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寄养死了算谁的(宠物寄养死了算谁的)
大家好,关于宠物店寄养死了算谁的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宠物寄养死了算谁的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宠物寄养在宠物店后主人不来认领了怎么处理寄养之前没有签合同么?如果有合同就按合同来
如果没有的话,就给主人电话,如果不接无法联系,在店门口贴出告示,表明多长期限内不来认领,狗狗由你们所有
建议以后寄养时收取押金,避免主人遗弃
二、宠物寄养死了算谁的
法律分析:
如果是寄养的,需要证明寄养前宠物的健康文件,在寄养时签订寄养协议,约定寄养期间的相关责任。当我们拥有寄养的文件等,我们有了谈判的依据,先跟宠物店店家沟通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三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零七条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一十七条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狗狗在宠物店寄养死亡怎么办
狗狗在宠物店寄养死亡怎么办
如果是寄养的,需要证明寄养前宠物的健康文件,在寄养时签订寄养协议,约定寄养期间的相关责任。当我们拥有寄养的文件等,我们有了谈判的依据,先跟宠物店店家沟通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不责任,首先需要确认的宠物寄养合同是否属于有偿保管合同,最终因为保管人的过失导致了保管物的毁损,保管人应当负有赔偿责任。消费者应当首先与宠物寄养机构协商赔偿金等,协商不成时可以采取诉讼手段。
消费者在选择寄养宠物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消费者在寄养宠物的时候,需要选择有正规资质、操作流程规范、卫生条件达标、信誉好的宠物医疗经营场所来寄养。确保寄养的宠物有一个较好的环境,以及确保其能够得到专业的照顾和服务
二、消费者在寄养宠物的时候,建议跟对方签订相关寄养协议,并在协议中注明寄养狗狗的健康等状况,以及协议约定违约责任承担等相关细节,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建议消费者在消费时保留与消费的相关凭证,例如相关的发票,病历等凭证。以便在诉讼时可以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狗狗属于有偿寄养的,且在寄养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提供相关的协议发票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