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怎么规避竞业协议(很多人跳槽如何规避竞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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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跳槽,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怎么办BP小伙伴告诉我,一位候选人因为公司要启动竞业限制,犹豫要不要接offer了。这是一个并不算核心的岗位,为什么公司也要启动竞业限制呢?小伙伴了解到,由于刚发生了一个销售跳槽到竞对公司,带走了公司核心客户的事情,所以他们公司对近期离职的员工都要启动竞业限制。
企业在招人的时候,希望人选有同业经验,从竞争公司挖人是有效率的方式。人选也因为特殊的行业经验,在跳槽时优先选择的也同业公司。
竞业限制源于《公司法》中的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目的是为防止董事、经理等利用其特殊地位损害公司利益。竞业限制的人员一般为:
1、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如市场销售人员、财务人员、秘书等。
通常会在核心人员入职时就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避免员工离职时不签或拒签。员工离职后,企业要支出合理补偿作为竞业限制金,员工也要履行相关义务,在特定期间不去相关领域从业。
竞业限制协议有时候只是一份君子协定,如果双方都履行契约精神,这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但是现实之中,总会出现各种挑战认知的案例。几个月前某大厂前员工,通过第三方公司签约,为竞业公司提供服务遭大厂起诉,成功要回了已经支付的竞业金,并要求赔偿。
为什么明知违背竞业限制协议,还有人屡屡试水,铤而走险呢?事实上,要打赢得竞业限制的案子,收集证据是比较困难的,劳动合同、社保记录不容易拿到,名片、EMS签收记录有效性也打折扣,有的人通过第三方公司入职,还要证明第三方公司和竞争公司之间存在服务关系,有的人通过化名入职,就更加有隐蔽性,甚至为取证,派人在目标公司蹲守,拍照记录目标上、下班时间等等,各种取证手段花样繁多,不胜枚举。
高阶的人员离职时,建议和公司进行良好的沟通,解除竞业限制。企业在员工离职的时候解除竞业限制,企业无需支付竞业限制金,也视为对离职员工的一种友好。竞业限制一旦启动,短则半年,长则两年,在这段时间员工不能在相关领域从业,对职业生涯的健康发展也会有影响。
我曾处理过两位高管入职的案例,因为他们和前公司有很好的沟通,跳槽不仅没有激化竞业限制问题,还加深了两家公司高管之间的交流,使得高管的跳槽,成为原公司、新公司、高管多方共赢的局面。
如果在离职时和原公司无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且企业已经按约定支付了竞业限制金,建议离职员工就应该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尽管对个人的职业发展连续性有影响,但违约责任的风险很大,爱惜羽毛的高阶人员离职之后,身背竞业限制,只能GAP一段时间,或者只能转行或去创业。
某大厂人工智能实验室的核心人员,离职后进入高校任职,半年后才出来参与到另外一家的业务中,有效地避过了竞业限制期,高校任职为科研类的人才提供了有效的过渡方式。
在实操过程中,有的企业在员工离职后对员工的去向进行追踪,如果认为有必要启动竞业,在员工离职三个月内启动竞业限制都是有效的。
曾遇到一种情况,人选要加入的公司和原公司不是直接竞争关系,在竞业协议里描述模糊,既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人选所在公司职级在P9以上的员工离职都要启动竞业,如果要和公司谈不启动,反而容易引起异常的重视,这种情况下,人选根据以往的经验判断原公司不会追究他的去向,为避免麻烦也就接受了竞业限制。
这就出现了第三种情况,既没有解除竞业限制,也不影响加入新公司。理论上来讲,原公司不追究不代表没有风险。关键在于把握竞业限制的核心,不能损害公司的利益,这也是对职场人非常重要的诚信考验。
2021年4月18日
二、想跳槽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怎么办
1、离职时和原公司解除竞业限制
高阶的人员离职时,建议和公司进行良好的沟通,解除竞业限制。企业在员工离职的时候解除竞业限制,企业无需支付竞业限制金,也视为对离职员工的一种友好。竞业限制一旦启动,短则半年,长则两年,在这段时间员工不能在相关领域从业,对职业生涯的健康发展也会有影响。
我曾处理过两位高管入职的案例,因为他们和前公司有很好的沟通,跳槽不仅没有激化竞业限制问题,还加深了两家公司高管之间的交流,使得高管的跳槽,成为原公司、新公司、高管多方共赢的局面。
2、履行竞业限制是遵守契约精神
如果在离职时和原公司无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且企业已经按约定支付了竞业限制金,建议离职员工就应该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尽管对个人的职业发展连续性有影响,但违约责任的风险很大,爱惜羽毛的高阶人员离职之后,身背竞业限制,只能GAP一段时间,或者只能转行或去创业。
某大厂人工智能实验室的核心人员,离职后进入高校任职,半年后才出来参与到另外一家的业务中,有效地避过了竞业限制期,高校任职为科研类的人才提供了有效的过渡方式。
在实操过程中,有的企业在员工离职后对员工的去向进行追踪,如果认为有必要启动竞业,在员工离职三个月内启动竞业限制都是有效的。
3、竞业限制的核心是不能损害公司的利益
曾遇到一种情况,人选要加入的公司和原公司不是直接竞争关系,在竞业协议里描述模糊,既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人选所在公司职级在P9以上的员工离职都要启动竞业,如果要和公司谈不启动,反而容易引起异常的重视,这种情况下,人选根据以往的经验判断原公司不会追究他的去向,为避免麻烦也就接受了竞业限制。
这就出现了第三种情况,既没有解除竞业限制,也不影响加入新公司。理论上来讲,原公司不追究不代表没有风险。关键在于把握竞业限制的核心,不能损害公司的利益,这也是对职场人非常重要的诚信考验。
三、很多人跳槽如何规避竞业协议
跳槽的时候要规避竞业限制协议的,就需要按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不到协议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地域工作。
如果劳动者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跳槽的时候就需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如果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劳动者
启动竞业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员工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
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跳槽的时候就需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如果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劳动者跳槽的时候要规避竞业限制协议的,就需要按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不到协议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地域工作。竞业协议入职时填了,离职后不一定会启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