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工牌可以带走吗(辞职了要不要带走工牌)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离职了工牌可以带走吗的一些知识点,和辞职了要不要带走工牌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炒了我工牌是拿走还是拍照拍照。根据查询公司离职的规定显示,在离职之后公司的工牌是需要上交公司的,所以是不能带走的,可以进行拍照。工牌实际意义上来说是由公司发行的带有相关工作号及个人信息的卡牌,一般由塑料制作而成,也有些是铝合金材料的硬牌,种类很多。
二、辞职了要不要带走工牌
法律分析:职员离职后需要上交工牌,并按要求做好离职交接工作。职员离职有义务交接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但该工资是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工作交接没有完成的,公司可以暂时不支付工资。待交接完成后再支付。
如果是员工故意不交接工作而直接离职,那么公司应当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单位可以留下证据的书面性的比如短信、电子邮件等)通知其让其回公司进行工作交接并在完成交接后领取工资。工作交接未完成的情况下,未造成损失的,公司不可扣押工资或部分工资,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扣一部分工资,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比如单位没有安排人员和该员工进行工作交接或者不同意该员工离职而迫使该员工自动离职),那么在一个月通知期满了之后,劳动者可以离职而不再有工作交接的义务。单位必须如期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电子厂员工离职把工牌拿走了会给公司带来损失吗
电子厂员工离职把工牌拿走了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单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当事人在之前的工作过程中,与单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离职时有不妥之处,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必要时给予补救,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