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店面需要注意什么(店铺转让需注意哪些事项)
大家好!我很荣幸被邀请分享关于转让店面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问题,同时,我还会讲解一下和店铺转让需注意哪些事项的相关内容。如果你对这些问题还有疑惑,希望我的文章能解答你的问题。让我们一同探寻知识的海洋,开始吧!
一、店铺转让需注意哪些事项店铺转让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店铺转让的过程中,有以下一些事项需要注意:
1、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那个店面是否设立了别的权属,如抵押权等你也可以问一下,关于当地是否有什么门前三包呀什么别的类似的责任你都应该心里有数。
2、务必考察店面转让的原因及之前的债权、债务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以免跌入转让合同的陷阱。
3、务必事先调查清楚您所看中的店面地段在短期内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迁规划,从而避免上当受骗。
4、交房时需要验收,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已备以后还房时再核对.
5、合同正本和附件你都要保存好,以防万一,可以花点钱公证一下。
扩展资料:
店铺转让的流程:
1、确定转让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是店面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如果店面经营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首先要查看店面的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初步咨询转让价格及房屋的租金情况。
2、若有意接手,双方可洽谈房屋租金及店面经营设备、装修等转让项目的具体价格。若谈定则可预付一定数量的定金,以保证优先接手店面的权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条,收条要写清时间、金额、定金的用途等具体内容。
3、双方签订《店面转让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从而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
4、合同签署完毕,按合同约定方式结付转让费用。
5、转让方有义务协助接手方进行过户变更手续,因此,接手方要及时凭签订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以确定经营的合法性。
6、如果店面经营者也是承租人,则必须查看其与房屋产权人所签订的原始合同,并检查其是否有转让(转租)权;签订合同时要三方同时在场并签字证明。(即产权人、经营者、接手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让
二、店铺转让要注意什么
1.确定转手者是房东还是租赁者。如果是房东,要请房东拿出有效的产权证,根据产权证,对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等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是否曾经存在违法违纪记录。亲自到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了解工商管理费、应缴纳税款是否缴纳完毕,有否罚款。
3.是否与前员工有经济纠纷。
三、转让店铺要注意什么事情
法律主观:
一、转让店铺需要注意什么
1、转让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须具有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如果转让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转让人必须具有转让权。
2、在合同中约定,商铺的基本信息,包括:商铺的位置、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相关的配套设施等。
3、转让物品包括店面以及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双方应明确所转让的物品,建议双方可以拟定一份转让财物清单。
4、明确约定店面的交接时间,确定具体日期,若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店面无法如期交接,应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5、为了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受让人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转让人一定的保证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转让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
6、约定转让店面在转让期内遭遇政府拆迁或其它因素给受让人经营造成影响的情形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费。因为政府规划,国家征用原因拆迁店面的,有关补偿的归属应进行明确约定。
7、约定转让人有义务协助受让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受让人要及时凭鉴定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
8、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转让期限、转租、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受让人的合法、合理利益。
二、转让合同的性质有哪些
1、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2、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3、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
4、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
三、合同转让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改变。根据转让内容的不同,合同转让包括了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三种类型。合同转让既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合同转让的类型不同,其转让的条件、程序和效力也不尽相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转让店铺需要注意转让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权利、转让店铺的具体情况,转让交接的期限、并清楚得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
法律客观:《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