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协议合法吗(用人单位签临时用工协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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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时工协议合法吗以提供一定劳务为内容的所谓临时用工协议,是合法的,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
如果双方当事人是一种劳动关系的,需要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劳务关系的,是可以订立民事合同的。有的人可能为了生产的需要,会临时雇佣大批量的临时工,这也是需要签订协议的。
临时用工协议是合法的。法律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和临时工达成口头协议,也可以达成书面协议,双方达成协议后,临时工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进行工作,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临时工支付工资报酬,并且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协议的履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用工协议书怎么写?
用工协议书需要写明聘用期限、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协议终止的情形、争议的解决、生效的时间等内容。
综上所述,临时工签订用工协议合法的,只要双方能够形成劳动关系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临时用工协议是否违法
临时用工协议是否违法,要看雇员与雇工是否属于劳务关系,即是否签约了临时工协议。
若以提供一定劳务为内容的所谓临时用工协议,如雇佣协议、劳务协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的。
若临时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逃避劳动法规定的义务,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扩展资料:
如果临时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逃避劳动法规定的义务,就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按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临时用工是指按照国企固有的管理模式及固有的思维方式,企业临时用工是不可取的,因为国企本身已经存在冗员问题。
临时工的说法源自于计划经济时期,一般不享受企业固定工的相关待遇。《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企业用工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开始由劳动合同调整。临时工的说法逐渐淡出人们视线。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一种是无固定期限,一种为有固定期限,还有一种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几个月,也可以是十几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亦可能是针对临时性的、无法确定结束时间的工作任务而设定。
由此可见,目前企业用工是临时性还是长期性,并不能作为判断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同时,根据法律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而劳动报酬的计发方有计时制的,也有计件制的。
除了规定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外,法律很少有对企业如何约定报酬的强制性规定。仅以双方约定的是日薪来否定劳动关系亦无依据。
如我们所知,劳动关系的建立系以劳动者是否以用人单位职工身份工作,其从事工作是否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其是否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并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等为判断标准。对于劳动者已提供劳动,双方间关系符合上述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也同样受劳动法律保护。
参考资料: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用人单位签临时用工协议合法吗
法律主观:一、用人单位与临时工要签劳动合同吗1、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2、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3、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4、临时工的本质是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门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编内人员”,临时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二、临时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无论是《劳动法》还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均未以“临时工”与“正式工”来划分和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是规定双方都应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此来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同样应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与这些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法定的期限,就会面临支付双倍公司和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三、用人单位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防控对于企业招用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企业有四种方式可以选择:1、选择标准的劳动用工,采用这种方式用工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一个月的用工需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2、选择非全日用工,采用此类方式,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需要缴纳工伤保险)。但需要确保员工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累计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3、选择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采用这种方式,用人单位只需要选择合作的劳务派遣单位,将所需员工的条件要求告知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员工,然后派遣至本单位。4、选择劳务用工,采用这种方式,不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而是按照民事法律的规定,由单位与劳务工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在管理方面,劳务用工方式常有不便,因为劳务关系的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隶属与被隶属的关系。总体而言,以上四种方式各有利弊,企业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四、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