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补(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吗)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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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补(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吗)

一、离婚协议书丢了去哪里补办

离婚协议书是关于离婚继财产分配等内容的书面证据,应当妥善保管。丢失后是不能进行补办的。如不慎丢失,可以离婚时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档案查询,因为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有留存备案一份离婚协议书,查询到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进行复印,该复印件虽然不是原件,但是在一般场合下,可以起到证明作用。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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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吗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

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时必须具备的材料,在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保存和留档,因此当事人可申请补办。协议离婚的程序是需要离婚的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离婚的步骤如下:

1、夫妻双方协商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

2、协商完毕后,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

3、需要离婚的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4、民政局审核通过离婚申请后,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30天);

5、离婚冷静期后无反悔的,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领取到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

双方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离婚事宜协商达成的处理意见。婚姻登记离婚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均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吗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丢失一方想要补办的时候,需要带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亲自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然后根据当事人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即可。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并且协商一致所签订的有效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离婚前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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