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用工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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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用工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主体资格不同、主体的待遇不同、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具体如下:

一、性质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主体资格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三、主体的待遇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2、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

四、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

五、适用的法律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二、雇工和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合同工与雇佣工合同分别对应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和雇佣关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雇佣关系需要签订雇佣合同。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雇佣合同在我国的合同法中并未得到明确的规定,只是在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中有所体现,如《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的批复》等等。不过,一般而言,雇佣合同被认为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而对于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是雇佣合同社会化的体现,是雇佣合同随着社会经济和大工业生产的发展导致其意思自治被弱化而法律强制性被扩增的衍生物。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均属给付劳务合同,两者均以当事人的合意为基础,均是双务有偿合同,均以提供劳务为目的。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资格的不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然人)。主要指:

(1)国内的各种类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这部分劳动者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聘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工作人员。而雇佣合同的双方签约主体一般为自然人,还有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所招用的劳工等。主体资格的不同是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

2.主体地位的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两者之间为强弱主体,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雇佣合同的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的主体为平等主体,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3.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雇佣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仅仅根据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由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外,还根据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在集体合同生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如果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按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高于集体合同标准的,按劳动合同的标准执行,在集体合同生效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标准。在集体合同失效后,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已经修改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仍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集体合同的失效只对将来发生效力。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4.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

雇佣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以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条件的约定上亦有较大的自由。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经常以强行法的形式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干预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劳动法》的规定主要是半强行性规定,就是国家规定了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条件可以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例如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也就是可以作出一些更有利于劳动者的约定。

三、用工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效力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内容不同。

1、法律效力不同:用工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协议,其法律效力不如劳动合同强。劳动合同由于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维权。

2、适用范围不同:用工协议主要适用于临时工、兼职工等非全职员工,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全职员工。

3、内容不同:用工协议中的条款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的约定,并不需要完全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执行,而劳动合同则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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