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供热合同必须签订吗(供热单位收钱而不给签订供热合同有哪些违法行为)
其实新版供热合同必须签订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供热单位收钱而不给签订供热合同有哪些违法行为,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新版供热合同必须签订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供热单位收钱而不给签订供热合同有哪些违法行为供热单位虽然并未与业主签订书面供暖合同,但履行了供热义务。供热单位已经向业主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采暖期的,业主与供热单位之间就存在了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因此,业主以与供热单位未签订供暖合同为由拒绝缴纳供暖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根据现行《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供热单位与热用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供热面积、供热起止时间、温度标准、收费标准、缴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管理界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此,该供热单位拒绝与住户(热用户)签订书面合同是违反规定的。
二、从来没有签过供热合同,供热合同还有约束力吗
没有。根据查询供热合同相关资料得知,从来没有签过供热合同,供热合同没有约束力。供暖合同是需要签订的,供热合同是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就双方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三、没有签订供热合同,交不交费
没签订供暖合同用交暖气费吗,一般供热的话是不签供热合同,直接由所负责的供热的供热公司来供暖,住户因为住户特别多不可能每户供热都要去供暖公司特别说明的,所以如果没有提前申请供暖停热的话,都视为要求供暖,所以供暖公司来收费是合理的。如果今年您的房子还没有人住,建议您和供暖公司申请停热,交纳百分之多少的费用就可以了,不过可能会要求你把之前的供暖费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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