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什么情况作废(在什么情况下房产证会被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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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什么情况下房产证会被作废法律分析:房产证会被作废的情况有以下几点:
1、房地产分离出卖;
2、产权主体有问题;
3、侵犯优先购买权;
4、单位违反规定购房;
5、价格上有欺诈行为,显失公平;
6、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房产证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1、申报不实的;
2、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3、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4、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第二十六条
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
第二十七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扩展资料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机关依法直接代为登记,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1、依法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
2、无人主张权利的房屋;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权利人(申请人)申请可以准予暂缓登记:
1、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
2、按照规定需要补办手续的;
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准予暂缓登记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1、属于违章建筑的;
2、属于临时建筑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书、他项权利证书,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三、房管局公告房产证作废多久可以过户
房产证是房屋一个较重要的证件,就好比我们的身份证一样,只有拥有了房产证,才能证明房子的合法使用权。如果房产证丢失或者是找不到,就需要挂失登报声明,我们有时候看到,房管局公告某某房产证作废,基本都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么,房管局公告房产证作废多久可以过户?遗失补办公告时间多长?一起来看看吧!
房管局公告房产证作废
房管局公告房产证作废在15天之后,就可以带着身份证件到房产局去办理过户。房管局公告的房屋作废,通常是因为几种情况,房屋发生产权转移、拆迁灭籍,有或者是申请丢证补证后又找到原房产证,只有这几种情况下,房管局才能盖房产证盖作废的章印。
房产证丢失补办要多久
1、首先,房屋权利人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如果本人不能到场办理,还需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再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且出示具房产权属证明(需收费);
3、然后在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需收费);
4、房管部门发布就会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原版报纸和作废公告及相关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整个流程差不多需要6个月后;
6、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7、三十日后领证;
编辑总结:以上就是关于房管局公告房产证作废多久才可以过户,以及房产证丢失补办要多久的介绍,房产证丢失补办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因此,在生活中,收藏这些重要文件一定需要特别的收纳好,以免走太多不必要的补办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