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便辞职吗)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其实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便辞职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便辞职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便辞职吗

不可以随便辞职,劳动合同签了没到时间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经当事方签署生效,就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者立即走人不干了,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的,但是行为是属于违约,如果协议上有违约责任条款,要按照协议执行,签订兼职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想干的,可以随时向单位提出辞职,兼职工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不受劳动合同约定期限的限制,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一些人在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在没有说明自身条件的情况下,选择离职,那么该行为严重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那么按照规定将给予违约赔偿。总而言之,我们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制度,才能尽可能的避免纠纷的发生,引发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

可以辞职。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拓展资料: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三、签订劳务合同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1、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2、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_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_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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