚希·罗孙看中,他要拉其情妇担任剧中主角。经试演,这个女人的声音恶俗不堪。约翰坚决要把她撤换,结果和罗孙闹翻;约翰在一气之下,撤回了自己的作品。

  在一次夜会上,给翰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奥维德·耶南。他是个破产的银行家的儿子。其姊姊安多阿纳德,就是约翰在德国时送戏票给她而被解雇的女教师。奥维德生性温婉,姐弟皆爱好音乐。他一直由姊姊照顾着,安多阿纳德以当家庭教师的收入来维持弟弟的上学和生活。她在德国被辞退后,回到巴黎,不久前患肺炎死了。约翰为此感到很伤心。他和奥维德的感情更加亲近了。后来,他们搬住在一个寓所里,以当家庭教师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奥维德“有精明头脑,病弱身体”,约翰则“有着坚强的力量,扰攘不安的灵魂。一个是盲人,一个是瘫子”。奥维德醉心于宗教,“热诚祝望建立一个基督教共和国”。约翰则认为奥维德只是个理想主义者,他对奥维德说;“你们沉溺自由,忘记了人生。”

  这对朋友感情上很融洽,但他们的气质完全各别。一个浪漫派,一个现实派,一个善于幻想,一个要求行动。约翰主张法国人应“团结起来打扫房子”,不能让少数坏蛋把人们踏在脚下,不要等拿破仑再世,才去改造世界。而奥维德则说:“暴力是我所厌恶的”,“我们的国家可不能为仇恨而建设”。他相信法国“潜在的德性,光明与理想主义的力量”,并极力反对共产主义和工人革命。他“梦想建立一个友善的欧罗巴,集中全部努力来造一个更公平更近人情的世界”。

  这时期,约翰认识了一个工程师的女儿雅葛丽纳·朗依哀。约翰很爱她,但他看到自己的朋友奥维德也在爱她,便主动退出,让他们结合。不久,奥维德和雅葛丽纳结婚了,并到意大利作蜜月旅行。约翰失去唯一的朋友,感到很孤独。但他仍孜孜不倦地在进行音乐创作。这时他的艺术思想起了变化,“变得更宽广更富于人间性。他不希望音乐只成为自己的独白,自己的言语,更不希望一种只适用于内行的复杂艰深的结构。他要音乐成为和人类沟通的桥梁。唯有和别人密切相连的艺术才是有生命的艺术。”约翰曾写信给俄国作家托尔斯泰,请求他把他的“歌”集寄给他,但没有得到回信。正如歌德不理修倍尔脱与斐里奥士把杰作寄给他一样。

  奥维德旅行归来,当了一名中学教师,仍然和约翰搬住在一起。新婚妻子不满意奥维德的冷静,她喜欢约翰的热烈。她想把两人都抓到手里。约翰为了忠于朋友,只好搬开。出版商哀区脱收买了约翰的作品,并把它篡改出版,这使约翰很生气,他买回了自己全部的作品,因为他不愿意出卖自己的思想。

  在一次奥国大使馆举行的晚会上,约翰遇见了过去的学生葛拉齐亚,她已经出嫁了,丈夫是奥国大使馆的青年随员,一位贵族世家的子弟。葛拉齐亚在巴黎已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少妇。当时巴黎报纸正要诋毁约翰,靠了葛拉齐亚在暗中调停,挽救了他的名誉。同时,她还设法使报纸刊登恭维约翰的文章。另外,她正在发动一次运动,让德皇赦免约翰先前的杀人罪,把他当作天才的艺术家加以特别宽容。约翰对自己的学生十分感激,甚至疯狂地爱上她,但她只给他一种恬静的友谊。

  雅葛丽纳生了个男孩。过不久,她爱上了一个风月场中的老手--巴黎的一位作家,丢下儿子和他一同私奔了。奥维德为此受了很大打击,情绪消极,他感到痛苦在社会上触目皆是,社会简直是一所医院,世上“最惨的还不是贫穷与疾病,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残忍”。他除教养儿子外,开始做慈善事业。约翰则不相信将来会有公平合理的社会。他只“相信人生的情绪和艺术的情绪是真实的”。这时,他受到平民的吸引,想创作一些大众化的艺术,甚至他和工人接近起来。但他反对社会主义,而愿意站在蒲鲁东工团主义的一边。在艺术与政治的关系上,他认为“不能拿艺术去替一个党派服务”,“艺术家好比一支罗盘针,外边尽管是狂风暴雨,它始终指着北斗星”。同时,他认为“艺术品既不在金钱之上,也不在金钱之下,而是在金钱之外”。

  巴黎工人举行“五一”示威游行。约翰和奥维德虽不属于任何党派,但他们受群众高昂的激情的鼓舞,也参加了工人游行的队伍。在游行时,警察和工人发生了冲突。奥维德被人群踩倒,约翰则打死了一名警察。这样一来,约翰在巴黎呆不住了,工人们掩护他出逃,并把他送到瑞士。约翰参加游行和打死警察,只是一时的冲动,并没有什么政治目的和信仰。他杀了人,“可不明白为什么杀的”,也“不懂自己怎么会参加”游行。

  奥维德因伤重,过了不多久,他死了。约翰在瑞士闻讯后,要赶回巴黎为朋友复仇。但他走错了路,走到了德国边境的村庄。这里他遇见了老相识勃罗姆医生。在医生挽留下,约翰在他家担任了家庭教师的职务。这时,他对艺术作了新思考。一方面,他感到不能靠作曲来逃避现实;另一方面他不明白为谁而写作,甚至“他觉得艺术一无用处,填补不了死亡造成的空虚”。

  勃罗姆的妻子阿娜出身于富商家庭,她歌唱得很好,约翰陪她到郊外野游,他用音乐“打开了她的心灵--重门深锁的密室”。他们竟发生了肉体关系。约翰欺侮了恩人的妻子,他苦闷得想自杀。于是,他辞别勃罗姆一家,出外旅行。但过了半个月,他又感到离不开阿娜,回来了。他和阿娜的关系,渐渐被人察觉了。阿娜开煤气自杀,约翰恰巧发现了,救了她。然后,他下决心离开了医生的家庭。

  约翰在瑞士一个山村隐居起来,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他对人生进行了紧张的探索,并感到他“没有力气”再进行战斗和反抗了。他要在走向死亡的道路上寻找活的灵魂。终于他找到了,这就是信仰上帝。于是“生命回来了,而克里斯朵夫心中的爱也醒过来了,得到上帝恩宠的灵魂简直是一桩奇迹”。他感到过去自己有两种性格:“一个是创造的艺术家,完全不问道德效果;一个是行动者,喜欢推理的,希望他的艺术有道德的与社会的作用。”现在这矛盾消除了,他认为艺术和太阳光一样,“太阳既非道德的,也非不道德的,它是生命,它战胜黑暗,艺术亦然如此”。

  一个巴黎的朋友经过瑞士来约翰隐居的地方拜访,并告诉他,他的作品在欧洲各地演奏,获得极大的成功;他在德国杀人的旧案经葛拉齐亚帮忙也已撤销了,在巴黎打死警察的事也逐渐被人遗忘了。约翰屈指算算,他逃离巴黎已快十个年头了。

  在一个明朗的夏季。约翰的学生葛拉齐亚带着两个孩子来瑞士疗养,她已经新寡了。约翰和她相会后,重新燃起热情,但她仍然只给他一种恬静的友谊。秋天,约翰到罗马去找她,表示要和她结合。葛拉齐亚回答说,她对婚姻已没有信心了,而且他们两人的性格很不同,难免会发生冲突的,从而拒绝了他。在意大利逗留期间,约翰接到巴黎方面的邀请,要他在几个音乐会上担任乐队的指挥。葛拉齐亚劝他接受下来。这样约翰便起程重返巴黎了。

  约翰到巴黎后,给葛拉齐亚写信,告诉她巴黎没有改变,“可是我,我改变了,不敢再对他们严厉了”,并说:“你瞧,我老了,不会再咬人了,牙齿钝了。”经过十年隐居的生活,约翰的确变了。但他在巴黎受到热烈的欢迎,演出也很成功,连反对他的敌人也捧他了。他对巴黎生活也“感到兴味”,不再刺人了。

  奥维德的孩子乔治已长大成人。他很爱好音乐。一天,他来找约翰伯伯,要求接纳他当学生。约翰想起和他父亲的友谊,自然是满口答应了。不久后,葛拉齐亚也带了两个孩子从意大利来到巴黎。她的十一岁的女儿叫奥洛拉很象母亲,也向约翰学音乐。这样约翰便竭尽全力去培养这对少年,并有意促使他们结合起来。不久葛拉齐亚死了,约翰悲痛欲绝。

  约翰晚年,仍继续从事创作,但作品的性质已有很大的不同。如果说约翰早年作品是雷雨,晚年作品便变得恬静了,它象“夏日的白云,积雪的山峰”。

  乔治和奥洛拉的婚礼是在罗马举行的。约翰亲自参加了他们的婚礼。但在他们结婚前两天,约翰得了肺炎,从教堂回来时,他晕倒了。他为了不妨碍新婚夫妇的蜜月旅行,并没有把自己的病告诉他们。在患病中,约翰对自己的一生作了回顾。他认为“我的目的达到了”,“青年时期拼命的努力……顽强奋斗,为了要跟别人争取自己生存的权利,为的要在种族的妖魔手里救出他的个性。便是胜利后,还得夙夜警惕,守护他的战利品……友谊的快乐与考验,使孤独的心和全人类有了沟通。然后是艺术的成功,生命的高峰……不料峰回路转……遇到了丧事、情欲、羞耻--上帝的先锋队,他倒下了……劈面遇到上帝……努力在主替我们指定的范围内完成主的意志。”最后,他死了。

  圣者克利斯朵夫背一个小孩过河。这孩子很重,他便是“即将来到的日子”。

约翰克里斯朵夫读后感

  《约翰·克里斯朵夫》主要讲了著名音乐家约翰克里斯朵夫传奇的一生:他出生在一个在当地颇有名望的家庭,但他的父亲,一个酗酒的宫廷提琴手,却因沉醉于杯中物而不思进取,弄的家境越来越贫穷。这时只有他的祖父发现了克里斯朵夫的音乐天赋,并对他加以培养,但祖父却太宠他了,不管克里斯朵夫写的乐曲再不好他也只是一味的夸奖,弄的约翰·克里斯朵夫变得十分自大。但这时他的舅舅却正确引导了他,是他对自己有了自知之明。就这样克里斯朵夫慢慢长大了但他最亲爱的祖父和他酗酒的父亲也死了,已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青年音乐师的他挑起了家庭的重担。但克里斯朵夫十分易怒对任何侮辱他的音乐的人都是拳脚相向,加上人们对他的欺骗和对他音乐的不认可他所有的“饭碗”都丢了不得已他只身去了巴黎那里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不过在那他遇见了他一生的朋友——奥里唯。而这时因为受到曾经爱慕过他的现在已是贵妇人的葛拉齐亚的庇护他也有了些收入,他的音乐也受到人们的认可,他成功了!但奥里唯却因在混乱时为了救一个孩子而不幸身亡,克里斯朵夫为此伤心了好一段时间,但他从悲痛中走了出来,并继续开始音乐创作,最终他满意的离开了人世。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涌起了深深的敬佩与自责。是啊,约翰·克里斯朵夫是那样的坚韧不拔,永不放弃和勇于反抗,他遭受了那么多的挫折却从没丧失过目标,丧失过希望,而我只要受到挫折就会退缩,就会失望并且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有时都会以大哭来反抗别人的正确意见,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真是有些愚蠢,遇到挫折就应该像约翰·克里斯朵夫一样直视它并且坦然接受它而且吸取它的教训,这样我们才会进步才会成功。

  直视挫折,坦然接受挫折,并战胜挫折,这便是《约翰·克里斯朵夫》给我的启示。

《约翰·克里斯朵夫》读后感

  生活是一个不断负重的过程。每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之后都在不断地承受苦难,与外界进行斗争。老虎狮子要不断地担心明天是否能够果腹,而鹿和羚羊则要不断地担心自己将成为别人口中的食物。人类也是如此,即便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也要担心有人要夺走他的王位。每个人生活中都多多少少地充斥着苦难,《约翰·克里斯朵夫》的卷一则为我们描述了幼年的克里斯多夫是如何发现自己人生中的苦难的。

  《约翰·克里斯朵夫》的卷一《黎明》描写了克里斯多夫少年时期的故事。克里斯多夫生长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和祖父都是不太成功的音乐家,而母亲则是一名文化水平不高的乡下女性。克里斯多夫的童年生活既有家庭的温暖,又有因贫穷而造成的苦难。

  在卷一的第二部中,克里斯多夫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母亲养家糊口时的辛劳,以及在面对权贵时所表现出的无奈。这些使得克里斯多夫幼小的心灵受到刺激。而这些刺激为他的以后的人生奠定了基础,这些苦难使得克里斯多夫的精神更加强壮。

  苦难使我们强壮,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这样,肌肉的生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的肌肉纤维数量在出生后基本不再变化,而肌肉强壮与否要看肌肉纤维是否粗大。体育锻炼会使肌肉纤维粗大,是因为体育锻炼实际上是一个不断破坏肌肉纤维的过程,肌肉在承受压力时,肌肉纤维会发生破裂,使人产生酸痛的感觉。肌肉纤维在自我修复过后则会变得比原来要粗大,也使人的肌肉更加发达。人生就是一个不断承受苦难的过程,不断的苦难虽然会使我们受伤,但在自我修复之后,我们的精神则会变得更加强大。

《约翰克里斯朵夫》读后感

  第一次听说这本书还是在高中,那时上基本能力课时,老师曾向我们推荐过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他曾因本书而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因此我对这本书一直很期待,这次终于在寒假时有幸借阅。

  《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本书共十卷,石油罗曼罗兰从1904到1913年以每年以一卷的速度完成的史诗般的巨著。他通过主人公一生的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了人道主义与英雄主义,描写了主人公的一生,从儿时的觉醒到青年时代的对权贵的蔑视和反抗,再到成年后在事业上的追求与成功,最后达到精神宁静的崇高境界。

  我喜欢读书,但却不擅长读书。当我获得一本好书时,我并不急于去读完它,而只是想慢慢的享受它,就像当我遇到一个朋友,我并不急于去了解她的全部,而想与她慢慢熟悉渐渐的去了解她一样。因此,我只在每晚睡觉前读几页,所以,对于这本书我只读了其中的七卷,但却已被主人公深深的折服,深深的感受到他是一位既伟大而又平凡的人。

  约翰是平凡的,因为他想我们普通人一样有着平常朴素的情感。对于友情他是绝对坦诚的,在与朋友的交谈中他是毫无顾忌的。对待朋友他又是温柔的,例如,在他与儿时的朋友奥托的信中,他会亲切的称他为:我亲爱的,我的灵魂。同时他又是慷慨的,他曾这样说过:虽然我不富有,但是我还是有能力款待我的朋友,把我所有的一切都拿出来给我的朋友,这是我最大的快乐。但有时他对朋友也是严格的。由于他是那样的真诚,自己完全坦诚的对待朋友,同时也希望朋友对自己也是完全真诚,不允许有丝毫的谎言和虚伪。

  在爱情方面他是纯真的,当米娜外出旅行沉浸在游玩的乐趣而没有按时返回时,他却在故乡终日思念,为她是否生病担心。当他与萨比娜单独在一起时,黄昏中,他们只是静静的坐着,甚至不说一句话。他心中的爱情犹如早晨带露的玫瑰,芳香而又清新,不染一丝尘埃。

  在亲情方面他十分热爱着他的家人,尽管他们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对于父母他是一个孝顺的儿子,对于弟弟他是一个懂事的哥哥。由于父亲的颓废,家境衰败,以致他常常忍饥挨饿,甚至在十几岁时就担负起养活全家的重担。

  约翰又是伟大的。因为他一生坎坷,遭受重重阻碍,但他却从未向困难屈服。为了追求真理,他不迷信权威,不虚伪奉承,甚至激烈的抨击那些在他看来高高在上的人物,而使他自身陷入舆论的围攻,但他却依然顽强的战斗着,在流亡法国时,面对各种低俗文化的影响,他依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保持着自己对美好信念和高尚优秀品质的不懈追求。在艰难的生活环境中,依然执着于自己的音乐事业,保持着乐观的精神。

  坎坷的经历促成了他心灵的升华,一连串的危机震撼着他的心灵,荡涤他的灵魂,通过炼狱之路,他一步一步到达了自由的境地。他的奋斗史无不向我i们昭示着虽然人生既有明媚的阳光与,也有凄冷的风雨,但无论在何种环境下,我们都应坚信我们的信念,永远保持着一颗乐观向上之心,积极的迎接生活的挑战,在生活的风浪中磨砺自己,使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感谢你《约翰·克里斯朵夫》

  记得从读小学四年级起,老师就给我们开了一些中外名著清单,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外国小说《约翰·克里斯朵夫》。主人公的经历有点像我的经历,主人公的性格也有点像我的性格,难道我们这么有缘吗

  小克里斯朵夫长相丑陋,但受到祖父的喜爱,常和祖父一起漫步田野,听祖父讲古代的英雄故事,使他从小就萌发了做大人物的想法。做厨娘的母亲胆小善良,一天,他在母亲帮佣的主人家遭到少爷、小姐作弄,因反抗受到主人毒打,母亲还让他赔礼下跪。这使他感到非常难过,更气愤人间的不公。祖父送他一架旧钢琴,还带他到剧场欣赏歌剧,引起了他对音乐的兴趣,常常自己爬到椅子上去按琴键。父亲发现了他的这个爱好,想做为他的一个特长,作为将来向上爬的手段,于是天天用戒尺逼他练琴,累得他终于有一天支持不住了,他起而反抗:故意弹错音节。父亲气得吼声连连,戒尺雨点一样打下去,克里斯朵夫被制服了,不得不每天一边流泪一边弹琴,他对音乐厌恶透顶的同时,内心已被音乐占据,他不由自主的爱上音乐,并要把一生都献给这个凝聚自己所有喜怒哀乐的艺术。

  我也是个爱音乐的女孩子,可是我的爱好并不被大家看好,受到很多打击和嘲讽,如今我终于找到了知音!感谢你《约翰·克里斯朵夫》。

读《约翰·克里斯朵夫》有感

  早听闻作家罗曼·罗兰,曾凭借《约翰·克里斯朵夫》一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一事,所以我一直很期待阅读这一本史诗般的巨著,这次终于在寒假时有幸借阅。

  作者通过主人公一生的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了人道主义与英雄主义。

  而主人公约翰是一个平凡的人,他与我们普通人一样有着朴素的情感,他是那么的真诚和善良,但同时他也是伟大的,他虽一生坎坷,遭受重重阻碍,却也未向困难屈服。他追求真理,不迷信,不虚伪,面对着舆论,他依然顽强的战斗着。

  约翰坎坷的经历促成了他心灵的升华,一连串的危机震撼着他的心灵,荡涤着他的灵魂。最终,他通过了炼狱之路,一步一步到达了自由的境地。

  约翰是我们的榜样,是我们人生的导师,阅读他的奋斗史,我们知道人生不仅会有明媚的阳光,同时必有坎坷与危机这些凄冷的风雨。但,无论如何,我们在各种环境下,都应向约翰学习,去坚信我们的信念,永远保持着一颗乐观向上之心,学会积极地迎接生活的挑战。

  等我翻过书籍最后的一页,深夜已经寂静了,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复。愿我学会在生活的风浪中磨砺自己,使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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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约翰・克里斯朵夫》有感

  作家木心说:人生,我家破人亡,断子绝孙;爱情上,柳暗花明,却无一村;说来说去,全靠艺术活下来。小说具有交响乐一般的宏伟气魄,音乐不仅渗透到人物性格和情节之中,还影响了作品的结构和性格描写方式。独立自由的音乐精神贯穿始终,成为小说的精神主线。

  约翰·克利斯朵夫作为一名音乐家,其音乐人生就成为小说描写的主要内容,而他对音乐精神的理解与不懈追求,对现实生活平庸和势力习气的反抗,就成为小说刻画其坚强意志和反抗精神的重要线索,所以自由不羁的音乐精神成了克利斯朵夫高尚灵魂的体现,也构成了小说内在的精神主线。

  约翰·克利斯朵夫是一个为追求真诚的艺术和健全的文明而顽强奋斗的平民艺术家的形象,更主要的是,作者用他对音乐精神的深刻理解,描述了病态堕落的艺术与健康奋进的音乐之间的斗争,歌颂了一种充满生命力的音乐理念。同时又通过音乐折射了不同民族精神的融和与冲击,把二十世纪初叶那一代人的奋斗与激情,用宏大优美的艺术手法表现得淋漓尽致,是一个时代精神的真实写照。音乐中的交响曲一般分四个乐章·《约翰·克利斯朵夫》这部著作,分成四册书,从结构上看正象交响乐那样,分成序曲、发展、高潮和结尾这四个乐章,气势浩荡,浑然一体,鸣响着时代的强音。

  第一乐章(黎明、清晨、少年)描写了克利斯朵夫少年时代的生活,描写他的感宫与感情的觉醒;第二乐章(反抗、节场)写克利斯朵夫像年轻的西格弗里德一样,天真、过激、横冲直撞地征讨当时社会的艺术谎言,攻击德法两国的节场。第三乐章(安多纳德、户内、女朋友们)和上一乐章的热情、僧恨成为对比,弥漫一片温和恬静的气执,是咏叹友谊与爱情的悲歌。第四乐章(燃烧的荆棘、复旦)写的是生命中途的大难关,是“怀疑”与破坏性极强的“情欲”的狂飘,是内心的疾风暴雨,差不多一切都要被摧毁了,但是结果仍趋于清明高远的境界,透出另一世界的黎明的曙光。音乐描绘了一幅大自然绚丽的画面:在广阔的田野上,大地和小鸟快乐地合唱;主人公克利斯朵夫像一株小草,沐浴在阳光和雨露下成长。其中序曲表现了“黎明”、“清晨”的场景,衬托出主人公感官与感情的逐渐觉醒,揭开了“生命赞歌”的序幕。接着一股强烈的音流从远到近,以弱到强向我们流来,逐渐展示成一位倔强、反抗的少年形象,他正是成长起来的主人公克利斯朵夫。接着主部和副部跳动的节奏音型不断地交换力度,由渐弱、弱到最弱,由渐强到强。它们像太阳在冲破乌云,闪烁出灿烂的光辉,象征着主人公在少年时期同黑暗势力英勇博斗。

  其中有生活在阶级界限森严的环境里的克利斯朵夫,他看不惯母亲低声下气地接受主人家的恩赐;对父亲把他训练成一头玩把戏的动物而非常愤慨;特别是他和贵族小姐弥娜恋爱的悲剧,使他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进一步孕育了他反抗的情绪,这种斗争有时失败,有时胜利,变幻无常,乐曲的变化,正是反映了主人公思想感情的变化。这时节奏的发展与声音的渐强相结合,造成在力度上的巨大高潮。当密集的音群达到顶点的时候,便开始逐渐分化成辉煌的颤音,起初是在高音,以后逐渐下降,最后回到最初跳动的音调,于是完成了克利斯朵夫生命的少年阶段。

  如果我不接触《约翰·克里斯多夫》,我有一些体验,内心隐秘的东西,还有深埋心底的某些情愫,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被激发出来。可是读书的过程,作家用娴熟的技巧,深入人心的细致入微的笔法,竟一点点把你那些精神上的内核级别的东西都激活了。它使你意识到生命在苏醒的感觉。你开始真正称得上审视你的内心。因为克里斯多夫奋斗的一生所遇到的艰难险阻你也会遇到或者正在经历抑或早已伤痕累累,罗曼罗兰借克里斯多夫的所思所想,恰恰和你某一些想法不谋而合。一旦你开始产生共鸣,你便接着开始接纳那种思想。于是凡不够作者崇尚的标准的,在作者价值观中,不符合对应年龄应该有的情感以及理智的力量,统统被你拿来与自身做对比,然后在这个过程之中修正自己的很多不好的看法。作品中的田园风光的描写,正像一部“田园交响诗”。它那浓郁的,具有乡土气息的音乐旋律,呈现给读者的是大自然和农村生活的图景:这里有美妙的溪畔景色;也有村民们愉快的聚会。这些画面反映了人的崇高和生活的欢乐。这旋律清新、明快,给人一种艺术享受。这种优美、动人富于幻想的“田园交响诗”进一步揭示了主人公的精神世界,表现了其对幸福、欢乐生活的向往。

  作品描写了克利斯朵夫一生的奋斗历程,实现“欢乐”生活的心愿,对他来说,是一种精神安慰,虽然这种欢乐生活对他是虚幻的,这种安慰也是画饼充饥。但是“欢乐”也可以看作是作者留给世人的精神遗嘱。什么是“欢乐”?“欢乐”就是斗争,人们必须在斗争中求得欢乐。贝多芬的一句名言,“通过痛苦,得到欢乐。”罗曼·罗兰很喜欢这句话,把它作为人生的格言,并引用在《约翰·克利斯朵夫》序言里,这句话也成了克利斯朵夫的座右铭。

约翰克里斯朵夫的读后感

  这一卷‘女朋友们’,除了对雅葛丽娜、塞西尔、法朗梭阿士、亚诺太太的大篇描写,还提及了弥娜和葛拉齐亚。

  弥娜,克里斯朵夫的初恋。在克里斯朵夫的记忆里,是个美丽的像鲜花般的少女。

  克里斯朵夫回到故乡的时候,偶然碰到了弥娜。他耐着性子,想在这个如今美丽而肥胖、一直叽叽呱呱、大声叫嚷的女人身上找到他的小弥娜;然而,他失败了,他的小弥娜,从这个女人身上已经几乎寻觅不到了,真是相见不如怀念,一些美好的回忆只能让它在记忆里沉睡吧!

  葛拉齐亚,这个充满了自然灵性的女子,她认识克里斯朵夫的时候,还是个小姑娘,和表姐高兰德一起跟着克里斯朵夫学习钢琴,那时候她就觉察出了克里斯朵夫的可贵之处,默默的喜欢着他。

  如今,她长大了,二十二岁,成了裴莱尼伯爵夫人,她默默的关注着克里斯朵夫,利用自己的力量暗中帮助他,帮他撤去敌人的语言攻击、请他去演出、让他可以回到故乡而不受当地警察的追捕……

  克里斯朵夫终于见到她了,他们愉快的交谈,克里斯朵夫对葛拉齐亚既感动又有温情,他爱上了葛拉齐亚(作者这么写的,可是我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突兀,不过,爱情本身就是莫名其妙的,谁知道怎么就爱上了呢,爱情本身就是一个谜。),而葛拉齐亚如今对他,只有恬静的友谊了。

  短暂的相见,葛拉齐亚就要随着丈夫离开巴黎去美国了。

  他们的这次相遇,就这样结束了。不过我觉得,他们终还是要有交集的。

《约翰克里斯朵夫》读书笔记

  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题记

  他无力地在黑暗中挣扎,歇斯底里地释放激情,换来的是木讷,是嘲讽,或是舆论。

  他热爱艺术,他会抨击无知的文字,幼稚的音乐,他会用自己的生命去诠释自己的音乐。

  他渴望过快乐的童年,美满的生活,酗酒的爸爸折断了他最初的梦想翅膀。

  他渴望有一段炉火纯真的爱情,背叛、欺骗、拒绝,在爱情的道路上一无所获。

  他渴望自己的友情是亘古永恒的,然而,命运注定他将是孤独的。

  不!他并不孤独!因为他有音乐,他有梦想!对,他就是克里斯朵夫。

  青年时期拼命奋斗,为的要控制自己,战胜一切,跟别人争取生存的权利。就是胜利以后,还得日夜警惕,守护者他的战利品,并小心不能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经历了友谊的快乐的考验,登上了艺术的高峰,他不胜骄傲,以为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了,不料峰回路转,丧失、情欲、羞耻……这些上帝的先遣队无情地把他打得头破血流。但他任然坚持着与命运做斗争,因为他是克里斯朵夫,是一个真真实实的自己。

  我欣赏克里斯朵夫,欣赏他在冲破黎明的黑暗之前的从容与淡定,而我做不到。

  其实我也想做一个真实的自己,一个简简单单的自己,但是总是忍不住会去抱怨生活,抱怨命运。不知道该怎样去改变生活的一切,每天总是忙忙碌碌地做着一些重复的事情,也会忐忑不安,觉得不该就这样去挥霍自己的青春。

  我欣赏他的超凡托俗却又出类拔萃,他的音乐中有自己感情的迸射,他把自己对音乐的追求看作是上帝的要求,缪斯的宠爱。为着音乐的梦想,他铿锵有力地抨击那些无知的阶级者。克里斯朵夫走在音乐梦想的人生道路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终于到达了重生的彼岸。有时候我也会傻傻地想,命运会给一个人重生的机会吧,但更多的我还是会相信命运。以前或许我也会傻傻地说上帝把音乐造诣的光环投给了克里斯朵夫,而我什么也没有,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生,不会有像他一样辉煌的成就,会在那拼命地抱怨命运的不公。但是现在不会了,其实想想,克里斯朵夫的一生比任何一个幸运的人都更黑暗吧,上帝只不过给了他一个美丽的音乐基因,却夺走了他的父爱,夺走了他的尊严,夺走了他的友谊与爱情。而给我的是完整的家,珍贵的友谊还有世间最宝贵的一切。我该怎样去拥有?克里斯朵夫能在黑暗的质点里学会坚强,难道我却只是一味地抱怨命运的不公?不!绝不能!

  我欣赏他对爱情对友情执着的追求。他总会竭尽全力做好每一件事,哪怕周围的环境再黑,他也会摸索着前行。他可以为了一个朋友,从德国赶去法国。也许正是这样异国的情感,他们的感情更加坚固了。他们一起为着艺术奉献自己身上的每一个细胞。很少的争吵,很快乐很惬意的生活。朋友走了,他又重新归于孤独,但他理解朋友。他会笑着告诉自己,他并不痛苦,因为在他已经走过的道路上,孤独一直是他的伙伴。比起来我想我是幸福的,身边的朋友很多,他们总能在我最无力的时候给我最大的支持。我知道自己的固执与倔强,争吵以后总是不会去承认错误。很多时候所谓的“冷战”,相见时勉强的一笑,然后默默地离开,其实也会很难过,却始终做不到对自己对朋友更加包容,哪怕只是一声道歉,也许,我不够细心,对周围的事物并不敏感,学不会那些安慰的话,听着好朋友的抱怨,一句“没事”往往敷衍了一切。是克里斯朵夫让我明白了无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快乐,什么都不能替代无比亲密的友情。是的,现在的我会是快乐的,至少比克里斯朵夫幸运,因为我有属于自己的友情。失去朋友的克里斯朵夫脸上狰狞的表情让人心酸。那么我还有什么可以值得去抱怨的呢?至少黎明之前我的生活并不是完全的黑暗,并且有一颗启明星正不断的升起。我应该去感谢生活,感谢命运的安排……

  他筋疲力尽地冲破黎明前的黑暗,他结束了他一生的斗争……我懂了,我的斗争刚刚开始,我的道路并不被黑暗所包围,在我的道路上,隐隐约约,我能看清方向。光明最终将战胜黑暗,一定,一定!

  太阳的脸上挂着忧郁的神情,是的,他冲破了黑暗,沐浴着阳关。他是一个真正的克里斯朵夫。明天的我,也会是一个真正的简简单单的我;明天的我,也会在黑暗的质点中学会坚强……

  努力之后,划过黑暗的会是美丽的流星,绚烂,多彩……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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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的小动物

蜻蜓有几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