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艺人合同有什么坑(艺人录综艺需要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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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艺人合同跟劳动合同的区别一、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艺人合同(经纪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签署的合同,受《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自然人,且须劳动年龄条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而经纪合同双方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同时艺人也可以是不符合劳动年龄条件的未成年人(依法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三、权利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的日常管理,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二者的关系具有人身从属性。而在经纪合同法律关系下,一方只能通过合同约定内容来限制约束另一方当事人。
四、法律后果不同。不同的法律关系对应的法律后果不同,如
1.违约金条款∶在劳动合同关系下,用人单位只能就"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其他情形下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都是无效的;在经纪合同关系下,合同双方可以就对方存在的违约行为进行约定。
2.发生人身伤害情况下主张的权利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下,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的,则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在经纪合同关系下,若艺人发生伤害事故,则只能依据侵权事由依法主张权利。
艺人合同是不是劳动合同
艺人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艺人与经纪公司签订的经纪合同是一种合同关系,是受合同法调整,虽然从表面上看,经纪公司是雇佣艺人为其服务,但是实质上艺人演出所挣取的费用是自己用其劳动所得,并且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也已经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刚签了主播合同是艺人合同,不想做了怎么办
主播签约平台或公会后,如何解约?
主播在平台进行直播时会与平台或公会进行签约,签约后在合作的过程中发生了纠纷,不想播了,想要解约,该如何操作?
此时需要分情况处理:
1、刚签约不久或者还未开播的。
如果是刚签约不久或者还没有开始播的,那实际上主播还没有使用公司的任何经营资源,公司也还没来得及为主播提供直播培训、才艺培训、个人形象包装、账号运营及直播流量扶持等服务,相当于经纪合同还未实际履行,此时主播反悔想要解约的,一般问题不大。哪怕公司想要维权,追究主播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要求主播支付高额违约金,也很难得到法院或者仲裁委的支持。
因为法院或者仲裁委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一般会以公司的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期限及履行情况、双方缔约地位强弱、主播的主观过错、主播的经济价值及收益能力、公司对合同继续履行的合理预期以及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经济成本、公司的维权成本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酌情确定违约金数额。
2、签约直播一段时间后,公司存在过错,主播不想继续播的。
签约直播一段时间后,想解约的,此时主播的地位会比较被动,可以先找一下公司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高底薪、高提成、高流量扶持等)、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合同约定的公司义务没有实际履行、拖欠保底工资、拖欠提成、拒绝提供扶持等)等,以公司存在过错为由,主动联系公司洽谈解约事宜。
此时的谈判就非常讲究技巧,既不能提及是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合作,又不能过于直白指出公司存在的过错,避免激化矛盾,所以主播在搜集到公司存在过错的证据时,要注意保存好,在谈判解决时委婉提出公司存在的种种问题,引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友好解约。
如果公司态度强硬,拒绝谈判或者拒绝解约的,则主播要尽快向公司发送书面的解约函,明确指出公司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并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及配合办理转会事宜。在发送解约函时,建议使用邮政ems特快专递,并在快递单上明确注明内品名是“xx解约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及妥投回执,确认公司签收快递后,将签字后的解约函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再次发送给公司的工作人员,双重保险,确保公司收到该函件。
3、签约直播一段时间后,公司无过错,主播不想继续播的。
在公司无过错的情况下,主播单方提前解约,构成违约。
在此种情况下,建议先向公司提出解约的诉求,与公司进行协商,如能就解约事项达成一致,则可以进行解约;如果协商不顺利,则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强行解除,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违约责任或者违约金的理解出现分歧的,则可以通过法院或者仲裁委解决纠纷,由法院或者仲裁委认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一般等待公司主动去起诉或者仲裁即可,主播不用主动启动该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艺人录综艺需要签合同吗
需要签合同。
经常关注娱乐圈的人会发现,很多明星都会参加一些综艺节目,成为常驻综艺嘉宾,或者作为飞行嘉宾参加综艺。娱乐圈这么多明星为什么都喜欢上综艺呢?综艺能够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我个人认为参加综艺带来收入的同时能够增加曝光度还能认识新朋友,参加综艺好处非常多。
明星艺人参加综艺都是很赚钱的,他们一集综艺节目下来差不多只录制一天时间,但是赚的钱从几万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不等。这个性价比是非常高的,比普通人一年赚的钱都多。
这种情况下很多明星艺人会安排好档期,让自己有时间上综艺,或者拍戏间隙来上综艺。这样艺人就没有空白时间,经纪公司和艺人收入会大幅增加。
对于有演技的演员去参加综艺节目挺好的综艺节目毕竟比较放松不用想拍戏那种承受太大的身心压力,对于毫无演技比如大宝贝这样的演员最好就别拍戏浪费剧本就参加综艺挺好的。
首先是酬劳。参加综艺作为常驻嘉宾,其酬劳等同于拍一部电视剧。
其次是时间成本。综艺一季大多是10-13期,每期录制两到三天,总的录制时间约为一个月。拍戏一部戏(电视剧)最少也得两三个月。
况且,参加综艺有台本的走台本,每台本的就自我发挥,玩玩游戏吃吃喝喝聊聊天就过去了,待遇很好,拍戏多辛苦啊。
最后,越大牌的明星参与的更多的是一线卫视周末黄金档的综艺,传播效益更广,话题度高,曝光率也随之大增,何乐而不为呢?
明星之所以是明星,是因为被人熟识;被人熟识就得有一定的曝光率;曝光率一部分需要靠节目,比如综艺;所以,综艺节目也可能算一种本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